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号休息了,1号多搞点。”“不嫖娼、不洗脚、不采耳,要管住自己,学费要凑齐。”这些话语均来自一本“盗窃日记”。近日,湖南华容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成功破获一起系列盗窃案,嫌疑人马某某落网。民警从其住处搜出了几个日记本。
据办案民警介绍,这些日记本上写满了文字,全部都是犯罪记录,日期、地点、偷窃了什么物品、获得多少钱等写得非常清楚。而且还写了一些盗窃注意事项,比如说“XX巷不好剪线”“要特别注意监控”等。
单从日记本身来看,小偷显得很“敬业”,对盗窃工作十分上心。比如,晚上几点开始行动,到几点结束,要达到多少金额,都有周密的计划,还叮嘱自己白天不要行动,上半夜也不要行动,以免被发现。哪个地方有监控,都事先摸排得一清二楚。哪天休息了,第二天就要多偷点,以弥补“损失”。
据报道,马某某曾因盗窃,被华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曾进厂打过工,后来觉得厂里效益不好,上班太辛苦,便重操旧业。目前,马某某因涉嫌盗窃,被华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盗窃的结果是注定的,“盗窃日记”成了犯罪记录,不免令人嗟叹。常说选择比努力重要。写“盗窃日记”的小偷这个选择错了,在盗窃上所付出的“努力”就没有任何意义。
(摘自《岳阳日报》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