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敬畏 法驻校园

2024-07-12 10:26方少兵
雷锋 2024年6期
关键词:身心敬畏法治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与希望,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接班人与栋梁。从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伊始,党和政府就对青少年的教育工作极为重视,尤其是2024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更是把建设教育强国上升到一个历史的新高度,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各级各类教育的生命线。鲜明地提出要大力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开展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全国两会教育方针的明确,对全国中小学教师开展思想教育,尤其是法治教育指明了教育方向和行动指南。

不可否认,新中国的教育是成功的,青少年在党的阳光下健康成长,在正确的教育路线和思想引领下,广大青少年从小就树立了爱党爱国、拥军爱民的高尚情怀和有责任担当的坚毅品质。但是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社会上和校园里一些极少数的青少年,由于受不良网络媒体宣传和外国反华势力媚俗低俗、道德沦丧腐朽思想的影响,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出现理想信念倒退,尤其是法治观念缺失的局面,进而促成了在校园内、社会上本不该发生的悲剧,造成个别在校学生身心受到伤害的违法事件的发生。而这一切的一切,正是青少年不知法、不懂法,没有敬畏之心,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结果。虽然法制教育在全国所有大中小学都已经开展,并且每一所中小学校都设置专门的法制副校长来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但由于少数学校对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青少年从小树立敬畏之心、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法伴成长观念的漠视,或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对法制教育宣传的力度不到位,也就让个别青少年在成长的过程中缺失了对法律的敬畏,表现为不知法、不懂法、不尊法,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还有就是让部分深受违法伤害、身心受到摧残的青少年不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追求社会公平正义。

如何使青少年在成长的花季面对法律心存敬畏之志,从小树立尊法、懂法、守法的法制观念,我个人认为,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以情育法

成长中的青少年身心是脆弱的,他们犹如一棵幼苗,面对风雨的侵蚀、对事情的处置和看法都存在一定的误区。尤其是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由家中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照顾日常起居的留守儿童,他们更是从小缺失父母的正确引导,养成性格懦弱、不爱说话、愿意独处的自卑心理。这一类青少年更容易受不良思想的影响或社会违法犯罪人员的侵害。尤其是个别青少年在身心遭受伤害后,由于年龄小、不知法不懂法、有羞耻心,父母不在身边,无法向家中老人和学校老师倾诉,更不会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从而出现受了伤害不会倾诉,默默忍受的局面,更有甚者个别青少年因此还会走上自暴自弃、以暴制暴的道路。而这一切,就是由于心理教育的缺失造成的恶果。作为一名在校教育工作者,更应该拿出更多的关心,要把爱的阳光照到每一名孩子的心田,尤其是性格懦弱、不爱言语的留守儿童身上。从入校第一天起,通过教师的引导,让每一名学生都要明确:无论家庭的富有与贫穷、无论成绩的好坏与高低、无论智力的超长与平庸,在学校、在社会,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不存在高低贵贱之分。同时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要循循善诱、真正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要成为学生亲密无间的大朋友,借助学生心情好坏晴雨表、学生心里话恳谈室、学生悄悄话信箱等方式,要让学生愿意和老师倾诉心声。这样的心理关爱,会形成非常好的教育效果,使性格内向、不善言语的学生尤其是留守儿童有一个可以倾诉心里状况、发泄不良情绪的对象,一旦发现青少年身心容易受到伤害的危险隐患,可以在危险来临之前将隐患排除;如果青少年在校园外出现身心受到伤害的情况,教师也可以第一时间对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使其战胜恐惧,帮助和鼓励青少年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把身心伤害程度降到最低。

以理说法

学校作为青少年道德思想教育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的重要作用,针对校园出现的极个别违法违纪事件,要高度重视,要通过有计划、教育时效性强的实践活动来辩理明证,针对违法违纪现象向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让广大青少年明确在日常生活中法律的底线是什么。通过法制宣传培训进校园、驻校法制副校长普法演讲、组织青少年参观禁毒教育基地、观看法制教育视频或宣传海报、撰写法治教育手抄报、日记和绘画,创编并展演法治教育课本剧来讲明道理,让学生知法、懂法、敬法,明确违法犯罪带来的恶果,从而远离违法违纪的现象,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以人释法

个别青少年之所以会出现无知无畏不懂法的现象,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没有英雄模范榜样力量的引领,也就是缺失了正确的理性与信念,盲目地把金钱至上作为个人享乐的终极目标,不懂得生活的富足、成绩的提升要靠每一个人辛勤的奋斗,要向英雄模范学习,心甘情愿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正是因为个别青少年没有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懂得向英雄和模范学习,以英雄和模范为榜样,因此也会把文化糟粕当成个人成长的精神食粮,甚至还会对此津津乐道、乐不思蜀。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认知,要在青少年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强化青少年对学习英雄精神、热爱英雄情怀的热情,要让每一名青少年从小树立一个崇高的思想:国家的发展、民族的复兴、人民的幸福从来都是靠千千万万的英雄和模范通过自身的奉献与热血换来的。无论是战争时期的杨靖宇、刘胡兰,还是新中国成立后的雷锋、航天员大队;无论是抗美援朝志愿军战士,还是千千万万平凡的工作者,他们都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奠基人,都是为新中国成立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最可爱的人,他们不仅热爱我们的中国共产党,热爱我们的伟大祖国,而且是心存敬畏,尊法守法的社会好公民。通过对英雄模范事迹的大力宣传和学习,让每一名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正确看待偶像崇拜,把向英雄模范的学习化作对法制教育的理解和遵守,做到有法必尊、依法而行、违法必究。

群力普法

青少年的成长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引导,共同教育,为了让青少年更好地行成法制观念,作为教育的不同主体,学校、家庭和社会理应形成教育合力,通过严丝合缝、闭环到位的管理来注入法制教育的新思路、新途径。让学生每分每秒、时时刻刻都能在法治的阳光下健康快乐地生活与成长,都能得到学校的关心、家庭的关爱、社会的关注。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三方联动,通过学校的日行一善良好道德习惯养成活动、家庭的“小鬼当家”家务小达人计划实施,社区或街道的小公民责任我担当志愿活动,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方教育合力,打造法制教育和法制观念培养和树立的新模式,为学生的自觉守法行为的培养开辟广阔的新天地。

综上所述,青少年只有从小开展“知敬畏,明事理”的法制观念培养,才能让每一名青少年正确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正确思想,通过“以情育法、以理说法、以人释法、群力普法”的法治教育实施策略来达成杜绝校园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杜绝校园暴力和学生身心健康受到伤害事件的发生,真正的实现“心存敬畏、法驻校园”的法治教育目标,还校园一片净土,让青少年永远在蓝天和阳光下自由健康成长!

(作者系北京市朝阳区芳草地国际学校东洲校区高级教师  方少兵  责任编辑: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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