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世界信息秩序;全球数字契约;传播新秩序;智能时代;国际传播
一、新世界信息秩序的三次浪潮
如何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传播秩序,始终是国际传播最重要的问题,也是历史上最复杂问题。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人类的信息传播能力不断增强,但是一个公平、正义、合理的人类信息和传播秩序却依然遥不可及。自下而上的技术驱动力与自上而下的制度驱动力之间出现了一个不断扩大的“鸿沟”,它成为影响和制约人类发展与安全的最大挑战之一,这个问题迄今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人类始终为建立理想中的世界信息秩序而努力。半个多世纪以来,人们追求理想信息秩序的探寻之路充满了波折与艰辛,最具代表性的努力可以归纳为三次浪潮。大众传播主导的20世纪70年代末,广受第三世界欢迎的全球传播体系改革目标的提出,引发了“建立世界信息新秩序”的浪潮。但此次改革浪潮雷声大雨点小,并没能实质性地改变世界传播格局。第二次浪潮兴起于互联网革命的新千年,以2003年日内瓦和2005年突尼斯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WSIS)为代表,试图为刚刚开启的互联网时代建构一个更加公平合理的信息秩序,但最终依然收效甚微。而今,随着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GDC)的推出,第三次浪潮正在酝酿之中。我们期待这一浪潮能在智能时代全面到来之际,持续推进开放、自由、安全、以人为本的数字未来进程,并为公平正义的信息传播秩序的构建带来新的希望。
三次浪潮都着眼于信息与传播的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和制度不公平等世界性问题,这些问题与每一个国家、每一个组织和每一个人的发展与安全息息相关。三次浪潮对应三个不同的时代背景和不同的国际形势与世界格局。基于前两次浪潮的经验和规律,我们试图以新的认知框架研判未来的走势,从中寻找中国对策。
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概念、内涵、理论与进程
全球化背景下,世界信息流动的规则和模式正经历持续而深刻的变革。此变革不仅体现在技术层面,如电报、广播、电视,以及互联网和新兴数字媒体的发展;还体现在社会层面,如信息获取、处理和传播的日益民主化。随着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和碰撞日益频繁,一系列新的挑战与问题也随之浮现。“信息和传播新秩序”作为这一背景下的关键研究议题,不仅是对20世纪中叶以来国际传播格局复杂博弈与深刻变迁的深刻反映,也是探索未来信息传播与国际交流的重要基石。目前学界对这一主题的关注大致分为三个方面:一是对信息和传播新秩序历史脉络的系统梳理,旨在揭示其构建过程中的本质特征与核心理念;二是观照历史,探索通向理想信息传播秩序的有效途径;三是基于当前研究成果与材料,对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未来趋势与可能性进行前瞻性讨论。尽管这些研究从不同视角揭示了信息和传播新秩序概念的演进轨迹,但尚缺乏一条贯穿历史、展现其内涵动态变化的全景式脉络。
(一)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概念和本质
传播的发展过程是全球化的中心。正如奥利弗·博伊德-巴雷特(Oliver Boyd-Barrett)所言,我们并不是在审察一个已经失去意义但躯壳尚存的概念——“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NWICO),而是在审察一个能够帮助我们获得一个牢靠(尽管并不完善)的立足点的概念,由此认识当今世界所呈现的状态。"“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概念及相关辩论,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的反帝反殖民运动。全球信息不平等和(国家)信息主权等议题是新秩序运动原始诉求的核心组成部分。 信息主权的争议揭示了新秩序建立在信息流动的全球性和权力结构变化的整体框架之上。何谓“秩序”在费尔南·布罗代尔(FernandBraudel)看来,经济世界中地理上的劳动分工,是某种秩序初步显现的基础。 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从中庸的自由主义视角介入,强调秩序只能由审慎但显著的改革来保障,而这必然包括一定程度的经济再分配。 他们所探讨的是深层次的秩序本质,这一本质受经济、政治等因素影响。在“世界秩序”的宏观视角下,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念。以亨利·基辛格(Henry Kissinger)等人为代表的现实主义者认为,国际政治发生在主权国家之间,国家才是维持秩序的力量,而吉米·卡特(Jimmy Carter)等传统自由主义者则关注各国人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之间的关系,认为秩序来自民主和人权等广泛的价值观,以及国际法和联合国等机构。 前者更加关注国家权力的分配问题,后者则更偏向于个人权利的保障。具体到信息和传播领域,西斯·哈姆林克(Cees Hamelink)对新国际信息秩序的定义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想化的愿景,他将其定义为一种国际信息交流,在这种交流中,各国以自主方式发展文化体系,并拥有完全的主权控制权,从而作为独立的资源和国际社会的成员有效地参与国际信息交流。' 然而,这一愿景在现实中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20世纪处于主导地位的西方媒体,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第三世界国家的声音。穆斯塔法·马斯穆迪(Mustapha Masmoudi)认为我们必须将信息理解为一种社会财富和文化产品,社会文化方面的考虑应优先于个人、物质和商业,信息不是少数掌握技术和财政手段的个人或实体控制传播的特权。( 这一观点为信息主权的主张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因此,信息和传播新秩序是部分国家在全球政治格局下,为争取更公平、更自由的信息主权而引发的世界传播格局变革。这一变革不仅关乎国家权力的重新分配,更涉及个人权利的保障与文化多样性的维护,对原有单向度的国际信息传播秩序产生了较大的冲击。
(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内涵演进
随着时代的变迁,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内涵也呈现出一定的差异性。在20世纪70年代的第一次浪潮中,出现了两种相互竞争的范式,即将传播视为促进现代社会进步的现代化范式和围绕媒体帝国主义的依附范式。这两种范式及其背后的意识形态,构成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关于世界信息和传播问题辩论的思想基础。) 政治和经济领域的依附性是殖民主义的遗产,信息领域的依附性也不例外。第三世界国家通过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争取信息主权,努力推动信息传播权力的平衡与再分配。然而,从19世纪的帝国主义到21世纪的“电子帝国”,大国在全球政治、军事、经济体系,以及信息和通信网络中的主导地位依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 在第一次浪潮中,西方国家的态势由守转攻,最终使信息传播秩序的变革未能产出实际成果。在第二次浪潮中,互联网技术使各国在网络空间的权力得以重新分配。与传统传播秩序相比,网络空间下的传播秩序呈现出更多维度、更复杂且更立体的特点。 尽管美国等发达国家在网络空间秩序阶段依然占据优势,但互联网带来的信息传播机制已促使多个利益相关方参与到国际秩序的构建中。从美苏双极到美国单极,随着智能时代的到来,第三次浪潮与以往第三世界国家所作出的有限抗争与抵制不同,如今“全球南方”积极推动着国际秩序的结构性重塑,多极世界政治的形成正在加速。, 对新秩序的诉求在去殖民化运动中诞生,随着多个利益相关方的加入及技术的迭代不断推进,新秩序不断向旧秩序“宣战”,并在对旧秩序进行批判和替代的同时,尝试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平等的国际信息与传播环境。
(三)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理论路径
传播可以作为建构社会文化群体及其想象的工具,也可以成为构建国际关系和秩序的手段,更能呈现出权力的表达与竞争的场域。信息和传播新秩序不仅是理论概念,还是技术发展、全球化进程,以及文化交流新模式的现实体现;它不仅是一个阶段的地缘政治的博弈,更是一种国际传播格局的调适。其背后涉及的理论众多,例如信息主权、文化帝国主义等。基于鲍温图拉·德·苏撒·桑托斯(Boaventura de Sousa Santos)的“南方认识论”,“南方传播学”强调从“去殖民性”的视角出发,批判欧洲中心主义和西方的科学认知体系。它不仅能为当代信息传播秩序的重构提供新的理论框架,还将为全球南方国家提供一个建立自主文化主体性和重构公正信息传播秩序的路径。. 基于全球政治经济学和传播学的理论框架,胡正荣等人讨论了全球权力格局变化与信息传播秩序的关系,强调在互联网时代需要多方协作和制度创新。他们将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未能建立的根本原因归结为政治经济脉络左右了全球文化传播的根本走向,并提出在互联网环境下的新秩序重构需要从行动主体、体制和理念三个方面进行新的探索,以寻找突破。鉴于全球传播秩序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平等和不平衡的现象,尤其是发达国家在传播资源和信息流通中的主导地位,邵鹏借助“新世界主义”(Neo-cosmopolitanism)的分析框架,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重构这一秩序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 但整体而言,各种尝试为全球信息和传播新秩序构建提供理论路径的努力,仍缺乏可操作性的策略和对具体实践效果的深入分析。因此,研究者需要进一步探讨如何将这些理论转化为具体的实践策略,如何考虑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诉求,使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理论在国际社会中得以具体化、实用化,这些都是当前研究面临的重要挑战。此外,信息传播新技术的广泛应用,在极大地提升传播效率与便捷性的同时,也带来了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算法偏见等一系列新问题。因此,确保信息传播活动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成为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研究中各界要共同面对的重要议题。
信息和传播新秩序作为一个跨学科的热点议题,涵盖了传播学、政治学、国际关系等多个学术领域。在探讨这一议题时,我们必须超越短期单纯的物质与军事力量的考量,将视野拓展至长远的社会变革中,因为自由而充分的信息正是实现理想社会变革的手段。依据吉尔福德·约翰·伊肯伯里(Gilford John Ikenberry)的定义,国际秩序是实现国家社会或国际社会的基本或主要目标的活动模式。由此观之,信息和传播新秩序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审视不同历史时期国际秩序与国家特征的独特视角,还凸显了国家权力结构的动态变化,以及各国间价值观的差异性。步入智能时代,社会信息传播机制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多元主体的参与将自下而上地掀起新的变革浪潮。在此背景下,我们需秉持尊重经济、文化、政治多样性的原则,厘清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历史发展脉络,探索国与国之间交流和共享的新的理论路径,共同构建一个健康、和谐、可持续的全球信息与传播秩序。
三、第一次浪潮:20世纪70年代世界信息秩序运动
20世纪70年代,第一次新世界信息秩序运动达到高潮。这一时期,国际社会出现了建立“国际信息新秩序”(NIIO)、“世界信息新秩序”
(NWIO),以及“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主张。这些主张背后共同的本质是第三世界国家围绕信息传播、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广泛争斗,其旨在解决帝国主义遗留下来的全球经济不平等问题。2 信息自由流动等问题引发了激烈的辩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信息传播体系呈现出显著的不平等性。主要新闻媒介资源被发达国家垄断,形成不均衡的单向信息传播态势。3 在跨国媒介领域,广播是重要的传播手段之一,其控制权亦被发达国家掌握。发达国家控制着近90%的无线电频谱源,发展中国家的广播难以与之竞争,并且占据全球80%新闻流量的跨国机构对发展中国家的新闻报道仅占20%至30%。4 这种全球新闻流的不平衡,成为国际社会中南北双方博弈的关键议题。然而,一些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往往将来自第三世界国家的控诉,转化为对新闻自由流通的抨击和质疑。在此背景下,第一次世界信息新秩序的轮廓在20世纪70年代的对抗和争论中逐渐清晰。
不结盟运动是第一次信息秩序构建中的核心力量,其起源可以追溯至1955年在印度尼西亚万隆举行的亚非会议。该会议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处理关系的“十项原则”,彰显了亚非人民反帝反殖民,争取民族独立的精神和努力。随后,1961年首次不结盟运动会议成功召开并通过了《不结盟国家的国家和政府首脑宣言》。20世纪60年代不结盟运动的发展壮大,使发展中国家逐渐意识到信息传播对一个国家乃至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结构的深远影响,这也推进了第三世界在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构建中的积极斗争。 1973年9月,不结盟运动国家在阿尔及尔召开第四次峰会,深入讨论了大众传播领域的多项议题。也正是在这一年,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经济受到石油危机的强烈冲击,这一局势为第三世界国家创造了更为有利的谈判条件。1976年不结盟运动国家在突尼斯召开信息研讨会。此次会议真正实现了“信息非殖民化”思想的重大突破,并强调在信息层面建立新的国际秩序。 1973年7月,不结盟国家信息非殖民化部长级会议在印度新德里召开,8月第五次不结盟国家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会议在斯里兰卡科伦坡举行。前者发布了《新德里宣言》,有力反击了西方传统的“新闻自由论”,后者则试图使建立新秩序的要求合法化,并明确指出国际大众传播领域的新秩序与经济领域的新秩序同样重要。
关于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辩论与学术思想的重大转变相一致。伴随着文化帝国主义和“统治—依附”等后殖民理论的兴起,建立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又是一项足够令人畏惧的挑战。建立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主张提出之后,基于国家或国际语境的传播分析逐渐发展起来。同时,信息传播秩序问题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重要议题,在国际层面引发了广泛讨论,还迅速演变为推动全球传播体系改革的核心运动。这场运动的参与者包括第二世界、第三世界国家的政府、西方批判学者,以及跨领域、多层次的媒介与非政府组织。1962年第17届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指出,全球70%的人口缺乏适当的新闻获取途径,因此,要在1958年决议的基础上,继续采取支持措施,深入推进国际合作,并呼吁发达国家协助欠发达国家发展新闻媒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作为全球新秩序建立的重要推动力量发挥着关键作用。1976年第19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通过了第100号决议,决定成立国际交流问题研究委员会(ICSCP),该委员会于次年开始运作。该委员会的核心使命之一是分析与新国际经济秩序以及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建立密切相关的传播问题。 197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0次大会批准了总干事提交的《大众传媒宣言》文本,为规范大众传媒活动制定了基本准则。同年,第33届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一项关于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的决议明确提出:“要在新闻自由流通和更广泛、更均衡传播的基础上,建立一个更公正、更有效的世界新闻和传播秩序,以加强和平与国际谅解。”198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取得了两项关键成果。一是通过并发表了题为《多种声音,一个世界》的报告。该报告内容翔实,提出了82条构建国际信息新秩序的建议,指明了实现新传播秩序的前进方向,并强调了新传播技术在这一过程中的保障作用。 二是通过了国际传播发展计划(IPDC),该计划旨在动员国际社会力量促进媒体发展,这也引起了西方国家的关注和兴趣。
在构建第一次世界信息新秩序的过程中,发达国家以信息自由的名义加以抵制,显现出其在国际信息秩序制定上的权力。回溯至1948年,《世界人权宣言》指出,基本的表达自由权利包括“经由任何方法不分国界以寻求、接收并传播消息意见之自由”。表达自由原本是为了平衡各国及其人民的传播权力,但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却成为西方国家对抗新秩序构建的有力武器。美国出版商创立了世界媒介自由委员会,该组织宣称“致力于在国际政府机构中进行全球斗争,击败世界信息和传播新秩序构建中的专断诉求”:。由于世界媒介自由委员会的“打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中多项关于建立新秩序的既定计划未能顺利实施。; 20世纪80年代初,第三世界国家积极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秘书处寻求更多职位的同时,里根政府则批评该组织过于“政治化”且“效率低下”,双方摩擦不断加深。此后美国多次在国际会议上以损害“信息自由流动”、违背“新闻自由”为由,反对建立新秩序的原则和主张,并于1984年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这也使该组织的经费减少了约四分之一。 次年英国也正式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英美两国的退出对原有的国际援助、媒体架构建设等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影响。1988年国际传播发展计划向332个项目提供了约1,300万美元的资助,其发展重点也逐渐从新闻服务转向了教育和培训。1989年召开的大会标志着不结盟国家最终未能为世界信息传播带来新的原则。 此外,在国际政治层面,1989年东欧社会主义国家发生剧变。自1989年2月波兰团结工会取得合法地位后,共产主义遭受严重打击,东欧政治格局大幅改变,进一步影响了全球政治的发展。1991年12月,随着苏联的正式解体,长达半个世纪的冷战落下帷幕。世界政治格局发生了极大的变化,原有的两极世界转变为以超级大国美国为主导的单极世界,这一转变不仅重塑了全球权力结构,也引发了世界市场体系的全面调整。
通过追溯第一次浪潮可以发现,新世界信息秩序在国际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息息相关。在这一阶段,发展中国家与国际组织在大众传播崛起的背景下,共同推动了传播格局的重构。第一次浪潮时期有几大鲜明特征。其一,冷战时期第三世界国家寻求独立和发展。他们所争取和推动的新世界信息秩序运动是一个艰辛过程。鉴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等多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其初期的传播体系建设往往依赖于西方国家的援助与国际组织的协调。其二,新世界信息秩序运动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国际组织遵循的基本价值理念,第三世界国家对联合国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国际组织非常信赖。国际秩序不仅建立在稳定的力量平衡之上,也建立在一系列合法性原则之上。 不结盟运动通过一系列会议及文件,逐步提高了其在国际舞台上的被关注度和影响力,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致力于创造信息自由流通的条件,寻求增加各国人民之间交往的手段。其三,必须正视的是,发达国家在全球信息流动中占据主导地位,有效控制了信息资源,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足够的话语权,处于被动地位。尽管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核心的国际组织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支持第三世界国家构建新的世界信息秩序的计划,但由于受到西方国家的权力等多重因素的制约,这些努力的影响力不足,未能从根本上搭建起一个全新的、多元化的媒体生态体系。
四、第二次浪潮:新千年互联网全球规则与机制
如果说第一次新世界信息浪潮体现的是世界范围内意识形态的冲突和辩论,是对传统西方传播权力的一种抵制,那么,21世纪00年代的第二次浪潮就是互联网带来的信息传播和网络权力的重构,以及多利益相关方模式(多方模式)的形成和崛起。相对于旧世界信息传播体系的单向度关照,第二次浪潮更强调互联网媒介与各国家、部门、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融合,要求更加全面、复杂且多维度的统筹管理。多方模式在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各利益相关方在共同的目标和议题上进行合作与协商,提高了行动的效率和影响力,提出了问题解决方案。互联网颠覆了支撑数据管理与信息传播的传统秩序,各种数字化工具支持原先被隔离的数据在全球范围内自由流动,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共享与交换。 在此背景下,出于国家利益、外交政策考量,英国与美国分别于1997年和2003年重回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英美的复归加强了国际多边合作,并推动了科学和文化的普及。但同时,此阶段也发生了一个重大转变——网络治理问题正逐渐取代传统的信息治理问题。网络治理面临的一个核心挑战是如何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致的政策和实践,尤其是考虑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能力。面对这一挑战,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和民间社会希望构建一个更加公平和包容的信息社会,而“多方模式有着基于共识、主权、对话和权威的互动关系,为构建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提供了一条路径”。
新千年以来,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召开多次会议,制定新规则,拉开了第二次新世界信息秩序浪潮的序幕。联合国对国际电信联盟(ITU)1998年的倡议作出积极回应,并于2001年12月通过决议,决定举办两阶段的信息社会世界峰会。峰会首次采取非线性、多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模式,不仅尝试解决以往单极化中存在的问题,也积极应对第二次浪潮中出现的新型网络治理问题。会议吸引了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和私营机构等众多实体的广泛参与。基辛格在《世界秩序》一书中指出:非西方世界的崛起使得西方世界秩序的普遍性不复存在,西方国家唯有尊重非西方国家的文化传统才能建立起和谐有序的世界新秩序。 美国作为互联网的发源地,长期以来都处于全球网络空间的中心,并占据主导地位。它不仅孕育了互联网的雏形,而且在互联网的发展历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美国通过多项计划支持亚马逊、谷歌、微软等企业在全球取得领先地位,这些科技公司也在全球范围内掌握了技术创新和信息流动的关键节点。值得注意的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接受巴勒斯坦为会员国后,美国停止缴纳会费,并于2017年再次宣布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此举无疑对性别平等、文化普及、科学合作等造成不利影响。
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的目标是建设以人为本、具有包容性和面向发展的信息社会,为东西方国家搭建起友好交流的桥梁。其历程中最具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分别为2003年12月的日内瓦会议(第一阶段)和2005年11月的突尼斯会议(第二阶段)。日内瓦会议通过了《原则宣言》和《行动计划》,该阶段会议有几大亮点。其一,公民社会参与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这是政治进程中出现的一项重大创新。 其二,会议明确了互联网作为新传播技术在秩序格局建构中的发展逻辑。以往的铁路和电报,以及当时的信息技术发展重塑了世界经济,但先进的信息技术仍可能为西方发达国家所垄断,从而扩大西方发达国家与第三世界国家间的数字鸿沟,加剧经济、政治等方面的不平等。信息技术行业的未来不仅取决于技术进步,还取决于信息技术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广和在新用户领域的发展。 其三,会议传递了国际组织推动第二次浪潮的决心。信息社会世界峰会呼吁,让信息技术惠及世界的每个国家,推动信息的平等交流以构建新的信息秩序,努力推动信息社会共同愿景的设立,并呼吁为实现《千年宣言》中的发展目标采取行动。第二阶段的突尼斯会议取得了《突尼斯承诺》和《信息社会突尼斯议程》两项重要成果。这次会议比第一阶段的会议更为深入,其官网提供的语言版本也比第一阶段更加丰富。《突尼斯承诺》明确鼓励国际和区域性合作,指出信息的获取和知识的分享能够有力地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从而帮助达成国际共识。 同时,各代表团也针对此次会议的设想提出建设信息社会的重点。例如瑞士代表团强调信息本身的重要性和人权的作用,以及自由社会中多元和自由媒体的重要性。《信息社会突尼斯议程》第72条提出建立互联网治理论坛(IGF),以推动多利益相关方讨论相关公共政策,并促进各利益相关方的互补性。互联网治理论坛及其筹备过程标志着互联网治理的根本性转变,正式开启了真正国际化的互联网治理时代。
其中,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在全球网络治理中的地位不可忽视。它不仅管理着互联网的关键技术资源,还在全球互联网政策和标准的制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多方模式的一个典型案例,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的多方治理模式意味着其决策过程中有政府、私营企业、技术社群、学术界、民间社会和互联网用户等多方参与。该模式是网络治理的一个创新,旨在确保互联网的管理不被单一政府或实体控制。多方模式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它在推动全球互联网资源管理的透明、公正和协作方面作出了显著贡献。
第二次新世界信息秩序的构建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家和国际组织,更多元的参与者不断涌现。戴维·温伯格(David Weinberg)的“新秩序理论”描绘了一个“一切都是零碎的”数字世界,强调在数字网络环境下,无序状态中蕴含着新兴秩序的可能性。“人人都是网民”的时代正在成为现实。在这一背景下,个体在社交媒体、博客、论坛等平台上的每一次发言,均具备潜在的舆论影响力,有可能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正如卡斯特所言,个体正通过多种传播方式建立起自己的大众传播系统。此外,社交软件工具的普及推动了互动通信横向网络的发展,将本地和全球在特定时间内联结在一起。 因此,个体的选择、态度和行为在构建新的信息秩序中发挥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力。第二次新世界信息秩序带来的新的传播与互动模式,改变了国际信息传播的方式。社交媒体、即时通信平台在信息传播中产生了重要影响,打破了传统的传播模式,增强了信息传播的互动性和用户体验。不同媒体间的界限日益模糊,媒体趋于融合。多元化的主体能在社交媒体等平台上高效率使用文字、图片、视频等进行信息传播。然而,随着信息生产与传播效率的提高,虚假信息、信息茧房等诸多现象在全球互联网中频发。例如,在信息茧房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公共事件制造社会分裂与对立,削弱社会共识,甚至误导公众对公共事件的判断,导致公共权力偏离公共利益。
以联合国为平台进行的这一轮运动,以美国成功拉拢欧洲力量而告终。此轮运动虽然功败垂成,但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历史遗产,那就是明确了“网络治理”的概念与内涵,并确立了多方模式的合法性。信息社会世界峰会的顺利推进使越来越多的国家、组织及个体认识到互联网的重要性,以及多方模式的可行性。互联网带来网络传播、社交传播等新的社会信息传播机制,它们与以往占据主导地位的大众传播相互联动、博弈。区别于大众传播呈现的单向度、自上而下的“大教堂模式”,互联网作为全球开放一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赋予各行为主体更多权力,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的信息传播和平等交流。然而在现实层面,目前全球数字鸿沟依然存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信息获取和传播能力存在显著差异。全球已有50多亿网民,但仍有20多亿人尚未使用互联网,全球范围内的数字不平等现象仍普遍存在,且各国家和地区间的差异很大。 而且,智能技术正逐渐主导甚至“接管”人类的信息传播、商业模式、社会治理和全球传播等,智能鸿沟等新的全球性危机全面显现,这或将危及人类可持续发展、社会稳定甚至整个文明进程。
五、第三次浪潮:制定《全球数字契约》的努力与回响
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的应用,智能传播时代正加速到来,世界又将迎来一场深刻的变革。然而,在信息传播方式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同时,人类社会也将面临新一轮控制危机和控制革命。在地缘政治危机急剧上升和全球数字秩序日益恶化等背景下,《全球数字契约》(GDC)或将深刻改变全球网络治理的基本格局和范式。
在《全球数字契约》推进过程中,各国政府、企业组织、技术社群、学术界以及民间社会等利益相关方通过积极行动,尝试共同推动构建一个更加开放、自由、安全、以人为本的数字未来。这一过程不仅是技术革新的结果,更是全球合作与共同努力的结晶。它有望推动新世界信息秩序的建立,促进国际社会共同发展。然而,技术发展也带来新的治理风险与挑战,并且,目前尚缺乏完善的全球治理机制。因此,我们需要将关注点放在前沿的人工智能技术上,协调全球治理力量,共同探索有效的治理路径。有学者指出,重构国际传播秩序的现实基础在于彻底破除“盎格鲁—撒克逊”新自由主义霸权,全面超越英美主导“西式全球化”的不均衡、不平等秩序。 《全球数字契约》旨在为数字未来发展提供基本原则和新的解决方案,推动第三次新世界信息秩序的建立,引领全球迈向更加美好的数字未来。
《全球数字契约》最早于2021年9月由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António Guterres)在《我们的共同议程》(Our Common Agenda )报告中提出。为响应《纪念联合国成立75周年宣言》(2020)中提出的“加强数字合作”主张,该报告基于《数字合作路线图》(Roadmap forDigital Cooperation ,2020年6月发布),强调通过多方(包括政府、联合国系统、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学术界以及个人等)商议达成安全、包容和开放的《全球数字契约》。报告涵盖数字连接、人工智能监管等多个领域的议题。根据计划,2024年9月(原计划2023年9月)召开的“未来峰会”将就《全球数字契约》达成一致。
早在2018年7月,古特雷斯便已经设立了数字合作高级别小组,以加强全球各利益相关方在数字空间方面的合作。次年6月该小组提交了题为《数字相互依存的时代》的报告,就国际社会如何共同努力优化数字技术的使用和降低风险提出了建议,指出了方向。《全球数字契约》围绕数字包容、数据隐私安全、数据主权与治理进行研究与探讨。其核心是构建一个多维度、全方位的研究框架,以解决数字时代的众多问题。它不仅关注数字包容性,即确保所有人都能平等地访问和利用数字资源,还强调维护数据安全,保障个人信息不被滥用。同时,它还深入探讨了数据主权与治理,强调国家对数据的控制权和管理权。2023年中国互联网治理论坛向联合国技术特使办公室提交了关于《全球数字契约》的建言,主要包括数字连接、避免互联网碎片化、数据保护、网络人权、引入对歧视和误导信息的问责标准、人工智能规制等六个方面。2023年9月可持续发展目标峰会召开,标志着一个加速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新阶段的开始,也是2030议程实施的中点。为了更详细地说明《我们的共同议程》中的提议,2023年5月古特雷斯发布了一系列政策简报,包括考虑未来、应急平台、青年参与等主题,这些简报分析了提议对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影响。
2023年1月,联合国向世界各国公开征集《全球数字契约》提案,该项工作止于2023年4月30日,联合国共计收到提案400余份,主要来自政府、非政府组织、智库等,其中在线人权是关注度最高的领域。2024年4月1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全球数字契约》零案文,5月15日结合会员国意见发布了第一次修改稿。6月28日,第二次修改稿正式对外公布,这次修改稿调整了部分词语,再次重申了互联网治理中多方模式的重要性。7月11日,第三次修改稿发布,关于《全球数字契约》的谈判进入攻坚阶段(见图1)。
第三次新世界信息秩序浪潮相较于前两次有更为丰富的经验和发展契机,一方面,互联网技术、智能技术等为数字鸿沟等不平等现象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技术与政治之间加深了互动。2024年7月,包括温顿·瑟夫(Vint Cerf)、蒂姆·伯纳斯·李(Tim Berners-Lee)等在内的多位来自互联网标准化组织的知名专家,以个人名义联合署名,向古特雷斯和秘书长技术事务特使阿曼迪普·辛格·吉尔(Amandeep Singh Gill)发表公开信,针对《全球数字契约》表达意见。 他们强调互联网是由多方共同维护发展的分布式网络,而这些年试图建立的分级管理模式会侵蚀互联网的基本架构。《全球数字契约》的制定采取国家间的多边模式,技术社群等非政府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受限。维护过去半个多世纪以来自下而上、体现协作与包容精神的互联网治理模式,是多边和多方共同的责任。9c891798b9c8ef15d12ab09c38afe45b87aa82368f2b559d7dd30cbec1d13952简而言之,公开信事件反映的是对多边模式将多方模式推向边缘的担忧。这也是全球网络治理新范式转变背景下,新旧机制之间的诸多冲突之一。
《全球数字契约》在构建互联网时代网络治理体系的同时,亦致力于探索智能时代风险与挑战的应对策略。在ChatGPT和Sora相继问世的智能传播时代,制定合理的全球性规则成为第三次浪潮的核心,规则旨在调动国际社会的力量,抑制AI权力的无限扩张(见表1)。此外,在智能传播时代,国际信息传播主体已不再局限于大众传播时代和互联网时代的行为体,在此阶段,信息新秩序的构建将涉及层次更丰富、范围更广泛的多元主体,例如机器的融入将使信息秩序格局的内在结构更为复杂。这一次,生成式AI主流化所带来的风险,凸显了建立全球合作机制的紧迫性。 正如公开信指出的,政治权力的介入可能加剧对技术本身的侵害。信息秩序与网络治理已不仅仅是技术问题,更多是地缘政治博弈的重要舞台。大国博弈,尤其是美国出于自身利益与政策立场的考量,或将成为《全球数字契约》推进过程中的一个重大挑战。
六、理想与现实的鸿沟:艰难的信息和传播新秩序构建之路
三次浪潮的技术发展进程不同,时代背景不同,信息与传播格局也不同,甚至浪潮的主角和诉求都不一致,但是三次浪潮的本质却一脉相承,核心都是“全球治理赤字”,关乎权力分配不均、规则制定缺失与利益冲突加剧。在第一次浪潮中,信息传播的不平等是主要矛盾。全球信息传播由少数西方发达国家主导,形成了信息传播的不平等格局,第三世界国家在全球传播体系中处于边缘地位,信息流动受到严重限制。在第二次浪潮中,互联网的兴起打破了传统信息传播的垄断,多方模式成为互联网成功的重要保障和治理机制,但全球治理结构未能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导致新的不平等和治理真空。在当前的第三次浪潮中,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带来了新的治理挑战,现有的全球治理机制无法有效应对,智能鸿沟、创新鸿沟与治理鸿沟等问题进一步凸显。审视和总结三次浪潮的规律和趋势,最重要的就是基于通用的认知框架,发现不同的特点和变化。
推动建立全球信息秩序的力量大致可以概括为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种(见图2)。首先是各个主权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力量,它与传统大众传播的传播机制十分契合。西方国家借助现代化的先行先发优势,在经济、政治、文化和传播等层面占据主导地位,导致过去长达一个多世纪的全球信息秩序的显著不平等格局。依靠西方国家的自觉和自律改变这种格局显然是不可靠的。借助全球组织和治理机制自上而下地修正现有格局也是不现实的。自下而上的强大力量加上自上而下的努力,才有可能推动信息秩序的本质性改变。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这种变化已经成为主要趋势。在此背景下,正如卡斯特指出的,全球公共领域出现并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的思想交流和公共辩论;全球公民社会在应对全球问题和影响全球治理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例如,虽然全球性社交媒体主要控制在美国企业手中,但是,活跃在社交媒体、作为内容生产主角的广大网民的构成已经发生结构性变化。
人类普遍秩序的观念不断受到挑战。普遍性作为一套标准或原则“适用于所有人”的意义,既不可能也不可取。真正的普遍性在于认识到国家、社会和地区的本质多样性,并在它们之间找到共同点。 尽管全球治理本身已成为一个两极分化的话题,但有效的全球治理结构对全球性问题的解决很有必要。传统上,全球治理的发展是为了应对工业资本主义带来的建立全球市场的压力。 如今,以ChatGPT和Sora为代表的生成式AI推动了信息秩序的改变,重新分配着社会信息资源和数字权力。 它激起的焦虑再次引发了人们对全球治理的呼吁。 同时,AI治理或将为全球治理的完善提供绝佳机会。因时而变,顺势而为,是信息秩序变革取得成功的关键。
七、悲观与乐观的两极:智能时代人类何以共享未来?
20世纪70年代和21世纪00年代两次全球范围轰轰烈烈的信息秩序之争引发热烈反响,1984年至1985年间,美国、英国和新加坡相继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严重恶化了该组织已经存在的财务危机,1987年费德里科·马约尔(Federico Mayor)担任总干事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不仅完全停止了“世界信息与传播新秩序”的讨论,而且还改弦更张,转而推进“信息自由流动”议程。这一转变将原本指向西方的矛头转向了发展中国家,因此它获得了西方国家更多的资金支持,并持续至今。作为思想启蒙,第一次浪潮的余音今天依旧有回响。21世纪00年代围绕互联网核心资源管理权和主导权的全球努力虽然失败,但也留下了宝贵的历史遗产,那就是全球共同定义了网络治理的概念与内涵,并确立了多方模式的合法性,为《全球数字契约》掀起的第三次浪潮奠定了基础。
失败并不是放弃努力的理由。新的一轮信息秩序博弈已经箭在弦上。与前两次相比,这一次由《全球数字契约》掀起的浪潮,反而显得比较低调,也没有直接高举信息秩序的政治大旗。相较于将改变信息与传播秩序作为直接诉求的第一浪潮,后面两次浪潮转换了主题(见表2),信息与传播秩序成为间接诉求和隐性诉求,避免了第一次浪潮中发展中国家与美国直接对抗和正面博弈的状况。第二次浪潮试图完成全球网络治理的重构,第三次浪潮则以解决数字鸿沟问题作为核心诉求,推进全球治理机制的达成。可以说,这一次今非昔比,更值得期待。至于成效,可以抱以“谨慎乐观”的态度。
其一,自上而下的数字技术变革驱动的新的信息秩序和传播格局,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重大变化。这一变化不仅改变了信息的传播速度和广度,还影响了信息的生成和消费方式,多个利益相关方都能够在信息生产和传播中发挥重要作用。如果说,过去两次浪潮主要依靠有良知和有理想的政治家和学者们自上而下地推动,那么这一次自下而上的信息秩序本身的内生力量已经开始强势崛起。这股内生力量正在强有力地挑战和撼动传统信息传播垄断格局。建立一个更加多元化和全球共通的信息传播体系已经水到渠成。这个体系能否形成取决于与新格局相适应的、更有全球代表性的全球治理机制能否建立。这一机制同样也维系着以美国为中心的西方国家的共同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
其二,全球南方这股同样关键的自下而上的力量开始全面崛起。全球南方国家在国际贸易和投资中的地位日益提升。它们在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其声音在国际舞台上越来越受到重视。带有全球南方元素的电影、音乐、文学等文化产品在世界范围内快速传播,并受到国际市场的欢迎。由此可见,与前两次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的努力相比,第三次浪潮最大的不同在于,自下而上的力量逐渐上升为重要因素,甚至成为主导因素,而这一变化或将是第三次浪潮的进程和结果不同于前两次的关键所在。南方国家通过积极参与和贡献,为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案,一个更加复杂的多元化(多样的文化和制度)、多极化(多个权力中心)的世界正在形成。
其三,西方主导下的旧秩序已经越来越难以为继。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公共卫生安全问题、人工智能的规则制定等挑战都需要世界各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的充分参与。以互联网为例,全球有50多亿网民,欧美网民占比20%左右,发展中国家网民占比四分之三以上。只有通过公平信息流通和全球合作,才能发挥多元主体的价值,实现国际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面临着不同程度的经济发展和政治体系危机,更好的全球合作有助于西方自身问题的解决。
其四,只有建立一个更加开放、公平、合理的信息秩序,才能支撑数字时代全球的可持续发展,有效应对数字时代的各种新型全球性问题和风险,甚至化解一系列“灭绝性”风险。例如气候变暖、世界大战以及人工智能的风险应对,要求信息在国际上充分流通,以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协作。民间社会也将通过开放合理的信息秩序参与到全球性问题的解决过程中,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多边和多方模式的联动和协同,将成为全球治理的必由之路。
在前两次浪潮中,中国基本扮演了旁观者和有限参与者的角色。而今天,无论是全球治理体制的变革需要,还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需要,都呼唤着中国成为新一轮信息秩序的重要主导者甚至引领者。而要“推进国际传播格局重构”,真正提升中国国际传播能力,不仅依赖于高质量的国际传播战略规划与战术设计,更要系统推动国际传播战略从消极防御到主动防御转型。这就要求我们深入了解信息秩序演进的规律和特点,充分结合中国的国情和文化特色,制定出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传播策略,逐步释放中国国际传播被制约和束缚的内生力量,开创中国国际传播新局面,为全球新秩序的形成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