尹吉甫籍贯考

2024-11-05 00:00:00赵永康
文史杂志 2024年6期

摘 要:尹吉甫为周王卿士,与西周相终始。郦道元《水经注》把并没有讲尹吉甫是江阳(今四川省泸州市)人的扬雄《琴清英》,作为尹吉甫是江阳人的证据,有违逻辑常识。曹植、韩愈、王士祯等历代诸名士,咏歌其子伯奇含冤自沉,并无只字谓其为泸州人者。前代泸州地方,拉名人作乡人,三人成虎,载入地志。爰就典籍并田野勘察所见,客观综合分析,证以王应麟、张澍、任乃强、彭邦本、阴懋德定评,以及明清官修“四川省志”诸文献,驳正其非。

关键词:尹吉甫;籍贯;泸州;郦道元;《琴清英》

代远年湮,尹吉甫其人其事,已不可得而详。《辞源》说:“尹吉甫,周宣王时重臣。姓兮,名甲,也称兮伯吉父。甫,本作‘父’;尹为官名。宣王中兴时,曾率师北伐猃狁至太原。《诗》(中的)《小雅》《六月》及他的遗物兮甲盘,都曾记述此事。相传吉甫作有《诗》(中的)《菘高》《烝民》《韩弈》《江汉》等篇,以赞美宣王。”[1]

人所共知,中国诗歌有两个源头,一是孔子删定的《诗三百》(《诗经》),辑诗三百零五首,另六首有声无词,总计三百一十一首。另一个是以屈原作品为代表的“楚辞”。孔子和屈原奠定中国诗歌的基础。现在有人说尹吉甫是“中华诗祖”,细读《诗经》三百一十一首之中,传为尹吉甫所作仅有六首,而且是否为尹吉甫所作还有争论。就凭这六首诗,认定尹吉甫是“中华诗祖”,实在草率。

尹吉甫的籍贯,或曰湖北省房县,或曰山西省平遥县,或曰江阳(今四川省泸州市)。平遥说已经澄清,称尹吉甫非平遥人。南宋庆元中,泸州安抚使陈损之建尹吉甫祠堂。嘉定中,魏了翁来宰是邦,建书院,取《烝民》诗“吉甫作诵,穆如清风”之意,名之以“穆清”。明世,泸州本州遂为吉甫立祭田,免征租税。清乾隆时,又立“尹吉甫故里坊”于城北官道,载入地方志书。认为尹吉甫为江阳人之说,始见于郦道元《水经注》:

江水又东,过江阳县。

扬雄《琴清英》曰:“尹吉甫子伯奇,至孝,后母谮之,自投江中,衣苔带藻,忽梦见水仙,赐其美药,思惟养亲,扬声悲歌。船人闻之而学之,吉甫闻船人之声,疑似伯奇,援琴作《子安之操》。”[2]

《水经注》认为,扬雄的《琴清英》是尹吉甫为江阳人的证据。然而《琴清英》并没有说尹吉甫是江阳人。郦道元把江阳与《琴清英》这两件风马牛不相干的事物接扯到一起,作为尹吉甫是泸州人的证据,不合逻辑。《琴清英》之书已佚,无从稽证。即使真的说了尹吉甫是泸州人,也只是个孤证,而史家孤证不取。

清代嘉庆《直隶泸州志》说:“罗东山,尹吉甫故第及其茔兆皆在焉。”[3]坊间又传,当地还有尹吉甫马氏夫人的墓葬。考察其地,痕迹全无。所谓“抚琴台”,只是一块形状巨大、不知何年山崩、脱离山体、坠落山腰的山石,直到清代,才被列为“泸州八景”。说“尹吉甫是泸州人”,找不出文物与考古学材料作支撑。

晋人常璩撰写《华阳国志》,广泛搜采著录蜀中传说、旧闻,只字未言尹吉甫,更无论其生长江阳。常璩之后二百年的北魏郦道元《水经注》,把尹吉甫记于江阳,实无证据。今者,有人大言炎炎,说“《华阳国志》记载尹吉甫是泸州人”,应是没有读过《华阳国志》,或者未读懂《华阳国志》。

周代实行世卿世禄制度,只有周王室的同姓(姬姓王族)以及与周王族为婚姻的贵族(如姜姓等),才能成为辅助周王执掌朝政的卿士。南宋礼部尚书、录取文天祥为状元的大学者、三尺童子莫不成诵的《三字经》作者王应麟,直言尹乃中州世族,因而得以为周之卿士:

《录异传》曰:“周时尹氏贵盛,五叶不别,会食数千人。遭饥荒,罗鼎作粥。”《春秋》书尹氏,讥世卿,然能与周同盛衰者,亦有家法维持之也。近世纪舆地者,谓尹吉甫蜀人,为作清风堂,其谬妄甚矣。“物则秉彝”之诗,吉甫庶几知道者,而不能察掇蜂之谗,能知而不能行也。” [4]

物则秉彝之诗者,《诗·崧高》:“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德。”吉甫能知而不能行,无懿德也。

明代正德、嘉靖、万历,清代雍正、嘉庆官修“四川省志”,概不承认尹吉甫为泸州人。明正德《四川总志》正言:

蜀地近边,民渐染夷俗,好妄援引,以自矜夸。如汉以前泸州为夷地,唯一从武王伐商而已,汉武时始置郡邑,乃谓尹吉甫生于州,岂有此理哉。今考其据,但言泸有归子山、子矜石、抚琴台耳。然字由人刻,地由人名,“归子、子矜”,谓之“龟子、紫金”亦可;抚琴台,《旧志》云“山石生成,周围十丈”。生成本自混沌,岂天为伯奇然后生此石耶,尤说不通。蜀人但以一山一水之奇,下至祠墓之类,必强求一人一事以实之,凡山名“凤”者,则曰曾有凤凰鸣此山;水名“马”者,则曰曾有龙马见此水;或溪或崖名“老君”者,则曰老子之所经也。如光武未尝至蜀,泸(州)彭(州)皆有庙,则曰光武避王莽之乱,常用奔至此,故有鸦祭江阳之祠。举此数端,其他怪诞可知矣。

又按《一统志》,房陵人物亦有尹吉甫,此固存疑之意。然《诗》之《节南山》篇,朱(熹)注以师尹为吉甫之后,《公羊》讥周之世卿者;《都人士》篇,郑(玄)注以尹氏为周之婚姻旧族。则房、泸二处皆未足信。[5]

踵旋其后,明万历九年(1581年)《四川总志》直言:“尹吉甫,楚人也。”[6]清代,嘉庆《四川通志》继之曰:“泸州尹吉甫。尹姞,周之婚姻旧姓,自尹以来,其传远矣。吉甫何得为江阳人。旧《志》有之,未可信矣。”又曰:“泸州周尹夫人马氏墓,尹吉甫夫人。以吉甫为泸州人,于古无征,况又附会其夫人之墓耶。且马氏姓源,始自(战国时)赵奢,乃俗传太公(吕)望故妻马氏。而吉甫夫人又为马氏。何马氏之多也。”[7]四川地方志说如此,持论极严的四库全书馆臣,在其呈进乾隆皇帝审阅的《万历(九年)四川总志目录提要》中,同样也说如此:万历四川总志“其书于尹吉甫、商瞿、董永、杨时之类旧志误收者,颇有驳正。”[8]

吴省钦、张澍、任乃强、顾颉刚、彭邦本等诸多学人,众口一词,同样不承认尹吉甫是泸州人。吴省钦列举其要而为《尹太师故里辨》曰:

伯奇之事,杂出于传记百家之书:以为伯封哀其兄作《沗离》者,韩婴也;以为被放而歌,首发早白者,王充也;以为见虐于父作小弁者,赵歧也;以为尹吉甫信后妻,杀孝子,其弟伯封求而不得者,曹植也;以为自投江中,衣苔带藻,忽梦见水仙赐以美乐,扬声悲歌,船人闻而学之,吉甫闻船人之歌疑似伯奇,援琴作《子安之操》者,扬雄、郦道元也;以为儿行中野,独无母怜者,韩愈也;以为清朝履霜,编荷芰而衣,采楟花而食者,郭茂倩也;以为勇于从而顺令者,张载也。

泸之穆清祠,祀尹吉甫而以伯奇配,创于宋庆元时陈帅损之,州人太府少卿许沆记之,王象之舆地碑目采之。明成化时知州邢幹、我朝康熙丁亥(1707年)权知州朱载震、乾隆丙子(1756年)知州夏诏新先后重建而碑之曰:“周太师故里”。皆以扬雄蜀人,其序琴清英云,必有据也。方周宣时,方叔、召虎、申伯,仲山甫、张仲、韩侯、蹶父、皇父、程伯、休父诸人,俱见于《雅》。尹吉甫以雅材而伐猃狁,城朔方,与仲山甫之谏立鲁公子戏,谏料民太原尤多表现。《六月》之诗,人既以“为宪万邦”也。而其诗言彝则言柔,嘉言穆如。如其昵谗而至杀子,将何以宪万邦而御诸友?且伯奇既放流至此,而此故其里居,则焉用沉之?而伯封又焉用求之?雄之书,惟《太玄》《法言》存耳,《训纂》久不传,《方言》或疑后人依托,何独于《琴清英》而信之?《法言》言正考父常晞尹吉甫,未尝于吉甫有贬词。若苔之不可衣,藻之不可带,楟花之不可食,虽至愚亦能辨焉。乃伯奇操此,吉甫又因伯奇之故而操此,是父子先后日归雍愉操缦已矣,而尚何怨哉?

三代,卿大夫仕不出其国,王朝者不出其畿。尹吉甫为周室婚姻之旧,故曰彼君子女,谓之尹姞。吉甫之后为尹氏太师,犹申伯之后为申侯,蹶父之后为蹶趣。(马)太师,皇父之后。为皇父卿士,举不能济美于周,岂听谗杀子之事,吉甫有以导之?而伯封者又如伯适之于伯达,虽弟而乃以伯名,盖亦害礼伤教之甚,而不可信矣。

然则祠之非欤?曰:祠可以。祠吉甫而以伯奇祔,或祔及伯封,无不可也。伯奇放此,容有之而不必死。吉甫必里镐而不里蜀。若其为太师,传记无之。而四川志、州志,又言州东六十里有尹夫人马氏墓。诚不意周宣王时已有氏马者也?视荣县荣夷公墓,荒诞不滋甚耶![9]

清代知名学者张澍,更在他的传世名作《蜀典》中痛斥造为其说之人:

《水经注》:“扬雄《琴清英》曰:‘尹吉甫子伯奇,至孝。后母谗之,自投江中,衣苔带藻。忽梦见水仙,赐其美乐,思惟养亲,扬声悲歌。船人闻而学之。吉甫闻船人之歌,疑似伯奇,援琴作《子安之操》。”按,《琴操》亦言之。江阳,今泸州。子云蜀人,以此事叙入江阳,是以尹氏为江阳人也;《明一统志》云:尹吉甫房陵人,食采于房,卒葬房之青峰山。其言毫无佐证。

郑樵《氏族略》云:“尹氏,少昊之子,封于尹,因以为氏。子孙世为周卿士,食采于尹。今汾州有尹吉甫墓。”《太平寰宇记》云:“尹吉甫墓在南此县西三十里,高三丈。”《耆老传》云:“吉甫墓上有树二株,自有冢以来即有此树,柯条郁茂,不觉其老。俗呼年长树。”则吉甫之非蜀人灼然矣。

夫尹氏世为周氏宗族,椒繁粥镬远闻。而吉甫能贤凉佐中兴,诵声清穆。徒以掇蜂听谗,孝子被放,采楟履霜,头发早白,《小弁》是作,陨涕我辰;伯封寻求,为赋《黍离》。异鸟鸣桑,栖益悲切。曾氏作鉴,不免世訾耳。

今《泸州志》云:伯奇投江后,太师葬之归子山下归子寺后,墓尚存。又云伯奇投江不沉。又云吉甫夫人、伯奇母马氏。有周尹夫人马氏墓在州东尖峰山。皆妄语也。[10]

清乾隆(1736—1795年)中,泸州人林中麟撰写《驳吴省钦吉甫非泸里辨》,进行反驳:

按,白华(吴省钦,字白华)之辨,博则博矣,而其持论则未允。彼谓吉甫贤于方淑诸人,必无暱谗杀子之事,而遂疑扬雄之《琴清英》为后人依托。夫《琴清英》之出于扬雄与否,姑不必辨,然《家语》载曾子出妻,终身不聚,曾元请焉,曾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比吉甫,庸知其不免于非乎。”此言,白华岂亦未见之者?而谓诸说皆不足信,过矣。

又云:三代,卿大夫仕不出其国,王朝者不出其畿。遂谓吉甫宜里镐而不里蜀。试思苌宏,蜀之资州人,而为周大夫。必谓吉甫不里于蜀,将苌宏亦非蜀人耶?

虽《郧阳志》载吉甫为房陵人,卒葬房之青峰山。然又传南皮、平遥皆有尹墓。是无定里,岂不在镐矣。况《郧志》亦载泸之归子山为吉甫故里,太师墓垒垒。则吉甫何尝非蜀人乎。白华或亦见此,故不敢确指其里,但据卿大夫仕不出其国二语,遂臆断其里镐而不里蜀,夫亦先无定论矣。何足以餍服人心。

要之,韩婴、王允、曹植云古未远,郦道元、韩愈、郭茂倩学问渊博,至扬雄,本蜀人也,知蜀事必详。是吉甫之信谗杀子,不免为贤者之过,不必曲为之讳,而吉甫之为蜀人,亦无可疑。乃必以尹氏为周之婚姻,而遂谓其不里于蜀,有是理哉![11]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知州沈昭兴重修《直隶泸州志》,认为尹吉甫是泸州人。但其记载“周尹太师夫人马氏墓,在州东六十里罗东山。尹吉甫夫人,伯奇母也”[12]所附“于世采《马夫人墓碑记》”后面加按语曰:

按:战国赵奢(受)封马服君,因以为氏,始有马姓。今言吉甫夫人马氏,系流俗传闻,不足为据。

既无马氏,则马墓何来?无怪乎田野勘察,找不到所谓“马氏夫人”之墓葬也。嘉庆《四川通志》说得好:“以尹吉甫为泸州人,于古无征,况又附会其夫人之墓耶。且马氏姓始自赵奢,乃俗传太公(吕)望故妻马氏,而吉甫夫人又为马氏。何马氏之多也。”[13]

不仅如此,沈昭兴又在林中麟撰写的《驳吴省钦吉甫非泸里辨》加写按语:

尹吉甫父子,其为泸人与否不可知,而《志》载之特详。原其意,不过贤贤善善,引而近之。为乡人树之风声耳。[14]

细察林、沈之论,可知:

一、郦道元《水经注》引录的扬雄《琴清英》之语,是尹吉甫为泸州人的唯一证据。林中麟说 “《琴清英》之出于扬雄与否,姑不必辨。”不再坚持这个孤证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也就是说,他们已经知道,引《琴清英》为证,可信度不高了。

二、周王朝实行世卿世禄制度。尹氏与周王族为“婚姻之旧”(这是尹吉甫之所以能够仕周为卿士的根本原因),他们无法反驳。林中麟以是否真是蜀人至今还在争论的苌弘为词,很是牵强。何况就算苌弘真是蜀人,也不能证明尹吉甫就是泸州人。

三、说尹吉甫的宅第与其妻马氏夫人的茔兆(坟墓)在泸州,却指不出具体地望,只能以远在千里之外的“《郧志》亦载泸之归子山为吉甫故里,太师墓垒垒”作为证据,太过牵强;因而不得不承认 “言吉甫夫人马氏,系流俗传闻,不足为据”。

四、林、沈坚持以韩婴、曹植、韩愈诸人的诗文为证,而细读这些人的诗文,只是吟咏伯奇沉江,并无只字道及尹伯奇父子的里居和籍贯。

五、承认了“尹吉甫父子,其为泸人与否不可知,而《志》载之特详。原其意,不过贤贤善善,引而近之。为乡人树之风声耳。”

基于这样的实际,辛亥革命同盟会会员、早年协修民国《泸县志》、新中国成立后任泸州市副市长、对泸州地方史很有发言权的人民教师阴懋德先生,在他独立编写的1959年版《泸州市志》中,义正词严地指出:

周太师尹吉甫,也决不是泸州人。尽管石洞镇有尹吉甫故里坊(原注:乾隆二十四年建,抗战时期拆毁的);南岸罗东山有尹吉甫夫人马氏墓;小市下游有归子山,是尹吉甫的儿子伯奇投江处,也是他的墓葬处;山坡有抚琴台,所谓伯牙(原注:即尹伯奇)抚琴,即八景中“琴台霜操”的本事;两江合流处叫草鞋沱,又叫豆牙沱,是救牙沱(原注:指伯牙)之误;使君岩叫三岩脑,说是丧牙脑之误,如此等等,证据可多得很。其实,巴蜀在春秋时尚未通中国,泸州在西汉开设郡县以前,还是巴蜀西南徼外之地,如果就与周室婚姻之旧的尹吉甫是泸州人,那真是违反历史,极附会堆砌的能事了。

因为《小雅·节南山》诗有“赫赫师尹,民具尔瞻”两句,仿佛是赞美尹吉甫的诗(原注:其实全诗是讽刺尹吉甫的),而史载唐代为天下观军容宣慰处置使是泸州人鱼朝恩,又恰恰是一个恶劣的官宦。过去修志,就是缙绅先生攘臂张目地说:如果不把尹吉甫说是泸州人,而把鱼朝恩说泸州人,我就不赞成出钱印刷。我们的缙绅先生呀!历史是客观现实的记录,如何能以自己的好恶来歪曲?[15]

至于如此传说之由来,任乃强先生有云:

《郡国志》云:“黄龙堆者,昔尹吉甫子伯奇至孝,后母谗之,自投江中,衣苔带藻,忽梦见水仙,赐其美乐,扬声悲歌。船人闻而学之。吉甫闻船人之声,疑似伯奇,援琴作《子安之操》,在此。”相传蔡邕作《琴操》,载此故事。然尹吉甫非巴蜀人。而近世泸县尚有尹吉甫祠庙,称“穆清祠”,造以劝孝行者也。常氏(《华阳国志》)未取于此说。[16]

任先生所谓“造(为此说)以劝孝行”,自是通儒公允之论。韩愈以降诸文士,盖皆如是。民国《泸县志》亦云:“吉甫或生于泸,居于郧,仕于周,死于他县,展转迁葬于房。父子并祀于泸、郧(今湖北省房县),皆以忠孝感发两地之人心故也。里镐、里泸、里郧,皆可不必辨也。”[17]

嘉庆《四川通志》说得好:“夸饰风土,附会乡贤,此作地志者之通弊。乃至名宦、流寓、隐逸,亦不无牵附影撰之失。”[18]乾隆、嘉庆泸州地方志说尹吉甫是泸州人,正是如此。

阴懋德先生回忆:“过去(民国时)修志,就有缙绅先生攘臂张目地说:如果不把尹吉甫说是泸州人,而把鱼朝恩说泸州人,我就不赞成出钱印刷。”[19]孔子曰:“过犹不及。”乡梓情深,热爱家乡,当然很好,应当提倡。但是,如果罔顾事实,附会乡贤,那就过了。民国《泸县志》在承认尹吉甫未必是泸州人的同时,说是为了以“忠孝感发人心”,有必要说尹吉甫为泸州人。这在事实上认同了吴省钦、任乃强关于尹吉甫虽然不是泸州人,但“祠可以。祠吉甫而以伯奇祔,或祔及伯封,无不可也”,祠之以“劝孝行”的意见。吴省钦、任乃强意见如此,其实,韩婴、曹植、韩愈,乃至其后的陈损之、王士祯诸人,在诗文中所表达的意愿,同样也是如此。

注释:

[1]《辞源》,商务印书馆1980年修订第1版,第二册第901页。

[2](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三十三《江水一》,《四库全书》文渊阁本。

[3](清)沈昭兴:嘉庆《直隶泸州志》卷一《山川》。

[4](宋)王应麟撰,(清)翁元圻等注《困学纪闻》卷二十《杂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第2137页。

[5](明)正德《四川总志》卷二十八《考异》,四川大学出版社2000年影印本。

[6](明)万历九年《四川总志》卷一十三《郡国志·泸州》。

[7][13][18](清)常明修、杨芳灿:嘉庆《四川通志》卷二百四《杂类八·辩伪》,巴蜀书社1984年影印本。

[8](清)永瑢、纪晓岚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四史部地理类存目三《万历四川总志目录提要》。

[9][12][14](清)沈昭兴:嘉庆《直隶泸州志》卷二《舆地志下·古迹》。

[10](清)张澍:《蜀典》卷二《人物类·尹吉甫子伯奇》,(清)道光甲午年安怀堂刻本,日本早稻田大学图书馆藏。

[11](清)田秀粟:光绪《直隶泸州志》卷二《古迹》。

[15][19]阴懋德:《泸州市志·编写前言》,1959年手稿复印件,泸州市档案馆藏。

[16]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卷三《江阳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

[17]民国《泸县志》卷七《艺文志》。

本文系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2021年度重大研究课题“永乐大典泸字校补图注”(BSWHZD2101)阶段性成果

作者:西南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泸州市政协文史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