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内在品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生成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三重逻辑,深刻蕴含了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生动体现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核心旨要,系统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路。通过这三个维度的逻辑铺展,初步建构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人民性的逻辑框架,为深刻理解新质生产力的科学内涵,积极发展新质生产力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视角。
关键词:习近平;新质生产力;人民性;高质量发展
“新质生产力是创新起主导作用,摆脱传统经济增长方式、生产力发展路径,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符合新发展理念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以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及其优化组合的跃升为基本内涵,以全要素生产率大幅提升为核心标志,特点是创新,关键在质优,本质是先进生产力。”[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重要理论成果,不仅是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从我国现阶段的客观实际出发,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同新时代中国经济改革实践紧密结合的光辉典范,更是习近平总书记基于实践逻辑对高质量发展进行创新性思考而提出的创造性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提出、发展及其实践的整体性过程中蕴含着鲜明的人民性意涵,生动彰显着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理念,开拓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
一、坚持人民至上立场:新质生产力理论提出的政治遵循
人民至上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的集中体现,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同时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根本政治遵循和基本行动指南。
(一)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的集中体现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明确指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2]这一论断深刻揭示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主体地位,强调了人民群众作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根本动力。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璀璨文明成果,无论是科学技术、文化艺术还是全新的社会制度,都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和伟大实践。一方面,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更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广大劳动人民在生产实践中不断创造出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人民群众也是文化、艺术、科技等领域的创造者,为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人民的实践是社会改革和创新的动力源泉。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只有当社会制度和政策能够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和需求,人民的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才能真正激发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迸发出巨大的创新动力和实践伟力,社会也才能不断得以自我完善和赓续发展。
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实践的理论和开放的理论,自诞生以来就始终坚持“人”的基本立场,以关心人民生存发展、关注人类共同命运、追求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其根本立场一言蔽之就是“人民”的立场。首先,马克思和恩格斯深刻批判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广大劳动人民所遭受的剥削和压迫,一针见血地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3],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是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并最终导致工人阶级的贫困化和异化。这一论断表达了马克思和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批判,以及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其次,也正是工人阶级不堪剥削和压迫而持续进行英勇斗争,才推动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持续变革,为社会主义的产生奠定了重要基础。最后,马克思、恩格斯还指出,共产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消除阶级对立和剥削,建立一个人人平等、自由、和谐的美好社会。这一崇高目标将人民的幸福和解放作为最高理想,充分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不仅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同时也为工人阶级争取自身权益、实现解放指明了前进方向,体现了对广大人民群众及其根本利益的深切关注。
总之,人民立场作为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理念,贯穿于其理论发展与当代实践的全过程,是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的鲜明表达,也是其区别于其他理论学说的显著标志。
(二)人民至上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具体彰显
坚持人民至上的立场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也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本质特征和显著政治优势,这就决定了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必须要一以贯之地坚守人民立场,“一切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都应该来自人民,都应该为人民利益而制定和实施”[4],须臾不可偏离。
在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充分彰显了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这一根本性立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广泛发动人民群众,赢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中华民族获得独立,人民得以解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战胜政治、经济和军事等方面的诸多挑战,取得了伟大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就。党领导人民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两弹一星”的成功研制、大庆油田的开发建设、红旗渠的修建等伟大成就,无不凝聚着党和人民团结奋斗、为了人民利益而不懈努力的伟大精神。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再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充分体现了党对人民根本利益的深刻关切和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始终坚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继续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砥砺奋进,接力实施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深刻彰显了党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使命和担当。由此可见,人民至上这一鲜明的政治立场,贯穿了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的奋斗历程,是党能够始终在复杂多变的时代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取得辉煌成就的关键所在。
总而言之,人民至上的立场由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这是党百余年奋斗历程的宝贵经验和重要启示。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旗帜鲜明地表明了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党必须始终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必须时刻倾听人民的呼声,必须紧密联系人民群众,必须将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实践准则。因此,一以贯之地坚持人民至上立场,既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标识和永恒追求,更是党不断取得胜利和实现伟大奋斗目标的根本保障和力量源泉。只有始终坚定不移地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党才能永远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团结带领人民在全面深化改革、系统设计推进改革的新征程中不断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创造新的伟大成就。
(三)人民至上是新质生产力理念提出的基本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5]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这就决定了党必须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坚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这也是新质生产力理念提出的根本政治逻辑。
人民至上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基本立场。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重大转化。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我国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从解决温饱问题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了民生的重要性,指出当前必须解决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6],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困难,以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实践目标,生动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深刻彰显了人民至上的基本立场。
人民性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鲜明特征,并贯穿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理论体系的始终。首先,新质生产力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新质生产力是指以创新驱动、科技引领、绿色发展等为特征,融合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的生产力新质态。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不断催生新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增长点,实现了不同领域、不同产业之间的深度融合,注重资源的高效利用,追求经济发展与生态平衡的协调统一。其次,新质生产力的提出旨在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需要。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优美的生态环境、丰富的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加。发展新质生产力能够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现实需求,使人民能够享受到更便捷、高效的服务,让人民有更多的获得感。最后,人民群众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主体。广大人民群众是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直接参与者和主要推动者,他们的智慧和创造力是新质生产力不断发展和创新创造的动力源泉。同时,新质生产力带来的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能够惠及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最大可能减少贫富差距,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价值旨归
为民造福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价值指向,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基本价值追求。以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所需为念,坚决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我们党开展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人民性的内在要求,更是新时代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根本价值旨趣。
(一)提升人民在新质生产力创新发展中的获得感
新时代党的价值追求和奋斗目标,就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当前正值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奋展之际,我们党的改革目标和奋斗初心就是要坚决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7],真正做到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形成与之更加适应的生产关系,实现新质生产力关涉的劳动者、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重组和升级,从而实现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的发展目标,即通过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推进过程中催生出新产业、新模式和新动能,从而增进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福祉,开创我国改革开放的全新局面。
马克思明确指出:“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8]党的百年历程也充分表明,只有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价值追求的最前面,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和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才能增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才能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新时代提出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体制机制,旨在通过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以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从发展的基础维度来解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和现实发展需求。特别是当下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环境、养老等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提出以生产力创新为发展切入口,通过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的创新目标引领,实现新质生产力与民生工作的多维耦合,让人民群众能够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看得着变化、见得着成效、得得到实惠,能够在发展中切切实实地增强获得感。
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强调了人民根本利益的至上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人民性强调党和国家在制定发展政策、规划发展战略、推动改革任务的过程中,都应当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置于首要目标,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基本考量。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该是为了满足人民需求、保障人民权益、实现人民幸福,让人民生活水平能够获得实质性的提高,从而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只有这样,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才能具有正确的方向和持久的动力,才能真正有助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共同富裕。
总而言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要始终坚持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一价值导向和行动准则,要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围绕人民的现实需求和切身利益,通过实际行动和有效举措,让人民群众在各个方面都能体会到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给生活带来的改变和进步,继而切实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二)增强人民在新质生产力实践成效中的幸福感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高度自觉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更是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这就决定了我们党要时刻“接受人民的监督”[9],由人民群众来监督权力的实施和评判改革的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所蕴含的人民性特征,不仅体现在党和国家关于新质生产力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人民,始终坚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发展目标,更深刻体现在新质生产力创新实践的最终成效应由人民来检验和评判。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10]。党的工作是否符合人民的客观需求,是否能够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能否给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只有人民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否实现了对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维护,主要还是看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否始终体现人民意愿,是否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具体来说,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关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如果能得到广大人民的支持和认可,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那它就是成功的;反之,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发展目标或者没有给人民带来真真切切的利益,那就需要进行总结和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将人民群众当作发展的最终评判者,充分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及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人民性,还体现在增强人民在社会发展中的幸福感。幸福感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涵盖了物质生活的富足、精神生活的丰富、社会秩序的稳定有序和生态环境的和谐美丽等诸多方面。但是,如何评价发展成效以及评判的主体等问题,基于不同的立场便会有不同的认知和对应的标准。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旗帜鲜明地表示,党和国家的所有工作成效的评判,“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11],明确强调了人民不仅是服务的对象,更是参与党和国家各项决策、战略实施和权力监督的重要主体。将人民当作我们党的工作的最终评判者,其重大意义体现为人民在党和国家事务中的积极作用。人民群众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政策的制定、社会治理、公共事务等,能够更好地反映人民的现实利益和基本诉求,让人民参与讨论和决策,能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也能够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发展情况和人民的迫切期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将人民当作我们党的工作的最终评判者,深刻表明了党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作为新质生产力发展工作的根本衡量标准。
总之,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是否真正提高了人民的生活水平,人民的亲身感受和评价是最真实、最权威的标尺。只有始终以人民的评判为标准,让人民参与到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中,才能真正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才能深刻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的人民性意蕴。
(三)保障人民在新质生产力发展利益中的安全感
如何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扎实做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守护者,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若干要求。首先,党员干部要诚心当“学生”。习近平总书记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带着问题学,拜人民为师,做到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12]。因此,新时代在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要真心舍掉为官的“架子”,潜心走好群众的“路线”,细心融入群众的“圈子”,耐心了解人民的“实际”,虚心当好人民的“学生”,全心解决人民的“难题”,真正以平常心做好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的寻常事。其次,党员干部要甘心做公仆。广大党员干部要心中时刻装着老百姓,甘做人民的“孺子牛”。历史也证明,只有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坚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才能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最后,党员干部要真心做“守护者”。党员干部要做好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就需要做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就意味着要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客观需求、现实关切和发展期望。这就要求党员干部不仅在工作上与群众接触,更要在情感上贴近群众,真心实意地为他们着想,以真诚、热情和关怀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心系群众、热爱群众、服务群众。
新时代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既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发展目标来增强人民的获得感,也要将人民群众当作发展的最终评判者以增强人民的幸福感,更需要党员干部做好人民利益的“守护者”以增强人民的安全感。一方面,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解决他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党员干部还要大力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在社会主义法治的保障下,享有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感受到社会的公正与公平,从而极大地提升安全感。
综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既要求积极将新质生产力发展与社会建设有机结合,大力促进新技术和经济民生深度融合,让新质生产力给人民带来更多福祉,不断把为人民造福的事业推向前进。同时,也强调党员干部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要在情感上与人民群众相通,做到“心贴心”,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惠民生、解民忧、造民福,多办大事、实事、好事,从而坚定人民群众永远跟党走的信仰信念信心。
三、做到以人民为中心: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实践主体
历史反复证明,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实践主体,是推动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是新时代党领导经济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并始终坚持站在人民立场上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真正做到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民群众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系统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路。
(一)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的发展主体性
纵观历史长河,马克思总结出历史发展的本质,并明确指出创造这一切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13]。因此,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不仅在于其是历史的创造者,更在于其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动力,在社会历史发展中起着决定性作用。作为持续实践和能动创新的“客观实在”者,人民不是被动的接受者,而是积极的参与者、主导者和创造者,在历史的发展长河里不断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前进。同时,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人民还是价值的主体,是理论连接实践的价值承载者和实践能动者,更是社会实践活动中价值实现的主要践行者,充分彰显着其本身所蕴含着的巨大主体实践性。因此,新时代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科学指导下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只有充分激发人民的主体性,发挥人民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才能创造出更加丰富的、更具新质态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的主体性,前提是要以人民为主体从理论价值导向的角度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教育人民、引领人民和团结人民,做到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与人民同向而行、同频同振,引导人民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这一科学理论指导实践创新。新时代需要新理论,新理论指导新实践。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要通过在全社会树立共同的价值导向和实践目标,从而更好地推动社会发展与伟大变革,最终以新发展模式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也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根本价值所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人民的主体性。人民主体性的激发关键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主体,从实践主体角度对“相信谁”和“依靠谁”这一关键问题做出科学回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14]。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体现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锚定了应该“相信谁”的价值逻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人民群众在农村改革、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能动作用,他们用生动的实践探索和创新创造为改革开放的成功提供了坚实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正是源于改革开放以来对人民群众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的系统性归纳和规律性凝练。另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指出了应该“依靠谁”的实践逻辑。新质生产力涉及科技创新、数字化、绿色发展等众多前沿领域,涵盖了新兴的技术、创新的生产方式和新的产业形态。人民群众在历史的发展长河里不断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前进,并创造了巨大的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蕴含着无穷的智慧和创造力,当他们的主体性被激发,就能为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实践动力。面对新的生产力质态和发展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旨在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推动新质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
人民在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地位和关键作用,决定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激发人民主体性是相辅相成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强调激发人民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主体性,体现了对人民力量的重视和依靠。新时代也只有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激发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性,才能更好地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创造,实现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二)坚持共享发展理念,重视人民的客观能动性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共享理念“体现的是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15]。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归根结底就是要重视人民群众在实践中的能动性和获得感的统一,真正实现发展目标为谁、发展实践靠谁、发展成果给谁的统一,即实现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人民。当然,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发展理念绝不是“抽象的、玄奥的概念”,而是能够让人民从发展中切实受益,并使其“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16]。因此,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坚持共享发展理念,重视人民的能动性,就意味着发展的成果不是为了少数人,而是要惠及全体人民。这种“共享”不仅包括物质财富的共享,还涵盖了机会、资源、服务等多方面的公平享有,要坚持共享发展理念,通过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把“蛋糕”做大,再进一步将“蛋糕”分对分好,真正让最广大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充分彰显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人民性的实践旨趣所在。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力量,更是实践创新的主体。新质生产力指的是依靠创新、科技进步、绿色发展等方式形成的具有更高质量和效益的生产力。实现“新”的关键在人,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于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至关重要。“任何一个代表着未来的政党的第一个任务,都是说服大多数人民相信其纲领和策略的正确。”[17]因此,激发人民群众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能动性,凸显人民在推动生产力创新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智慧创新、劳动奉献、需求引领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积极影响,通过建立开放的创新平台和合作机制,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新质生产力的创新实践中。当人民群众能够在新质生产力的实践创新中获得相应的发展成果,即实现自身的利益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时,他们参与发展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会被充分激发。因此,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既要注重贯彻公平共享理念,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公平的发展环境和更多的发展机会,又要充分发挥人民主体作用的重要思想,让每个人都能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实现自己的价值,从而充分发挥其能动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新质生产力可持续的、高质量的发展。
总的来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了共享发展与激发人民能动性之间辩证统一的关系。只有坚持共享理念,才能充分激发人民的能动性,而人民能动性的发挥又将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果实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共享,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促进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人民的实践创新性
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体,社会一切实践活动都离不开人民。人民通过实践活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同时也改造着主观世界,蕴含着巨大的创新潜力和实践智慧。新质生产力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等,需要丰富的创新思维和持续的创新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激发人民群众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创新性,体现了人民在推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能动,特别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关键作用和巨大潜力。
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密码,也是新时代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动力。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过程中,必须明确人民的创造性实践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不竭源泉,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新导向,激发人民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创新力。从实践创新的目标维度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不单讲“生产力”,也强调“新”,即要持续创新,只有创新才能进一步推动“生产力”的向前发展;更强调“质”,即高质量,只有高质量、高水平的创新,才能推动生产力的快速发展,才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丰富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保障,这样人民才能幸福安居,社会方能和谐稳定。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是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理论,并非止步于思想维度,而是充分体现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各个环节。只有各行各业都在为人民服务上用力,才能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实践中,从而充分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人民性的鲜明特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18]。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关键是要实现创“新”、引“智”和成“链”的统一,即大力推动科技创新、要素更新和产业迭新。首先,要做到用“新”突破,向“新”求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要大力推动科学技术取得革命性突破,真正实现科技由“关键变量”向新质生产力“最大增量”的转化,从而放大“创新矢量”,激活“发展增量”,使其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强力支撑。其次,要推动以“智”提质,向“智”而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要极力促进生产要素实现创新性配置,实现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的转化、数字资源向数字资本的转化和富余资本向耐心资本的转化。最后,要实现“链”动集群,更“新”产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要全力推动产业开展深度化升级,实现产业的绿色化、数字化转型,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培育未来产业作为重要抓手,构建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更安全更有韧性产业链,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实践主体,共同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使其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总的来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实践导向,旨在激发人民群众在发展新质生产力过程中的创新性,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和创新精神以推动新质生产力的快速形成和发展,实现生产力的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从更广泛的层面来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强调激发人民群众在发展新质生产力中的创新性,有助于实现经济的转型升级,提高国家的竞争力,最终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人民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结语
新时代呼唤新理论,新理论引领新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又一新的重要理论成果,其科学内涵也在实践中得到了不断深化、拓展和丰富,并于理论、价值、实践三重维度彰显着深刻的人民性意蕴。一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同新时代中国经济发展实践紧密结合的重大理论创新,深刻蕴含着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生动体现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根本旨归,系统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路,有着鲜明的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特征。另一方面,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最鲜明的品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更是集中体现了这一理论品格和实践精神。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19]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和以人民为中心的本质要求,一以贯之地坚守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价值理念,旨在通过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其中所展现出的人民立场、人民信念、人民力量和人民情怀,贯穿于新质生产力重要理念提出、发展和实践的始终,深刻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性意蕴。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J].求是,2024(11):6.
[2][1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7、295.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777.
[4][11][15][16]习近平.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272、212、439、438.
[5] 习近平.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3:37.
[6][7][10][14][18]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N].人民日报,2024-07-22(1)、(1)、(1)、(1)、(1).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7.
[9]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294.
[12] 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406.
[17] 列宁全集:第三十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54.
[19]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207.
责任编辑:王天海
收稿日期:2024-08-02
作者简介:刘东,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中国式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基金项目:本文系安徽省高峰学科建设项目“抗战时期安徽红色文艺与中国共产党形象塑造研究”(2023AH03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