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三个教师节

2024-10-03 00:00
文萃报·周二版 2024年37期

我国自古就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古代有“人有三尊,君、父、师”的说法。早在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就提出“弟子事师,敬同于父”。《吕氏春秋·尊师》说“生则谨养,死则敬祭,此尊师之道也”。《师说》谓“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由此可以看出教师在人们心目中的崇高地位。教师节最早诞生于民国时期,几经变化,才是现在每年的9月10日。

民间教师节:六月六日

我国第一个教师节是6月6日,起源于民间,是中国近现代教育家邰爽秋倡导的。

1930年,邰爽秋到河南大学任教,深入农村进行社会调查。他目睹了农村、城镇经济的衰败。于是,他在深入调查研究之后,提出了以救国救民为宗旨的“民生本位教育”的主张。他认为发展民众教育必须提高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以及他们的生活水平。1931年5月,他联合南京中央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院长程其保、南京一中校长李清悚等人发起倡议,定每年的6月6日为教师节。数日间,得到了南京、上海教育界数百人的响应。

1932年5月,南京教育界通过市教育局长向国民党政府教育部要求,明令规定6月6日休假一天,遭到当时教育部拒绝,但允许教师自行组织纪念活动。于是各地教师每年就在6月6日这天,自发集会庆祝,并举办各种活动以示纪念,如在南京、上海、杭州、长沙、开封、南昌、徐州、镇江等地,都有盛大的集会。当时还有人谱曲作了《教师节歌》。

各地不少教师还联名向教育部呈请设立教师节,并通令全国举行庆祝,有的还向国民代表大会提议案,但都无果而终。

民国时期教师节:八月二十七日

没有得到官方认可的“教师节”,缺乏政治力量的推动,发展异常艰难。在全国教师和社会各界的呼吁下,在民间流行了8年的教师节终于得到了国民政府的认可,不过日期更改了。

1938年8月8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了《教师节纪念暂行办法》,正式决定把孔子诞辰日8月27日定为教师节,提出了“以鼓励教师服务精神、融合师生情感并唤起社会尊敬教师之观念”的宗旨。另外还颁发《先师孔子诞辰与教师节合并纪念秩序单》,将教师节庆祝活动仪式化。“八二七”教师节是民国政府法定的教师节。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于1946年5月5日还都南京,当年的8月27日即在南京举行纪念孔子诞辰和教师节大会。

这一天,邮政总局专门发行了“教师节纪念邮票”。《中央日报》专门予以报道:“该相邮票图案设计分四种,即(一)孔子造像(面值国币500元、红色),(二)杏坛(面值国币800元、青莲色),(三)至圣墓(面值国币1250元、绿色),(四)大成殿(面值国币1800元、蓝色)。”这套邮票可以算是第一套教师节纪念邮票了。

新中国教师节:九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1年全国教育工会成立,教育工作者被确认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1951年4月19日,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和全国教育工会主席吴玉章发表书面讲话,宣布废除国民党时代的“八二七”教师节,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是在具体实施中,无法体现教师节的自身特点,全国大多数人只知道“五一”劳动节,而不知道“五一”教师节。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教育界得以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全国上下尊重知识、重视教育蔚然成风,教师日益受到社会尊敬。1982年4月,一份“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至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在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18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同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同意恢复教师节。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式通过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这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三个教师节。这年9月10,全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迎接第一个教师节。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出《致全国教师的信》,勉励教师为祖国的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摘自《中华读书报》 郑学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