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粮食收储主业 建立粮食管理体系

2024-10-20 00:00:00王伟华
新安全 2024年10期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今年 5月在山东考察时指出,“山东是农业大省、粮食大省,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责任重大”“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提供了根本遵循。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时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聚焦粮食核心职能,着眼粮食收储主责主业进行全方位深化改革和探索创新,初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权责清晰、管理科学、保障有力的粮食管理体系,为建设更高水平的“齐鲁粮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山东智慧和力量。

加强规划设计,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始终把扛稳粮食安全责任作为头等要事。为确保粮食收储工作稳健推进,从顶层设计着手,致力于通过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方式,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担当。省政府出台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山东省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督促市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在“十三五”“十四五”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中,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提出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的愿景。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率先出台省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和省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工作职责清单,建立省级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对市级部门和成员开展专项考核,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牵头制定2022年度、2023年度粮食安全重点工作职责清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先后将市县地方粮食和成品粮油储备、地方储备粮风险防控、粮食流通监管风险防控、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和储存安全等纳入省对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自2016年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实施以来,山东实现“五连优”。通过强化责任意识,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监督机制,在粮食收储工作中实现了科学管理和高效执行的有机结合,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2022年新冠疫情期间,在财政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济宁市委、市政府拿出专项资金建立了15万吨的政府调节粮食储备,积极主动落实粮食安全收储责任。

为耕者谋利益,落实粮食收储目标

作为粮食主产省,山东始终将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作为粮食收储工作的首要任务。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大粮食市场购销主体培育,激发粮食流通活力。目前,全省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企业主体2200余家,年均粮食购销总量1.5亿吨以上。为做好夏秋粮收购工作、确保粮食颗粒归仓,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每年都提出具体要求、作出具体部署。省财政出资建立6亿元规模的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可放大十倍为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不仅解决收购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为种粮农民提供了稳定可靠的经济支持。严格执行国家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合理布设委托收储库点,发挥好政策托底作用,减少市场价格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保障种粮农民收益水平,真正实现国家政策惠及广大耕者的初衷。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以来,全省累计收购政策性粮食2189万吨,安排惠农收购资金500多亿元。加强与北京、天津、山西、福建、海南等省份粮食产销合作,为从业者提供更广阔的粮食购销渠道,进一步提升粮食收储效益。

夯实储备基础,提升保供稳市能力

粮食储备是稳定市场的“压舱石”。山东已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地方储备体系,推动市县党委政府履行区域责任。全省地方储备粮实际库存十年间增幅达到70%,保安全、防风险能力大幅跃升。截至2023年底,全省地方储备粮实际库存、食用植物油实际库存均超过国家下达总量计划。各地严格落实丰富储备品种要求,在现有规模总量内通过品种串换等方式,适当增加玉米、大豆储备,进一步推动储备品种结构、区域布局改善升级。加快深化储备体制机制改革,制定完善关于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抓好“四分开、两分离(人员、实物、财务和账务管理分开,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离)”重点任务落实。配套制定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省级储备粮动用办法等一系列政策规定,进一步理顺管理职能职责,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地方储备粮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建立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形成企业库存、政府储备、社会储备、居民存粮相互支撑、互为补充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全省粮食安全水平。在做好本省储备工作同时,联手其他省份特别是粮食销区共筑粮食安全屏障,先后为北京、浙江、海南、广东等省份代储代存地方储备粮近50万吨。

做强粮食产业,实现粮食新质发展

粮食产业化是推动粮食工作迈向新质发展的关键环节。山东粮食产业经济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年供应全国1/5的面粉,1/3的深加工产品,3/5的花生油、玉米油,粮油加工业总产值连续跨上4000亿元、5000亿元台阶,2023年突破5600亿元,年销售收入过百亿元企业6家、过30亿元企业30家,“滨州模式”粮食产业化走向全国。大力实施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全行业省级以上科创平台85个,比2012年翻一番,建成小麦、玉米、大豆、高油酸花生油等五大国家级创新中心。加快推进品牌强国建设,“齐鲁粮油”公用品牌纳入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投入3000万元建成产业互联网平台——“好粮有网”,现全网交易额突破百亿元。“齐鲁粮油”连续五年入选“中国十佳粮油影响力公用品牌”。通过实施“粮芯计划”,大力推进粮食产业科技创新,探索粮油副产物的循环利用和梯次利用,实现对粮食加工的“吃干榨净”,提升粮食产业附加值,为粮食收储工作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滨州中裕食品有限公司是小麦全产业链发展的典型代表,在传统加工基础上开发深加工产品30多项,实现了一粒粮食的高效循环利用。通过做强粮食产业,山东在推动粮食收储工作中实现了质的飞跃,不仅确保了粮食收储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还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滨州模式”等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发展方向,为推动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作出新贡献。

建强仓储设施,赋能粮食保管质效

仓储设施的现代化水平直接关系到粮食收储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山东在提升仓储设施方面,进行全方位布局和升级,实现粮食收得下、储得好。大力实施“粮安工程”,全省形成省市级大中型储备库、县级中心库和基层收纳库三级粮食仓储设施体系。完好仓容从十年前的2810万吨增至4295万吨,增幅达52.8%;罐容从135万吨增至235万吨,增幅达74.1%。“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9.2亿元,支持地方储备粮库绿色仓储升级改造和新建扩建仓容208万吨。2022年,全面启动“产购储加销”数字化转型,粮食信息化在全国实现“三个率先”,率先建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综合性粮食流通电子政务平台、率先完成粮库智能化升级项目建设、率先实现粮库信息系统与省级平台以及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的互联互通。在粮食储存环节,积极推广绿色储粮技术,大幅降低粮食损耗和能耗。建设菱镁板仓库、低温仓库、内环流应用仓库等现代化设施,应用推广三段式保水通风技术,实现在仓粮食保鲜、防虫、防潮。在提升仓储设施功能的同时,更加注重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确保收获粮食质量和安全,为实现粮食收储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支持。

完善应急保障,守住粮食工作底线

粮食安全不仅关乎日常生产和储备,更体现在关键时刻能否经得住各类突发事件的考验。山东从保供应、守底线出发,完善粮食应急预案,提升基础设施,加强应急演练,确保任何情况都能保证粮油供应,不让人民饿肚子。先后制订山东省粮食安全风险防控应急预案、粮食供应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设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对全省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进行系统规划。全省基本形成以区域成品粮应急配送中心为龙头,以城乡粮食应急供应网点为基础,粮食应急加工、储运、供应各环节协调配套的新型粮食应急供应网络。截至目前,全省设立粮食应急供应网点2424家,应急加工企业337家,应急配送中心225家,应急储运企业258家,实现全省所有市县全覆盖。注重建网更注重强网,投资2.24亿元实施应急项目162个,投资2.8亿元在济南、青岛、临沂、滨州建设4个省级区域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投资1亿元对粮食应急供应网点进行升级改造。丰富的粮源供应、强大的加工能力、完善的应急保障体系不仅保证省内粮油稳定供应,还为丰富全国居民消费需求贡献山东粮油。新冠疫情期间,线上开设“齐鲁粮油超低价专供湖北主题馆”,山东大馒头直送援助湖北医疗队,协调北京调运成品粮储备3500吨。印发《关于做好保供稳市暨河北省粮油供应联动保障工作的通知》,确立德州、聊城、滨州为支援河北省应急粮油供应重点市,落实粮源、产能、运力,随时做好援助准备。

严格依法治粮,维护公平流通秩序

依法治粮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利益的基础。山东在粮食收储领域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粮食收储过程公开、公平和公正。省政府先后出台《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要求,正推动制订《山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该条例已列入省人大和省政府立法计划。制发法治粮食建设意见,组织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政策性粮食库存交叉检查等,确保粮食库存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开展“亮剑执法”“铁拳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增强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合规经营意识,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推进“互联网+”执法监管,实现监管事项覆盖率、监管数据填报正确率和及时率100%。推行粮食市场“阳光监管”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粮食收储工作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格局,增加粮食收储工作的透明度。

(本文配图均由李全军摄,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提供)

责任编辑:隗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