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源头规范性新规来了。
近年来,“萝卜坑”,或是疑似“萝卜坑”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总能激起千层浪。不少网友都对屡禁不止的“萝卜招聘”“近亲繁殖”等不公表示愤慨。
近日,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梳理发现,其中的要求极其全面,且能窥见诸多经典案例的“身影”。
早在2016 年,就有新华社记者调查揭露,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列出“具有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特定的大学毕业等与招聘职位无关的条件,其实就是以招聘为幌子,给某些人提供方便。今年4 月,央视发声,直接指出尽管如今国企“任职回避”制度已实施20 多年,“近亲繁殖”仍屡见不鲜,主要集中在金融、电信、电力、烟草等领域。
纵然舆论沸沸扬扬,现实中仍然不乏一些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上“我行我素”。8 月中旬,“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清退了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共计41 人”霸榜热搜多日,事后调查发现,这41人中还包括28 名该疾控中心原非在编职工。今年8 月初,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共招聘7 名卷烟客户服务部客户经理,5 个岗位要求均是“统计学、经济学、金融学等相关专业”,另外2 个岗位要求“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相关专业”,而且备注“特长生,具有篮球或足球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资格者优先”,这引发了广泛质疑。
不公招聘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而此次《通知》可谓直击痛点。例如“要合理设置岗位资格条件”一项,对类似上述事件中和招聘职位“八竿子打不着”的限制性条件的作了明令禁止。同时,对于可能通过“绕道进人”、内部照顾、交叉安排等方式进行“近亲繁殖”的问题,《通知》也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官人员安排等方面作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
但《通知》提出的更多是原则性要求,后续有关部门如何因地制宜,细化规则,使《通知》具有执行性,以及能否真正做到贯彻落实,亦不可轻视。毕竟近几年中,部分地方“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制定细则的过程中故意走偏的状况也时有发生。
因为于招聘单位而言,细则的解释权始终掌握在他们的手中。比如,尽管《通知》中明确要“规范招聘信息发布工作”,让招聘信息公开透明,可正如上文提到的烟草局一事,工作人员以“过程完全合规,确实是需要体育相关专业的毕业生担任客户经理”的说法,便挡住了所有质疑,“闭门谢客”,让群众监督如“隔山打牛”。这种情况,属实是问题显而易见,程序“无懈可击”,招聘过程“滴水不漏”,“外人”还能说什么呢?
这也就是说,哪怕有些解释看起来牵强附会,只要他自己说“规范”,就拿他没办法了?这就得问问,应有的监督机制是否起到了效力?监管之力不及,则制度之威不足。制度缺乏了震慑力,则类似事件也就屡禁不止。因此,关键还须解决监管部门如何真正发挥监管作用的问题。
规范企事业岗位招聘事关社会公平正义。“萝卜招聘”“近亲繁殖”是权力滥用的产物,更会滋生出新的腐败,向这些行为亮剑本身也是一种去腐塑新。而公平就业,也能让招聘单位在公平竞争中“松松土”,引进“好苗子”,激发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