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成都应发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创新精神,在落实党中央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重大部署上走在前、作示范,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上同时发力,为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创新策源和动力支撑。
聚焦破除成果转化堵点卡点,系统推进赋权改革。着眼改革系统集成,注重一体设计、整体推进,打通束缚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抓紧对接国家层面顶层设计和政策体系,加强与省级层面沟通衔接,出台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实施方案,细化和规范分割确权、成果定价、公开公示、协议签订、作价投资、收益分配等关键流程。二是建立职务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和交易公示制度,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规范转化,探索多种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方式,施行科技成果转化的协议定价机制,优化简化科技成果评估方式,实现从转化定价方式、成果价值评估等过程精细化评估和管理。三是对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实行统一管理、集体决策,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施部门履行勤勉尽职义务,严格执行决策、公示制度,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前提下,可以免除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价、自主决定资产评估以及成果赋权中的相关决策失误责任,扩大政策探索和实施空间。
围绕激发创新生态活力,有效贯通转移转化服务链条。注重链式思维和生态协同,形成改革的协同效应。一是打造一批区域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性公共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建立健全技术经理人职称评定制度和培训培养体系,为技术转移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二是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综合改革试点,建立以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分类评价制度。建立适用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等任务落实的科技成果权益登记服务制度,保障合规免责交易。三是围绕投早、投小、投硬科技,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设立科技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开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信用贷款产品,缓解科技型企业融资难、利率高问题。
突出需求牵引供给推动,更加强化市场导向和应用赋能。注重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一是支持高校院所聚焦服务国家和区域战略需求,注重研发与需求的衔接,促进“可转化”的专利成果产生。强化专利导航布局和高价值专利培育,支持建设高价值专利育成中心,指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高价值专利创造。二是高水平建设西部中试中心,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探索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面向市场需求共同开展技术定制、测试检验、中试熟化、产业化开发等活动。三是强化高校院所与产业发展互动,支持高校院所与企业共建新型研发机构,探索组建创新联合体,促进科教产融合创新,推进联合协同攻关,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
着眼巩固先发优势,推动改革经验复制推广。系统总结梳理改革的有效做法,及时推广改革经验,形成改革的溢出效应。一是坚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牵引作用,完善多部门参与协同机制,全面深化和推广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成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供给,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政策协同,形成改革整体效应和示范效应。二是深入总结改革试点经验做法,适时向全市高校院所复制推广,实现“松绑、放权、提质、增效”,带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三是围绕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探索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有效路径,推动把科技成果转化纳入国有企业绩效考核,提升成果转化原动力和创新引领力。
(作者系四川省创新驱动发展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