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歌记

2024-08-12 00:00:00杜峤
安徽文学 2024年8期

一切障碍都能摧毁我。

——卡夫卡

这个上午千篇一律得像颗露兜果。你们没吃过露兜果吧?我也没吃过,但经常梦到,由此与它熟识。昨夜露兜果跟我说,你希不希望有些不同寻常的事情发生呀?我想了一宿,答,应该想吧。随即就像婴儿般醒来。你问,难道你是哭着或者身穿尿不湿醒来的吗?当然不是,我是指自己像婴儿一样失去了记忆。你们记得婴儿时的事情吗?不记得吧。我素来坚信这是人类具有某种工具性本质的证据。我最初的推想是,人类是只碗,而记忆是盛在其中的酒。人从婴孩成长至少年,记忆如树般葳蕤滋漫,这便是斟酒的过程。而当人成年以后,记忆总量趋于某个恒值,有新的记忆注入,就有旧的记忆溢出,这是因为碗已斟满,酒客尚在叙话,还未饮酒。人近暮年,记忆像沙子不可挽留地从指间漏下,遗忘之乡的呼唤愈加强烈,这便是碗里的酒被一口口啜饮。一碗见底,生命便走到尽头。我曾一度对这种哗众取宠的猜想颇为自得,直到某夜被露兜果放了鸽子,彻夜失眠,意识到己身的狂肆浅妄,惊出一身冷汗。碗里可以没有酒,但酒不能没碗盛。而人和记忆的关系远非如此。我太高估人类了,也太轻看记忆了,这种猜想简直是僭越。在深痛反思后,一种新的、完美无缺的、堪称伟大的理论击中了我,此后再多庸劣推想都难以逾越。婴儿难以保存记忆,老人也难以保存记忆,就像一件器械刚生产出来时不太顺手,报废前也不太顺手。是的,人类只是记忆一族的工具,这不是显而易见吗?记忆使用人类,就像人类使用调羹。但喜新厌旧是记忆的天性,所以总喜欢将工具(甚至我觉得“工具说”,其实也残留着某种人类中心主义的遗毒,因其肯定人类具有一定使用价值,但事实上,大部分人大概连玩具都称不上)交换着玩儿。你的鸭舌帽借我戴戴,我的玻璃球借你弹弹。你的收音机借我听听,我的猫借你撸撸。就这样,人就在不同记忆的手里传来传去,摩挲把玩。你们产生过“既视感”吧,那其实是时隔多年回到同一个主人掌心时油然而生的亲切感。你们有些事忘得飞快,有些事永志不忘,取决于记忆使用或把玩你们时是漫不经心还是全神贯注。

当然了,人类与记忆的关系和工具(或玩具)与人类的关系,自然也有相异之处。在记忆的国度,“交换”是一项不容置疑的公民义务。人类的流动性被法律捍卫,记忆对被分配到手的人类,只有使用权而非所有权,任何一个记忆都不能永久拥有一个人。而工具或玩具之于人类呢,就完全不同了。只要你愿意,就可以残忍地(或深情地)占据它们的一生。这绝不仅仅是两个文明所有制的差异,它直接影响到公民与物的关系,从而上升为一个哲学问题。就拿我眼前的事物举例吧,我的收音机没法借给你听,我的猫也不能借给你撸,这就是区别。

收音机常常被放在某张桌子上,银灰色,袖珍款,比烟盒大得有限。天线只剩半截,但因为是收缩状态,看不太出来。喇叭网朝下趴着,喑哑无声,即使出声也与呜咽无异。如果将它翻个个儿,侧着光看,液晶屏上会显出山脉般的裂纹。朝上暴露着的是电池仓,一节南孚,一节松下,松下很乖,南孚则将头探出仓外,像个刚提上法拉利的暴发户小子。但事实上没有区别,因为它们的生命都早已走完,只是两具干尸。我们为什么能看到这些呢,因为仓盖已经不知所终。仓盖重要吗?不能妄断,因为重要性本身就瞬息万变。但有一点值得注意:仓盖上本刻着一串数字,十四位,是收音机的编号。这是它的姓名,它的身份证,它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独一无二的证据。但现在,这串数字连同仓盖永远消失了。对它来说,这究竟是件幸事,还是桩遗憾,乃至灵魂深处永难愈合的瘢痕,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你看,无论命运如何对待它,我永远站在它的身后。我比它自己更了解它的身体,电路板的每一寸凹凸,排线的每一段曲折,都曾在我指间崩解又重构。这种悠长绵密、纤毫毕现的默契与深情,是人与记忆那种短暂接触所形成的刺激性、瞬间性、印象性感受难以替代的(当然,两者并无高下)。

与此同时,黑猫大概正趴在这栋房子的某处睡觉。它体态丰腴,总将自己蜷成一只腌到发霉的巨大皮蛋。有时我会想象它不是趴在窗台或地板上,而是趴在更广阔的世界里:亚历山大岛最高峰的冰壁上,游弋在马里亚纳海沟最深处的潜艇的驾驶台上,隐匿于加利福尼亚州死亡谷中的弗尼斯克里克小镇的无人街道上……我经常面向它后退,退无可退时,我就拿起相机,将镜头扩大成广角。每当这种时刻,猫就会变得极小,从皮蛋变成一粒黑芝麻,我就可以想象自己是一个冒险家兼生物学家,在望远镜中观察它。它知道我的存在,但假装没发现我;我知道它已心知,但假装不知道自己已经暴露。在另外的某些时刻,我则将眼瞳贴紧放大镜的啤酒肚,将猫毛的每一次拂动当作万壑松风静聆,将午后的每一次哈欠当作千山梵呗参悟,将睡姿的每一次更变当作王朝兴废感嗟。这种或远或近、若即若离的关系,其实只是一种坚信彼此永不会真正分离的笃定。是的,我们会永远同在,无论是以何种关系、处于何种境地。

好了,下面就要聊聊露兜果所说的“不寻往常的事情”是如何应验的了。就在此时此刻,某条记忆隆重地降临了。事实上,将“隆重”换成“悄无声息”也无妨,它孤零零蜷缩在记忆荒原中央,身旁并无一位同侪,自然显得打眼些。它似乎因为分配到我而感到愤怒,但又不知道该向谁抗议或复仇。久经世事磨炼出的察言观色本领告诉我,这个记忆与我一样,是个失败者俱乐部的资深会员:性格内敛,不善言辞,深夜往往因为日间与人骂架发挥不佳而悔恨得难以入睡,次日醒来发现大腿被拧得青紫。但很不幸,它没有我这么成熟,谙习如何用平静微笑去面对侮辱,尚处于一种自卑、敏感、一点就炸的暴躁状态。于是,当它在我的眼神中看到一丝感同身受的怜悯后,便暴跳如雷地将我远远掷开,在飞行过程中我听见了它那句与咳痰声融为一体的诅咒:“你再听到那首歌就会死!”

随后它就脱离了我的视线,这句诅咒成为它留下的唯一馈赠。于是,此时此刻,这个上午的故事真正开始了(当然这是一种歧视,其言下之意是具有故事性的记忆比不具故事性的记忆更高贵,但你知道没有哪个世界存在真正的人人平等,即使记忆的世界比我们文明程度更高,依然如此。歧视是所有智慧生物构建自身乃至族群尊严的必要工具)。你看,追杀我的万物新添了一员,我得开始这个上午的逃亡了。

我问自己:你想死吗?答案昭然若揭。事实上,自从有了身为工具的自觉后,生活就变得轻松惬意起来。我方才明白,一切烦恼的源头就是傲慢与自尊。只要卸下这两件包袱,人就可以享受任何一种生活。这个早上,就在刚刚,我伸了一个弹簧般的懒腰(这是我与露兜果的告别动作),从果冻软床上坐起来。扭扭屁股转转腰,看看有没有什么零件掉下来。世界是如此清新美好,一切事物都散发着陌生感,而我照例不记得自己要做什么事。这没什么值得愕然的,就像每只羊一生中必须要吃一顿青铜器。非要解释的话,你看过那种酸不拉叽不知所云令人昏昏欲睡的文艺cult片(指某种在小圈子内被支持者喜爱及推崇的电影)吧,爱的人爱死,恨的人恨死,很少存在中间评价。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大部分记忆即使不幸获得我,也不屑一顾,我自然什么都不记得。但也有极个别既落魄又高贵的记忆,它们与我一见如故,惜我敬我,视我为挚友。是的,即使身为工具,也能与主人成为挚友。就像孑然一身的剑客轻弹他的剑,目下无尘的琴师爱抚他的琴。这种记忆,我自然永世难忘。但事实上,知音难觅,大部分记忆与我都是萍水之交,我自然而然地成为世人眼中的健忘者(或阿尔茨海默病患者)。如果某个朋友评价我:这是个正常人,没什么特别之处。我一定会和此人绝交。如果露兜果也这么评价,我会选择自裁。不用跳楼,不用喝洗洁精,不用把母亲脖子上挂的金色小铃铛吞下去。这些方法太过庸俗——你生前已经是一个乏善可陈之人,难道还要死得千篇一律?如你所见,能杀死我的事物太多了,一直以来,我必须费尽心力才能在它们的追杀下逃得一命。如果我想自裁,只需要放弃逃生,坐下来歇一会儿,喝杯咖啡,然后死神就会按响门铃。我早已不畏惧死亡,更多的是厌倦,就像厌倦西红柿炒鸡蛋和狗尾巴草(当然不包括露兜果,相信你已经可以看出,我说它“千篇一律”,纯粹出于一种情趣,就像情侣间互称“小笨蛋”)。死亡太平庸了,没法让我提起半分兴趣。对我而言,每次入睡都是一次死亡,而醒来则是重生。我活了多少天,就轮回了多少世(是不是听起来像《瞬息全宇宙》之类电影里因厌世而妄图灭世的反派?不用担心,这个世界尚有值得我留恋的事物,比如露兜果)。经历百世千劫后,很多记忆都可能消散,但有些却永远不会。它们会在下次睁眼的一瞬间降临,孔子说的“生而知之”,是不是就是这个意思?

当一只鞋即将跨过卧室地板与客厅瓷砖的交界线时,一个声音降临,强制打断了我对生的缱绻眷恋。扶住门框,稳住重心,我将鞋撤回来。如何描述这个声音呢?首先,它并非任何一种纯粹的人声、器乐声或自然声,而是多种声音的集合。这也意味着它已经超出了“言语”的维度,而是“歌”——只有歌才会拥有这样的层次感与丰富性。我由此联想到自己所背负的诅咒,心中一凛。此时正流淌在空气中的缥缈歌声,是否就是那首致命的歌呢?它正好处于模糊与清晰的交界线,如果我往前踏出那一步,它大概就会变得清晰,显出有意义的词句与旋律;如果我往后回退一步,它又会沦为此前若有似无的背景音。在这种情况下,想做出准确的判断无比艰难。诅咒里有一个“再”字,说明我曾经听过那首歌。而此刻的这首歌,细细听来,虽有一丝似曾相识之感,但因为太过缥缈,又无法完全确定。我不敢赌——如果它真的是那首歌,那么一旦踏出这步将它听清,我就会在下一瞬命丧黄泉。它还不值得“朝闻道,夕死可矣”,我想,必须比瓷砖更加冷静。我用两根食指轻按太阳穴,开始闭目思考。要知道,我对音乐一窍不通。音乐之于我,正如腔棘鱼骸骨之于《赛博朋克2077》。可想而知,一个以“曾经听过的歌”为范围的诅咒,对一位音乐家或一位资深乐迷来说,将如浩瀚无垠的海洋般可怖。但对我而言,这就只是一方小水塘嘛。我会唱的歌,世界上是不存在的。退一步讲,耳熟的歌呢,细细想来,世界上只有三首。

第一首是广播体操音乐。在早操队里提线木偶般同手同脚浑水摸鱼了四年后,我突然发现自己从未学会如何做这套操。某个清晨,一种感召像从骨髓里长出来的奇痒,我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四肢,从方阵中跑出来,围着操场开始跑圈。说实话,我跑步时没发出过一点声音,连呼吸声都嚼碎了咽进喉咙,像生嚼苦丁茶,享受一种因忍耐而产生的快感。按理说,我没有打扰到任何人,但所有人的眼神就像看见一只独角兽。三四次之后,我很顺利地退了学,至今关于课堂的记忆还停留在美好的四年级。后来我试验过,只要播放广播体操音乐,我就会不可遏制地开始跑圈,在家就绕着桌子跑,在户外就绕着楼跑,后来前女友一口咬定我前世是一位广播体操领操员,而我的身体为了保护主人的自主意志,只能用不合时宜的跑圈来对抗前世记忆的苏醒——一旦那个领操员苏醒,我将不再是真正的我。那句诅咒想必不会仁慈到让我死前还沉浸在前世的辉煌记忆中,为了让我死不瞑目,它一定会使尽浑身解数,累得像只烈日下的狗。由此推断,会杀死我的那首歌,大概率不是广播体操音乐。

髋关节非常酸。若非两肘撑住门框,我早就向前或向后跌倒。但这似乎也是一种享受:将自己想象成多米诺骨牌中的一张。你不知道自己是第一张还是最后一张,抑或是卡牌队列中间的任何一张。你不知道身前的虚空有没有卡牌,也不知道身后的虚空有没有卡牌。如果你向前或向后倒下,可能砰的一声跌在地砖上,什么事都不会发生(除了头上肿个包),但也可能撞倒虚空中的下一张牌,对世界产生一系列你无法为之负责的连锁影响。一旦倒下,一切结果都会瞬间在阳光下显形,所有可能性的蝴蝶都会瞬间猝死坠落。所以我绝不能倒下。同理,我也不能落脚,无论是前踏一步还是后退一步。或许踏出这一步我就会死,退回这一步我就能活。但我愈加觉得这不重要。结果是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本身的存在。结果的存在,与祖父的存在一样让这个世界愈加令人生厌。为了让世界上少一个结果,我必须保证那只鞋子悬在空中。

必须加快速度了。第二首呢,嗯,第二首是我前女友哼的小调。说实话,此前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会被女人随意在掌心揉搓的男子。那日我被母亲安排去参加一场心理咨询,到达时我依循母亲的指令屏声静息,但似乎做得太好,以至于未被任何人发现。百无聊赖中我潜到医用帘后,窥见一个年轻得像只芭蕾舞鞋的女孩儿。她似乎刚结束上一阶段的工作,背对我坐在桌子上。那时我还未研读过女性主义著作(你大概会说,上面的比喻也不像是研读过女性主义著作的人写出来的,但这不能怪我,毕竟你也知道,我是个很难保存记忆的人,读或不读,于我并无差异),于是非常无礼地揣测,这恐怕还是jBupDFXBuOH2Op151Kw+Hw==个菜鸟咨询师吧,她又怎么能处理我黑洞般吞噬一切蛆虫、潲水、核辐射的心脏呢。还是不要让她尴尬了,我想。准备静手静脚退出工作室时,我突然听到咔一声,随后,那段哼唱出现了。其中一句歌词是:自由是一截被折断的天线。我虽然听不懂这是一种什么语言,却非常奇异地能明晓它的含义。歌声穿透层层雨后落叶般朽败滞涩的记忆遗体,直抵尸堆之下的金光闪闪舍利子。某种既视感被唤醒了:我曾在露兜果那无形的双唇间听过这首歌。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尚未意识到世界的变动不居,坚信露兜果就是我素未谋面的父亲(现在吗,即使在前女友面前吹嘘自己是露兜果的祖宗,我也不会觉得僭越)。你或许会说,这段亲密关系是行业禁忌啊!但规则降生的意义不就是找到那些让它死而无憾的人嘛。在一起后,我曾向她聊起此节,她却说自己从未见过露兜果,那首歌不过是她用方言哼的故乡小曲儿,任何一个乡亲都会哼,没什么特别的。她提到故乡时,我没听懂,但记下了那两个字的发音,事后在网上搜索良久,一无所得。于是得出结论:她的故乡就是露兜果之乡,她的语言就是露兜果之语,而她正是露兜果在人间的化身。如果命中注定被这首歌杀死,我会欣喜若狂。这意味着我将再次听到她的歌声。她的面目已然模糊(并非因为淡忘,而是因为炽热,你知道离太阳越近越容易被融化),几乎干瘪成一颗枣核,上面紧附着被细细抿成丝缕状的残余果肉。我只能借这点果肉凭吊她,想象蜜枣饱满丰润的旧日风姿。若能再相见,我会邀她进屋,拿两把斧子(你可能会问,为什么要拿斧子?毋庸置疑,斧子是这个机械时代里最能寄托文青情侣复古情趣的文物之一。同为世界上精密繁复的那一类机械,我和前女友对它身上那种近乎野兽的蛮荒气质格外着迷。你又问,这个时代,谁还能随随便便找到斧子呢?何况两把?但卡夫卡说:“书是砍向我们内心冰封大海的斧子。”连书这么无聊的东西都能成为斧子,可见斧子之泛滥。我相信万事万物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斧子,就像每扇门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钥匙),递给她一把,一起将那些被我父母亲视为棺材本的金丝楠或黄花梨家具劈成各种形状的木鸟,撞碎玻璃窗飞上万古如新的晴空。整个过程就像某种宣泄式的复仇(事实上也的确是复仇,前女友与母亲自古就不共戴天),所以当我们对坐在碎木间时,显得心平气和,仿佛真的是一对和平分手多年后还默契非常的旧情人。我们会忘掉那场剖宫产,忘掉那个胎死腹中的女儿,忘掉那个刚把头伸出来就失去心跳的儿子。她曾躺在我怀里抬头揪玩我下巴上的短髭,说,女孩儿叫小红,男孩儿叫小黑,好吗?我用微笑的目光轻捋她的刘海,亲爱的,你已经取了一千个名字了。她神色突然黯下来,说,我把自己的名字弄丢了,就想为宝宝们多取点嘛。我没再说话,用手指刮了刮她的下眼睑。那时候,我们都觉得自己不可能被未来的巨大迷宫困住,如果一条岔道走不通,大不了就退回来尝试下一条。但第二次机会就像是伊甸园的魔果,一旦咽下,世界就会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正如此刻,那些不愿飞走的木块被赋予了第二次与空气尽情交媾的机会:我们在客厅燃起一丛幽蓝色篝火(地砖是瓷的,所以还不至于将整个房子烧掉,毕竟此时此刻,我还没准备好与母亲正式宣战)。它们没再留下遗憾(我真羡慕),化身飞蛾,殒身不恤。绛紫色浓烟像刚烫完就失去重力的长发般螺旋飘起,呛得我们张不开嘴。但事实上,我们什么话都不用说,甚至连吻都不用接,爱都不用做,在明灭不定的火光中,用一桶她最爱喝的美孚润滑油将我们从头到脚浇透,注视着彼此被湿腻腻刘海遮住的眼睛哈哈大笑,边笑边和着她的歌声跳完最后一支舞。这种死法简直是对我这拓宽人类认知边界的一生的至高奖赏。以那句诅咒之吝啬,绝不舍得赐给我如此完美的死亡。

整条腿逐渐失去知觉后,我明白如果想坚持得更久,就必须让身体放松,给它一个心理暗示:这个动作一点儿都不累。我将身体微微旋转,让膝盖碰到门框,从而增加了一个受力点。但我依然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也许一分钟,也许十分钟。在此之前,我以为这种对时间长短的忐忑只会出现在性爱中。但彼时你至少有另一位同伴互为慰藉,此时此刻,我只能孤身面对人生的终极窘境——被困在门框中。当个人的局限性与无助感像海平面般缓慢而不可遏制地升起,我终于醒悟:必须寻求帮助。但是,向谁求助呢?我的手机正放在客厅充电(母亲曾警告过我:如果每晚将手机放在床头,巨大的电磁辐射会将你的梦射成筛子,你将会看到露兜果万箭穿心、白骨森森的样子)。我甚至能看到它油光满面地冲我眨眼,每次震动就是一个饱嗝。短短四五米,却成为被缚之人眼中的天堑。但话说回来,即使我能拿到手机,也没有号码可以拨出去。为了品尝遗忘的迷人之处,我从不保存任何人的电话号码。这也属于身为健忘者的基本礼节:如果你已经忘记那个人,手机里却还保存着其号码,这是多么吊诡而没有边界感的事啊——就像收藏了一封陌生人的遗书。此时此刻,我不记得任何人的手机号码,无论是至亲还是挚爱。随便拨出一个吗?我该如何向一个不了解我的人描述自己身处的窘境呢?是说“我被卡在门框里了”呢,还是说“我在被一首歌追杀”呢?承认吧,“准确描述出自己的窘境”,这是个任何人都不可能完成的荒谬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我能借以传递信息的,就只剩这把嗓子。但是该说哪种语言呢?事实上,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现在使用的是哪种语言,是人类的语言还是露兜果的语言?是母亲的语言还是前女友的语言?我真的认识任何一个人或者露兜果吗?我真的有母亲或前女友吗?他们真的是我记忆中的模样吗?我仅存的记忆碎片同仇敌忾地聚集起来,不分贵贱、无论妍媸地紧紧拥抱旋转(与我小时候对联合国那种“五大洲各色小朋友在蓝天白云下手拉手跳舞”的印象十分契合),形成一个如同千变万化的万花筒的高速旋涡。母亲的鼻子与前女友的眼睛擦肩而过,露兜果的清香与劣质机油的焦腐味难分彼此。世界的黄昏——一天中最能代表混沌与不确定性的时刻——降临了。但我管不了这么多了,咽下积攒了五分钟的津液后,我感到烟熏火燎的咽喉恢复了一点知觉。晚霞般的呼唤已经开始酝酿。母亲和前女友一定不会离我而去,从来如此。

我快撑不住了,好在只剩下最后一曲。母亲的摇篮曲。你已经有点不耐烦了,想挑刺:为什么说“母亲的摇篮曲”而不是“母亲哼的摇篮曲”,好像摇篮曲的版权在你母亲手中一样(事实上,世界上的确没有什么事物能从母亲手中逃出)。与世界上所有摇篮曲不同的是,它没有固定的歌词与旋律,完全出于母亲的即兴,没有一天完全一样。说是一首歌,其实是21172首歌(我活了10886天,按每天睡两觉算,一共睡过21172觉。由此可得,母亲至少即兴创作过21172首摇篮曲)。它们样貌各异,却又确凿地存在某种迢迢不断的联系,就像人类与海螺的血液中存有同一种物质。你惊呼,这已经远非人类所能,但随即就释然地笑了。听我讲了这么久,你理应适应我的世界,而不该用你们那个世界的逻辑随意猜度了。难道纳尼亚王国的苹果也会生锈吗?难道霍格沃茨的笤帚只能用来扫地吗?你自然知道答案。

毋庸置疑的是,母亲是片沼泽(不仅仅因为她总穿一身黑绸)。唱歌之于她,正如喷冒湿黏气泡之于沼泽般轻松。甚至可以说,她几乎不用说话,以唱歌代替足矣。话与歌的界限一见到她,就像冰湖见到春天,恍惚了,晕眩了,融化了。她的每个字都踏在拍子上,她的每个句子都包含着美妙旋律。只要母亲愿意承认,她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作曲家和歌唱家,谁也改变不了。当然,只要愿意,她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沼泽。她与世界上其他沼泽不同,从不自下而上吸附,她的吞噬永远来自上方。从这个角度想,母亲堪称世界上第一位反重力沼泽,或第一位天空与沼泽的混血儿。孱弱的父亲生前在母亲身下挣扎时的悠长惨吟,彰显着人类妄图对抗造物时的浅陋与绝望。父亲到死都没能解锁第二种体位(更悲哀的是,他磨尖的指甲在母亲背上甚至留不下一道抓痕,从而无法印证自身存在的真实性),故其形象在我记忆中逐渐凝固为一只永远翻不过身的瓢虫,向虚空徒然地缩腹蹬脚,我将这视为人类命运的某个隐喻。多壮烈啊,族群正是在一次次同归于尽般歇斯底里的射精中得以延续。但我们最多只能说“同归于尽般”,因为父亲与母亲同归于尽的资格早已被褫夺。他很快就在某次性爱后被吃掉了,我只从母亲嘴里抢下一只还在剧烈挣扎的粉红色短尾。我素来相信一个真理:尾巴是生物身上最真诚的器官。它永远跟在主人身后,沉默地目睹过主人最隐秘晦暗的欲念——谁会防备一只尾巴呢。渐渐地,尾巴篡夺了生物的本质,成为真相唯一的藏宝窟。当人类将尾巴退化掉,他们就摆脱了唯一的监督,可以肆无忌惮地说谎,从而导致了今天的世界格局。父亲的尾巴被我制成标本,长置案头以示怀念:他可不是什么瓢虫啊,他来自更伟大坚韧的族群——鼹鼠。每一次从性爱中幸存后,父亲都会失明。他无目的地在房间里横冲直撞,却因太过瘦小孱弱而碰不倒任何家具。一个连发泄都没法完成的男人,比蟑螂还可悲。为了摹想父亲临终前的感受——母亲那种仿佛没有毛孔的稠密感、黏腻感、侵蚀感,青春期的我曾将汽油、风油精、芥末、犁头尖碎叶和陨石粉末倒入面粉盆,炼药般虔诚地进行暗契某种神秘节奏的搅拌,直至它们慢慢变成墨绿色糊状物。然后平躺在地板上,三次深呼吸后,将盆倒扣在两腿之间。即使只是人造沼泽,我依然感到自己可怜的小东西在被一头四吨重的母非洲象用鼻子吮吸。从此之后,它性情大变,从李逵变成贾宝玉。自此,性欲于我再无忧扰。血髓中的淫乱因子终被剥除,这意味着我注定要走上一条与父母不同的路。父亲逝世的那个春天,母亲又抓到了三千二百九十六只英俊精壮的雄鼠。在那些难以入眠的春夜,我一听见母亲爵士乐般淫靡的歌声就会迅速入眠。我甚至再没做过任何一个春梦,梦里只有露兜果。之前说过,露兜果当过我一段时间的父亲,就是那种八竿子打不着的父亲,就像布鲁姆之于斯蒂芬。于我而言,父亲是个流动(甚至是随机)的概念,昨天给我送黄焖鸡米饭的外卖员可能是父亲,今天在我小臂上打盹的隐翅虫也可能是。你想当我的父亲吗?于很多男人而言,扮演父亲的欲望甚至比性欲更炽烈。但你注定无法成为我的父亲,不是因为你不够强壮,而是因为你强壮得近乎庸俗。介绍一下我的上一位父亲吧,他的真名叫作医用无菌脱脂棉签。当时他隐藏在一整袋同侪中,被我呈给母亲。母亲在连天炮火般的哈欠中将眼皮支起一条缝,紫罗兰食指一挑,就将瑟瑟发抖的他选了出来。可想而知,几个小时后,父亲断成了数截。收殓遗骨时,我找出放大镜与测微仪,终于发现其特异之处:他的腰围比同侪小0.03毫米。到春天结束为止,共有二百三十八位父亲腰折于此。经过精细测量,较于同侪,他们都显出或此或彼的弱质,有的瘦点,有的矮点,有的扁点,有的秃点,还有的虽视觉上与同侪无异,却有种浑然天成的弱者气质。到现在,即使你是情感白痴,也应该明白我母亲的择偶偏好了,她绝不会喜欢你的。更何况,当我的父亲实在不算妙事,死无葬身之地只是其中一种结局。你能看出来吧,我是个懒人,又看父亲们死得千篇一律,渐渐便提不起收殓的兴致,后来尸骨实在堆积太多,侵占了我享用午餐的桌面空间(我习惯将各色马卡龙置于不同形状的小碟子中,而我每顿的食量至少是二十个马卡龙),才将他们扫进那些印有烘焙店商标的礼品袋中,掷一颗SOHG手雷般丢进楼下垃圾桶。换一种说法,想要摆脱成为我父亲的命运,就必须成为一个彻头彻尾的强者。绝非世俗认知中的强者——肱二头肌比钱包更鼓胀,皮鞋比光头更油亮。而是说,某个时刻你的忧郁、懦弱、犹疑、绝望等身为灵长类与生俱来的情绪不见了,进入一种恶魔般的狂傲状态中,将自己铸成麦哲伦星系广场中心的黄金雕塑,或历史天空中永不坠落的陨铁箭簇。从而沦为一个被时间捆缚住的可怜囚徒。是的,要么成为永恒的囚徒,要么成为母亲的囚徒,没有第三条路可选。在露兜果之国的官方语言中,“母亲”与“永恒”拥有同一个词根。但在另一本被我的露兜果父亲奉为圭臬的方言辞典里,“母亲”与“永恒”互为反义词。

亲爱的,你在吗?亲爱的,你在吗?亲爱的,你——当呼唤在空中骤然凝结成冰锥,我几乎不敢相信瞳孔中阿鼻地狱般的场景。视线尽头的茶几下,我的小收音机像往日一样趴着,似乎正沉溺于一场氤氲着栀子花香味的甜梦。但桌面早已抛弃了它,将它掷向瓷砖泛着幽蓝光泽的刀刃。如你所见,外壳被震掉,碎成三块,露出内里花花绿绿的内脏。两枚电池早已不知所终。电路板缺了一半,细察创口,竟似被牙咬断。死亡来临时,它一定觉得一切只是个未醒的噩梦,只要使劲晃晃脑袋,用力睁开眼睛,蓝天白云就会重现在窗户中。我感到疲弱瘫软的身体重新充满了力量,岩浆在瞳孔里翻涌。凶手到底是谁?我从未像此刻一样渴求一个确凿的答案,即使深知它是让世界愈加面目可憎的罪魁祸首之一。这又有什么关系呢?在超新星大爆炸般的愤怒面前,世界不过是一只小蚂蚱。是的,我的鞋终于等到应该落下的时刻。它向前一步,又一步。没有任何一张多米诺骨牌反应过来,估计它们是第一次遇到我这样无礼的暴怒者吧,一张张都惊惧得忘记了海因里希是谁。看吧,我没有死,我不会死,死亡都被我吓得挪不动腿。

越来越近,歌声也越来越清晰。事实上,此时此刻,我已经完全不在乎什么死啊活啊了。我只想找到一个答案,然后再找下一个。我不介意世界变得更糟,我不介意成为伟大熵增中的一颗轴承。如果今天这首歌杀不死我,我会倾尽余生去找到它,最后我会成为一个音乐家。如果下一个记忆想用“故事”来杀死我,那么我会成为一位文学家。我会变成数学家、生物学家、地理学家、心理学家、哲学家。命运的尽头,我会不可避免地成为一位博物学家。我一下子释然了,这不就是我五岁时的人生理想嘛,你看,什么都没改变,时间是多么无用的东西啊,即使死亡也改变不了什么。这时那只黑猫从房间里款款踱出来。它神色慵懒,似乎刚睡醒,嘴角还挂着一小截电线。看到我时,它似乎毫无愧怍,反而兴奋起来,浑身黑毛都海藻般摆动起来。随后,它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跃起,扑倒手无寸铁的我,将嘴唇凑到我耳边。终于,终于,我听清了那句歌词:世上只有妈妈好。

责任编辑 夏 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