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2023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加强耕地保护和建设,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实施生态修复是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重要基础,耕地保护是全面落实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合理利用每寸土地的方法论。切实做好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应从政策形势、重点领域、机制保障、市场参与等方面进行优化完善。
准确把握面临的时代机遇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带来新定位。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为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提供了一系列可操作、可落地的政策措施。对绿色低碳发展、美丽中国建设都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有助于进一步明确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的新目标、新任务。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绿色低碳发展高地;切实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改善生态系统结构,完善生态系统功能,充分发挥森林、草地、水体、湿地、土壤等要素的碳汇作用,充分把握战略机遇,把“降源增汇”纳入国土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中来,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这些都为我国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动力和空间。
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带来新思路。党的二十大提出,要重点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明确要立足全局进行规划编制。当前,各级政府都在抓紧制定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有关的专项规划,围绕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等要素,扎实做好“三区三线”划定。通过制定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地方能够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统筹发展与保护;通过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等专项规划,对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后备资源实行“一张图”管控,充分分析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合理构建生态保护和修复新格局,从而更好地指导地方开展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
充分发挥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
带动作用
地方政府要充分结合当地实际,通过重点实施区域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遗留露天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农田防护林网工程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以重点带动全局,改善地区间关联生态,从而稳固提升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成效。
重点突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用好政府文件和激励政策,规范用地指标管理,优化耕地占补平衡方式方法,落实临时用地复垦与监管责任。重点突出生态保护红线约束作用,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的管控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天眼视频监控”三位一体、全面覆盖的耕地动态监测监管预警体系,健全“早发现、早处置、严查处”工作机
制,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为中心,以提升粮食产量、保护粮食安全为主,统筹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与重大水利设施、农田水利工程规划建设,进一步减少化肥与农药使用量,提高化肥利用率,提升农用地生态水平,保证农田生态系统长久稳定。
重点突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面实施农用地整治,对现状已不符合农用地标准的土地进行整治提升,并持续监督整治成效;深入开展建设用地违法监管,对占用耕地私搭乱建等突出问题继续扩大查处范围;大力推进撂荒地和闲置地土地复垦,盘活撂荒地和闲置地,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积极应用和推广先进的科学生产技术,持续提升适宜开垦未利用地开发利用水平,加快优化农业产业结构;逐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通过改良土壤、优化灌排水系统等措施,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提升耕地质量,建设生态型农业空间;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重点突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紧紧围绕区域重点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进行重点修复、全面提升。例如,通过河道整治工程、水系引水工程,提高区域防洪排涝能力;通过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优化生态廊道绿化,建设沿江沿河防护林网,打造生态屏障带;通过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工程,重点开展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加强污染源防治;通过开展退化林修复工程,扩大滩区湿地面积,增强区域水土保持能力和生物多样性;通过矿区荒废土地整治和复垦,围绕矿山周边环境修复工程,解决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工矿废弃地生态环境问题;通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修复损毁山体,改善矿区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存量片区功能性改造工程,优化市域城镇生态空间格局,打造高质量发展的城市生态系统。
重点突出水土流失治理。通过困难地造林、退化林修复、中幼林抚育等手段,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综合治理,有效减缓水土流失,构建稳定的植物生态系统,实现固土、涵水等生态效益;严格保护河流水系,优化两岸荒地绿化、河滩绿化、河岸修复等措施,降低水土流失量,有效涵养水源;对沙化区域实施沙化土治理、防沙治沙等工程,开展平原沙土区土地整治,采取农田林网、引黄灌溉和打井取水、配套水源工程等措施,控制风沙危害,发展高效农业;严格执行林地征占用定额管理制度,从严控制征用占用林地,强化森林资源保护。
完善资金投入渠道和
市场管理模式
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和激励机制。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因地制宜推进撂荒地利用,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对确无人耕种的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途径种好用好”,为解决耕地撂荒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提供了包容性思路。政府应从财政支持方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堵疏结合”,对土地流转后新建农用设施、土地改良等方面进行资金和技术扶持,提高耕地地力补贴标准,在农业生产物资购买方面给予更多补助;进一步稳定粮食价格保护政策,可在农资供应、粮食收购、农产品交易等环节优化,提高源头采购价格,优化供应链,减少中间渠道,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持续推进激励补偿机制创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遥感影像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定期核实耕地状态,对已经闲置撂荒和未用于粮食作物种植的耕地“区别对待”,不再进行财政补偿,应将扶持政策和资金补偿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的县(市、区)、向真正种植粮食的耕地和农户倾斜,以实现精准保障扶持;结合“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未达到地方平均水平的,要向上级财政支付补偿费用,并将费用专项用于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地方平均水平的地区的补偿,实行“按劳分配”。
探索市场参与的资金管理模式。根据地区财政和经济条件,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资机制,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生态保护奖补资金,优先保障耕地保护、用地报批和生态修复资金;探索新的融资方式,加强“政府资本+社会资本”机制创新,尝试引入社会投资缓解财政压力;充分利用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形成“中央财政支持、地方财力匹配、社会资本投入、企业补偿付出、社会各方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渠道。发掘生态产品价值,助推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吸引更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和生态产品开发,增加经营者收入,提升经济效益;通过水土保持工程、经济林生态工程等的实施,改善区域内生态环境,提升当地生态旅游水平,带动周边群众致富,推动乡村振兴,改善投资环境,助力当地经济发展建设,探索生态项目建设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发展路径。
此外,还要从加强组织领导、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专业咨询指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持续强化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提升全民的参与度,确保任务落地、责任到位、取得实效。(作者单位: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