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药物滥用可引发一系列的精神心理问题,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和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都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非药用毒品进行严格的管控。然而,对于部分具有精神活性作用的药物和管控物质的化学变构体仍难及时纳入管控范围,导致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问题此起彼伏,造成较大危害,特别是对青少年群体。本文介绍近几年来我国青少年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常见种类和临床表现,以及干预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 新精神活性物质 青少年 干预策略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24)15-0019-04
引用本文 陈天真, 王韵, 丁蕾, 等. 我国青少年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现状与干预策略[J]. 上海医药, 2024, 45(15): 19-22.
基金项目: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ZR1445000)
Situation and intervention strategies of 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 abuse in adolescents of China
CHEN Tianzhen, WANG Yun, DING Lei, WU Yan
(Shanghai Mental Health Center, 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Shanghai 200030, China)
ABSTRACT Drug abuse can cause a range of psychotic and psychological problems and is a serious social hazard. China and most countries in the world exercise strict control over narcotic drugs and other psychoactive drugs. However, it is difficult to establish timely legal control over some psychoactive drugs and chemical variants of controlled substances, which has led to the emergence of 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 abuse. It caused great harm, especially to the youth population. This review provides an overview of the types and characteristics of 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 abuse among adolescents and young people in China in recent years and recommends basic principles for intervention.
KEY WORDS new psychoactive substances; adolescents; intervention strategies
青少年物质滥用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这种行为不仅危害青少年的身体健康,还可能导致生理心理问题、学业失败甚至犯罪行为。物质滥用可能由多种因素引起,包括家庭环境、个人心理状态、同伴压力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青少年物质滥用的流行病学特征也显示出不一样的特点。近些年来,新精神活性物质在青少年人群中的滥用规模有扩大趋势。为此,本文概要介绍青少年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研究进展,为相关专业人员开展相关研究提供参考。
1 新精神活性物质
新精神活性物质是指未被国际禁毒公约管制,但具备滥用潜力,是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得到的毒品类似物,这些物质的滥用会给社会公众带来严重的健康风险和危害。由于未受到国际禁毒公约的管制,新精神活性物质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但其研制和使用目的具备不法性。根据化学结构,新精神活性物质可大体分为合成大麻素类、合成卡西酮类、苯乙胺类、色胺类、氨基茚满类、哌嗪类、氯胺酮及苯环利定类、植物类、其他类等种类。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品种也在不断增加。至2019年底,全球各国向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报告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品种数已达950种[1]。此外,近些年来,国内外时常出现将具有精神活性和潜在滥用风险的药物用于非处方目的的现象,这些药物在某些语境中也被归为新精神活性物质,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曲马多片、氨酚曲马多片和右美沙芬口服制剂等。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一个法学概念,为了适应物质滥用的新情况,其内涵和涵盖范围亦会适时发生一定的变化。
2 青少年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常见种类和临床表现
在我国,青少年及年轻人是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主要人群。《2018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2]中提及,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以青少年在娱乐场所的滥用为主。《国际禁毒蓝皮书:国际禁毒研究报告(2020)》[3]中指出,新精神活性物质具有很强的迷惑性、伪装性和“时尚性”,青少年尝试后容易逐渐演变为滥用者。《国际禁毒蓝皮书:国际禁毒研究报告(2023)》[4]显示,截至2019年底,中国吸毒人员共计有214.8万人,占全国总人口数的0.16%。在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35岁及以下人群所占比例达49%。对于新精神活性物质,使用后的临床表现一般与具有类似化学结构的管制毒品相似。下面介绍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质及其滥用中毒后的临床表现。须指出的是,由于形势变化,我国已将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质列入管控范围,如自2019年5月起,对芬太尼类物质实施整类管控;自2021年5月起,对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实施整类管控;自2023年10月起,将依托咪酯列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按“毒品”进行管控。为了更清晰地阐述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特点,在此将这些物质一并归为新精神活性物质进行介绍。
2.1 芬太尼类物质
芬太尼类物质包括芬太尼及以芬太尼为先导化合物,通过化学结构改造和构效关系研究、设计、合成并筛选得到的一系列活性更高的芬太尼衍生物。芬太尼类物质主要作用于人体内的阿片受体,镇痛作用是其最主要的药效,可通过阻断痛觉传导通路来减轻疼痛感受,能使人产生欣快感,降低情绪激动和焦虑等症状。
与其他阿片类物质中毒的临床特征类似,芬太尼类物质中毒的症状包括嗜睡、昏睡、情绪变化(如欣快感,随后出现情感淡漠和烦躁不安)、精神运动性迟缓、判断力受损、呼吸抑制、瞳孔收缩(针尖样瞳孔)、言语含糊不清、记忆力和注意力受损等,严重时可能导致死亡[5]。芬太尼类物质戒断可表现出疲劳、乏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适,流泪、出汗、寒战、毛发直立等流感样症状。此外,还会出现对阿片类物质的渴求,以及焦虑、失眠等表现。因戒断引发的体液流失偶可导致肾功能损害。
2.2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大麻素受体激动剂,可产生类似于天然大麻素类物质四氢大麻酚样的致幻和兴奋作用。天然大麻素类物质化学结构中可以修饰的位点较多,不法分子对这类物质进行了多种结构修饰并产生了多种衍生物以逃避打击,常见的“小树枝”“娜塔莎”“香料”“SPICE”“K2”“K3”等均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部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活性甚至高于四氢大麻酚,具备潜在滥用性、成瘾性,且有严重的毒副作用。
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过量中毒的症状通常出现于滥用期间或使用后不久,表现为欣快感、注意力缺陷、焦虑、判断力受损、感知觉改变(如时间减慢感)等,亦会出现社交行为改变、食欲增加、短期记忆受损和行为活动迟钝,并可伴心律、血压异常等生理改变[5],部分还可出现谵妄或急性精神病表现。上述症状的严重程度与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使用剂量密切相关。形成依赖或长期使用后,当突然减少或停止合成大麻素类物质使用时会出现系列戒断症状,包括易激惹、愤怒、攻击行为、颤抖、失眠、噩梦、坐立不安、焦虑、抑郁、食欲不振等。戒断早期还可伴有其他表现,如偏执观念、幻听、幻视。
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的戒断、过量中毒期间或其后不久,患者亦可能出现强度或持续时间超出上述一般戒断或过量中毒时精神行为改变的显著精神行为异常。这种显著精神行为异常通常在完全停止使用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或戒断症状消失一段时间后逐渐缓解;若持续存在,则需考虑合并其他原发性精神障碍的可能。既往研究显示,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可引发妄想、视听幻觉、自言自语、紧张不安、狂躁、冲动行为等表现[6]。也有研究发现,合成大麻素类物质能够诱发既往有精神疾病的患者的病情复发,如1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吸食大麻后出现了思维逻辑障碍、幻听和妄想症状的加重[7]。
2.3 合成卡西酮类物质
合成卡西酮类物质是天然化合物卡西酮的衍生物,为β-酮苯丙胺类似物,服用后可产生精神兴奋作用。
合成卡西酮类物质中毒的症状出现于合成卡西酮类物质使用期间或使用后不久,可表现为焦虑、愤怒、警觉性增高、激越、惊恐、意识混乱、偏执观念、幻听、社交行为改变(如社交退缩)、出汗、寒战、恶心和呕吐,伴有心动过速、血压升高、瞳孔扩大、高热等生理改变。这些症状的严重程度与合成卡西酮类物质的使用剂量密切相关。合成卡西酮类物质中毒症状一般持续时间短且会随着合成卡西酮类物质从体内的清除而逐渐减轻,严重的过量中毒偶可导致癫痫发作。在戒断时,患者可能出现烦躁心境、易激惹、乏力、失眠或嗜睡、食欲增加、焦虑、对兴奋剂的渴求等症状,但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的个体差异较大。
对与合成卡西酮类物质使用相关的精神病性症状的研究较少。使用合成卡西酮类物质会引发一些常见的精神行为异常,如精神运动性兴奋、警觉性增高、精力旺盛、幻觉、妄想等。一项研究发现,合成卡西酮类物质使用与攻击性、无法控制的行为或意识丧失相关[8]。另一项2024年发表的荟萃分析显示,约有20%~40%的合成卡西酮类物质使用患者出现了幻觉和/或妄想症状[9]。
2.4 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是一种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为非巴比妥类短效注射用镇静药,作用于大脑的γ-氨基丁酸能神经元通路,临床上主要用于全身麻醉诱导,也可用于短时手术麻醉。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依托咪酯的麻醉效果,将其作为毒品替代品滥用,主要通过地下渠道非法制造和贩卖。依托咪酯的滥用具有隐蔽性,在市面上常以电子烟油等其他物品的形式出现。
依托咪酯中毒后可能会出现站立不稳、头晕、恶心和呕吐、视物模糊、肌肉阵挛、反应迟钝等症状。长期吸食依托咪酯将导致肝功能和肾上腺皮质功能损害,以及精神障碍、认知功能损害。过量吸食依托咪酯可导致急性中毒反应[10]。
3 青少年滥用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现状
1)新精神活性物质的可及性高、隐蔽性强。部分新精神活性物质由于未被及时纳入管控范围,能通过多种渠道购买得到;同时,新精神活性物质常被伪装成饮料、糖果、零食、电子烟等,隐蔽性较强。这些因素均增加了青少年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风险[11]。例如,一氧化二氮作为常用的奶油发泡剂,曾较易通过国内外各大网络平台和线下途径作为食品添加剂购买得到,由于其具有镇痛、欣快感等作用,部分青少年反复使用,造成躯体和精神双重危害[12],稍后才引起国家重视,并被纳入管控范围。
2)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种类繁多,部分为处方、非处方药物。与传统毒品种类较为单一不同,新精神活性物质种类繁多,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在我国,截至2019年,已报告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品种数就高达267种。由于未被纳入管控范围,对青少年的迷惑性大,容易成为物质滥用的开端。特别是部分青少年最先滥用的是可合法购买的处方、非处方药,如用于镇咳的右美沙芬、用于治疗肠炎的复方地芬诺酯片等。
3)青少年易受到毒品亚文化的影响。毒品亚文化主张通过吸食毒品来追求个人快感和放纵体验,抵制社会主流文化所带来的限制和压力[13]。这种亚文化在互联网发展的背景下,逐渐对我国部分青少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部分青少年将吸食物质视为展示个性解放和身体自由的象征,追求一种极端的娱乐主义。新精神活性物质对这部分青少年有较大的吸引力,可满足他们的特殊心理需求。
4 青少年新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的干预原则
与其他物质成瘾一样,新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及成瘾也是一种复杂的疾病,故应强调预防为主,治疗上注意个体化和综合治疗相结合的策略。由于新精神活性物质种类繁多,相关研究不足,目前尚缺乏高证据等级的滥用及成瘾治疗推荐,一般干预原则为:①首先全面评估患者病情,对急性中毒和有戒断症状的患者提供紧急治疗,同时根据其个体情况制定合适的支持和治疗计划,包括社会心理干预和转诊治疗等。②对于过量中毒导致病情危急的患者,主要采取支持性治疗措施,以维持生命体征稳定,促进体内物质的正常代谢,帮助患者安全渡过危险期。③对于戒断症状的治疗,主要策略是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如为了有效缓解患者的失眠、焦虑、激越、惊恐等症状,可给予苯二氮?类药物进行治疗。④对于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的患者,可使用抗精神病药物进行针对性的治疗。应根据患者的症状表现调整药物剂量。患者症状消失后宜逐渐减少药物剂量,直至最终停药。⑤对于青少年患者,应重视他们滥用及成瘾的动机和诱发因素,包括自我认知、心理冲动、同伴引诱、家庭关系不和谐等,再及时给予针对性的心理治疗,这对预防复发尤为重要。具体应针对患者个体特点,采用动机强化治疗、认知治疗和行为治疗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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