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地方性法规作为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实施对于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地方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宿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单位、进校园、进社区、入执法、入监察、入司法,以“三进三入”写好立法“后半篇文章”,为宿迁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系统谋划强引领,构建地方性法规实施新格局。长期以来,地方性法规以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为定位发挥着独特功能,但重制定轻实施、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需要从源头和机制上推动“法之必行”。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头道工序,创新建立“决定+细则+清单”的完整制度体系,形成了人大推动、行政执行、司法适用、监察保障、全民遵守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整体格局。一项决定树立“方向标”。着眼强化法定约束力,以重大事项决定的形式设立刚性要求,依法作出推动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的决定,明确各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对完善配套制度、落实监督责任、加大适用力度等严格规定,让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的主张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一个细则绘就“路线图”。对照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专门制定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实施细则,围绕宣传普及、贯彻实施、监督反馈等重点环节,分类分项制定推进措施、厘清各方责任,确保“纸面法规”落到地面。一张清单明确“任务书”。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每年制发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任务清单,对年度重点工作定项目、定主体、定要求,内容覆盖已施行的20部地方性法规,通过清单式管理、销号制落实,保证任务高效完成。
精准发力强贯彻,走出地方性法规实施新路径。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配套、与改革发展稳定相适应、与人民群众期盼相呼应是地方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法规执行力决定了公信力。市人大常委会锚定普法、执法、司法和监督全过程,准确把握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的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致力破难点、疏堵点、扫盲点,有效打通落地实施的“最后一公里”。下好宣传普及“先手棋”。聚焦提高知晓率这一基础,将地方性法规纳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学习培训计划、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课程、纳入进社区常态普法内容,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两年多来,累计开展地方性法规宣传活动400余场次,机关单位围绕城市绿地保护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等法规举办学习讲座180余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会信用条例等与学生成长密切相关的法规进入学生普法体验和实践活动中,农贸市场条例、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走进百姓生活。打好贯彻实施“组合拳”。聚焦提升执行力这一关键,将法规实施情况列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和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健全完善工作报告、行政执法行为考评等制度,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司法机关适用责任和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截至目前,全市依据地方性法规作出行政处罚案件192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审理民事和行政案件63件,海绵城市条例、城市管线管理条例、禁止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等法规得到广泛应用。用好监督反馈“关键招”。聚焦提升实效性这一目标,把法规实施情况纳入市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内容,综合运用听取报告、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方式掌握动态,持续跟踪审议意见、监督专报、问题整改清单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小组先后向“一府一委两院”转交116个具体问题,“健全促进文明行为工作机制”“管治并重推进酒产区地下水环境保护”等45条意见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常态长效强支撑,激发地方性法规实施新动能。推动法规贯彻实施具有长期性、艰巨性,既要持久推进,抓在经常、落在平常,又要保障跟进,以强有力的配套支撑增势赋能。市人大常委会着眼各环节有效衔接、协调高效运转,积极整合资源、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保证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走深走实。坚持平台助动。用好人大“宿话说”开放性民声平台,鼓励和支持广大市民投诉举报不严格、不规范执行地方性法规行为,收到问题线索230余条;依托全市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地方性法规覆盖面;借助宿迁民主法治主题公园,设置“地方性法规来了”主题展馆,与5个县区法治广场和群众身边“口袋公园”共同打造“1+5+N”的普法特色阵地。坚持活动促动。立足人大法律监督职能,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活动,根据年度安排有计划地开展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相关专工委采取视察调研、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督查跟进“三进三入”情况;常态开展人大代表“助法规宣传”活动,全市五级人大代表每人每年开展宣传2次以上;深入开展“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涉及地方性法规的相关案件、参加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地方性法规专项执法行动,使人大监督更加直接、具体、有效。坚持典型带动。按照有影响、可复制的标准,在市直机关部门、学校和社区培育和挖掘“三进三入”典型事、典型人、典型单位,建成了一批市县示范点,组织编写了“督促保护黄河故道渔业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擅自占用城市绿地案”等100个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以点带面推动“盆景”向“风景”转变。
同题共答强组织,汇聚地方性法规实施新合力。法规实施是一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的系统工程,不是执法部门的独角戏,也不是立法部门的半场戏,而是全社会的大合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一盘棋”思想、“一股劲”落实,推动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在措施上互补、在过程中互促、在成效上互融,营造了同向发力、齐抓共进的良好局面。市县人大上下联动。把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作为上下联动重点事项,深入推进工作计划联接、普法学法联组、监督活动联手,市人大专工委会同县(区)人大先后推出“‘三强促三有’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法治效能”“‘四推动’护航安全生产”等20多项成果,有效打通了地方性法规实施“中梗阻”。责任部门通力协作。坚持“一法规一方案”,明确地方性法规实施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定期会商等沟通机制,定期开展组团宣传、联合执法、综合检查,确保步调一致向前进。2023年以来,针对骆马湖水环境保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等难题,组织多部门开展整治行动40余次、执法检查60余次,以“长牙齿”的硬措施维护法规权威。五级代表密切协同。将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作为代表协同联系人民群众、协同开展专项活动、协同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内容,全市7600多名五级人大代表利用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周、集中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把地方性法规带到群众身边,积极参加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集中视察、专题询问等活动,在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标牌管理条例等法规修改过程中提出意见200余条,身体力行当好法律法规的捍卫者。
(作者系宿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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