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随着气候变化和环境破坏问题的加剧,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财政政策的融合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研究通过分析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融合的内在要求、当前融合过程中的困境以及推进融合的对策,得出以下结论:通过完善机制与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支持与风险管理,健全政策协调机制等举措,能够推动二者实现深度融合。
关键词:绿色金融;可持续发展;财政政策;融合
引言
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推动绿色低碳转型迫在眉睫。绿色金融作为支持绿色转型的重要资金来源,与可持续发展财政政策之间的有效融合,对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研究在阐明二者融合重要性的基础上,分析了融合过程中的问题与困境,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推动二者实现深度融合提供决策依据。
一、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融合的内在要求
(一)气候变化的应对需要
当前,全球气候变暖日益严重,极端气候事件频发,给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巨大挑战。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刻不容缓。而金融体系作为资源配置的核心,其绿色转型对支持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为气候变化应对提供了资金支持,也推动了全社会对脱碳转型的重视。此外,可持续财政政策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供财政激励等方式,也在气候变化应对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推动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的有效融合,能有力推进全球绿色低碳转型。
(二)实现绿色转型的内在需求
当前,全球正处于向绿色转型的重要阶段,各国纷纷提出2030年前碳中和目标,实现这一雄心勃勃的目标需要各界密切配合。金融体系要调整自身信贷结构,大力支持绿色低碳项目,推动全社会的绿色转型;财政部门也要通过减税、贴息、补贴等手段大力支持绿色产业。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的融合,能促使金融与财政资源取得有效配置,更好地激发社会各主体参与到绿色转型中来。因此,二者有效融合是实现快速绿色转型的内在需求。
(三)助力《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2015年联合国提出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提出了气候行动的目标,呼吁各国密切合作共同应对。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全社会做出努力并协调一致。金融体系要加大绿色项目和新能源支持力度来推动低碳发展,财政部门也要调整财政支出方向并提供政策支持。推动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的融合,能促使资金与政策取得协同增效。因此,二者的有效融合是落实该议程、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内在需求[1]。
(四)提高资金配置效率的需求
绿色低碳转型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资金需求巨大。如何高效利用有限金融资源和财政资源实现脱碳目标,是摆在每一个国家面前的难题。推动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之间的有效融合,可以使来之不易的金融资本与财政支持政策形成合力,使每一笔投入发挥出最大效益,有效推动低碳绿色产业快速发展,提高资金配置效率。因此,融合二者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
二、推进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融合的现实
困境
(一)绿色金融发展仍不平衡
当前,我国绿色金融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绿色信贷主要集中在大型国有银行,中小银行及农村金融机构参与度不高;绿色债券发行也集中在央企及大型民企,中小企业参与度有限。此外,绿色金融产品创新不足,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的比例仍较低。这些因素制约了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融合进程。要推进融合,必须进一步扩大绿色金融覆盖面,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绿色金融的积极性[2]。
(二)财政支持政策措施不足
当前我国在可持续财政政策上也存在一定短板。直接面向绿色低碳领域的财政支出占比不高;绿色税收改革尚未全面铺开;政府采购、政府投资中绿色低碳项目的比例有待提升。这些因素制约了财政政策对绿色金融发展的支持力度。要推进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的融合,必须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形成政策合力。
(三)信息不对称与风险缺乏有效评估
当前,我国在绿色金融信息披露和风险评估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绿色金融缺乏统一标准,信息披露不规范;而评估机构也缺乏对绿色项目风险的深入研究。这些因素带来了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之间在项目评估、信息支持等方面的脱节。要推进融合进程,必须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研判体系的建设。
(四)政策协调机制亟待改进
当前,我国在绿色金融和可持续财政政策制定及实施中,部门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和协调机制,绿色金融政策与可持续财政政策间难以形成政策合力,这制约了政策效能的发挥。要推进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融合,必须进一步健全政策协调机制,形成政策合力。
三、深化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融合的对策
(一)构建绿色金融制度体系
推进绿色金融制度建设,应立足我国国情和绿色金融发展实际,明确短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分阶段推进。当前阶段要以完善基础制度为重点,加快出台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针对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业务领域研究制定统一的产品定义标准。同时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要求金融机构对绿色金融业务实行规范化信息披露,包括资金流向和环境效益评价,确保标榜的绿色金融产品真正投向绿色低碳领域。此外,还要逐步完善激励机制,对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投身绿色金融提出量化考核指标,纳入绩效体系,通过层层督促和持续督导确保金融机构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在制度建设中还要高度重视创新,针对目前制度规则的局限性不断推出新举措,如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专门机构,推出绿色金融优先评级等,进一步扩大和深化绿色金融业务[3]。
在中长期,要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一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为绿色金融业务的开展和创新提供制度保障,比如制定绿色金融专门法律,并在相关法规中加入绿色要求,形成绿色金融与相关法规之间的内在契合。二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绿色金融业务风险的评估和监测。三要制定与绿色金融相适应的激励机制,比如将绿色金融纳入宏观审慎管理的范畴。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可使绿色金融制度体系更加完备、科学,为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融合提供坚实框架。
(二)创新财政政策支持方式
为推动可持续财政与绿色金融的深度融合,财政部门要从筹资和支出两个层面展开多元化探索,不断完善和推出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创新举措。在筹资上,要继续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并逐步扩大发行人范围,增加中长期债券品种,形成可持续、低成本的绿色筹资渠道。同时,通过财税政策引导和鼓励企业与金融机构大力发行绿色债券。在支出上,则要继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绿色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资金投入,并采取贴息、补贴等方式支持绿色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此外,在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中,也要继续增加绿色低碳要求的比重,形成政府引领示范效应。通过财政多元化支持,可以为绿色金融提供政策保障和市场培育,推动其规模不断扩大。
从中长期看,要在现有举措基础上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比如逐步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范围,完善碳市场建设,为绿色金融提供更多投资机会;调整优化环境保护税收制度设置,继续推进环境税制改革,形成对高污染、高排放行业的制约。此外,通过进一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放宽对绿色基础设施和绿色产业项目的准入门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为绿色金融机构提供更多高质量的绿色投资项目。通过上述改革,可以形成系统性的政策供给,为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基础。
(三)建立信息共享与风险管理机制
推动建立绿色金融信息共享平台,收集整理各类绿色金融信息数据,建立统一的信息披露制度。其中要加快推出绿色金融统一信息披露规范,对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实施全过程信息披露的要求。同时还要建立第三方绿色金融评级体系,由专业机构对绿色金融业务进行审查评级。此外,要依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搜集、处理环境保护、气候变化等多源异构信息数据,运用模型算法等评估碳足迹和环境效益,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在风险管理上,要建立完善的绿色金融业务风险评估预警体系,识别环境政策变化、技术革新等对绿色金融业务的影响,进行风险测度。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与应急处置措施,确保风险可控。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信息共享和风险管理平台的建设需要金融机构、第三方评级机构、监管部门等多方协作参与,因此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调。此外,还要继续完善政策性保险体系,针对重特大绿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保险支持,分担风险,推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关键领域与重点项目。
(四)健全政策协调配合机制
为推动绿色金融和可持续财政政策实现深度融合,需要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入手,健全政策协调配合机制。在国家层面,要加快建立常态化的绿色金融和可持续财政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财政部、人民银行等绿色金融主管部门及财政部等可持续财政政策制定部门要高度重视,部长或副部长级领导要亲自参与,确保部际会议的权威性。会议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重点就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政策、项目管理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判,加强政策目标统筹规划,及时协调解决政策实施中的问题,提高政策协同效应。此外,各部门之间还要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就业务推进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加强沟通,确保大政方针落实。
在地方层面,则要进一步加强区域协同配合,建立省域内的区域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落实地方层面绿色金融和可持续财政政策配合的统筹协调部门,并提供工作人员和运行经费保障,推动省内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源实现优化配置,支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共同推动区域内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实现产业协同效应。在此基础上,中央和省级层面要强化绿色金融和可持续财政政策配合的监督考核,比如将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效果纳入省市政府目标考核和地方政府官员能力评价体系中,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地方政府落实中央决策部署。
四、研究结论与展望
(一)主要研究结论
通过对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融合问题的系统分析,本研究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的有效融合对于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气候变化已经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重大威胁,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刻不容缓。而金融体系作为资源配置的核心,其绿色转型对支持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具有重要作用。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为气候变化应对提供了资金支持,也推动了全社会对脱碳转型的重视。与此同时,可持续财政政策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供财政激励等方式,在气候变化应对中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推动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的有效融合,能形成政策合力,有力推进全球绿色低碳转型。
第二,二者的融合对于实现我国绿色转型具有重要作用。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绿色转型的双重历史机遇期,如何平稳实施绿色转型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推动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的融合,可以更好地动员金融与财政资源,使之形成合力,更好地激发社会各主体参与到绿色转型中来,从而为我国顺利实现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二者的融合也将助力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15年联合国提出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提出了气候行动的目标,呼吁各国密切合作,共同应对。融合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使金融资本与政策形成合力,促使我们为实现联合国目标贡献更大力量。
(二)研究创新与不足
本研究在现有文献基础上,更加全面和系统地阐明了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融合的重要性,深入分析了当前融合面临的困境,并从制度、政策、风险管理与政策协调等多个维度提出了深化融合的路径与举措,具有一定的创新性与拓展性。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之处:第一,对融合效果的量化评估和实证检验还不足;第二,案例分析比较局限,可扩大调研,深入分析典型案例;第三,相关政策建议有待进一步充实完善。这些都是未来研究需要努力的方向。
(三)展望
展望未来,应在以下几个方面深入研究:第一,构建评估框架,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实证检验绿色金融与可持续财政政策融合的效果;第二,扩大调查范围,深入分析典型地区和典型案例,总结地方实践中的成功经验;第三,继续充实完善政策建议,使之更加系统、务实和可操作,真正为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参考文献:
[1]徐贝贝.减碳添绿绿色金融结硕果[N].金融时报,2024-03-01(004).
[2]张海芳.金融精准“滴灌”重点领域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提升[N].包头日报,2024-03-01(001).
[3]商瑾,魏禹嘉,张锦涛.2023年绿色债券市场运行情况报告[J].债券,2024(02):5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