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24-08-21 00:00:00杨正宇
经济技术协作信息 2024年8期

摘 要:本文在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界定的基础上,从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两方面分析了经营管理存在的若干问题,提出了调整股权结构、制定利润分配机制、强化全面质量管理与监督、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作用、加强财会监督与管理、深入开展处理与处罚工作等建议,以期切实提高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水平,实现整个行业的更好与更快发展。

关键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内部治理

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发挥出对整个市场行为的严格规范作用,其重要性不容忽视,通过自身业务功能的有效实现,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对市场正常经济秩序进行维护。会计师事务所是一类比较特殊的服务类机构,主要通过人的智力和知识为相关客户提供会计方面或其他有关服务,其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全面与有效开展能够对自身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在树立与持续强化管理者信息的同时为事务所声誉的提升提供重要支持,助力事务所获取更加丰富与多元化的业务机会,在此基础上全面与有效激发各相关利益主体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效增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公信力,最终从整体层面推动事务所实现更加健康与持续的发展[1]。

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界定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性质以及不同地区等相关因素的影响下,学者们针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所作的界定并没有达成完全统一。在我国香港地区,研究人员与注册会计师普遍认为除了国际四大会计师行业之外,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均属于中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受此观念的影响,就算某一会计师事务所中注册会计师数量已经超过100人,只要不是国际四大会计师行业,依旧被划归至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范畴。不过我国内地会计师行业对此持不同的意见,认为只要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及证券期货职业资格,便属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除此之外的会计师事务所被划归至中小规模事务所范畴[2]。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者的不同观点,本文对中小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以下定义: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如果营业额没有超过1000万元,注册会计师的人数在50人以内,该会计师事务所便被视作中小会计师事务所。

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治理方面的问题

1.内部决策权力集中,股权结构尚不健全

现阶段,受到自身发展规模较小这一因素的影响,我国很多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内部决策的过程中基本上都是由事务所内部的领导层级作出决定,由于股权结构并不完善,致使事务所内部很多重大决策的制定都有过于集中的特点显现出来,基本上都在主要领导方面集中,员工并不具备议事的权利,在此形势下,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公平性及科学性难以得到应有的保证,显然会对事务所自身的长远发展及其审计监督工作的全面与合理推进产生制约作用。

2.利润分配不合理,高端人员流失

我国并未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利润的实际分配进行清晰而又严格的规定,自主决策权以及集中式股权使得个人利益驱动会在较大程度上对利益分配产生影响,而这又有较大可能引发利益分配内部矛盾,甚至出现纠纷,绩效考核以及员工创造绩效的应有价值难以全面彰显出来,因为拿不到既定的收入,不少高端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大打折扣,甚至出现离岗离职的问题[3]。

3.审计监督与检查不够深入,实际业务范围较窄

从一方面来看,目前我国多数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面向相关企业实施业务审计工作的过程中通常没有足够审计质量监督与控制,甚至存在浮于表面的问题,不仅导致监督管理中相关的出现,还会在相应程度上加大违法犯罪风险的发生率,而正是由于过于关注经济利益和短期行为,对审计检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给予的关注并不多,反而严重影响了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及审计质量。从另一方面来看,近年来我国中小规模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持续增加,行业竞争压力越来越大,然而市场业务范围并不广泛,对于高端业务的拓展明显乏力,不仅如此,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往往不具备对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及防控的能力,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强化。

(二)外部监管方面的问题

1.日常监督与管理不足

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由政府这一行政管理主体与注册会计师协会这一自律主体发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管理作用。相较于数量非常多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而言,专门负责行业监督及管理的机构数量明显减少,实际监管工作的开展难以确保全面覆盖所有监管对象。

2.处理与处罚不到位

现阶段,针对中小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监管机构在处理和处罚的过程中存在着惩处力度相对较弱的问题,基本上都是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就算有惩处,也仅是进行一定数量的罚款,基本上不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作撤销处理,也不会吊销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资格,民事和刑事方面的追究更加少之又少,这从客观层面上让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违规成本并不高,相较于巨大的个人私利而言,被查处的可能性并不大,就算被查处,也不会蒙受过多损失,这会增加其铤而走险、做出与职业道德及审计规则相违背事件的发生率[4]。

三、中小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优化建议

(一)强化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建设

1.调整内部股权结构,增强民主决策权力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日常经营与管理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客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股权结构进行不断改进,严格避免独断专行问题的发生,加大民主集中制度建设力度,制定与有效落实扁平化管理方案,赋予基层人员更多的权利,让他们积极、全面发表自身意见,参与议事,在此基础上实现对决策参与覆盖面的扩大,通过股权结构的优化将权责利一一确定下来,加大监督与考核力度,最小化违规操作现象的发生率,从真正意义上实现民主决策科学化管理水平的提升。

2.制定利润分配机制,有效吸引与激励高端人才

会计师事务所必须提高对内部优秀人才培养及引进工作的重视程度,积极制定与持续完善绩效考核及薪酬制度,保证利润分配的科学性,以此为基础全面提高事务所内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另外,中小企业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不断强化内部培训工作的开展,采取定期方式面向事务所内部员工组织专业技术及职业素养培训,将职业道德的约束作用有效发挥出来,最小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率,并将更多、综合素质更加突出的优秀人才留住[5]。

3.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及监督,提升审计与风险防控水平

在经营与管理过程中,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运行的各个环节以及各个领域对质量管理理念进行有效渗透,从严格意义上提高审计规范化程度,基于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监督机制的联合运用,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对审计水平的提升以及风险防控能力的强化。

(二)深化外部联动式监管

除了强化自身建设之外,为了提高综合治理水平,从内外部提供经营发展的有力支撑,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还需要针对性地加强外部联动式监管。

1.有效发挥注册会计师协会作用

在整个行业内部制定严格的监督与管理制度,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将行业监管作用充分与有效发挥出来,持续强化自身建设,严格自律,切实规范全体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可对以下几方面策略加以运用:一是加大对注册会计师的管理力度,从严格意义上对每一位会计师的年检工作进行把关,整体规范,并对挂牌以及挂名执业等各类相关情况进行约束,对于注册会计师职业年龄的上限,必须保证设定的科学性,通过职业道德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及持续强化,让每一位注册会计师确定职责本身的责和权,从整体层面强化风险以及责任意识。二是建立健全业务报备制度,推进落实制度有效性。以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为对象,进一步建立与健全业务报备制度,保证制度落实的有效性,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严格要求,全面做好业务报备工作,与此同时,还要对其进行督促,确保能够认真并严格筛选各项异常情况,针对注册会计师年内出具审计报告数量明显多于自身承受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将其划归至重点核查对象列表之中,一旦有问题出现,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采取有效惩治措施,在行业内部实施通报。三是为所有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事务所内部的注册会计师建立行业信用档案,一旦事务所或会计师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问题,将其实时记录在诚信档案之中,并保证后期关注的持续性与严格性。

2.整体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注册会计师协会需要始终如一,全面与有效结合监督管理和服务,力求做到为每一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机会与渠道支持。一是合理组织调研活动,可对走访座谈、问卷调查或跟踪回访等适宜方式加以运用,深层次挖掘与分析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问题与需求,充分吸收意见建议,并思考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以此对行业健康与有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二是结合实际需求,进行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广、专业性更高的培训方案的制定,从多个角度、采取多种方式对人力资源、财务以及业务等各项管理培训工作加以组织,全面增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经营管理能力。三是在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可通过桥梁作用定期组织业务经验交流活动,从本质层面上保证中小会计师事务可以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3.加强财会监督与管理

持续强化财政检查工作的开展。财政部门需要通过监督与管理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约束,让其从严格意义上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为自身健康及有序发展提供重要保证。一是合理化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两项工作的开展,保证协调性,细化而言,可以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进一步结合投诉、移送移交等客观事实,运用直接方式针对性地检查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将随机与专项检查工作的联合作用有效发挥出来。二是在针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对执业质量检查这一核心加以明确,以质量控制、财务管理以及人员资质等各相关方面为入手点,强化检查工作的开展,在此过程中,还要对挂名执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三是在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应重点考虑双向延伸,细化而言,对于执业质量检查过程中出现的每一个疑点,需要向被审计单位合理延伸,通过对被审计单位的检查达到验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目的,而针对有可能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情况,还应向相关事务所延伸,对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严格检查。

4.深入开展处理与处罚工作

财政部门需要持续调整与改进处理处罚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惩处力度。一是针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等相关管理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员,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加大惩处力度,严重违规还应将其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吊销。二是针对违法违规会计师事务所,惩处力度同样需要进一步加大,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审计程序与审计证据严重不足、挂名执业等问题,需要采取严格措施进行处罚,针对情节恶劣的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在保证合理性的前提条件下暂停其当前经营的相关业务,严重的作出撤销处理,如果涉及犯罪,应向司法机关移交,在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之下追究行政甚至刑事责任。三是制定并持续落实黑名单制度,对于以往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通过公告、通报等相关方式将其在行业内部曝光,一定程度上对其进行限制入围招投标活动的处罚。

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是一项复杂而又系统的工程,对制度建设、监督管理、人员培养以及环境优化等诸多方面内容均有涉及,应与实际发展形势相结合持续探索,不断优化,在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管的协同提升进程中切实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真正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合理调度与高效利用各类资源的重要目的,最终实现经济价值与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参考文献:

[1]林跃平.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管理问题与对策探讨[J].投资与创业,2023(24):28-30.

[2]黄娇娇.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及存在原因分析[J].中国产经, 2023(16):59-61.

[3]吴茜.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以AH会计师事务所为例[J].财务与会计, 2023(12):27-29.

[4]王俊玲.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问题探讨[J].投资与创业,2023(11):114-116.

[5]俞明轩,温伟荣 ,鲍明龙.新时代会计师事务所品牌建设的困境与策略——基于1389份调查问卷的分析[J].中国注册会计师,2023(06):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