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实习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现状,从法典化视角出发,深度探寻研究背景、目的与意义,从中职生实习期间法律关系主体及内容入手,对我国中职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原因进行探析,并对如何加强中职生实习期间法律关系方面提出提出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法律保障体系、落实联合保障机制、厘清责任义务以及完善法律救济渠道等对策,最终厘清中职生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全面加强中职生实习权益的法律保障,推动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 ;实习生;法律保障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3802(2024)08-0123-05
引言
(一)研究背景
中等职业教育在职能上展现出双重面向:其一,它专注于培育具备高度专业技能与应用能力的人才,旨在精准对接社会的技术需求与产业升级;其二,它不懈追求提升劳动力队伍的整体素养,通过系统的教育培养,为社会持续注入高质量、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为此,党和政府已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旨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以更好地适应和满足社会的多元化需求。1996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为中职教育法制化进程奠定了基础,2007年发布的《中职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为实习生权益提供了明确保障,2008年教育部进一步深化对中职教育实习的改革,强化了学校与实习单位的合作模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职业教育法》的修订提案建议,提出了构建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中职教育经费标准和加大实习生权益保障力度等措施,旨在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随着时代发展和技术进步,中等职业教育虽取得显著变革与发展,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校外实习问题尤为突出,包括权责划分不明、教育功能弱化、学生权益保障不足以及实习岗位获取困难等。这些问题不仅制约了中等职业教育的深入发展,也影响了中职人才的培养质量。特别是中职生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问题,涉及学生、学校、实习单位及政府等多方利益,亟需我们进行系统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以保障中职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明确中职生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内容,深入剖析当前该群体实习权益保障的实践状况及其面临的挑战与不足,旨在挖掘导致其实习权益受损的深层次原因,引领其走出权益受损的困境,促进实习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确保学生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与保护。本研究期望能引起学术界、教育部门、学校及实习单位对中职生实习权益保障问题的广泛关注,从而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期间法律关系的完善,构建全面、系统的实习权益保障体系。
2.研究意义
当前,学术界对于实习制度的研究广泛散布于管理优化、问题应对以及质量控制等维度,然而在实习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关系架构及其对学生权益的充分保障方面,研究深度与广度尚显欠缺。本课题在理论层面填补该领域空白,丰富实习理论体系,并为实习权益保障增添了宝贵的理论成果。实践上,本研究剖析中职院校学生实习权益保护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策略与方案,提供了科学、系统的指导框架与实用建议,以期达到优化实习环境、增强权益保障实效性的目的,从而推动实习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此外,本研究对于我国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提出的法律关系保障对策有助于构建全面、系统的中职生实习权益保障体系,促进政府、学校、实习单位和学生等多主体间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角色作用,共同推动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一、中职生实习期间法律关系主体及内容
中职学生实习过程涉及多方主体,导致其法律关系具有显著的复杂性。具体而言,该法律关系不仅涵盖了中职学生作为核心主体的权益与义务,还涉及学校作为教育机构的管理与指导责任以及实习单位作为实践平台所承担的培养与保障义务。这三者之间通过法律规范的调整,形成了一种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的权利义务关系网络,共同构成了中职学生实习期间法律关系的全貌。
(一)中职生实习期间法律关系主体
1.中职学生
在实习实践中,中职学生作为核心参与者的角色尤为凸显,不仅依法享有特定的权益,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与实习目标的圆满达成。
2.中职学校
中职学校作为中职生实习法律关系的核心组成部分,承担着组织、协调与管理实习活动的关键职责,旨在确保实习活动能够紧密贴合教育目标,有效促进学生实践技能与职业素养的全面提升。
3.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负责承接学校的实习任务,为中职生提供实习岗位和技术指导,与学校共同实现教学目标。
4.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机构肩负着对实习活动实施全面监督、高效管理及专业指导的重要使命,从而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全面提升与职业发展的顺利推进。
5.其他人
在中职生实习期间,有可能与中职生产生利益关系的自然人。虽然他们不直接参与实习活动,但在实习过程中可能与中职生发生利益关系,因此也视为实习期间法律关系的一部分。
(二)中职生实习期间法律关系内容
中职生实习阶段法律关系之实质,指该阶段内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益与所负之责任的具体内容。此法律框架内,权利与义务呈现出既对立又统一的紧密关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二者在实习活动的各个环节中相互交织,共同构成了实习法律关系稳定运行的基石。【万金店:《大学生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研究》,《教育与职业》2009年第30期。】
1.中职学生的权利及义务
中职学生在实习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广泛,包括但不限于自主挑选实习单位与岗位、获取合理劳动报酬、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参与职业技能培训、通过正当途径解决劳动争议以及依法享有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等。同时,他们亦需承担相应义务,主要是严格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实习过程中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及敏感信息保持高度保密,并积极配合学校与实习单位的教育管理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实习本质上属于学校教育的延伸环节,实习生仍保有在校学生的身份,因此宪法赋予的受教育权亦成为其实习期间不可忽视的重要权利与义务之一,体现了教育与实习活动的深度融合与相互促进。
2.学校的权利及义务
在中职学生的实习阶段,学校作为核心管理者,首要之务是为学生提供适宜的实习单位,并指派经验丰富的辅导教师,以确保学生获得有效指导并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此外,学校还需实施实习前安全教育,并在实习期间保持与学生的密切联系,动态掌握其实习状况与需求。学校应建立健全实习监督机制,确保实习活动能够严格按照教育计划与教学大纲的要求有序进行。同时,学校亦享有依据既定教学计划组织安排学生实习及实施教育管理的权利,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与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
3.实习单位的权利及义务
实习单位有义务接纳符合条件的实习生,并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设施、良好的实习条件及实习环境。实习单位应安排具备资质的指导人员对实习生进行专业指导与有效监督,确保实习高质量进行;需承担起对实习生进行岗位培训的责任,以提升其实践技能与职业素养。此外,实习单位还有责任对实习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成绩评定,并依据实际情况提供合理的劳动报酬。实习单位亦享有一定的权利:实习单位有权要求实习生对工作中接触到的商业机密严格保密;实习单位有权对实习生进行必要的教育管理,以促进其实习效果的提升与职业素养的养成。这些权利与义务的明确界定,为实习活动的顺利开展与实习生权益的有效保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4.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权利及义务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着制定与中职学生实习相关的法律、规章制度的职责与义务,这些部门也负有对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单位实施有效监督与管理,确保其遵循既定规范,维护实习生合法权益的责任与使命。
二、我国中职生实习期间权益受损的原因探析
(一)中职生实习期间的保障制度不完善
近年来,为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实习期间的权益保障,教育部积极行动,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统一的政策指导性文件。然而,这些现行政策存在着针对性不强、效力较低等问题。随着法治意识的提高以及学生实习工作的规范化,学生实习期间所面临的问题也在日益增多,迫切需要立法来对其进行相应的调整及规范。我国现今还没有专门针对中职生实习活动的全国性立法,由此导致实习生、中职学校及实习单位三者间难以缔结正式的劳动或实习协议,进而难以精确划分并界定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边界,这一现状直接导致了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管理监督的薄弱与缺失。【廖雪良:《中职生实习权保障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014年。】此外,由于法律保护机制的欠缺,当实习生权益遭受侵害时,其寻求赔偿的路径往往面临重重阻碍,难以实现及时有效的权益救济。
(二)中职生实习期间各法律关系主体责任模糊
1.中职学校
中职学校对中职生实习过程的管理存在缺位现象,部分学校缺乏实习管理工作的整体统筹与组织规划,对学生的实习工作落实不到位,缺乏相关培训、授课计划以及师资力量的支持,甚至没有为学生购买实习保险,从而导致中职生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得不到切实保障,实习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2.实习单位
在中职生实习过程中,部分实习单位未能充分履行其教育培养的责任,对实习生的身份认知存在偏差,往往以实习期限短暂、适应速度不足为借口,低估并忽视了学生的劳动贡献与价值。这种态度导致实习单位在提供劳动权益方面表现消极,或拒绝给予,或故意缩减实习生的应得权益。
3.实习生
在实习阶段,除了确保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权利与利益得到充分界定与保障外,亦需清晰界定并明确其应承担的义务与责任范畴。实践中,部分实习生存在不遵循实习单位合理调配、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实则是对其自身实习权益的间接损害。若因实习生个人疏忽或过失导致实习单位蒙受经济损失,依据法律与契约精神,实习生亦应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以体现责任自负的法律原则。
(三)中职生实习期间的法律救济不到位
在中职学生的实习历程中,一旦其权益遭受侵害,常见的救济路径涵盖校企协商与法律救济两大维度。然而,当前校企协商机制的顺畅运作高度依赖于学校与实习单位双方的高度责任感,需二者积极沟通并主动提出合理的赔偿与解决方案。相比之下,法律救济途径虽为另一重要选项,却对学生的法律意识、维权技能提出了较高要求。遗憾的是,当前学校在此方面的辅助支持尚显薄弱,实习生自身维权意识与能力尚待提升,导致实习期间的权益纠纷难以得到及时有效解决,进而对中职教育的实习效果与整体质量构成了不利影响。
三、加强中职生实习期间法律关系保障对策
(一)构建实习法律保障体系
当前,我国针对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实习阶段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体系尚显不足,既存法律法规对此领域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执行层面的细化指导,难以有效应对实践中的复杂情况。【蒋君红:《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劳动权益保护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广西教育》2011年第18期。】因此,目前要构建健全的中职学生实习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当务之急就是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对中职院校实习工作的统一管理,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应当积极建立健全实习劳动安全监察管理体系,强化实习环境的安全监管,完善实习生权益的法律救济机制,确保实习生在权益受损时能够迅速获得有效的法律支持与援助。【徐银香:《基于实习权的实习生权益及其制度保障研究》,《苏州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2期。】
(二)落实多方主体的联合保障机制,厘清各方责任与义务
中职学生的实习过程需要政府、实习单位、学校和学生等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明确各方主体的职权职责、权利义务是顺利实施实习工作的关键。【刘敏、阮李全:《职业院校学生实习权的法律探析》,《教育理论与实践》2014年第36期。】落实好各方主体对中职生实习权益保障的权责分配,有利于实习保障制度的构建和良好的联动保障机制的建立。
1.强化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保障,提高依法行政意识
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应当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充分发挥其激励、监管、支持等手段,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管理指导、提供信息服务和经费保障,促进实习规范化。负责教育行政工作的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中职生实习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通过政策文件解决中职生实习期间的法律关系问题,保障中职生实习期间的权益。同时,政府要发挥支持作用,以多种方式激励企事业单位接纳实习生,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增加实习经费投入,重点支持实习单位考察、教师培训和法律诉讼等。
2.明确实习单位法律责任,提高其法律意识
实习单位应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应当定期发布实习岗位信息,接纳实习学生;与中职学校签订规范的实习协议,对实习期间中职生的职责和义务进行详细的规定;与学校共同制定实习计划和考核方案,建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实习培训师队伍,确保实习效果,在实习过程中严格遵循实习协议内容及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实习单位需主动为实习学生购置相应保险,确保其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得到妥善保障;同时按时足额支付薪酬,以体现对实习生劳动价值的尊重与认可。对于实习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实习单位亦应承担起相应的保护责任。在遭遇任何意外事件时,实习单位应及时与校方建立有效沟通,共同寻求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实习活动的顺利进行与实习效果的良好达成。
3.加强学校对中职生实习期间的管理
中职学校应当充分为学生实习提供帮助和服务,逐一落实实习管理、指导与沟通工作,以及对实习学生进行跟踪指导和考核评价等。学校应当精心筹划并有效执行学生实习的组织管理工作,构建完善的实习管理体系与规章制度,确保实习课程的科学设置与安全保障措施的全面落实。在此过程中,需积极与实习单位建立密切联系,动态掌握学生实习进展,针对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及时且恰当的解决措施,以全面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4.加强中职生合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指导工作,努力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要增强权益保护意识,加强《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遇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时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柳林汐:《大学生就业维权意识培育研究》,《中国职工教育》2014年第24期。】学生需深入理解实习协议的各项条款与规定,积极承担起个人在实习期间的责任与义务,严格遵守实习单位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与行为规范,持续自我约束,确保实习行为的合规性。对于任何违反实习纪律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学生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实习秩序与自身信誉。现实生活中,学生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切实维护很大程度上源于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因此各中职学校应加强对法制教育的重视,将实习学生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并开设相关课程,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地让中职学生掌握相关知识,提升其自我防范与保护意识。【蒋君红:《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劳动权益保护若干法律问题的思考》,《广西教育》2011年第18期。】
(三)完善中职生实习权益的法律救济渠道
维护中职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既要从实体上健全法律制度,也要完善对实习过程中的救济机制。
1.仲裁救济
仲裁救济是处理合同纠纷的方法,基于合同和法律关系委托仲裁机构裁决。中职生实习期间的法律纠纷非民商事性质,且缺乏仲裁协议,故仲裁救济不适用于中职生实习权益的法律救济。
2.行政机关救济
中职生实习期间应建立事故与纠纷解决机制。学校应及时救助学生;政府设立投诉渠道,监督实习单位,制止违法行为,必要时收集证据保障学生权益。鉴于《行政复议法》涵盖教育行政行为,学生可申请复议保障实习权益,但这项义务是行政协助义务,因此复议条款需扩充解释,以切实完善中职生实习权益的行政救济。
3.司法诉讼救济
司法救济是保障实习学生权益的最后屏障。【金劲彪、韩玮:《大学生实习权益的保障机制研究》,《黑龙江高教研究》2019年第1期。】在中职生实习期间,学校应承担起对学生的监护责任,预见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陈仕玖:《高职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权益的法律保障》,硕士学位论文,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2年。】若未履行义务致实习生权益受损,应适用特殊侵权救济原则,实习单位须承担民事责任。
结语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中等职业教育逐渐被社会关注,保障中职生实习权益是中职教育的一项重要课题。为了保障中职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亟需推动专项立法的有制定与出台,配套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同时,要强化学校、实习单位、政府等多方主体的联合保障责任与机制,确保各主体能够协同合作,共同为中职生的实习权益提供坚实支撑与有效保障。
Research on Legal Protection for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 During Internship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dification
SHEN Yu-tong
Abstract:In response to th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issue of safeguarding internship rights and interests in secondary vocational education, this study delves into the research background, purpose, and signific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dification. Starting with the subjects and content of legal relationships during the internship of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 it analyzes the reasons for the infringement of their rights and interests during this period in China. It also proposes measures such as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enhancing the legal protection system, implementing a joint safeguard mechanism, clarifying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perfecting legal relief channels to strengthen the legal relationships during the internship of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 The ultimate goal is to clarify the legal relationships during the internship of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 comprehensively strengthen the legal protection of their internship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secondary vocational education.
Key words: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intern; leg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