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曾经居住的村子,没做停留,直接穿村而过,向村西的那一大片田地走去。
在那一大片田地里,有一小块是属于我的。我知道它多宽,多长,多大面积,有多少条垄,也知道相邻两边田地的主人是谁。我甚至能记住,在我耕种的十几年里,我先后都种了哪些作物,哪年遭了天灾,哪年风调雨顺,哪年获得了丰收,哪年我出了大半年的力气,到头来却只是一场徒劳。
我离开那块田地已经有二十年了。离开前,我像对着我年迈的父母一样,对着那块田地许下了诺言,煽情地说,我这次离开只是权宜之计,用不上几年,就会回来,因为我的根早已扎在了这片土里。
这些年,我的那块田地一直由其他种田人耕种,我的银行卡每年会因此收到一笔汇款。只有看到银行卡入账短信时,我才会猛然记起,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一块田地,虽然我和它相隔很远,之间没有根须相连,但它却一直在给我提供着微薄的养分。
这二十年,我已经完全融入了当初那个陌生的城市,我由一个朴实的农民,变成了一个心机很深的城里人。我一直被许许多多的事情缠绕,疲于应对,早已忘记我曾对那片土地许下的诺言。
今天,我必须去看看它,和它说一声再见,做最后一次告别,否则的话,我会留下终身遗憾。一个月前,我回村子签下了协议,我和其他三十多个种田人的土地,将被征用,明年,在那一片田地上,松软的泥土将被坚硬的混凝土覆盖,曾经生长各种作物的田垄上,将竖起一座座高大的铁塔。那一大片土地将变成一个大型变电站。
这是一条土路,路两边都是田地,一眼望不到边。春天,玉米种子排着队,满怀着希望从村子里走出来,通过这条路,走向广阔的田野。秋天,由这些种子繁殖出来的玉米,再身披金甲,耀武扬威地通过这条路返回村子。
已是深秋,田地寂静起来,它必须耐着性子,独自挨过漫长的冬天,才会再次迎来从土炕上睡醒的种田人,和一粒粒在麻袋里睡醒的玉米种子。
田地是诚实的,值得人与它深交。春天时,种田人向土窝里撒几粒玉米,它就老老实实地长出一地的玉米,从来不会耍心眼,偷懒给自己多留下一丝力气。现在,它用血肉结出的玉米已经从它身体上剥离,它想必有些难受,有些失落,就冲这一点,我也有必要来到田地里,去给它一点点的安慰。
土路上布满了宽窄不一的车辙,还有一串串大大小小牛羊的蹄印。这些印迹一层压着一层,旧的早已被压进土里,就像落叶变成了泥土,而新的印迹,也将在冬天来临后,被一场大雪填平。就算一冬无雪,狂躁的北风也会带来尘土,将它们悉数掩埋。
我发现了一穗掉队的玉米,躺在深深的车辙里,半边身子被压进了泥土,半边身子在太阳下闪着金光。我俯下身,土地和玉米像磁石的两极,紧紧地吸在了一起,我费了半天劲儿,才把它从土里抠出来。我把它举在眼前,仔细地端详。它差不多有一尺长,上面整齐地排列了将近二十行玉米粒,这些玉米粒都是由一粒玉米转化而来的,这一刻,我无法不对玉米肃然起敬,这是生命才能创造出来的奇迹。
我对着这穗玉米沉思着,揣测着它的想法。好一会儿,我才做出决定,我不能把它带回村子,它既然在这里掉队,一定是想留在土地里。我知道,玉米和人一样,并不是都有一样的想法,有些玉米并不想回到村子,它们只喜欢土地,我要尊重它的选择。
我举起这穗玉米,后撤、仰身、投掷。玉米以最优雅的姿势在蓝天下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落在了远处的田地里,又蹦跳了两下,像孩子在撒欢。我帮助它完成了心愿,这之后,它也许会被两只田鼠合力拖回洞去,作为冬天的储备粮;也许会被一只花喜鹊看中,成了一顿不错的午餐;也或者它在大雪下熬到了春天,然后每一粒玉米都在土里发芽、扎根,而后拔节、展叶、结穗,重新来个生命的轮回。但无论它有怎样的结局,我想,作为一穗玉米来说,它都是快乐的。
在路上,我与一个种田人相遇。他开着一台四轮拖拉机,拖着满满一大车玉米。他的脸上满是得意之色,那样子好像他拖的不是一车玉米,而是一车黄金。他应该是最后一个返回村子的种田人。我猜他今年种的玉米一定获得了大丰收,结出的玉米穗子比别人家的都要大,他每掰下一穗玉米,不但要比别人多用一分力气,还要多用一两秒钟的时间。这样,一大块玉米地收完,他难免要落在别人的后面,别人已经带着玉米回到村子了,可他还在回村的路上。
这个人我认识,二十多年前,在一个婚礼宴席上,我和他曾在一张桌子上喝过酒。或许是因为那次喝酒时我把他灌醉了,他因此忘记了我的容貌;也或许是他觉得我也很面熟,但看我一身城里人的打扮,出于一个种田人的谨慎,才不敢贸然相认。他坐在拖拉机驾驶座上,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我,把我当成了一个陌生的路人,从遥远的城市而来,恰巧路过这里,去往另一个遥远的城市。
我冲他笑了笑,本想大声喊出他的名字,再夸赞一下他今年的收成,却怕他因此停下来和我寒暄,耽误了他回村的时间。他今年收获了这么多玉米,一定特别着急回家,然后坐在土炕上,大声吆喝他的老婆给他端菜、烫酒。
又走了一段,路旁出现了一条土坝,我必须向右拐,从土坝上走过去。土坝是去我那块田地的捷径,许多年前,我经常扛着锄头,或夹着镰刀,在这条土坝上来回行走。那时土坝里是一条丰盈的河,河两边长着茂盛的蒲草,水面上经常能看见鱼儿弄出的涟漪。盛夏时节,我锄了一天地,四肢疲乏、浑身燥热,走到这里时,常常要跳进河里洗一个澡。河水清凉宜人,我一天的劳累很快就被洗去。爬上岸,我赤身躺在土坝里的斜坡上,身下铺着我的衣服,头下枕着锄头的木把。夕阳灿烂,晚风轻拂,河水淙淙,我闭着眼睛假寐。
那时我还很年轻,刚结完婚不久,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向往。有时会有一两个锄完地回家的种田人,看见我,大笑着冲我喊,王二,快回家吧,你媳妇把饭都做好了,你可别睡着了。我一激灵醒来,大声回一句知道了,然后快速穿好衣服,爬上土坝,欢快地往家赶。
如今土坝里已经没有水了,上游兴修水利,人工开挖了一条笔直的河道,原来的河水都汇入了新河道,这条河就此干枯,只长满了深可及腰的蒿草。
我刚走上土坝不久,就碰见了十几头牛,这些牛首尾相接迎面走来。土坝很窄,我和牛难以错身走过。我正犯愁,就见领头的黑牛站了下来,先是仰头看了我一会儿,然后就下了土坝,斜着身子站在那里,给我让出了道路。在它之后,十几头牛也都依次下了土坝。土坝下是很陡的斜坡,它们努力地保持着身体的平衡,以防滑落下去,一直等我走过去后,才又爬上土坝。
据说牛的眼睛因晶体结构特殊,看到的物体会比实际大很多,比如人,在它们的眼里就如天神一样高大强壮。它们因此畏惧人类,这也是人类能够驯化并驭使牛的原因。但这种传说并无根据,我也完全不会相信。
我想起了二三十年前村里的那些牛,我脚下的这片土地上印满了它们的蹄印,在漫长的岁月里,它们埋着头,执着地把村子从荒芜和贫困中一步步地拉了出来。如今,坚固的牛轭和粗硬的牛套都已经朽烂成灰,牛车散了架,犁铧也已经锈迹斑斑。村子不再需要耕牛了,机械的出现,让它们黯然退出了历史的舞台,来不及谢幕,无人挽留,所以也听不见掌声。
但在农村,牛依然存在,它们不再是耕牛,而是肉牛,我在土坝上遇见的这十几头牛就是。可就算是肉牛,它们也和从前的那些耕牛一样,依然保持着谦卑的性格。这是埋藏在它们血脉里的基因,不会随着身份的改变而轻易改变。
跟随这些牛一同站住脚的还有一个驼背的老者,我也认识他,养了一辈子的牛,我们都叫他驼爷。驼爷十分老了,老得像一株深秋的玉米秸,随时会在秋风中倒下。我叫了他一声,他仔细地端详了我好半天,才认出我来。他颤声说,是王二啊,你这是干啥去?我说,我去看看我那块地。他点点头说,来年你们的田上就建变电所了,你以后就再也没有田了。我点了点头,刚想问一问他的身体和生活方面的事儿,他却已经跟着牛走了。他步履蹒跚,如果不是牛特意放慢脚步,他会被落出老远。
我终于来到了我那块田地,如果不是当初我在地头种下的那棵榆树,我不一定能够准确地找到它。那棵榆树已有二十多年的树龄,是一棵大树了。此时,满树的叶子都已经被秋风吹落,整棵树上只剩下了干净的枝条。枝条上停着一大群麻雀,正在叽叽喳喳地叫着。它们也许正在商量去哪一块地寻找人类遗落的粮食,有的说去东面,有的说去西面,只是还没有讨论出结果。我的到来打扰了它们,它们有些害怕,害怕我这个陌生人听到它们的计划。我还没走到树下,为首的麻雀就发布了号令,于是呼啦一声,满树的麻雀眨眼间飞离了榆树。
我沿着地垄,走进了我的田地。这块地今年种的是玉米,玉米棒子已经被收走,现在只有玉米秸还留在地里。这些玉米秸都已失去了绿色,秸秆枯黄、叶子酥脆,曾经结过玉米棒子的地方,现在只留下十几片白色的玉米皮。这些玉米皮曾经也是绿色的,它们紧紧地合拢着,像捧着孩子一样,包裹着玉米穗子。如今,它们的孩子都走了,它们无力把长大了的孩子留在身边,只能站在田地里,看着孩子们越走越远的身影。它们会有些忧伤,但更多的却是欣喜,就像二十多年前,父母看着我离开村子,走向另一个陌生的世界一样。
往事一幕一幕地在我脑海中呈现。我结婚的第二年,和父母分开单过,父亲把我家的承包田分给了我一块,作为我今后生活的依靠。
第一次种田,我种的是玉米。那个年代还没有大规模使用除草剂,种田人都用锄头除草。那一年春涝,播种后总是下雨,断断续续下了将近一个月。后来终于晴天了,但我却高兴不起来,因为我的田地里全是杂草,密密麻麻,甚至看不见玉米苗。我和妻子起早贪黑,天天在地里锄草。我在前面用锄头锄垄帮,妻子在后面薅苗间的草。那时她怀孕已经六七个月,无法弯腰,她不得不跪在垄沟里,爬行着前进。
第一年我种的玉米获得了大丰收,收玉米的时候,我女儿也诞生了。我给女儿取了一个乳名,叫玉米。
深秋,天慢慢地抬高着自己,不断地拉大着与田地间的距离。云可以飘得更高了,鸟也可以飞得更高了,身处田地,我的呼吸也比从前更顺畅了。
为了进一步缩短我和土地的距离,我索性仰躺在了两条田垄之间。我因此闻到了泥土的气息,有一点儿腥,有一点儿甜,这样的气味,只有身体贴近大地时才能闻到。
秋风吹来,干透的玉米叶子哗啦啦地响,这是它们今年的最后私语。其实对于玉米来说,生命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因为每一刻都是开始,每一刻又都是结束,就像住在不远处的村里人一样,一茬茬、一代代,任谁也理不清他们的脉络。
我静静地躺着,一只蚂蚁爬了过来,它被我惊到了,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是一只多大的虫子?它爬上了我的脚,又沿着我的大腿向前爬,一路爬过我的肚子、我的胸脯,直到爬上我的脸才停下来。它晃着头上的触须,摇着小黑脑袋,好长时间才从狂喜中恢复平静。足足过了五分钟,它才顺着我的耳根爬了下去,又跌跌撞撞地向家跑去,要去召集更多的蚂蚁,来搬运我的身体。
一连串窸窸窣窣的声音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侧过头去,在不远处,一只棕黄色的田鼠正在玉米叶子下翻找几粒玉米。察觉到我的存在,它猛地向旁边窜了几步,看我没动,又停下来,歪着脑袋,用一双黑溜溜的小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着我。我冲它笑了笑,想解除它对我的戒备。这块土地本来就是它们的,多年以前,村里人从遥远的地方而来,不断地在这里开垦着土地,将它们一点点地撵到了南山坡下。是村庄人抢夺了它们的家园,现在它们无处可走了,又返回到了田地里,村庄人默许了它们的归来,因为他们都知道,田地其实也有田鼠一小份。这只田鼠看了我一会儿,发觉我并无恶意,于是又壮着胆子,返身回到了玉米叶子那,继续它的工作。
我站起身来,为了躲避一大群即将到来的蚂蚁。田地里静得出奇,只有玉米叶子被风吹动的声音。嗒嗒——嗒嗒——我站住了脚,看见前面不远处,一只黑白花的小啄木鸟,正攀在一株玉米秸上,用尖锐的喙凿着玉米秸表面光滑的硬皮。它十分投入,甚至看不见我的到来,也或者它看见了我,却只把我当做了另一株特殊的玉米秸。是的,我虽然穿着城里人的衣服,但我的身体粗糙而朴素,有着玉米秸的肤色,也有着玉米秸的气味,就跟所有的村里人一样,具有玉米的一切品质。一连凿了几十下,这只啄木鸟终于叨出了一根肥胖的小虫子。它心满意足,连一眼都没有看我,拍着翅膀飞走了。
在我的田地里,我还遇到了一大群羊,它们边走边吃着干枯的玉米叶子。它们是田地的最后收获者,必须赶在大雪落下来之前,把所有的玉米叶子吃光。
羊群渐渐向我靠近,一只强壮的公羊在我面前站住。它有一对硕大盘曲的角,和四条粗大强悍的腿。它抬起头,一双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我并不畏惧,因为它的眼睛里没有挑衅的凶光,只有一抹纯净的好奇。它看了我一会儿,重新低下头,绕过了我,继续向前走去。在它身后,羊群跟着它边吃边前进,完全忽视了我。
在羊群的后边,我看见了羊倌。他是我儿时的玩伴,如今也老了,脸上是泥土的颜色,头发像霜打过的麦秸。他慵懒地扛着一把鞭子,看见我,眼睛里瞬间亮了一下。他惊喜地说,你怎么来了?我好多年没看见你了。
我说,我来看看我这块地,明年这里要建一座变电所。他情绪瞬间有些低落,酸溜溜地说,还是你运气好,我的地不在这儿,要是我的地也在这儿多好,我就也能得到一大笔钱了,那样的话,我以后就不用种地,也不用放羊了,像你一样,我也能搬到城里去住。
他的话让我始料不及,我原以为他会庆幸自己的田地没有被征用呢,毕竟作为农民,土地才是命根子,谁会舍弃自己的命根子呢?我酝酿了一下,想对他说,人和庄稼其实没什么两样,都不应该离开土地,有土地才可以扎下根,扎下根心才能稳住,活着也才有意思。但这些话最终我也没能说出口,那只是我作为一个城里人对土地的感情,不是一个种田人对土地的感情,说出来也许很矫情,会让他反感。
说真的,我确实已经不知道如今种田人的想法了,因为我不当农民已经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