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千佛洞后面有一窝狼,可能和千佛洞一样久远,头狼是母狼,还是一只稀有的白鬃狼。贼疙瘩于是偷偷谋算着一件事情:赶在冬天来临之前,把狼窝里那只白鬃狼打死,用白鬃狼的狼皮做一张褥子,可以卖个好价钱。
他在山丹要饭的那几年,熟悉了马,也熟悉了狼。山丹紧挨祁连山,祁连山里有狼、熊、雪豹、狐狸、野马、野驴、野骆驼等各种动物,所以猎人是一个古老的职业。老实人做牧人,狠人犟人做猎人,牧人和猎人都是好职业,但好猎人更受人尊敬。能打住鬃狼的猎人就是好猎人,是英雄级别的猎人。鬃狼在很多方面是反狼性的,一些方面超过狼,一些方面不像狼。比如,狼总是一群一群地出现,靠组织性捕杀猎物,也会发挥每一只狼的不同本领,取长补短,向目标发起攻击。但鬃狼更喜欢独来独往,孤傲成癖,只在交配期才会雄雌相伴,带着一群小狼共同出没,其余时间绝不合群,雄鬃狼和雌鬃狼都是如此。又比如,鬃狼白天一般不离开狼窝,喜欢在黄昏或夜间活动。还比如,鬃狼非常能忍饥挨饿,可以连续几天不吃不喝,有点像骆驼。鬃狼的身材比一般的狼更宽大,腿长且细,走路就像踩高跷,耳朵又大又尖,向上直竖。祁连山里的鬃狼可能是从漠北草原上迁徙过来的,数量不多,只要一出现,所有猎人都会感到整个地面比原来沉重了,身上自然就有了压力,身上的血会自动燃烧起来。隔不了多久,市面上就会出现一张漂亮的鬃狼皮。所以,市面上,鬃狼的皮比其他的狼皮更贵。熊皮、虎皮、狼皮、狐狸皮,一直都容易卖出好价钱,豹皮、熊皮、狼皮,还经常是西域各国进贡东土皇帝的必备礼物。
一张鬃狼皮!想一想都让人心醉了!
他没忘记带上礼物,专门去羊肉店割了几斤带骨头的羊肉,有肥有瘦。他骑着马,越过千佛洞,很快就找到了鸣沙山背面的狼窝。
它们显然习惯了被和尚们照顾,嘴凑到羊骨头上嗅一嗅就会吃,对扔肉的人是谁、长啥样,没多少兴趣。贼疙瘩数了几遍,七只狼,公狼、母狼,加上五只狼崽子。只有母狼是纯种的鬃狼,脖子上有一圈白毛,身体比公狼大一倍。狼崽子一半像爹老子,一半像娘老子,有些脖子上有白毛,有些没有。最小的狼崽子一两岁了。贼疙瘩始终没下马,随时准备好纵马逃离。母狼是最后走出山洞的,表情阴冷,眼神里有警惕,寒光闪闪。它在洞口站了站就卧下了。公狼把抢到的羊骨头丢在母狼面前。他想,这窝狼如果用不着四处觅食,就不好办了。它们等于是三界寺养的家狼。它们不缺吃喝。
隔了几天,贼疙瘩在一个有月光的晚上来到狼窝,这次他带着两只野兔子,事先分成七八份。他还是骑在马上,没勇气下马,没勇气靠得更近。他数了数,唯独缺母狼。他在马背上抽了两根莫合烟,始终没等到母狼出来。
他相信,母狼单独出去了。
他想,它会单独出去,这就好办。
又隔了两天,傍晚时分,他带着一只野兔和一个铁夹子,来到距离狼窝二三里的地方。这地方离宕泉河不远,有大片红柳丛和青草。他把野兔扔在草丛中,再把铁夹子下在靠近狼窝的草丛里,用红柳和草丛遮住铁夹子。
天黑了,他选了一个较高的沙丘,躺在沙丘上等母狼出现。可是,一直等了大半夜,都没看到母狼的影子。他只好留下野兔和铁夹子,回到沙州城。第二天一早他就快马来到布下铁夹子的地方,发现野兔和铁夹子都没了,青草倒向另一边,与狼窝相反的方向。铁夹子在地上拖出的痕迹朝反方向延伸,消失在沙漠中。
他马上来到狼窝,看见母狼完好无损,懒懒地卧在洞口,享受着早晨的美好时光。朝阳从鸣沙山山顶斜照过来,让狼窝刚好保留在一块三角形的阴影中,七只狼,个个神清气爽,有富贵人家的儿孙们那种衣食无忧的样子。那么,可以肯定,附近另有一窝狼。狼群和狼群各有各的领地,互不越界。头狼在领地边缘撒尿圈出自己的领地,往往比人造的高墙还顶用,其他的狼群一般不会明知故犯。头狼是一匹鬃狼的狼群,就更是不敢惹。他突然意识到,他下套的地方选错了。那块草地属于另一群狼。沙漠中的狼肯定和人一样,居住在有水有草的地方,至少拥有一块草地。他得重新选地方。
接下来,他准备在沙漠里下套。他想,白鬃狼晚上离开狼窝,或许纯粹是为了消遣,那么它肯定会选择沙漠和戈壁这类宽大的地方。它来自辽阔的漠北草原,孤独的本性可能比想象的还要根深蒂固,它需要每天出去享受一下。
他不禁心生恻隐,很想打消捕捉它的主意。他真的犹豫了几天,真的有过真切的思想斗争,虽然很短暂,但那个历程是清楚的,他有点尊敬那只白鬃狼了,他不太想伤害它了。只是,一张白鬃狼的狼皮,对他太有吸引力。
白天,他先找好下套的地方,距离狼窝七八里的一个大沙丘,可以眺望整个沙漠。尤其是,整个北方完全展现在视野里,炽烈的孤独和深深的忧伤,在嗥叫过几声之后,会得到大大缓解。是的,他必须这样假设,把白鬃狼假设成一个人,人中龙凤,有疾病一样的嗜好。担心自己会在沙漠里迷路,他事先找好几十根白净的羊骨头,放在马褡子里,包括铁夹子,包括套马绳、刀子、干粮和水。羊骨头是用来做路标的,套马绳是可能用得着的工具,用套马的功夫对付狼,免得贴身肉搏。一旦成功了,就立即动刀子杀掉狼,剥好皮,只带着狼皮回家。成败在此一举!他决心再试最后一次。
他先踩好点,再离开。天黑后,他把马留在宕泉河边,重新回到大沙丘。这次他不惜代价,搞到整整一只黄羊,看上去很像是黄羊自己累死在此处,让那白鬃狼不至于怀疑是诱饵。他必须充分估计它的智慧。把黄羊放在沙丘边上,如同它好不容易爬上沙丘,却耗尽了最后的气力。另外,也方便下铁夹子。这次他带来了两个最结实的铁夹子,只要夹住,狼就没办法,除非自己咬断自己的腿。两个铁夹子,在沙丘的正面,相互隔着半米。他躲在另一座沙丘后面的斜坡上,只等听到那一声惨烈的嗥叫。
后来天竟然阴了,刚才还明亮的下弦月被云层遮住了,无边的黑影罩了下来,像棉被一样盖在他身上,四野很安静,只有一点风的声音。沙粒打在脸上,有些顺着脖子滑下去。身下的沙子已经毫无热度,甚至有些冰凉,热身子渐渐变冷了,但在可忍受的范围里。他实在不知道,这么黑的天,白鬃狼会不会出来。
没多久,月亮又出来了。
他的后脑勺埋在沙子里,定定地看着天上的月亮。他听见了狼嗥,扯得很长,在宕泉河那边,只有在这么静的沙漠里才听得到。接着又有了第二声,比第一声稍稍洪亮了。他全身的寒毛一下子竖起来,空气里有了明显的压力,他都有些喘不过气了,牙齿发出清晰的脆响。他转过身跪在沙子上,准备好刀子和套马绳,等白鬃狼渐渐靠近。从狼嗥声里听得出它闻到了肉的味道。它的嗥叫不再纯粹,不再好听。
现在他看见了它的剪影。
它肯定也看见了黄羊,但不急于下嘴,而是先四处瞭望。
他趴倒在沙子上,心跳不已。
咔嚓一声,没错,是铁夹子的声音。
接着是愤怒又慌张的嗥叫。
他提着套马绳跑上沙丘,再跑下沙丘,之后再爬上最大的沙丘。他看见了两抹绿光。大沙丘实在太陡,等他爬到顶上时,白鬃狼拖着铁夹子跑掉了,但它很难跑快,它用三条腿在跑,铁夹子夹住了它的右后腿。沙漠里,铁夹子没法固定,它轻松带走了铁夹子。但是,他知道它跑不了多久,它越是奔跑铁夹子就越会夹紧它。他向它喊:“你死定了!”它仍旧在跑,它提起右后腿,不让右后腿着地,所以跑得奇怪而矫健。他奋力追赶,鞋里面钻进很多沙子。他脱下鞋,光着脚追。他在逐渐缩小距离。只剩七八米远的时候他甩出套马绳,套马绳像一条会飞的蛇,准确地扑向它的脑袋。它将身子猛地向后一缩,成功地躲开了。它顺势转过身,用两只冰冷的眼睛死死盯着他,盯着他的脖子。他抽出刀子,亮在面前,希望能够吓住它。双方对峙了有半分钟,它突然咆哮一声,向他高高跃起,带着铁夹子向他扑过来。他本能地向后一退,却被厚厚的沙子绊倒。他估计自己没救了,最后的时刻到了,整个脖子、整个脑袋好像已经是白鬃狼的了。倒下的瞬间他开始打滚,意外滚到坡下去了JKVZ2gTKJIz1DC/xWeAduw==。他由不了自己,一直往下滚,内脏左一下右一下击打着他的胸腔。
他停在了深深的坡底。他重新回到坡上时,白鬃狼已经无踪无影。他手上的刀子也不见了。他找到套马绳,有点懊丧,也有点庆幸。他的脖子还在,头还在脖子上,也算万幸。他开始大声吼叫:“嗷——嗷——呕——呕——”没有听到狼的回应。他不能不多个心眼,以免中了狼的埋伏。不过没有。狼终归也怕人。
几天后的一个中午,他又一次来到狼窝,还是带着一些肉,还是不敢下马,比上次更加胆小,像扔石头一样把肉块扔进狼群。狼群先是警惕,再是疯抢,公狼照例叼着一块肉走向洞口。白鬃狼从洞里出来,站定后远远扫视了他一眼,接着又朝前方走了几步。它只剩三条腿了,右后腿不见了。它似乎是故意要让他看清的。这是常有的情况,狼一旦被夹住,如果有机会,会主动咬断自己的腿,然后逃走。更别说狼中龙凤白鬃狼。他心里一阵颤抖,说不清是什么感觉。白鬃狼不再理他,有些吃力地卧了下去,吃着公狼丢给它的那块肉,虽然身体很不灵活,但气场仍然强大,卧下时就像压着什么大东西似的。其实不难发现,整个狼窝的上空有一种新的气氛,原来的陶然自得没有了,暗藏着看不见的大风大浪,有点吓人。他不得不赶紧离开。狼不一定马上报仇,和人一样,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狼的记性比人更好,能记得你的脸,还能记住你的气味,记住了就终身不忘。受过屈辱的狼,野性更会成倍增加,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所以猎人一般不会半途而废。
但是,他准备认输。他清楚自己是谁,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该认输就认输,他有这个能力。他纵马离开狼窝,后来还吼起了酸曲:
白麻纸糊下的窗亮儿
风吹来叮啷啷响哩
记起嘛花儿的模样儿
眼乳就哗啦啦淌哩
天气凉下来后,贼疙瘩再一次想起了白鬃狼,他不想认输,还是想赶在冬天来临前,把白鬃狼变成一张完美的狼皮褥子。下夹子不行,得另想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还真的想出一个办法,很简单,先不急,花时间观察白鬃狼的行踪,在白鬃狼出没的必经之地挖一个可以蹲下一个人的坑,顶上搭一个专门制作的木架子,木架子上拴上活鸡,等白鬃狼跑来吃鸡的时候,两条前腿肯定会踩空,他就可以一手抓一只狼脚,背着白鬃狼回家了。中间隔着木架子,白鬃狼干着急,伤不到他一根毫毛。
贼疙瘩是在喂马的时候偶然想起这个鬼点子的,当时他高兴坏了,差点笑岔了气,抱着肚子滚在地上笑个不停,沾了满身的马粪。
他立即来到鸣沙山背后的狼窝,发现白鬃狼又产崽了,三只小狼崽猫一样大,都还站不稳,都有一身绒绒的黑毛,光滑如缎,一只只挤在母狼面前争宠,母狼用嘴叼起最调皮的一只,从这边放到那边。而那些长大的狼崽好像少了几只,一定是分家了,一个狼群中狼的数量一般保持在七八只,长大的狼崽会被公狼和母狼赶走,去另组家庭。如此看来,白鬃狼上次差点被他抓到的时候,已经怀上崽子了,所以才会拼了老命逃回狼窝。哺乳时期的母狼,能不能对人家下狠手?母狼如果不在了,几只小狼崽就没奶可吃。没奶可吃,比没肉可吃严重多了。对狼来说,肉,想想办法总能弄到手,但是奶就没那么容易了。到底怎么办?贼疙瘩不禁迟疑起来。但是,一想到罡风阵阵,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他就不由得狠下了心。他实在不想和自己时不时冒出来的慈心善念妥协。
于是他策马离开狼窝,去附近查找白鬃狼留下的新踪迹。现在的白鬃狼是三个脚印,独一无二,很容易辨认。狼喜欢去的地方,尤其是白鬃狼喜欢去的地方,无非是开阔地、制高点或幽静的山谷,这些地方都适合扯开嗓门嗥叫。所有动物里最喜欢嗥叫的就是狼,每天不找个合适的地方痛痛快快嗥叫几声,日子是过不去的。贼疙瘩见过狼放声嗥叫时的样子:声音高到不能再高时,再打着旋渐渐落下来,狼尾巴也随着声音先拉紧,像一把刀子,再缓缓放松,恢复成尾巴的样子。有些狼嗥还暗暗加入了家族标志,可以把分散的群狼快速召集起来。所有的头狼、老狼、大狼,尤其是鬃狼,都喜欢在夜间独自外出,喜欢在月夜踽踽独行,当然还是出于同一个原因:嗥叫,并享受自己的嗥叫。冲着月亮嗥叫,如梦如幻,更是嗥叫中的极品。曾经吃过亏的地方,狼永远不会再次涉足,吃过亏之后,狼会变得更加谨小慎微。所以贼疙瘩主要在河道里、山谷中和鸣沙山与三危山一带的垭口上寻找白鬃狼的脚印,贼疙瘩把自己想象成缺了一条腿的白鬃狼。刚刚产下一窝狼崽的母狼,心里有欣喜,也有郁闷,极端想念漠北草原,比从前任何时候更需要嗥叫,对时间、地点也更加挑剔。这样一来,范围就缩小了。贼疙瘩在三危山的一个垭口上找到了白鬃狼的脚印。没错,只能是它的,三个脚印。站在这个垭口上以最大嗓音嗥叫,整个敦煌都能听见。可以想象,那是多么痛快,多么过瘾。贼疙瘩再一次被感动了,深深体会到了一只狼的内心世界。贼疙瘩不由自主地模仿狼的声音,冲着天空大声吼叫了一番,但自己听了都觉得乏味,还是没放开,胆怯、心虚,远远不是头狼的架势,更不是白鬃狼应有的味道。于是他再来一遍,还不行,接着趴下来,装成白鬃狼,昂起头又来一遍,第三遍就好多了,全情投入,毫无保留,整个身体变成狼的热身子,站起来时发现自己泪流满面。所以他再一次打算放弃,打算饶过白鬃狼。但是,一根烟之后他就动摇了,在心里笑话自己太心慈手软,一点不像个猎人,并开始选好地方,马上动手挖坑。没想到坑并不好挖,由砾石和黏土构成的山脊很难挖,他只带来了铁锹,只有铁锹显然不行,他不得不下山去附近的下堰村借来一把铁镐,同时把自己的马留下了,还花钱买了一只大公鸡。那是下堰村边上的一户人家,有只大母狗刚刚下了一窝小狗,一只只比拳头稍大一点,也是黑色的,仰面朝天,十分可爱。为了进一步讨好这家人,他问女主人:“我还想买一只小狗,能不能先留下钱,隔一些日子再来领狗?”女主人说:“狗就不要钱了,隔上一个月半个月,等小狗断奶了,来抱走就行。”
他一手扛着铁镐,一手提着咯咯叫的大公鸡,哼着小曲,回到三危山山顶。站在山顶看四周,满眼是沙漠,三危山的一半埋在沙子里,三危山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样子。他开始挖坑,没多久就挖好了,天也黑了。遗憾的是,天一直阴着,没有月亮,天黑后开始下起了露水一样的小雨。他不知道下雨天白鬃狼会不会出来。
他犹豫再三,还是决定等。他把公鸡的两只爪子在架子上绑好,又去旁边拔了些青草,用来做掩护。之后他就侧身躺在坑里,打算死等,决心一直等到天亮。衣服渐渐湿透,贴在身上,非常冷。他的幻觉里自然闪现出一件温暖的羊皮袄,它也便勾起了他的人生回忆。他当小偷是因为遇到了另一个小偷,名叫毛爷。毛爷是一帮小偷的头目。他请求毛爷把自己也纳入小偷帮。毛爷给他出了题目让他回答。那个题目竟然和小偷没有半点关系。毛爷指着自己身上的羊皮袄问:“这件皮袄的羊毛里钻满了虱子,你说,怎样才能让虱子跑出来?”他说:“肯定不能洗,一洗羊毛就板在一起,再也不能保暖了。”毛爷问:“那么,怎么让虱子出来呢?”他说:“你把皮袄脱下来,我去想办法。”毛爷就脱下皮袄交给他,他把皮袄翻过来,让里子变成面子,拿到太阳底下晒了一中午,虱子一只只全从毛缝里跑出来,嘭嘭嘭掉在地上了。他把皮袄交给毛爷,毛爷没找到一只虱子。他说:“除了这个办法,没有第二个办法。”毛爷笑了,拍拍他脑袋,说:“好得很,以后跟着毛爷干。”不过,他早就洗手不干了。现在他是一个马夫,靠养马为生。
还没顾上想第二个心事,他就听见了熟悉的狼嗥。没错,是白鬃狼特有的嗓门。长长的哺乳期特有的嗥叫,一听就是母狼的声音。很瘆人,杀气腾腾,让躺在坑里的他顿时紧张起来,当然还有一丝敬畏之情,但也正是这个瞬间他意识到:不做猎人,就做猎物,没有第三种可能。公鸡听到狼的声音后,也开始咯咯乱叫。
这一次,白鬃狼没有犹豫,以最快的速度冲过来,扑向公鸡。他伸出双手,半握着,等候白鬃狼的两个前爪从缝隙里露下来。他等住了,他死死抓住了两条狼腿,就像逮住了整个黑色苍穹的腿,他使出吃奶的劲,大汗淋漓,几乎虚脱。白鬃狼只剩一条腿可以用力,仍然让木架子一颠一颠。随后,白鬃狼稍稍安静下来,他知道它是假装的,它打算下猛力抽出双腿。他急忙把两条狼腿抓在右手里,左手掏出牛皮绳。就在这个瞬间,白鬃狼趁机抽走了右前腿。白鬃狼用右前腿和左后腿前后支撑,试图站起来。他一边紧紧攥住狼的左前腿,并腾出右手,打算从木缝里伸出去,拽回狼的右前腿。他的右手刚伸出去,就被獠牙咬住了。他全力缩回右手,只感到手上黏糊糊的,肯定是血。他忘了,狼的脖子柔软灵活,可以向任意方向大幅度转动。他只好用两只手紧紧抓住左前腿,完全拉到底,让白鬃狼不得不趴展在木架子上。他改变了策略,不急于求成,先这么相互耗一会儿,看谁更有耐性。白鬃狼沉默了片刻,突然嗥叫起来。他明白了,它在向同类呼救。如果再等下去,整个狼群肯定会赶过来。他必须尽快制服白鬃狼。他重新用一只手抓住那只狼腿,用牛皮绳拴住狼腿,再把牛皮绳的另一端缠在自己腰上。他静下来,略略喘了口气,又快快拔出早就扎在墙上的刀子,透着木缝,连续向狼头和脖子的部位一顿乱捅,有几刀子肯定捅中了,激发了白鬃狼的爆发力,整个木架子腾空而起,把他带起来,几乎飞上天去,随即又跌落回来。狼血滴在他脸上,流进他的衣领,腥味令他振奋。他死死攥紧狼腿,牛皮绳也越拉越紧。稍后他重新用刀子向上乱捅。他听见了白鬃狼的另一种叫声,绝望、脆弱,带着丝丝破音,说明它的脖子露气了。更多的血落在他身上,流进他的衣领。他的左手明显感到轻松了。他又转过身捅狼的肚子。他能感觉到,刀子如何陷进去、如何拔出来,整个头顶,那种英武的力量大大减弱。他重新把身体转向正面,伸出手摸到狼的右前腿。正如他预先构想的那样,两条狼腿现在都在他手中。他从腰上从容解开牛皮绳,把两条狼腿拴在一起。
这时他才相信,他赢了,赢定了。他扛起木架子站起来,踩着预先特意挖好的台阶走上去。他知道白鬃狼还活着,还有一口气。也许它在装,像上次那样,先装死,再突然向你发起攻击。和人斗来斗去的过程中,狼把自己变得像人一样聪明。但是事实再一次证明,狼终究斗不过人。在顶上,他先缓缓蹲下来,再把木架子用手举起,款款搁在旁边。雨停了,空气很湿润。虽然没有月亮,但天上多少有些亮光。他不知道自己竟然跪在白鬃狼旁边,给它磕了个头。白鬃狼的头耷拉着,无力抬起来。
他对它说:“对不起,我赢了。”白鬃狼低嗥一声,算是认输。稀薄的光线勾勒出一个飞扬雄伟的轮廓。他再一次心软了。他的心在发抖。他抓住狼耳朵,抽出刀子,准备在狼脖子上补两刀。他得强迫自己才可以动刀子。
白鬃狼这次彻底死了,纹丝不动。
他若有所失,就像死了爹娘。其实他记忆中没有爹娘的模样,他两岁的时候,娘老子死了,三岁的时候爹老子也死了,都是病死的。
他背着白鬃狼朝远离狼窝的方向走去。他打算在某个安全的地方睡一觉,等天亮后把狼皮剥了,再去下堰村还镐,骑马,回沙州城。
在三危山下的一个角落里,他倒头就睡,一眨眼就睡着了,一睡着就开始做梦,做了很多梦,醒来时,太阳已经高高挂起,但又很近,似乎一伸手就可以摘下来。天空湛蓝光滑,如同有生以来头一次看见。大地和天空一白一蓝,格外分明。他发现他睡在两个低矮的沙丘之间,在朝阳的照耀下,沙丘有些发青,最近的沙丘却是红色的。白鬃狼被他做了枕头,它的血把沙子染红了。他的身上、脸上和手上全是血,他的右手上有几条深深的齿印,而他一点也没有疼痛的记忆。他站起来,想起自己竟然把一只白鬃狼枕在头下,心里十分惊讶,那种惊讶是从零开始的,好像他把整个捕狼的过程忘光了,此刻才突然想起来。但那惊讶转瞬即逝,换成了同样从零开始的空洞感和失落感。
他开始剥白鬃狼的皮,他打算把狼肉扔掉,只要皮。市场上有人把狼肉当驼肉卖,把驼肉当牛肉卖,不过他只想带着狼皮尽快离开。
他很快就把狼皮剥下来了。
然后,他找到宕泉河,洗了脸,洗了手。
衣服上也浸满血,怎么办?
他干脆把衣服也脱下,洗干净再拧干,穿在身上。他把狼皮带毛的一面卷在里面,夹在腋下,就像夹着一卷牛皮或羊皮,向下堰村走去。
他还了铁镐,骑走马。
一个月后,他想起了那窝可爱极了的小狗。他想,应该去领回一只小狗了。他骑着马来到那户人家。一窝小狗只剩下一只了,是专门给他留下的。别的小狗没断奶前就被邻居们抱走了。他听了心里很感动,可是,他也没看见母狗。“母狗呢?”他问。家里人全发出了奇怪的笑声。有人说:“母狗去做狼妈了。”
在他的追问下,他们讲了如下故事:
有一天,母狗带着仅剩的一只小狗在院外的草地上玩,家里有人出门,发现外面有狼,一只灰色的大公狼,正围着母狗转来转去。家里人共同把公狼赶跑后,母狗也不见了。隔了一夜,母狗回来了,蔫头蔫脑,原本饱满的奶头也变得瘪瘪的。饿了一天的小狗抱住奶头吃奶,吸不出一滴奶水。家里人只好用绳子把母狗拴起来,以防它再一次跑掉。晚上那只公狼又出现了,咬断拴母狗的绳子,把母狗领跑了。又隔了一晚上,母狗又有气无力地回来了,一进门就找小狗,给小狗喂奶。一排小奶头黑黑的,小狗嗍不出一滴奶,急得转圈圈。家里人认为母狗是个贱货,跑出去卖自己,又舍不得家里的孩子。这次家里人把母狗关在屋子里。次日清早,天还没亮,一家人被一阵可怕的狼嗥吵醒,打开院门一看,门外站着四只狼,都是凶巴巴要人命的样子。关着母狗的那间房子在院子的另一侧,房外墙就是院墙,一只狼竟然在刨墙打洞。全家人拿出棍子、铁锹和石头,怎么吓唬都没用,狼群躲在不远处不肯退去。母狗也在屋子里哼哼唧唧,闹着要出来。没办法,只好把母狗放出去。母狗一露面,狼群就前呼后拥,带着母狗屁颠颠跑了。
从此母狗再也没有回来。
贼疙瘩一听就明白母狗在哪儿。他骑马来到鸣沙山后的狼窝,看见母狗斜卧在阳光下,神似白鬃狼,几只小狼崽正挤作一团在吃奶。
他不由得一笑便拍马离开。
他又唱起了酸曲:
上山里打了只梅花鹿
下山里打了只野狐
甜不过冰糖辣不过酒
香不过尕花儿的舌头
原刊责编 王倩茜
【作者简介】陈继明,1963年生,甘肃甘谷人。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教授,广东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曾任《朔方》小说编辑、宁夏作家协会副主席。主要作品有《一人一个天堂》《七步镇》《平安批》等。作品曾获中国好书、华语文学传媒大奖年度小说家奖、十月文学奖、《中篇小说选刊》奖、《小说选刊》奖、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奖、《中华文学选刊》奖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