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专论滥作论事文的弊病:
(1)奖励虚伪
年轻的中学生,自己本无何种议论可发;但因先生既出下这一类的题目,不得不做……这个弊病,和做八股一样。从前做八股是代圣人立言,现在做论事文是代先生立言,二者都是没有自己的空论。久之,便养成了虚伪的习惯……
(2)奖励抄袭
……年轻的中学生,欲超出先圣先贤及今日之学者所已发之议论外,另开天地,怕不是容易的事罢。但既遇着这一类的题目,又不能超出前人议论的范围,最后的一条路,只有抄袭前人已发过的议论,或抄录先生在讲坛上所讲的话……如果先生见了学生抄袭成言而成的文章,不但不以为怪,反浓圈密点,提高分数;而学生因此更觉抄袭的得意,便专门去做抄袭的工作,其弊更由其作文而影响其为人了。
(3)奖励轻率
要想对于某一件事情下一种确切的判断,非把客观的事实看得清清楚楚是不行的,那事未发生以前必有它的远因,正当发生时必有其引导,既发生以后又必有种种变化,它的前后左右都是互相关联的。明白了多方面的真相,然后所下的判断才有真正的价值。中学生既少实际考察的机会和能力,就让他们轻举妄动地来讨论另一世界的事实,结果只能引起学生的轻率……
(4)奖励笼统
……学生自己没有真知灼见,只得发些老生常谈的空论,让你左看右看都可以,都相像。假设修辞修得好一点,先生阅后,即不能给他最优等的分数,而普通分数总是少不了的,学生因此便养成不主客观,不重分析的习惯……
(5)奖励僻见
……我所谓中学生不宜作翻案文字者,并非要学生死守遗训,陈陈相因;乃因学生多作此种文章,久之则一味抹杀客观,凡事只知有我而不知有人了。此种毛病,大概以有天才者容易干犯,虽其中固亦有好处;但其抹灭真理的习气,且带有投机社会的心理,为害甚大。
(6)奖励苛刻
……他们作文时,大摆裁判官的面孔,说人该死便要死,该打便要打。若以这一类的苛刻文章去教中学生,结果作文的好处,恐未必可以学到,而“刻薄寡恩”的习气,倒要增加几分。
——梁启超《国文教学法十讲·讲论滥作论事文之弊》
(原载于《北京师大周刊》1925 年11 月8 日第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