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传刚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台独”顽固分子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明确规定,“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台独”顽固分子,“可以判处死刑”。
《意见》出台得非常必要和及时。近年来,极少数“台独”顽固分子在外国势力的支持下大肆进行分裂活动,台湾地区新任领导人赖清德上台后,更是再次抛出所谓“两岸互不隶属”的新“两国论”,妄图“倚外谋独”“以武谋独”。因此,对“台独”顽固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应有举措。
过去一段时间,我们已经通过政治、军事、经济等手段向“台独”分裂势力发出严正警告,《意见》则从“严密法网”“严格追责”“严厉惩处”三方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立场,进一步向“台独”分子发出强烈信号:凡分裂国家者,必将在现实中被绳之以法。
《意见》发布后,迅速成为岛内热议话题。为了给自己壮胆,赖清德和民进党当局开始歪曲和污蔑《意见》,说它“要把全体台湾人民视为罪犯”,甚至有人宣称,《意见》“伤害了台湾人民的感情”,制造了“寒蝉效应”。
必须明确指出,这些说法都是谬论。《意见》从标题到正文都清晰指明,刑事惩治措施只针对极少数涉“独”言行恶劣、谋“独”活动猖獗、实施分裂国家行为的顽固分子,根本不涉及广大台湾同胞。同时,《意见》还专门规定,如果“台独”顽固分子主动放弃分裂立场,不再实施分裂活动,并采取措施减轻、消除危害后果或者防止危害扩大,是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撤销案件或不起诉的。
更应该警惕的是,外部干涉势力仍在扮演极不光彩的角色。比如美国国务院,又借机对中国进行所谓“强烈谴责”,说我们“破坏了两岸稳定”。这真是贼喊捉贼!是谁在给“台独”顽固分子撑腰?是谁不断向台湾地区出售武器?又是谁跨洋把军舰和飞机开到台湾海峡来耀武扬威?美国才是两岸稳定的破坏者,才是中国统一的绊脚石。
无论外部干涉势力如何叫嚣,我们中国人的传统是不变的:对于数典忘祖的不肖子孙,该收拾的时候绝不会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