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软实力视角下数字文化国际传播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2024-10-08 00:00:00丁思薇
新闻论坛 2024年4期

【内容提要】数字文化是数字技术赋能文化的最新文化成果,对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具有创新性的意义,推动数字文化海外传播也是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关键一环。当前数字文化国际传播面临数字媒体平台建设能力不足、缺乏中国化的国际传播理论、国际传播受霸权阻碍、跨国文化企业尚未形成集聚效应等现实困境。为优化数字文化国际传播现状,应深刻把握多主体、优内容、广传播、精客体、提效果五个维度,促进数字文化国际传播效果的有效提升。

【关键词】文化传播 数字文化 文化软实力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字孪生、元宇宙、区块链等新技术的不断革新与更迭,数字技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已经得到广泛应用,也与文化进行了深度双向融合,形成了数字文化这一文化新形态。数字文化是数字技术赋能文化的最新文化成果,对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具有创新性的意义,推动数字文化海外传播也是增强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关键一环。因此,通过对文化软实力视角下数字文化的现状进行梳理,锚准其国际传播现实困境,并借此提出优化路径,对于我国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具有现实的必然性。

一、文化软实力视角下数字文化国际传播的出场背景

(一)文化与数字技术形成的数字文化蓬勃发展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基因,能够为民族复兴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数字技术的广泛融合与应用,“数字化”为各个领域都带来了新的推动力。在数字技术与文化的双向交融下,逐渐形成文化数字化与数字文化化两种态势。

第一,文化数字化,以数字技术赋能文化发展。在文化数字化形态下,数字文化与传统的文化形式相比产生了新的样态。一是文化数字化使文化的介质和载体由实向虚,便于文化元素的统一整合与保存,也有利于突破资源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二是文化数字化使数字文化产品的传播突破了时空界限,有利于文化传播突破鸿沟实现普遍化和大众化。三是文化数字化拉近了人民与文化之间的距离,增强人民与文化产品之间的代入感和交互性。四是文化数字化使文化本身具有更加广阔的可赋能空间,具有多领域跨界融合的潜能,能够带动多元产业融合发展。

文化数字化因为其日趋广泛的应用和强劲的发展势头,逐渐从一种文化发展趋向上升为国家关于文化的顶层设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1]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2],对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作出重要部署。文化数字化战略是国家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最新战略,是提高国际传播能力、构建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战略传播体系的重要布局。

第二,数字文化化,数字技术发展为文化注入新鲜内涵。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及其条件的主观反映。从蒸汽机、电力再到信息技术,三次产业革命通过变革生产力,形成了不同的文化要素和习俗。以数字化为代表的第四次产业革命对社会的影响远超前三次科技革命,对世界各国人民生产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形成了全新的文化形态。

数字文化化总体来说是在数字技术时代形成的人们生产生活新范式产生出的文化形态,具体而言是数字技术的发展带来的网络平台、智能设备、新兴科技等方方面面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巨大改变,从而形成独特的数字媒体时代所特有的文化形式,以及人们在数字空间进行科学文化实践和虚拟实践所创造出的全新精神文化产品。不管概念如何阐释,数字文化化与文化数字化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其开创性,不再是传统文化形式的演变与延伸,而是创造了全新的文化形态。在数字文化化趋势下,人们交往方式发生巨大改变,社会个体在网络空间中的普遍连接更加紧密;信息流通程度前所未有,足不出户便可知天下;文化的参与由封闭走向开放,地位、阶级等个体差异在网络空间被淡化;各种网络亚文化层出不穷,人们的个性爱好得到充分释放和发展。因此,在数字文化化趋势下产出能够体现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数字文化精品,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的必然要求。

(二)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要求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软实力”(soft power)一词由约瑟夫·奈1990年在《注定领导世界——美国权力性质的变化》(Bound toLead:The Changing Nature of American Power)一书中首次提出,他认为软实力是一种“能通过吸引力而非威逼或利诱达到目的”的能力,“是一国综合实力中除传统的、基于军事和经济实力的硬实力之外的另一组成部分”。[3]后这一概念得到各国学者的广泛关注。20世纪90年代“软实力”的概念从国外被引入国内,王沪宁是我国最初关注软实力思想的学者之一。1993年,王沪宁在《作为国家实力的文化:软实力》一文中提出要“把文化看作一种软权力”[4]这一崭新的概念。进入21世纪,软实力愈发成为国内学术讨论的热门话题,在将文化归属为一种软实力的基础上,不断丰富着软实力的内涵。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正式提出“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这一概念,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使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使人民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向上。”[5]由此“国家文化软实力”这一概念被正式提出,并成为与中华文明国际传播、国际话语权等密切相关的顶层设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围绕“国家文化软实力”谋篇布局,指出要“不断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等重大论断。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到2035年“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且在第十章中的文化章节中直接以“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为题,[6]体现出文化软实力在国家文化建设中的极端重要性。新时代下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直接关系我国在世界文化格局中的位置,关系到我国加速从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转化的进程,是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的必然举措。

(三)数字文化是中华文明在新时代的现实形态

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时代的文化使命就是要“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7]并提出了中华文明五个突出特性。数字文化是文化发展的最新形式,也是中华文明在新时代的现代性体现。在此意义下,推动数字文化国际传播也是增强中华文明的传播力影响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必然要求。

第一,在连续性上,数字文化能够保护和延续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世界遗产总数已达到53项,位居世界第二;全国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3154家,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项目总数达40个,是目前拥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8]深刻体现出中华文明的连续性。我国源远流长的文明历史为数字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底蕴,数字文化也为新时代发扬中华文明的连续性提供了技术支撑。通过数字化转化,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留存、整理与再创。近年来利用数字技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与传承已成为大势所趋。各地区大力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手段挖掘可利用的文化数据,搭建可视化展示平台,构建数字文化数据库、素材库、标本库等管理平台,促进数字文化在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上赋能,构建中国特色数字文化资源。有数字81512820be65dc34487573693f515b28技术的加持,传统文化在新时代焕发勃勃生机。

第二,在创新性上,数字文化自身就是文化领域的最新实践。我国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塑造发展的新动能与新优势,数字文化的出现与蓬勃发展就是文化领域不断突破创新的现实实践。在数字技术时代,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加强数字技术在文化保护、传承、发展、创新与传播过程中的应用,使数字文化发展带动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传统文化作为民族文化的瑰宝,也能为数字文化增添独特的文化符号和中国特色,数字文化中所体现的传统文化的内涵和价值观念,能够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数字文化的内容与表达。在传统文化与数字文化的良性互动中,中华文明实现创新性发展。

第三,在统一性上,数字文化的特殊性能够有机融入现代文明的统一性。数字文化拥有超时空、超现实、超主体的特性,具有更加广阔的可赋能空间,拥有多领域跨界融合的潜能,更能够加强中华文明的统一性。在超时空上,数字文化借助于数字技术,突破了传统文化形式的时空界限,有利于文化传播突破鸿沟实现普遍化和大众化。在超现实上,数字文化使文化的介质和载体由实向虚,便于文化元素的统一整合与保存,也有利于突破资源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制约。在超主体上,数字文化拉近了人民与文化之间的距离,增强人民与文化产品之间的代入感和交互性。这三个特性,使数字文化良好继承了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也充分借助数字技术使统一性在全媒体时代得到巩固和加强。

第四,在包容性上,数字文化的现代特质能够发展中华文明的包容性。中华文明具有兼容并包的性质,而数字文化借助其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的特质,为中华文明在现代的海纳百川提供可能。在文化载体上,数字文化不仅能够将数字孪生、元宇宙、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先进技术与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资源相结合,推出更多优质的沉浸式数字文化项目,推动传统文化资源整体性升级迭代;还能够结合短视频、动漫、游戏、影视创作等其他数字内容产业,推广传统文化与新兴文化内容融合与发展,满足更多人群的多样化需求;也能够与旅游业、金融业、制造业等其他行业相融合,在数字文化产品开发与市场开拓的同时助力其他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在文化社会效益上,借助数字文化的形式可以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资源库、中华文化资源数据库及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等公共资源的建设,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同时更好地满足民众的精神需求,让所有人平等享受各种文化资源。在文化内容生产上,数字文化超越了区域、种族、阶级、信仰等限制,使多元主体平等参与文化生产。例如用户生成内容(UGC)、专业生产内容(PGC)、职业生产内容(OGC)、机器生产内容(MGC)等生产创作主体在数字文化生产中可以相互增益,构建包容多样的数字文化创作环境。

第五,在和平性上,数字文化的交流互鉴践行中华文明的和平性。人类文明多样性是世界的基本特征,文化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层面。与传统文化形式相比,数字文化中具有极大的市场化和国际化的因素,市场的需求和消费行为会影响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更新迭代,互联网、社交媒体和电子商务等渠道能使数字文化产品触达全球市场。因此与传统文化形式相比,数字文化有国际交流与传播的突出优势。数字文化能够促进中华文明与其他文明的交流与对话,传播中华文明“天下大同”的和平传统,使数字文化成为维护世界和平的纽带。

二、当前我国数字文化国际传播的现实困境

(一)数字媒体平台建设能力不足

传统媒体平台和新媒体平台是当前国际传播最为倚重的两大内容分发渠道,[9]和传统媒体平台相比,新媒体平台主要指借助数字技术进行传播的平台,已然成为全媒体时代信息交流与传播最为普遍和便捷的渠道。欧美目前拥有Facebook、Messenger、Instagram、Twitter等社交媒体平台,Netflix、YouTube、Apple TV+等流媒体视频平台,这些新媒体平台都有极为广泛的用户覆盖面,使用者遍布全球。中国的一些主流媒体、外交部及其附属机构在欧美一些媒体平台注册了官方账号来更好地与国际沟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不少成效,但是长期使用其他国家的网络平台不利于我国传播能力的长远发展。例如2021年初中国驻美大使馆的Twitter账号曾因发布了一条关于新疆的推文而被Twitter官方封锁,引起了中方不满。字节跳动旗下的短视频社交平台TikTok自在海外上线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最受欢迎的社交媒体平台之一。虽然也曾遭美国政府发布行政命令限制其在美国市场的发展,但是仍然在国际上赢得了众多年轻人的喜爱,为传播中国文化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渠道。因此,我国应大力加强数字媒体平台建设,在支持现有新媒体平台冲出国门走向世界的同时,支持新生媒体平台的孵化与发展,努力摆脱在国际平台竞争上受制于人的局面。

(二)缺乏中国化的国际传播理论

传播学由西方率先创立,其核心概念、基本逻辑、基础理论与研究范式等均由西方传播学者所确立,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哈罗德·D.拉斯韦尔(Harold Dwight Lasswell)和蒂奇诺(P.J.Tichenor)等西方学者的理论现在还被不少中国学者奉为圭臬。国际传播理论是传播学的分支,可追溯于一战时期哈罗德·D.拉斯韦尔(HaroldDwightLasswell)的著作《世界大战中的宣传技巧》(PropagandaSkillsinWorldWar),其中已经率先意识到大众传播的重要性并分析了一战交战国的宣传策略及其效果。在此之后西方逐渐关注国际传播理论与实践,并掌握了国际传播理论的决定主导权。中国对于传播学和国际传播理论的关注与研究起步较晚,欧美主导下的现代国际传播理论于中国这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并不相适,在其框架下产生的中国国际传媒理论也难以摆脱西方的传播范式。如今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国际局势为国际传播的中国化提供了绝佳的时机,应借助数字技术、利用中国文化,落脚于中国国际传播实践,建立自己的国际传播理论体系。

(三)数字文化国际传播受霸权阻碍

当前我国数字文化国际化传播主要面临文化霸权、话语霸权、数字技术霸权等多重霸权的阻碍。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拥有影响范围覆盖全球的文化媒体业,少数大资本对内垄断媒体资源为资本主义政权服务、对外营造有利于自身的舆论环境,在国际文化市场努力实现垄断。在控制全球文化媒体的同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不断炮制“中国锐实力说”“中国威胁论”等,将我国正常进行文化交流与传播的行为都打上“传播意识形态”的烙印,使我国文化输出行为被很多国家认为是蓄意传播意识形态、操纵政治,严重阻碍我国数字文化的国际传播。在数字技术霸权上,周念利等学者认为数字技术权力是一个国家通过在国际体系中控制核心的数字技术资源,从而根据自身意愿对另一个国家施加影响的能力。[10]当前,西方发达国家经常通过对上游核心技术的控制与垄断,限制我国的数字技术发展,遏制我国在数字文化领域的长久发展与国际传播。

(四)跨国文化企业尚未形成集聚效应

2022年7月商务部等27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文化贸易,鼓励数字文化平台国际化发展;鼓励平台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平台海外影响力,带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11]近十年,我国文化企业中出现了多例跨国并购的案例,例如腾讯2015年收购美国知名网游开发商、发行商拳头游戏(Riot Games),2016年收购了芬兰游戏公司Supercell的80%以上的股份,也逐步加大对其他国际知名游戏厂商、工作室股份的收购,使腾讯坐稳了当今世界电子竞技龙头企业的头把交椅。这些企业积极向海外拓展文化产业,并购领域逐渐由传统文化产业向新兴创意文化产业转变,使中国企业有机会深入学习发达国家在文化产业的先进技术,也推动了中华文化走向世界。但是中国企业在跨国并购的过程中面临着信息不对称、跨文化交流困难、国际市场不确定性强等问题,阻碍企业海外并购进程。成功并购的中国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仍占少数,虽然在某些领域实现或维持了自己的相对优势,但是中国的跨国文化企业尚未形成集聚效应,缺少一批龙头企业的带动,面对波谲云诡的国际形势也还缺乏较强的抵抗能力。

三、文化软实力视角下提升数字文化国际传播路径探索

结合文化软实力视角下我国数字文化发展的态势与困境,文本借助拉斯韦尔所提出的5W传播模式,对于数字文化国际传播过程中各关键部分进行剖析,从“多主体”“优内容”“广传播”“精客体”“提效果”五个角度,探索提升我国数字文化国际传播的应对策略。

(一)以“多主体”为导向把握主体维度

数字文化的主体主要是数字文化的传播者,包括国家、新媒体从业者及个人。第一,在国际传播中,国家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始终是传播的“强势主体”[12]。国家作为数字文化传播主体的同时,也在宏观层面控制着数字文化的传播,在各领域对数字文化的传播予以支持和管控。在数字文化的生产上,国家应投资和建设高速稳定的宽带网络并提供广泛的互联网接入,加强对公众和从业人员的数字素养培训,鼓励艺术家、创作者和媒体机构开展创新的数字文化项目,为优质数字文化的生产培育土壤;在数字文化的传播上,应积极推动在数字文化领域开展跨国合作项目、培训和研讨会,促进数字文化的跨国流动与共享,以各种渠道和平台向国际社会展示本国的数字文化成果和创新;在政策支持上,国家应制定针对数字文化产业的出口政策,设立专门的数字文化交流基金和机构,鼓励和支持本国的优质数字文化产品走向国际市场;在法律保障上,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来约束和监管数字创作、版权保护、数据隐私等领域,以保护海内外创作者和用户的权益。

第二,媒体平台在数字文化的国际传播上同样具有政治属性,同时还具有覆盖广泛、生产专业等特点。[13]我国面向国际市场的媒体平台应该在国际平台上灵活运用多种数字技术,紧跟数字技术的前沿发展并积极探索和应用,为用户提供创新和前瞻的传播体验;通过不同的渠道推广内容,以满足受众多样化的需求;为受众提供更加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内容服务,促进数字文化在国际的交流,提升传播效果和影响力;媒体间也应该加强战略沟通与合作,打造分工明确的对外数字媒体布局。

第三,企业也是生产和传播数字文化的重要主体,企业传播数字文化不仅有利于提升企业自身的国际知名度、带来更多经济效益,也能够促进我国数字文化的整体传播。企业应首先制定传播数字文化的战略和目标,将数字化转型作为战略的核心,积极探索和应用新的数字技术,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创造更好的用户体验。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数字化传播和推广文化价值观,建立积极向上的企业形象,并与用户建立深入的情感共鸣,以加强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可持续发展。

第四,在全媒体时代个体作为“产消者”深度参与了数字文化的全链条,用户生成内容(UGC)也变成了数字文化生产的重要方式。UGC通过各种形式的媒体内容,展示了个体对文化的理解和表达,充分激发个体的创造力和个性,为广大公众提供了参与媒体创作和传播的机会,也为数字文化注入源源不断的创新动能。与其他主体相比,个体所生产的数字文化更贴近受众的生活,个体也可以借助国际平台与受众进行直接的沟通与交流,以更真实的信息来源润物细无声地摒弃受众对我国文化的偏见,以达到提升我国数字文化软实力的目的。

(二)以“优内容”为目标聚焦内容维度

中国对外传播数字文化的内容即数字文化本身。学界对于传播内容的分类维度较多,笔者结合数字文化的特性将其分为数字传统文化和数字新兴文化两大部分。

第一,对于数字传统文化的海外传播,重点应放在文化的交流与传承上。中华传统文化内涵丰富、种类繁多,主要包括传统节日、风俗习惯、语言文字、文学艺术、文化遗迹等。数字传统文化主要形式是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相结合等多媒体方式在国际平台传播宣扬传统文化,以游戏、音乐、动漫等多种视听形式再创作传统文化,或者借助数字孪生、元宇宙、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先进技术使海外受众身临其境体悟传统文化。数字传统文化的海外传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充分挖掘传统文化的深层次内涵,将其与现代社会需求和国际发展趋势相结合,让中华传统文化保持活力和创新性;二是加强传统文化的数字化保护、收集与传播,结合数字技术和艺术创新实践,推出更多优质的沉浸式数字文化项目,推动传统文化资源整体性的升级迭代;三是根据受众的需求调整所传播的数字传统文化内容,尊重和适应其他国家和民族文化背景与价值观,对于容易引起误解或纷争的内容,应谨慎传播,避免造成文化冲突或误解。

第二,对于数字新兴文化的海外传播,应注重在其大众化的同时融入中国特色。数字新兴文化是借助数字技术在当代社会逐渐形成和崭露头角的文化,不仅种类繁多,也深受年轻群体的喜爱,主要包括数字网络媒体文化(网红文化、流行语、表情包等)、数字艺术、数字时尚、数字(网络)文学、数字影视作品、数字电竞文化等。这些数字新兴文化在数字技术的推动下不断发展和创新,为人们带来了全新的文化体验和参与方式,也为提升数字文化软实力提供了新的突破口。数字新兴文化海外传播的内容构建应注意结合中国特色丰富新兴文化内涵。内容空洞、低级无味的数字文化走出国门不仅对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并无助益,反而可能抹黑我国形象。因此应注意对新兴文化的内容的审查,在保证内容对受众有充分的吸引力的同时,也要能够充分体现中国文化的精髓和价值观。

(三)以“广传播”为重点攻关手段维度

数字文化对外传播的手段维度主要有两层内涵:一是传播的媒介,二是传播的方式方法。在传播的媒介角度,科技的发展使国际传播媒介从传统印刷媒体(报纸、书籍)到无线广播,从卫星电视到互联网和社交媒体。全球社交媒体的发展降低了国际传播的门槛,也增强了传播的时效性与传受双方的交互性,为数字文化的传播提供了温床。随着商业互联网视听平台的成长与发展,国内流媒体平台纷纷走出国门,成为数字文化国际传播的新生力量。[14]中国的文化产品也借助全球平台进行广泛传播,如Netflix先后引进《琅琊榜》《北平无战事》《白夜追凶》等中国优秀影视作品。近年来中外合作拍摄的电影、纪录片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中国文化证明,如2020年中意建交50周年之际百集纪录片《从长安到罗马》推出,采用“双城记”的平行视角展示了两国文化,在体现中国文化个性的同时也反映了中西文化的共性,[15]有利于对中国文化的“去他者化”。与此同时也应注重对传统媒体的新兴渠道进行发展和利用,例如《人民日报》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发展来推进数字化转型,积极进行海外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建设,利用自己在专业领域的知名度和互联网的传播优势相结合,更好地推动了中国文化的海外传播。

在传播的方式方法上,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借助大数据、云计算手段分析受众对我国数字文化的兴趣点,基于市场动态跟踪和分析用户画像,构建全流程的新型数字文化产业链,生产出优质先进的对外数字文化产品;二是官方对于数字文化的报道应淡化政府主导和宏大叙事所带来的意识形态色彩,通过合理的国际议程设置来营造对我国有利的舆论氛围,去除受众对我国的偏见,非政府官方也应避免带有明显政治化因素,便于受众接收;三是我国的数字文化中包含传统元素,应确保数字文化传播活动中使用的语言和翻译准确、清晰地传达传统文化的内涵。

(四)以“精客体”为定位优化客体维度

数字文化对外传播的客体是海外各国家和地区的民众,也包括政府、国际组织和企业,而主要需要关注的是受众的心理、态度及行为。[16]相对于数字文化在国内传播的受众,其国际传播的受众面更为宽泛、多元,文化背景也更为多样。数字媒体条件下传统的传播主体和客体的差别越来越小,呈现出客体主体化的态势——即客体不仅是接收信息者,也是内容的传播和再创作者。因此,分析数字文化海外传播的受众对于提升我国数字文化软实力至关重要。

第一,知己知彼,掌握各国涉华舆情和网络行为习惯。虽然“西强我弱”的舆论格局还没有改变,但是不同的国家对我国的态度并不相同,可以通过了解对象国主要媒体报道、社交媒体平台民众言论以及该国专家学者的观点等方式来探析其对我国的态度。对于对我国存在偏见和抵触居多的国家,应通过传播能够厘清矛盾关键的数字文化产品予以回应,以不卑不亢的姿态表达我国的观点;对于明显的抹黑和无端的指责也要有理、有利、有节予以回应;对于对华较为友好的国家,应传播双方友好的数字文化产品,积极开展民众间的数字文化交流互动,巩固其对华友好态度;对于持中间立场的国家,应传播对我国发展方式、制度进行解读和阐释的数字文化产品,寻找中国与对象国之间的共性,避免意识形态过强的数字文化产品的输出。

第二,需求导向,了解各国对我国数字文化的兴趣点。制定海外本土化战略,[17]构建能使受众产生共鸣的内容,根据当地的传媒环境和受众特点选择适当的传播渠道和媒体。积极与当地相关组织、艺术家、社群和创作者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创作与推广新兴数字文化的内容,并利用当地的社交媒体平台、数字艺术展览等扩大传播面,吸引当地受众的兴趣。

第三,求同存异,尊重并融入他国的社会文化。每个国家由于地理环境、历史背景、文化传统等不相同,社会文化也有较大差异。在制定数字文化传播战略前首先应了解、学习和分析对象国的社会背景,避免所输出的数字文化产品与对象国的风俗习惯产生冲突,也应努力使数字文化产品有策略地向对象国的社会文化和行为习惯靠拢,在保证中国特色的同时尽可能吸收对象国先进文化元素,实现数字文化产品的交流与融合。

第四,深入市场,制造紧跟潮流的数字文化精品。TikTok采用的“短视频+社交”模式由于顺应了用户在快信息流时代比起文字更倾向于浏览和分享短视频的心理,通过快捷的登录和分享方式吸引了全世界的年轻用户,加以后期的本土化运营和专业团队的打造,[18]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应深入国际市场内部进行调研,根据不同群体受众的“痛点”进行数字文化产品的战略谋划和落地,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打造满足用户心理的数字文化精品。

(五)以“提效果”为使命增益效果维度

数字文化对外传播的目标效果是使中国文化深入海外人民内心,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笔者认为为了更好优化数字文化传播以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效果,应从如下三个层面落脚。第一,数字文化的内容质量是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基础。应鼓励和支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创内容的传播,多样化、新颖、有深度的数字Lt6Hl5pCH7UflZxqnNX4Vw==文化作品,鼓励各行各业、各个阶层的人民参与数字文化的创作和传播,同时加强版权保护,为创作者提供合理的激励。第二,对对象国民众的覆盖率和影响力是关键。通过定向广告、精准的目标受众选择和个性化的推送,提高海外受众的参与度和关注度。拓宽文化产品的国际化视野,挖掘能够跨越文化和语言差异的主题和故事。通过关注国际热点和全球话题,向海外受众传达中国的声音和价值观。为海外受众提供多语言的文化产品中的字幕、配音或官方翻译,以确保他们的理解和接受度。这将有助于消除语言障碍,增加海外受众对中国文化产品的兴趣。第三,提升数字文化产业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是重点。我国数字文化产业在国际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与市场份额能够客观衡量我国数字文化国际传播的效果。政府应为文化产业提供税收优惠、贷款支持等政策帮扶,鼓励数字文化企业走出国门。企业自身也要注重数字文化品牌的建设和市场的推广,通过广告投放、社交媒体推广等数字化营销手段占据国际市场份额。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思想政治教育数智化转型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编号:23BKS17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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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丁思薇,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编辑:王洪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