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份以来,滁州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交织开展。为此,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印发《滁州市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解清单》《滁州市在集中整治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全市263家中小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及时完善制度机制,较好地巩固提升了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紧盯重点环节,强化责任落实
围绕安徽省八项主要任务和“五个确保”总体目标,以中小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对象,以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食材的采购、贮存、加工、公示等为重点环节,以事关校园食品安全的制度机制建立、人员培训考核、食品食材管理、场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维护、日常监督检查和问题隐患整改等为重点内容,以宣传教育培训、投诉举报处置、违法违规案件办理为重要抓手,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密切协同配合,采取跨县交叉互查、全面抽查验收等方式,对全市622家学校食堂和12家校外供餐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当场指出,并现场反馈给被督查地区相关部门,同时提出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的意见建议。6月以来,先后两次向市纪委监委专门汇报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并对部分县市区的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检查,下达提醒敦促函6份,有效压实了各方责任落实。
强力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滁州市大力督促中小学校改造升级校园食堂“三防”配套水平,配齐配全鼠患防治设施设备,加大投入购置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备,改造不合理功能布局和陈旧老化的场地设施。结合全省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全市校园食堂和相关餐饮服务单位举一反三,规范落实肉类制品采购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杜绝劣势槽头肉制品流入校园餐桌。同时,加大校园食品安全抽检力度,目前已累计抽检各类学校食堂575家,抽检米、面、食用油等食品及原料876批次,其中发现不合格样品27批次,相关问题已移交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处置,并向教育部门作了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办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案件21件,罚没款5.3万元。其中,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案件13起,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案件6起,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案件2起;涉案主体方面,公办学校15家,民办学校6家。此外,发布相关典型案例1期,营造了从严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良好社会氛围。
健全制度机制,常态监管施治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规范各类校园食堂餐饮服务单位自查自纠,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抓实包保督导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督促40多所学校建立完善“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度,帮扶指导120多名县乡村包保干部开展学校食堂包保督导。根据市领导职务调整和包保主体情况变化实际,及时调整更新了3所等级A级的中小学校食堂的市级包保干部。6月下旬以来,滁州市政府市长吴劲、分管副市长贡植平先后对1家校外供餐单位、5家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推动了全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有力落实。
同时,印发《滁州市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模板)》,发布《滁州市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组织全市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公开承诺,签订承诺书,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接受监督。向各级校园食堂餐饮单位管理和从业人员印发《防鼠八项措施》《防鼠指引》《校园食品安全明白纸》等宣传培训资料2.4万余份。大力督促各学校食堂施行“你呼我应”工作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高效处置,第一时间办结投诉事项112条。联合市教体局印发《关于规范做好全市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中小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集中招标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各地各级增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意识。
密切部门联动,发挥整治合力
今年以来,滁州市在巩固拓展成果、完善制度机制、堵塞隐患漏洞、提升工作质效等方面,密切与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建立会商机制,定期互动沟通,发挥整治的最大合力。
比如,以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强与教育部门工作协同,督促4家老旧学校加强食堂后厨改造、设备设施升级和维护,改善硬件配套水平;联合教育、卫健、公安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推动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施行,有效管控处置3起负面舆情风险;加大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中的行刑衔接和行纪贯通,加强正反两方面的教育宣传引导,褒扬先进,鞭策后进,形成鲜明的奖惩激励导向,促进全市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提升,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