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客户端,6月21日,国务院台办会同有关部门举行专题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在台海形势紧张动荡之际,这项依法打击“台独”分裂、推进国家统一进程的战略性举措,进一步充实了反“台独”、反干涉法律工具箱,回应了最大多数两岸民众的诉求与期盼,彰显了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坚定立场。
相关背景
一个时期以来,“台独”分裂势力勾结外部势力不断进行谋“独”挑衅,试图把广大台湾同胞绑上“台独”战车,把台湾推向兵凶战危险境。赖清德上台一个月来,顽固坚持“台独”分裂立场,大肆宣扬“台独”分裂谬论,妄图“倚外谋独”“以武谋独”,严重违背岛内主流民意,严重破坏台海和平稳定,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大陆方面对此决不容忍、决不姑息,决不会听之任之。《意见》的制定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于细化充实《反分裂国家法》有关规定的呼声,严格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通过明晰各类“台独”分裂行径的犯罪性质、刑事责任和惩处程序,对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划清红线、精准打击,必将发挥依法反“独”促统长效作用。
玩火必自焚,“台独”必失败。《意见》宣示依法严惩“法理台独”“倚外谋独”“以武谋独”等分裂国家犯罪,依法惩治利用职权在教育、文化、历史、新闻传媒等领域推行“渐进台独”以及打压爱国统一力量等行径,明确规定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犯罪的依法从重处罚,明确对实施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台独”顽固分子,可并处没收财产。《意见》还规定了依法终身追责、缺席审判等相关原则。这是对赖清德当局、“台独”顽固分子嚣张气焰的迎头痛击,也是对外部干涉势力的警示慑压,有力展现大陆方面对“台独”分裂行径决不容忍、严惩不贷的坚定意志和强大能力。如果“台独”顽固分子执迷不悟,胆敢铤而走险,勾连外部势力挑衅踩线,必将难逃法律的惩治。
《意见》颁布实施令“台独”分子不寒而栗
《意见》中清晰规定,“台独”分子可判处死刑,可缺席审判,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等等,这些依法打击“台独”分子的关键实招,可以说条条都能让“台独”分子不寒而栗。据悉,近期,台湾岛内媒体也纷纷在显要位置报道了大陆方面这一立法打击“台独”之举,产生了非常大的舆论影响。此前一些上蹿下跳的“台独”分子,现在也开始慌乱无措,有的已开始对号入座。台湾问题专家董智森认为,《意见》颁布实施后,“台独”顽固分子清单上的人内心很害怕。因为在中国大陆所界定为“台独分子”的人,已经有一些行为被界定为恐怖分子,《意见》出台岂能不怕?著名时事评论员刘和平认为,以往大陆宣布将个别“台独”分子列入黑名单,或是宣布惩处鼓吹“台独”名嘴的时候,都是由国台办来出面的,而这一次却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以及司法部等五部门一字排开,集体登场。我认为这一次大陆法办“台独”分子是在动真格的,以至于专门为“台独”分子定制了“一条龙式的贴身服务”,也就是由国安部门来负责锁定目标,确定谁是真正的“台独”分子,由公安部门负责来抓捕和境外司法引渡,由检察部门来负责提起公诉,由法院来负责判决,由司法部门来执行法院的判决。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长孙萍日前谈到,对“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来办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中的首要分子以及罪行重大的,尤其要重点打击,依法严惩。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马岩日前谈到,意见规定,多次参与“台独”分裂组织分裂活动的,在“台独”分裂组织中起骨干作用或者积极协助首要分子实施组织、领导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分裂国家罪的积极参加,应当依法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实施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造成特别严重恶劣影响,可以认定为罪行重大。依法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与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互勾结,实施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行为的,依法从重处罚。
《意见》明确缺席审判适用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张庆彬表示,根据《意见》,只要我执法司法机关认定需要及时追溯审判,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在犯罪嫌疑人不到案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只要实施了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我们都绝不容忍、绝不姑息,也绝不会听之任之,必将一追到底、依法严惩。
法办“台独”" 实力保障
毫无疑问,捍卫祖国统一和主权,强大的国力和军力是最为重要的基础,也正是因为中国拥有强大的国力军力,狼子野心的“台独势力”一直没有能力将宝岛台湾从我国的版图上分裂出去,美日等国的反华势力虽然长期利用台湾问题给中国制造麻烦或与“台独分子互动”,但结果却总是让它们偷鸡不成蚀把米。国际社会上的绝大多数国家,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包括美日政府在内,也不敢不能与台当局建立任何外交关系。
在强大国力军力的保障之下,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震慑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也应当属于法治中国的题中之义。
首先,台湾地区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的法律妥妥可以管到整个台湾省;其次,我国的宪法、刑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等都绝不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台独”分子分裂国家的行为一直都被中国法律所禁止。《意见》出台后,让我国反分裂、反“台独”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让依法打击“台独”分子具备更加完善的惩治条款,可以从法律上确保不让任何“台独”顽固分子逍遥法外。第三,《意见》明确规定了可以缺席审判,就是如果法庭审理的“台独”顽固分子不到审判现场,我国法院依然可以依法对其实施正义的判决。
依法打击惩治“台独”顽固分子,能够让整个台湾地区充分感受到依法反分裂的神圣和威严,对于“台独”分子终生追责,是重创、分化、瓦解“台独”势力的关键一招,必将令“台独”顽固分子陷入极大的惊恐之中,起到震慑“台独”的作用。考虑到犯罪代价,岛内“台独”势力可能会很快出现分化迹象,国家也可以进一步鼓励曾经犯错的“台独”分子弃暗投明,并立功赎罪,转而成为揭露、反对、打击“台独”势力的一员。
出于切身利益考虑,有的“台独”分子可能会抛弃“台独”路线;有的“台独”顽固分子可能不再“顽固”;还有一些以前不明真相或是被胁迫及利益裹挟的台湾人,这次正好借着《意见》的出台与“台独势力”做切割,不再与“台独”顽固分子勾联,或弱化与“台独势力”的关系。与此同时,我方对台统战工作也应进一步加强,最大程度团结反“台独”促统一的人员和力量,孤立“台独”顽固分子。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受到“台独”思想毒害,一些台湾同胞对两岸关系性质和国家认同问题认识出现偏差。此次《意见》聚焦惩治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活动,对于愿意放弃“台独”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台独”分裂活动的人,将依法采取从宽处理、撤销案件、不起诉等实施办法。这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原则,体现了我们始终将广大台湾同胞与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区分开来。《意见》对于“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分裂行径的严厉打击,恰是对台海和平稳定、台湾同胞安全福祉的最好保护。
我们看到,霸权国家挑动俄乌冲突,致使欧洲区域发展放缓,财富大规模转移,许多资金流向美国,为债台高筑的美国续命。这种策动地区冲突配合财富收割的军事+金融霸权手段,在过去的历史中帝国主义曾经用过多次。“依法办事”是破解如此套路又能有效捍卫主权的一招妙棋。为了两岸同胞免受战火涂炭,大陆方面会尽最大程度争取和平统一。依靠法律手段打击“台独势力”,正是争取和平统一的重要非军事手段。如此也可以更加精准打击“台独势力”,免伤无辜,把统一的代价控制在一个小的范围之内,让霸权主义通过制造冲突战争以阻遏中国发展并收割亚太财富的阴谋不能得逞。
有了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接下来还可以为配合执法制定具体的奖惩办法、补充条例,例如大陆方面对“台独”顽固分子的通缉令一旦发出,台湾当地人士如果配合捉拿或直接将通缉犯扭送至大陆,这样的行为和个人可以给于相应精神和物质奖励,之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相反,如果与“台独”分子沆瀣一气,包庇藏匿相关通缉犯和嫌犯的,也应当依法受到相应处罚。这样就为发动群众配合捉拿“台独”顽固分子创造了有利的法制条件。中国大陆接收通缉犯、嫌犯的船只,也可以停在台岛周边,随时准备接收这些通缉犯、嫌犯。
同样,《中国海警法》有力实施以及中国海警长期以来的执法经验,当然可以成功运用于祖国统一大业。环球网消息,据中时新闻网、东森新闻云等台媒6月25日报道,4艘大陆海警船25日清晨无预警直驱金门海域,一度距金湖镇海边仅5海里。就在上个月,著名军事专家杜文龙、陈虎发文称:“突破3海里!围台演习海警首次出动,对付‘小毛贼’解放军用不上”“岛内如梦方醒,海警首次参演,台海全都成了内海,随时扣下军火船”。
据国内外多家媒体报道称,近期在南海,中国海警依法强势阻击企图犯我岛礁的菲律宾特种部队人员,手执冷兵器执法的我海警俘虏了装备突击步枪的菲军并收缴其枪支弹药,菲方在我强势执法面前显得不堪一击。而此前叫嚣要为菲方侵占我岛礁行为撑腰的美国,再一次抛弃盟友,美方航母编队也在中国军警坚决维权面前灰溜溜撤出南海。这一新闻事件在台湾岛内引起很大的震撼——被美国训练出来的菲律宾特种兵在中国海警面前溃不成军;美国再次上演抛弃盟友,那美国就更不可能为非盟友的台湾而战了。此次中方依照“海警法”阻止菲方入侵取得大胜,不仅令菲律宾不得不立即改变挑衅态度,还挫败了美国的图谋,同时也避免了本地区出现战火。这体现了中方非常高明的政治智慧。
这里我们还要认识到一点,就是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要靠强大的国力军力,捍卫国家的法律尊严、确保中国法律能有效打击任何分裂国家的犯罪行为,当然也要依靠强大的国力和军事力量予以保障。如果有“台独”顽固分子企图逃往海外,解放军已经实现常态化位台岛巡航演习,军舰可以从四面八方围住台岛,不论是“台独”顽固分子从海上逃亡,抑或是美日军舰前来“接应”,都只能化作炮灰。当然,“台独”顽固分子想要从空中出逃也是一样,大概率成为被我军击落的目标。另外,中国强大的科技实力,让掌握“台独”分子的一举一动变得更加容易,只要是被锁定的目标犯罪嫌疑人,必将面临恢恢天网,无处藏身。因此,在笔者看来,自首也许是这些“台独”顽固分子最好的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