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教师教育惩戒权作为法律赋予教师的教育管理权利,在现实情境中依然遭遇各种挑战,如教育惩戒的理论认知与实践现实不一致、教育惩戒的沟通机制不畅、教育惩戒的执行保障不全。为解决此类问题,教育主体可采取加强家校沟通、完善家校合作机制、强化家校合作的权责归属等策略以促进家校合作的有效性,最终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教育惩戒权;家校合作;困境与出路
引言
教育部于2020年12月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明确指出,教育惩戒是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该规则对教育惩戒权相关概念和适用范围进行了较清晰的界定和规范性说明等,细化了法律规定,具备一定操作性和监督性。其中第16条中明确了家校协作的重要性,教师应当积极与家长沟通,使家长理解、支持和配合实施教育惩戒,形成合力。家长也需要履行对子女的教育职责,尊重教师的教育权利,配合教师、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教。人的成长应当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方共同促进的结果[1]。
然而,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当前形成了教师不知惩戒、不敢惩戒和惩戒不当的困境,学生家长因教师管教学生而与教师和学校产生矛盾甚至冲突的事件大量涌现。本文通过分析家校合作视域下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现状,研究家校合作视野下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实施路径,为教师提供可行的参考,协同家长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助力。
一、家校合作视域下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困境及归因
(一)教育惩戒的理论认知与实践现实不一致
1.对教育惩戒内涵的误解
从教师层面看,一部分教师混淆教育惩戒与体罚二者之间的区别,把教育惩戒等同于体罚。出现诸如利用休息时间或课堂学习时间罚抄写、掌掴或殴打学生、罚站罚跑等危害学生身心的惩罚行为。从家长层面看,一部分家长放大教师教育惩戒的形式,将教师教育惩戒等同于侵犯学生的正当权利。出现诸如没收学生的零食或电子产品被家长视为侵犯学生生命健康权、财产权等情况。
2.对教育惩戒功能的误解
从教师层面看,一部分教师把教育惩戒作为一种制服的手段,意在使学生屈服于教师的权威之下,要求学生对教师的绝对服从,不得有违反教师的行为举止。还有一些教师可能认为惩戒的目的是惩罚学生,使其受到痛苦和羞辱,而不是为了帮助学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促使其改正错误。这种理解偏离了教育的目的,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从家长层面看,一部分家长将教育惩戒视为对学生的针对性行为,认为教师区别对待自己的孩子与其他学生,使孩子遭受不公平待遇,排斥甚至声讨教师使用教育惩戒。
(二)教育惩戒的沟通机制不畅
1.家校之间沟通不畅
(1)沟通方式单向化。家校合作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学校与家庭双主体之间良好的沟通[2]。然而在实际的家校互动过程中,存在交流主体单向沟通的问题。比如,教师往往充当信息传递的角色,主动地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的学习、生活和人际交往等情况,旨在便于家长在家配合完成教学教导工作,形成一个协同合作的家校教育环境,共同助力学生的全面发展。但部分家长由于工作忙碌或责任推脱等各种原因,沟通的意愿较低,不愿意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开展。相反地,有的家长主动向教师询问学生的在校情况,而部分教师可能以工作忙碌为由用简单的说辞应付家长或漠视家长的询问,导致双方沟通不畅;(2)沟通内容形式化。家校沟通重形式轻内容,良性有效的家校沟通不仅包括学生的学习情况,还应当包括学生的身心素质两方面的内容。具体而言,沟通内容要聚焦学生道德品质的培养、学习兴趣的激发、心理健康状况等核心素养,但在现实情境中,家校沟通内容过于片面。一方面,家长更加关注的是学生的学业成绩,对其他方面置若罔闻;另一方面,教师只注重反映学生的不良行为和惩戒方式,单纯的“通知到位”。这种“告知式”的沟通模式忽视了对学生心理状态的深入探讨与共同应对,从而限制了家校合作促进学生全面成长的潜力。
2.学校与教师之间沟通KunPkALcEwnkfV2svi4FHkM6PAukhYzrVqhNp+OrKgE=不畅
学校对教师的教育惩戒规定条文普及不足。(1)惩戒条文不明确,教师缺乏明确指导,难以做到公正公平。虽然《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已经颁布了一段时间,但是部分教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内容了解不够。除此以外,有些学校虽然有教育惩戒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并不明确,导致教师对于哪些行为会受到惩戒、惩戒的尺度的把握等问题的认知模糊;(2)惩戒条文不普及、不公开,教师实施惩戒随意、主观,不利于学生成长。由于惩戒条文的普及不足,很多教师可能并不了解学校和法律层面的教育惩戒规定,导致教师和学生对于惩戒的规定一知半解,甚至完全不了解;(3)惩戒条文不更新,教师实施惩戒不能与时俱进。有些学校的惩戒规定可能已经过时,没有及时更新,导致这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的教育环境和学生的实际情况。
3.教师之间沟通不畅
教师间的合作交流,同样也能通过分享有用经验、沟通学生情况等以提高家校合作的频率和效用,然而当前教师间的沟通不畅使家校合作产生了阻滞。(1)教师之间的沟通不足,无法达成共识。教师之间没有充分的讨论和交流,无法有效地解决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教师之间的合作不足,无法同频共振。教师之间缺乏关于教育惩戒的合作,使得他们在实施惩戒时产生矛盾和冲突,从而无法共同解决学生在接受教育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教师之间的反馈不足,无法同向而行。教师之间没有及时地反馈和评价,就无法了解惩戒的效果,也无法对惩戒方式进行改进和优化。
(三)教育惩戒的执行保障不全
教育惩戒的执行保障包括对教师和学生两大主体。
1.缺乏对教师的培训和支持
教师是实施教育惩戒的主体,如果他们没有得到足够的培训和支持,就可能无法正确地实施惩戒,也会破坏教育惩戒的公信力。
2.缺乏对惩戒效果的评估和反馈机制
教育惩戒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教育效果,需要进行评估和反馈来进行诊断。倘若缺乏有效的评估和反馈机制,无法对惩戒的效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也无法根据评估结果对惩戒方式进行改进和优化。
3.救济途径不畅通
当学生的权益受到侵犯时,需要有畅通的救济途径进行维权,否则学生很难获得公正的待遇和有效的维权支持。
二、家校合作视域下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出路探析
(一)加强家校沟通,提高双方对教育惩戒的认识
1.加强教师教育培训
(1)针对教育惩戒的目的和原则,开展专题培训,确保教师深入理解教育惩戒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通过培训,教师能够清晰认识教育惩戒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应该以爱心和责任心来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教师实施教育惩戒不仅要适度,而且要灵活,同时也应当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增强惩戒的有效性[3];(2)加强对教师的心理学知识培训,让教师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学习特点,掌握与学生沟通的技巧和方法。教师是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保护的第一实践主体,是和学生建立微观权力关系的主导一方。这种权力关系的特殊性决定了教育惩戒必须以学生权利优先作为价值基础,以教育性作为其核心价值[4]。因此更需要教师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通过学习心理学知识,教师将更加深入地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从而提高教师的教育能力和心理辅导能力;(3)提高教师管理艺术水平和职业道德。教育管理艺术是教师必备的素养之一,教师需要学会如何有效地管理课堂、处理师生关系、引导学生自我管理等方面,以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学习氛围;(4)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是提高教师素养和管理艺术的重要保障。定期开展学生评价、家长评价、同事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对教师的教学水平、管理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为教师提供反馈和建议,促进其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管理能力。
2.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得以明显减轻,为进一步巩固减负成果,解决家校社协同育人困境,教育部在2022年继续把“双减”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提出重点研制并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5]。叶强认为,在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中,应当考虑家校共育的角度,并重视父母的深度参与,以提升家校合作的水平,促进学生道德发展,改善学校氛围,进一步构建家校育人共同体,最终促使教育成绩的良性发展[6]。由此可见,在教育惩戒问题上,需要提升家庭参与力,通过各方渠道加强家庭教育指导。
(1)教师应当更新教育理念,提升对家校合作理念的认识,将协同育人的理念融入教师的培训活动中。通过参与培训活动、组建交流会等方式,将协同育人的理念融入教师的日常工作中,增强实践意识,提升教师素养。同时,教师团队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头脑风暴活动,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推进家校合作、提升教育质量;(2)通过家长会等渠道,向家长宣传教育惩戒的目的和意义,指导家长正确对待孩子的错误行为;(3)引导家长建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让家长知道孩子的成长需要父母的陪伴、指导和关爱,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4)指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和技巧,比如,如何与孩子沟通、如何引导孩子纠正错误行为等,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
3.重视培养学生的理性认知能力
学生的自我意识随年龄增长而增强,重视培养学生的理性认知能力,既能规范自身行为,也能保障自身权益。首先,增强学生对教育惩戒的认知和理解。(1)明确教育惩戒的目的和意义,教师可以通过课堂讲解、小组讨论等方式,让学生了解教育惩戒是为了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和发展,而不是惩罚或羞辱他们;(2)让学生了解教育惩戒的程序和方式,教师可以在制定班级规章制度时,与学生共同商议并明确教育惩戒的程序和方式,让学生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会受到什么样的惩戒;(3)鼓励学生正确看待教育惩戒,教师可以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方式,引导学生理性看待教育惩戒,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会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不良影响,从而愿意接受惩戒并改正错误。
其次,理性认知能力是学生理解并应对复杂社会问题、做出明智决策的基础。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应当引导学生理性分析问题。在面对问题和冲突时,教师可以通过引导学生进行理性分析,让他们理解不同观点的合理性,并学会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教育学生认识和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以避免因情绪冲动而做出冲动的行为。教师应当教育学生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以促进他们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妥善解决冲突。
(二)完善家校合作机制,促进双方的协同合作
1.共同商定惩戒规定和细则
(1)在制定惩戒规定和细则时,学校应与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协商,充分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定和细则的公正性和合理性;(2)通过召开家长会、校委会等形式,让家长了解学校的教育教学要求和学生的行为规范,引导家长正确看待教育惩戒;(3)在制定惩戒规定和细则的过程中,要注重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同时要体现教育惩戒的教育性和引导性。
2.增强双方共同对话
(1)建立定期的家校沟通机制,如家长会、座谈会、电话沟通等,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交流双方的想法和意见;(2)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如家长进校园、师生座谈会等,增强家长、教师和学生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促进双方的沟通和合作;(3)倡导家长和教师之间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氛围,以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3.跟进学生情况,做好记录和反馈
(1)应当建立学生个人档案,记录学生的成长经历和学习状况,积极跟进学生的学习进展和行为表现;(2)对学生的教育惩戒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反馈,使家长了解学生在学校的表现和惩戒情况,以更好地支持学校的教育工作;(3)及时肯定和鼓励学生的进步和闪光点,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和主动性,促进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
(三)强化家校合作的权责归属
1.明确家校双方的职责和权利
(1)制定家校合作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和权利,包括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家长的家庭教育责任、学生行为规范等;(2)加强对学校和家长的权利保护,确保双方在合作中能够平等、公正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遵守相应的义务和责任;(3)建立监督机制,对家校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学校可以邀请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通过客观公正地评估,从而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2.加强家校合作的组织建设
(1)成立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组织,由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增强家长的参与感和责任感;(2)加强学校与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组织的沟通与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共同商讨学生的教育问题和管理事务;(3)鼓励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组织开展各种有利于家校合作的活动,如组织家长进校园、开展家庭教育讲座等,促进双方的相互了解和信任。
结语
关于家校合作视域下的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情况的研究一直在继续,未来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教育环境的不断变化,需要不断探索新的理论和实践方法来应对新的挑战和问题。同时,也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方面的成功经验和方法。
本文系山西省研究生科研实践创新项目资助《家校合作视域下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困境与出路研究》(项目编号:2023SJ175)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EB/OL].(2020-12-23)[2020-12-29].
[2]祁占勇,杜越.家庭教育立法的现实诉求及其立法精神与技术[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20,19(01):24-31.
[3]郁琴芳.家校合作中校长与家长的认知差异——基于上海市146所公办学校的调查[J].上海教育科研,2014,(05):42-45.
[4]谷庆燕.英国教师教育惩戒权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教师教育学报,2021,8(03):135-142.
[5]霍翠芳.论教师实施教育惩戒的伦理正当性——基于微观权力运作的视角[J].教师教育学报,2022,9(06):36-43.
[6]樊未晨.教育部开出2022年教育工作清单:“双减”工作要重点提高“四个水平”[N].中国青报,2022-02-16(02).
(作者单位:山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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