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来谈谈学习语文的过程。使用语文是一种技能,跟游泳、打乒乓球等技能没有什么不同的性质,不过语文活动的生理机制比游泳、打乒乓球等活动更加复杂罢了。任何技能都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正确,二是熟练。不正确就不能获得所要求的效果,不成其为技能。不熟练,也就是说,有时候正确,有时候不正确,或者虽然正确,可是反应太慢,落后于时机,那也不成其为技能。从某种意义上说,语言以及一切技能都是一种习惯。凡是习惯都是通过多次反复的实践养成的。观察儿童学说话的过程,完全能够证明这个论断。儿童学说话从模仿开始,先是模仿得不很好——语音不很准,用字眼、造句子,有时候对,有时候不对,然后经过多次实践,语音越来越准,用字、造句越来越有把握,最后达到“习惯成自然”的地步。习惯的特点就是不自觉。学龄前儿童的学习语言是不自觉的。进了学校,学认字,学写字,学新词新语,起头是自觉的,但是最后仍然得由自觉变成不自觉,让这些东西成为自己的语文习惯的一部分,才能有实用价值。打乒乓球的时候不可能每一举手都测定一下角度的大小、腕力的强弱。同样,说话的时候也不可能每用一个字都想一下它的定义,每说一句话都想一下它的组成。有人问:写文章不是有“字斟句酌”之说吗?对,有这回事。可是仔细省察一下就会发现:一,不是每字必“斟”,每句必“酌”;二,所谓“斟酌”也很少是有意识地进行字义、句法的分析,多半是直觉地感觉这个字不合适,换那个字才合适,直觉地感觉这么个说法不合适,换另一种说法才合适。这里所说“直觉地”不是出于什么本能,而是已经养成的语文习惯在那里起作用。正因为语文的使用是一种习惯,所以一旦养成一种坏习惯,例如某一个字老念错,某一个字老写错,改起来也不容易,注意的时候就对,一不注意就又错了。归结一句话,语文的使用是一种技能,一种习惯,只有通过正确的模仿和反复的实践才能养成。
——吕叔湘《关于语文教学的两点基本认识》
(摘自吕叔湘著《吕叔湘文集》,原载于《文字改革》1963 年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