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发行虚拟币涉刑案引争议

2024-07-01 08:29
文萃报·周五版 2024年24期
关键词:报案人首例诈骗罪

“00后”大学生杨启超在境外公有链上发行一款简称为BFF的虚拟币,因撤回流动性引来牢狱之灾。检察机关指控,其发行了假的虚拟币,他人受误导充值5万USDT币后,杨启超迅速“撤资”,导致他人损失5万USDT币,其行为构成诈骗罪。2024年2月20日,河南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杨启超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24年5月20日,该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记者获悉,在二审中,杨启超的辩护律师仍然为其做无罪辩护。

辩方认为,本案被告人杨启超发行的虚拟币拥有唯一且不可篡改的合约地址,不存在所谓“假币”,而被告人和报案人都是币圈资深玩家,二人长期从事虚拟币买卖活动,对于炒作虚拟币的风险有明确认知。此外,平台允许随时添加或撤回流动性,被告人的行为不违反平台规则。而被害人持有的BFF币,在案发后因流动性增加而升值,若交易即可兑回比之前更多的USDT币,则被害人不存在任何损失。

相关律师介绍,在我国法律政策尚未认可虚拟币的合法性且“投资虚拟币损失自担”的情况下,这起因发行虚拟币撤回流动性而被作为刑案诉至法院的,在国内尚属首例。

(据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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