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街巷志》初衷很简单。2015年重读刘亮程的《在新疆》,突发奇感,感觉自己曾在东北生活多年,应该认真写一本关于东北的书,书名就叫《在东北》。后来一想,好不容易逃到深圳,不能因为一本书又回到东北,干脆就写深圳吧。这里虽然没有异域情调,但是更具都市风情。
其实我刚开始写的时候并没有将其概括为“街巷志”。我先是写自己身边熟悉的事物,比如我写了住所附近的西乡河、铁岗村、宝安客运中心,还写了我看到以及我感受到的深圳和其他地方的不同。比如在北方是春种秋收,秋天是花谢叶落的时节,而在深圳是春天落叶,所以我专门写了一篇文字叫《金黄铺就春天》,我还写了春节前后大量深圳人离开的场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里的街巷并非是一街一路一社区,而是包罗万象的生活。我所走过的每一步,海岸边,树林中,草地上,见到的一花一木,一猫一犬,凡是有人有温度的地方都是街巷,都是人间烟火,而且还不止于浓浓的人间烟火气,更有烟火之上的“神气”。有了这个“神气”,烟火气才能气定神闲、袅袅不断。
正式出版时,我接受出版社的建议,把这些文字用“街巷志”三个字概括起来,第一本书名为《街巷志:行走与书写》,出版之后有幸获得了广东省有为文学奖第五届散文金奖和“深圳市十大佳著”奖;随后又出版了第二本《街巷志:深圳已然是故乡》;第三本《街巷志:深圳体温》;第四本《街巷志:一朵云来》;第五本是《街巷志:拥挤的影子》,第六本《街巷志:水随谁睡碎》也将于今年出版。我计划写十本以上,形成一个系列。
刚开始写这个系列的时候是出于热爱,我把这个城市当成了自己的故乡,自己的写作则称为“城愁”,这是呼应所谓“乡愁”的。因为在当下的语境里,“乡愁”差不多已经被窄化为对田园牧歌的想象。事实上,随着城市化的趋势扑面而来,人们越来越向一些地方聚集,由此产生的所谓“城愁”的内涵和外延更深更广。“城愁”总体上可以理解为城市生活背景下的一种情绪。再具体一点来说,就是对当下宁静生活的抚摸和珍惜,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期待和担心,对失去的成长场景的怅惘,它更倾向于中产阶级的闲愁,而非外卖员的满头大汗,生死之下的挣扎和哭喊。当然有些东西也要涉及,但它不会成为我描述和抒写的主流。
我对自己不做这种大而全的期待和要求。
写着写着,最初的热爱渐渐就变成了使命感,觉得要赋予这个城市一点什么。比如在我看来,深圳缺少两样东西,一个是忧伤,一个是传说。听汪峰的歌曲《北京北京》,前奏一响起来的时候就有一种感觉:同为一线城市,北京有忧伤的气质,而深圳没有。忧伤是从容的,它需要几百年的酝酿,上千年的沉淀,一个几十年的城市似乎还不懂得忧伤。在火热的深圳,成千上万人时时刻刻都在演绎自己的悲欢离合,但是他们的爱恨情仇没有忧伤做背景,瞬间就被抹掉了。
再比如我看了姜文演的电影《邪不压正》,里面提到了一句话,把主人公想象成了“燕子李三”,我马上把它和北京联系在了一起。因为“燕子李三”就是北京的符号之一,这就是传说的力量。当下深圳的传说是什么?是任正非、马化腾还是平安大厦?这些都是,但是它缺少一些更“人”的东西,看不到具体的、可以具化为你我的传说。所以我就想,我能不能用自己的文字,塑造一种缓慢的忧伤情绪,赋予这个城市一些传说。这种赋予,不是对当下的否定,相反,它是首先认可这个城市的世俗成功之后,有意识进行的文化塑造。
“塑造”,这个词好大呀,深圳已经在这里,需要我塑造吗?你王国华是干什么的?我要说,一个文化的深圳,当然需要文化人塑造。尤其是文学,此乃艺术之根。我的塑造体现在哪里?举个例子,我在地铁车厢里看到有人坐在你的肩膀上,那个人就是前些年上班时猝死在地铁口的一个白领。我看到榕树上住着一群人。我要在平峦山的树林里挖一个陷阱,等着有人掉入并与我发生连接。我在南山区铜鼓路上找到一条很大很大的长椅,等世界末日来临时,这就是我要避难的地方。我看到香蜜湖里的水飘了起来,是湖畔一只水鸟把它拽起来的,而那水鸟可能就是我指派的,我自己又浑然不知……是的,我把塑造的深圳原原本本写到我的文字里,这一个一个遇到,一个一个想到和一个一个记录,便是我塑造的深圳。
在这里我还要强调两点。第一,我的文字是典型的非虚构。我并不认同所谓的“散文可以虚构”这样的观点。我的作品中的想象,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想象来。而不是虚虚实实,游刃有余地穿梭于小说和散文中间。这可能跟我的工作性质有关,我一参加工作就在新闻媒体,现在都20多年,已经形成了非常强烈的职业性,比如写作深南大道时,我多次开车或步行或者坐公交或者骑单车,在深南大道上行走,其中一天就在深南大道上走了两个来回,共计九个小时,期间开车80公里,骑行15公里,步行18000步,相当于用脚步把这条道路抚摸了多遍。
在写作茅洲河时,我曾经看到河边有两排石墩,强迫症上来了,一遍一遍地数,确认那是86个。其实完全可以模糊带过,“河边有两排石墩”,这样一写就完事,但我一定要写上“河边有两排共86个石墩”。
在另一本街巷志里,有一篇文章写的是我从街边走过,看到衣服店的橱窗里有五个模特,站着四个,坐着一个。编辑也是个较真的人,她看大样中的图片,显示是四个模特,于是向我询问。我跟她讲,我自己拍的图片肯定没错。后来,编辑问了一下美编,原来是美编在处理图片时切掉了一个模特。你把我这种较真称为严谨也好,称为强迫症也好,但我在写作上确实是这样要求自己的。
第二,我非常重视所谓的文笔。说一千道一万,打量一个文本,一个是看你写了什么,一个是看你如何写。余华的《活着》,就是写一个老年人的一生,类似题材也不是没有人写过,但他们就写不出余华那个样子来。同样的故事,在你的笔下就庸俗,在他的笔下就超凡脱俗,所以个人的表达能力和表达方式都很重要,而我在街巷志这个系列中非常强调文字的力量和文字之美,这还不是一个个简单的“文字华丽”就能解决。我在东北生活时,常常去二人转剧场看二人转,台上两个人,在五十分钟内,把上千观众的注意力集中在一起,靠的就是这种方式,即三句话一个包袱。所以我写作时,时时注意语言的颠簸,而且也不能是刻意的颠簸,要恰当,润物细无声。
当然,我现在的写作仍然在路上,将来怎么样,自己也不敢说。有时候写得越多,越到深水区,就越孤独。其实我还挺享受这种孤独的,我完全不期待这个系列大红大紫,大红大紫的文字常常会被异化,被误读。
选自《回族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