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年婚育模式变迁与新时代家庭建设

2024-10-10 00:00李巾马骜雪
新西部 2024年9期

随着时代的发展,青年一代的婚育模式经历着多样化的变迁。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不婚不育等变化不仅反映了婚姻家庭的发展变化,也影响着国家的人口结构和社会发展模式。在新时代的背景下,要把握青年婚育模式的演变情况及其对家庭结构和功能的影响,重视加强家庭建设。

青年婚育模式反映了青年群体的生育文化和生育行为,是生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是婚育的主体,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变迁,青年人的婚姻和生育模式也发生了显著变化。过去,传统的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主导了人们的生活选择,但随着时代的发展,青年一代的婚姻观念和生育观念逐渐趋于多样化和个性化。从经济角度看,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及就业市场的日益激烈竞争,青年在面临婚育选择时不得不权衡更多的经济因素,这种经济压力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婚育观念,也促使他们推迟婚育年龄,以追求更稳定的经济基础和更高的生活质量。与此同时,在全球化与信息化的浪潮下,各种文化和思想相互碰撞,使得青年的价值观更加多元和开放。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迅速进步也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生育选择和辅助手段,现代青年在婚育问题上展现出更多的自主性和选择性,如同居、异地婚姻、单身、非婚生育、单亲家庭、离婚“搭子”、丁克家庭等,这些模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使得青年在面临生育问题时更加自主和灵活。此外,政府对于人口、就业、教育等方面的政策调整,也对青年的婚育观念和选择产生影响。经济、价值观、科技和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于青年婚育模式的变迁之中,这些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当前社会青年婚育模式的复杂图景。

陕西青年婚育模式基本发展状况

在当今社会,婚育模式的变迁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现象,深刻影响着个人生活、家庭结构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趋势。我国青年结婚率持续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最近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2023》,2022年的婚姻登记数据比2021年减少了80.8万对,为683.5万对。这是自2013年以来连续九年下降。2019年,结婚登记人数首次跌破1000万对,2022年进一步下降至683.5万对,跌破700万对。不过,2023年结婚人数有所回升,达到768万对。此外,民政部在《2024年第二季度民政统计数据》中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国结婚登记343万对,离婚登记127.4万对。由此可见,近些年我国青年结婚率降幅明显。

(一)结婚登记人数呈下降趋势

由于适婚人口变化、结婚成本不断增加,还有受青年人婚姻观变化的影响,近些年结婚数不断减少。陕西省的登记结婚数下降的总体趋势和全国基本一致。《陕西统计年鉴2021》数据显示,陕西2010年结婚登记对数为34.66万对,至2020年降至23.62万对,减少31.85%。此后,2021年为22.1万对,2022年进一步减少至20.04万对,①结婚登记对数持续逐年下降。该下降趋势自2014年起已显现,其中2013年的39.62万对为统计期内最高峰值。

(二)初婚人数减少

初婚人数的减少是结婚对数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陕西的初婚人数从2010年的61.8万人减少至2020年的35.3万人,再至2022年的30.5万人。同时,自2010年以来,我国结婚人口的年龄结构变化显著,特别是初婚年龄普遍推迟。根据《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我国的平均初婚年龄由2010年(24.89)岁增加到2020年的28.67岁。由此可见,适婚人口数减少、年轻人结婚意愿的转变,导致结婚年龄不断推迟,这也是初婚人数减少的重要因素。

(三)出生率逐步降低

在1982年至1994年的时间段内,陕西的年出生人口数量稳定地维持在60万以上。然而,从1997年开始,这一数字出现明显下降,每年出生人口降至50万以下。2010年,陕西省出生率为9.73%,2017年达到11.11%,2020年8.95%,2021年7.89%,2022年7.36%。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2010年陕西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2.85%,而到了2020年,这一比例显著上升至19.2%。至2022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占比更是达到了20.5%,进一步凸显了人口老龄化不断加速地趋势。

人口老龄化加剧对青年婚育观产生了明显的影响。首先,老龄化导致的低生育率和少子化现象使得年轻人对结婚和生育的意愿降低。②其次,社会转型期间,养老保障制度的建立替代了子女的养育功能,进一步影响了青年的婚育行为。此外,教育成本和房价上升、个人主义追求等因素也削弱了年轻人的婚育欲望。[1]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导致了晚婚晚育现象的普遍化,并进一步加深了我国的人口老龄化程度。适婚人口数逐渐减少,婚育成本不断增加,婚育观念的转变、不婚主义的凸显,都会导致结婚年龄和生育年龄推迟,结婚人数连年减少。这样的状态持续下去,更会陷入“低生育陷阱”。

婚育观念会对生育决策产生重要影响,经济与社会政策则间接影响生育观念和行为,其效果需通过生育主体的决策来显现。2023年10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谈话时强调:“要积极培育新型婚育文化,加强对年轻人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的引导,促进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提高人口发展质量。”重塑婚育观念是构建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应对老龄化挑战的重要策略。

青年婚育模式变迁呈现的新特点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结婚率下降和离婚率增高是当前社会婚姻状况的两个显著趋势,青年群体愿意结婚者的数量减少且婚姻不稳定性增加。由于青年家庭和婚姻观念的转变、经济压力加大等因素,青年结婚率下降,离婚率逐年增高。同时也出现了如下一些新情况和问题。

(一)结婚和生育分离现象增多

近年来青年结婚和生育分离的现象近年来不断增多,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婚后自愿不育和丁克家庭增多。随着婚姻观念的转变和现代社会的发展,婚姻的生育功能逐渐弱化,生育不再是婚姻的唯一目的。现代工业社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即使结婚,人们也希望推迟生育时间或不生育,以满足个人的发展需要。尤其是女性,生育会对女性的身体、职业等造成直接的影响,付出的机会成本要更大一些,这使得女性对婚姻、生育更为慎重。二是非婚生育现象的增多。婚姻结构的一个显著变化是非婚同居现象的快速增长,并逐渐被社会道德所接受。婚姻对两性关系的约束力日益减弱,非婚生育的情况也越来越普遍。

(二)家庭户的规模缩小及类型变化

新时代的青年更加注重个人发展和生活品质,他们倾向于在事业稳定、经济独立之后再考虑结婚和生育。同时,他们也更加强调婚姻的稳定性和伴侣的契合度,而非仅仅为了传统意义上的家庭责任或传宗接代而结婚。因此,他们更可能选择晚婚晚育,从而减少了每个家庭的子女数量,使得家庭规模逐渐缩小。根据以往的人口普查数据来看,家庭户规模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例如,自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以来,平均家庭户规模显著缩小,从4.43人减至2000年的3.44人,再到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的2.62人。同时,独居现象日益突出,独居家庭数量快速增长,其占比逐年上升。

(三)家庭养老负担剧增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妇女总和生育率1.3%,预示老龄化、少子化加速。65岁及以上人口年增速1.82%,预测2050年中国人口减至12.91亿,全球占比降至13.3%。[2]老龄化严峻,延迟退休等对策尚待理论支撑。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养育成本不断攀升,大多数职业女性需在家庭和工作之间寻找平衡。她们不仅依然承担着家庭事务和子女照护的主要责任,还需协调工作、家庭与个人发展的关系,并时常面临职场的不公平待遇。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调整生育观念,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提升职业能力和实现个人价值上。这一趋势客观上促使女性结婚和生育年龄不断推迟,甚至有许多年轻人选择了“丁克”生活方式,放弃了抚养子女的责任。

(四)多种复杂现象影响婚姻稳定性

受到多重时代背景因素的交织影响,张苗苗学者(2012)提出,年轻一代的价值观和行为选择正经历从单一、封闭到多样、开放的过渡阶段。③蒋平学者(2010)发现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冲击以及多元文化兴起的影响,当代青年的择偶标准也发生了变化,并出现了裸婚、闪婚等这些有时代特点的婚姻现象。[3]婚姻关系作为家庭关系的基础,它的发展变化折射出时代发展的特征。陈发达(2016)发现随着8090后逐渐进入婚姻阶段,出现了“闪婚”“闪离”“蜗婚”“试婚”等各种婚姻现象,一些年轻人将婚姻视为人生中的一种投资或投机行为,④这不仅影响夫妻间婚后的幸福感,还对两个家庭的和谐关系产生影响,同时还会影响社会的稳定发展。原有的家庭规范、家庭功能和家庭结构等方面均出现新的情况,空巢家庭、单亲家庭、丁克家庭、断代跨代家庭等非传统家庭模式相继出现说明现代家庭结构和家庭功能都发生了巨大转变,离婚率升高、人口出生率放缓、养老难、家庭腐败、家庭暴力等诸多社会性问题和不婚主义、代孕、侵害未成年人等道德伦理问题,对中国社会和谐稳定产生冲击。

加强新时代家庭建设的对策建议

中国是传统的“家本位”国家,家庭是构成中国社会的基本单元和公民个人发展的起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全球化进程加剧、国家意识形态面临多元文化思潮冲击、民族文化边界日趋淡薄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家庭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在这样紧要的时代关口,习近平提出“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家庭建设的新期盼新需求,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4]需高度重视家庭建设对社会发展的关键作用,积极应对青年婚育模式变迁所带来的新挑战。

(一)形成家庭生育友好氛围提高青年心理胜任力

破除青年人婚育困境,除需正确引导家庭观外,还需为其营造友好氛围,创设友好环境,为青年婚姻生育、组建家庭赋能。大量实证研究表明,年轻一代的家庭意识与婚育意向介乎于传统与近代之间,其生育意向也会呈现出“欲婚而不能婚”“欲生而不敢生”的与婚育行为与婚育态度相矛盾的状况。[5]青年群体的家庭观、婚育观和婚育意愿、家庭建设意愿都是可以被引导转化的。转变青年认为婚姻和生育是长期性低回报行为的思想,且对年轻人不愿结婚生子的问题,要根据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态度和影响机制。

首先,应在更多的政策中纳入“家视角”、彰显“家温度”,推动实施普惠性支持政策,将家庭确立为公共政策的核心单元,旨在增强家庭及其成员的能力,激励家庭成员自主参与并积极推进家庭建设,从而最大化家庭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的功能与贡献。其次,国家和社会应为青年恋爱结婚、生育养育创造条件,例如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社会企业对未婚未育青年提供住房补贴,缓解青年经济压力,进而为青年选择进入婚姻赋能;政府为家庭生育发放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对备孕和生育后复职的女性提供更多友好支持,大力推进“妈妈岗”,提升宝妈获得感和幸福感。此外,可以进行不同层面的渗透,例如通过宣传正面婚姻案例,展示和谐婚姻的美好,激发青年对婚姻的向往和信心,向青年群体传递正向婚姻观。全社会营造婚育友好型氛围,有效提高青年群体对家庭的价值认知,助推青年将婚育欲望变成实际的婚育行为,让青年想婚能婚、想生敢生。

(二)构建新型婚育文化提高青年家庭价值认知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强调家庭建设的重要性,并强调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要始终抓实抓好。应对青年在婚恋、生育、家庭方面所遇挑战时,应强化新型婚育文化的导向作用,积极传承与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魂,家文化在历史长河的流淌中形成了以家和万事兴、尊老爱幼、兄良弟悌等为主要内容的中华民族家文化和家庭伦理道德。中国传统“家文化”强调良好家庭、家教、家风,对个人成长、家庭福祉、社会和谐及国家稳定至关重要。

首先,可以通过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孝亲敬老、妻贤夫安、兄良弟悌”等优秀家庭文化,多方位深层次地开展青年群体的家国情怀教育,让青年深刻体悟“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国家与个人、国家与家庭,是一个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有效正向影响青年婚育观和家庭观,向青年传递优秀家庭文化和观念进而提升青年对家庭的价值认知和家庭责任感,从而破除我国当代青年结婚率低和生育率低的困境。其次,可以通过传统以及新型家文化熏陶,让青年群体深刻体会到作为个体情感来源、生命来源、素质能力来源的家庭其情感、经济支持功能和能量保障功能是如此珍贵,是青年应对全球化风险社会的最后堡垒。⑤

(三)充分发挥青年婚育过程中家庭教育的示范引导功能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也是永远的学习场所,一个家庭的家风就是这个家庭的主旋律。马克思主义认为家庭和谐氛围会影响到家庭中每个成员甚至是家庭氛围的幸福,并且可以使家庭功能得到充分的发挥。父母是孩子第一个也是永远的老师,为系好青年婚育的第一粒扣子,父母应在家庭中言传身教,做好青年正向婚育观、家庭观的代际传递工作。家庭观教育的中心是怎么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育观,明白家庭的重要性,如何持家兴家等。近年来,“原生家庭”的概念进入大众视野并作为一种网络亚文化掀起居高不下的关注度和讨论度,这与青年婚恋观、家庭观的代际传承息息相关。从另一方面来说,家风连着社风民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优秀观念的培育践行和正向家教家风所宣扬的价值观有一定重合度,以家庭为载体引导和塑造年轻一代的正向价值观,可以使青年人格更加立体,能从细处、实处培育青年婚育观、家庭观。

(四)尊重个体多元化选择

在个体化盛行的当代,处理好青年非传统婚育行为与传统家庭关系应采取统筹兼顾和灵活多变的原则。在保障传统家庭权益的基础上,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对青年非传统婚育模式提供支持,比如2023年初,为保障非婚生育当事人权益以及帮助国家更好监管人口数据,四川省卫健委最新发布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取消了以往必须提交结婚证明作为登记条件的限制。在现代婚姻中,夫妻角色应是对传统角色的继承与超越,社会应减少对选择非传统婚育模式的青年人的舆论压力,建设包容友好的社会环境,尊重个体多元化选择。

注释

①陕西省统计局:《陕西统计年鉴2023》,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23。

②徐艺丹、陈洁、张绘洲等:《新时代老龄化背景下中青年多元化婚恋观及生育观的研究——以浙江省宁波市为例》,载《科教导刊(电子版)》,2021(20)。

③张苗苗:《透视我国当代青年的裸婚现象》,载《青年探索》,2012(06)。

④陈发达:《90后大学生婚恋观变化探析》,载《宿州教育学院学报》,2016,19(02)。

⑤沈奕斐:《谁在你家》,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9:590页。

参考文献

[1]王跃生:《当代社会转型与民众婚育行为变化》,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2,(03)。

[2]于淼、胡鞍钢:《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家庭友好型社会——积极应对老龄化和超低生育率挑战》,载《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3(05)。

[3]蒋平:《我国城市青年晚婚现象的社会学分析》,载《青年探索》,2010(03)。

[4]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

[5]陈纬、罗敏敏:《“该生”妈妈为何不生?——基于重庆市10位母亲的深度访谈》,载《中国青年研究》,2022(03):5-14页。

作者简介

李 巾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家庭社会学、人口健康

马骜雪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