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东方甄选发布公告称,董宇辉已决定不再担任公司雇员及公司一个合并联属实体的高级管理层,该离任乃由于董宇辉的职业抱负、对其他事业的投入及个人时间安排,于当天生效。新东方创始人、东方甄选CEO俞敏洪之后在社交媒体坦言,将与辉同行“送”给董宇辉。消息一出,短短5天东方甄选在抖音平台掉粉近10万,而东方甄选股价暴跌23.39%,两天市值蒸发超25亿港元。
“剥离董宇辉后,资本市场下跌的几十亿港币,谁来买单?”在俞敏洪、董宇辉“分手”暂告一段落后,有股东在社交媒体上发出质问。剥离是否完全合规?“从目前的公开表态来看,此次东方甄选剥离与辉同行,还是存在一些语焉不详、不够清晰的行为。”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雪告诉记者,“如果能够轻易把核心盈利能力直接剥离上市公司,从法律上来说,这可能是对股东的一种侵害。”
(摘自《北京商报》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