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涌 张影
摘 要:基于2011—2021年沪深A股上市企业数据,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金融科技发展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金融科技发展有助于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进一步分析发现,覆盖广度的作用效果大于数字化程度。作用机制分析表明,金融科技发展能够通过提高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和银行业竞争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异质性分析表明,在企业内部控制有效、面临高融资约束时,金融科技发展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的效果更显著。研究从理论上丰富了金融科技的经济后果和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因素类文献,实践上为强化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三部门协同推进金融体系深化改革和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现实指导。
关键词:金融科技;期限匹配;短债长用;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银行业竞争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24)01-0070-09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4.01.008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企业债务违约事件频发。例如,2019年,方正集团的超短期融资债券“19方正SCP002”违约。2022年,华晨集团因14只债券违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通过分析违约原因发现,以“短债长用”为代表的激进型投融资策略是不可忽略的内因之一。企业为满足经营资金流动性需求,大量依靠短期债务,且短期债务比例持续大幅高于短期资产比例。相应地,长期债务比例持续显著低于长期资产比例,最终导致中国企业存在严重的投融资期限错配现象(刘晓光和刘元春,2019)[1]。企业采取这一激进型融资策略,虽然能够通过利用多期连续短期负债满足长期资产投资的资金需求,但期限匹配理论认为,当融资期限小于投资期限时,企业可能由于无法产生足够的现金流用以偿还到期债务和利息,被迫选择以更高昂的融资成本进行短期贷款续借,以满足资金周转需要(Morris,1976)[2]。这种“借新还旧”和“借新还息”行为,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债务融资成本,使得企业面临较高的债务违约风险,甚至出现破产危机(钟凯等,2019)[3]。同时,由于金融风险外溢现象的存在,企业债务违约现象具有传染性,容易引发资本市场“违约潮”,最终影响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性(丁志国等,2021)[4]。中国实体经济逐步走进“借新还旧、借新还息、债务违约”的困境,也反映了传统金融体系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还存在不足。
我国企业之所以普遍存在投融资期限错配现象,能够从信贷供给和信贷需求的双重视角进行诠释。从信贷供给角度分析,“短债长用”是企业在信贷供给方不愿意提供长期信贷资金情况下采取的次优选择。而随着数字信息技术与金融业深度融合,金融科技应运而生。金融科技是由信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创造了新的商业模式、技术应用和产品服务,给金融行业带来了全方位影响。金融科技借助新兴信息技术赋能传统金融体系,不仅推动金融业实现整体变革,还弥补了金融业在服务实体经济时存在的部分不足。一方面,基于信息传递效应,金融机构借助技术优势,能够得到更多“软信息”,提高资本市场信息透明度,降低传统金融机构面临的长期信贷违约风险,提高其发放长期信贷的意愿。另一方面,基于金融科技“鲇鱼效应”,各类金融科技公司抢占存贷款市场,银行在利润目标驱使下,主动优化其信贷模式,改善信贷期限结构,提高中长期贷款发放比例,从而降低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李明明和刘海明,2022)[5]。从信贷需求角度分析,“短债长用”是企业为降低融资成本而采取的主动措施。与长期债务相比,短期信贷具有利率低、筹资速度快、资金使用限制宽松等优点,促使企业主动选择短期债务,加剧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吉克作洛和张友棠,2021)[6]。而金融科技的出现,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为企业获得短期负债打开了“便利之门”。那么,金融科技能否发挥普惠价值缓解企业资金错配程度?两者之间又存在怎样的传导机制?基于此,本文选取2011—2021年我国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金融科技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以及金融科技影响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传导机制。
本文可能的边际贡献在于:第一,基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和银行业竞争视角,将金融科技与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联系起来,形成了“金融科技—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银行业竞争—企业‘短债长用”这一完整的作用链。以往文献大多考虑将企业自身内源因素作为传导机制,而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分析并检验了银行业竞争这一外部传导机制,同时,深度挖掘了金融科技各维度与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之间的传导机制。第二,考虑到企业内部控制及融资约束存在差异化,分样本进行细化研究,探究在不同企业环境下,金融科技对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差异,为国家制定金融科技发展政策和企业投融资决策提供新的经验证据。
二、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一)金融科技与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
从信贷供给角度分析,由于中国权益融资市场限制条件多和定价机制不完善,债权市场发展不成熟,企业长期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以银行信贷为主(白云霞等,2016)[7]。然而,企业与银行之间存在信息隔阂,银行出于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贷终身责任制的考虑,倾向于为企业提供短期信贷,因而形成了企业被迫采用短期贷款滚动支持长期投资的投融资期限错配现象。加之在金融抑制体制下,利率管制和信贷所有制歧视的存在,导致金融市场存在资本价格与资本配置的双重扭曲(李晓龙和冉光和,2018)[8],进一步加剧了企业资金错配程度。随着金融科技的出现,新型信息技术不仅能够打破银企间存在的信息隔阂,还能够改善银行信贷期限结构,提高中长期贷款发放比例,进而抑制企业资金错配。同时,在缓解了导致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加剧的根本原因后,金融科技还能够通过完善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和传统金融体系信贷资源配置模式,改善金融市场存在的资本价格与配置扭曲问题,进一步优化企业的融资环境,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一方面,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行业非金融企业的加入,金融科技有助于纠正市场利率扭曲,使名义利率接近实际利率,解决资本市场存在的资本价格扭曲问题(汪可,2018;张博,2020)[9,10]。此时,随着利率市场化程度提高,金融市场能够给予长期信贷必要的风险溢价,进而增加银行发放长期信贷的意愿(徐亚琴和陈娇娇,2020)[11]。另一方面,金融科技通过利用大数据平台,能够更好地扮演借贷双方之间信息匹配者的角色,提高银行信息收集精度和软信息处理能力,校正传统金融存在的靶向偏离问题,引导金融资本进入真正需要发展资金的优质企业。金融科技通过发挥靶向性特点,改善信贷市场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有助于降低微观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
从信贷需求角度分析,“短债长用”是企业为降低融资成本而主动选择的措施。而金融科技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缓解长期信贷存在的融资约束,从而解决企业面临的资金错配困境。一方面,金融科技与新兴信息技术耦合发展,通过对用户行为数据的全面收集和深度精准分析,不仅大幅度降低信息搜索成本,还通过提升风险定价与风险管控效率促进金融机构升级利率定价的技术性方法(段永琴和何伦志,2021)[12]。随着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原来由于接受银行的留存要求而增加的信贷隐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甚至消失,进而降低企业长期债务融资成本。另一方面,基于波特五力模型分析,作为供应者的银行之间竞争程度加深,能够提高企业的议价能力。此时,企业在选择贷款金融机构时具有更多选项,可以选择那些提供更长期限、更低贷款利率的机构,以满足长期资金需求。金融科技除了降低长期融资成本外,还能够通过校正企业资本配置方向,降低实体部门的非效率投资,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金融科技发展能够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
(二)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中介效应
债务期限结构的信息不对称理论认为,长期债务会产生更大的信息成本。债权人利用短期债务的融资再谈判机会,重新审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实现对企业进行实时监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企业的自利性行为,降低信息成本,减少道德风险问题。而金融科技能够提高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一方面,数字技术在金融机构的应用,使得金融机构拥有更强的信息揭示能力。金融机构利用数据挖掘、人工智能等技术,横向上优化和整合企业财务、非财务数据,纵向上实时监测上、下游企业数据,提高企业信息透明度(黄锐等,2020)[13]。监管部门借助金融科技带动监管科技的升级,催生出更高效的信息披露机制,打破信息结界,提升资本市场信息效率(杨松令等,2021)[14]。另一方面,金融科技也将倒逼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金融科技拓宽信息沟通渠道,通过提高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增强信息的可验证性。此时,管理层的信息操纵行为较容易被市场发现且面临严厉的处罚,因此,金融科技通过提高信息操纵的成本,对管理者的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约束,进而倒逼企业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周卉,2023)[15]。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提高能够有效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一方面,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能够及时向外界传递公司真实的盈利状况和偿债能力,减少企业内外部信息不对称(修国义等,2019)[16],降低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缓解银行对企业信贷风险的担忧。另一方面,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有助于债权人和股东及时监督企业经营和投资状况,抑制企业经理人的非理性行为,缓解代理问题和降低代理成本,进而增加管理层投融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期限结构,保障资金使用期限与项目完成期限相匹配,降低错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金融科技发展能够通过提高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
(三)银行业竞争的中介效应
在我国以银行为企业信贷主体的金融体制下,存在明显的规模歧视和所有制歧视。原因在于:银行处在垄断行业,缺少主动挖掘高效益中小型民营企业的动机(王满仓等,2023)[17]。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非银行平台通过搭建与银行之间的数据接口,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支付、信贷、投资及信用等金融服务,潜在竞争者的加入直接加剧了银行竞争。一方面,金融科技具有技术优势。金融科技带来的线上支付的便利性,不仅缩短了金融服务时间、降低了交易成本,还破除了传统金融的地理排斥,满足长尾市场多元化金融需求,给银行的业务拓展和传统获客带来一定的“市场挤出”, 从而影响地区银行业竞争(孟娜娜等,2020)[18]。另一方面,金融科技具有信息优势。金融科技凭借大数据分析优势,打破了银行业因信息优势而形成的进入壁垒以及基于既有交易形成的数据垄断,使银行业竞争加剧。
银行业竞争程度提高能够抑制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加剧。一方面,基于客户争夺效应,金融科技的“鲇鱼效应”刺激银行积极参与竞争,为争夺和挽留优质客户,将会主动调整信贷结构和延长信贷期限,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进而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另一方面,基于资源配置效应,银行面对竞争会不断改善内部治理结构,减少信贷腐败行为,提高信贷配置效率,进而降低错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肖继辉和李辉煌,2019)[19]。基于此,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金融科技发展能够通过促进银行业竞争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
三、研究设计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2011—2021年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遵循已有文献的常规做法,对原始数据进行如下筛选和处理:(1)剔除金融类上市公司;(2)剔除ST、*ST上市公司;(3)剔除主要财务数据存在缺失的上市公司;(4)对样本所有连续变量进行1%双边缩尾处理,以避免极端值对研究结论的影响,最终得到了20262个数据。金融科技指数选自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数据,其余企业层面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宏观层面数据来自EPS数据库。
(二)模型构建
为了验证金融科技发展是否能够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本文设定如下模型:
[SFLIi,t=α+βFintechm,t+γ2Controlsi,t+YEAR+IND+εi,t] (1)
其中,被解释变量[SFLIi,t]为企业[i]在第[t]年的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解释变量[Fintechm,t]表示地区[m]在第[t]年的金融科技发展指数;[Controls]是表示企业及省份层面的其他控制变量;[YEAR]为时间固定效应;[IND]为行业固定效应。关键解释变量的系数[β]表示金融科技发展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效应。
(三)变量度量
1. 被解释变量:投融资期限错配(SFLI)。借鉴刘晓光和刘元春(2019)[1]提出的“短债长用”概念,利用企业短期负债占比(短期负债除以总负债)和短期资产占比(短期资产除以总资产)之差衡量。其中,短期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付手续费及佣金、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短期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净额、应收票据净额、应收账款净额、应收利息净额、应收股利净额、其他应收款净额、存货净额、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该指标数值越大,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越深。
2. 解释变量:金融科技(Fintech)。借鉴邱晗等(2018)[20]、付会敏和江世银(2022)[21]的做法,采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编制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测度地区金融科技发展水平。数字普惠金融指数反映了中国各地依赖互联网技术的金融科技发展水平,较多学者将其运用到对金融科技经济后果的各种研究上。使用该评价体系除了可以探究金融科技发展水平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还能够使用覆盖广度(CB)、使用深度(UD)以及数字化程度(DL)三个子指数,进一步探究子维度之间的影响差异程度和传导机制。其中,覆盖广度是数字金融的覆盖人群的评价指标,侧重于确定用户获取数字金融服务的保证程度;使用深度衡量的是地区用户实际使用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频率等;数字化程度是数字支持服务程度,侧重于考察地区数字金融的便利性、移动化、实惠化、信用化程度。
3. 控制变量。本文参考翟淑萍等(2021)[22]、吉克作洛和张友棠(2021)[6]以及李佳等(2022)[23]的研究,分别选取企业和省份两个层面的控制变量。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有资产负债率(LEV)、公司规模(SIZE)、企业成立年限(AGE)、投资机会(TBINQ)、金融化程度(FIN)、企业成长性(GROWTH)、长期借款(LOAN)、净利润增长率(NPR)、经营效率(TURNOVER)。省份层面的控制变量有产业结构升级(HS)和GDP增长率(GDPGT)。此外,本文还控制了年份和行业因素。各变量具体定义见表1。
(四)描述性统计
表2为全样本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均值为0.129,最小值为-0.609,最大值为0.621,说明样本中企业之间“短债长用”程度存在较大差异。金融科技的均值为 2.334,最小值为 0. 577,最大值为3.515。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基准回归结果
表3展示了不同情况下金融科技发展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基准回归结果,其中,列(1)仅控制年份和行业固定效应,列(2)控制了控制变量和年份以及行业固定效应,列(1)和列(2)中金融科技发展的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金融科技发展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存在显著负向影响,即金融科技发展水平的提升能够显著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假设1得证。
为进一步深入探究金融科技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实现方式,对金融科技进行结构化分析,以金融科技衡量指标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数字化程度三个子维度分别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进行回归,结果见表4。其中,列(1)和列(3)覆盖广度、数字化程度的系数均显著为负,即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均能够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且覆盖广度的作用效果大于数字化程度。同时,结果还表明:金融科技一方面通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广泛服务于“长尾群体”,提高金融服务可得性,另一方面通过提高数字化程度,打破了空间的限制,提高了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减少了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进而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而列(2)使用深度的系数不显著,可能的原因在于:一方面,虽然现阶段互联网得以深度普及,但是用户整体对金融知识了解不透彻,导致在使用互联网金融过程中遇到阻碍;另一方面,使用深度的增速相较于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较慢(郭峰等,2020)[24],也表明普惠金融应用推广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稳健性检验
1. 工具变量法。为缓解可能因变量被忽略或测算误差而产生的内生性问题,使用工具变量法来处理。本文借鉴刘丹阳和黄志刚(2023)[25]的做法,选择金融科技指数滞后一期作为金融科技的工具变量,该工具变量从理论层面符合相关性和外生性两个约束条件:一方面,其与当期金融科技发展有强相关关系;另一方面,其不受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的反向影响。同时,表5中检验结果验证了工具变量的选取是合理的。回归结果表明,在考虑金融科技与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之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后,金融科技发展的系数依然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金融科技发展能够改善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这与前文论证结果一致。
2. 回归模型更替。本文借鉴唐松等(2020)[26]的做法,在基准回归模型中加入“时间×行业”的高阶联合固定效应方法,进一步加强对内生性的控制,回归结果如表5中列(3)所示,金融科技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金融科技发展显著缓解了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即在更换回归模型后结果依旧稳健。
3. 剔除特定数据。一方面,在本文选取的样本期间2011—2021年内,一个典型的金融事件冲击即2015年的股灾。鉴于此,本文将2015年数据进行了剔除,回归结果如表5中列(4)所示,金融科技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结果依旧稳健。另一方面,由于直辖市存在较大的经济特殊性,相较于其他省份,其在经济发展水平和金融普及程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为了使研究更具普适性,将4个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数据剔除,结果如表5中列(5)所示,在剔除直辖市数据后结果仍然显著。
4.替换被解释变量。本文参考赵延明和赫俊敏(2021)[27]的研究,使用“流动负债占比与流动资产占比之差”来反映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情况,回归结果如表5第(6)列所示。替换被解释变量之后,基准回归结果依旧保持稳健。
5. 进一步考虑个体效应。在基准回归分析中,本文已经控制了多个企业层面变量但未控制个体固定效应。为进一步考虑个体因素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提高基准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借鉴李增福等(2022)[28]的做法,对基准回归结果采用企业层面上的聚类标准误,结果如表5第(7)列所示,结论依然成立。
(三)作用机制分析
为验证金融科技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机制,接下来将对信息披露质量、银行业竞争的中介效应进行检验。本文参考江艇(2022)[29]提出的中介效应检验机制,主要验证核心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核心解释变量与中介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其中,第一步为核心解释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与基准回归模型一致,故在此不再检验。第二步为核心解释变量对中介变量的影响,即构建以下计量模型:
[Mi,t=α1+ρFintechm,t+γ1Controlsi,t+YEAR+IND+εi,t] (2)
其中,[M]表示中介变量,式(2)中的影响系数[ρ]用于检验金融科技对中介变量的影响,若系数显著,则说明存在影响机制变量表征的传导渠道。
1. 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中介效应。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能够减少银行发放长期贷款的监管成本,降低企业的违约风险,从而激励银行向企业发放长期贷款,抑制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的加深(叶永卫等,2022)[30]。鉴于此,本文借鉴傅蕴英和张明妮(2018)[31]的做法,以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评级结果(IM)作为代理变量,其中数值1为优秀、2为良好、3为及格、4为不及格,对金融科技与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关系进行检验,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其中,第(1)列结果显示,金融科技对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金融科技的发展推动了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因此,金融科技能够通过提高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即企业信息披露质量在金融科技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路径中发挥中介效应,假设2得证。
金融科技子维度的回归结果如表6第(2)和(3)列所示。第(2)列结果显示,覆盖广度对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金融服务覆盖广度拓宽能够显著提高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进而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表6中第(3)列结果显示,数字化程度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负,说明数字化程度也能够通过提高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
2.银行业竞争的中介效应。借鉴李晓溪等(2023)[32]的做法,以城市银行业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衡量,并将代理指标变量乘以-1。由此,转化后的变量(HHI)数值越大, 则地级市层面的银行结构性竞争程度越高,回归结果如表7所示。其中,第(1)列结果显示,金融科技对银行业竞争的影响系数在1%的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金融科技发展能够显著促进银行业竞争。同时,随着银行业竞争加剧,银行会主动优化长期信贷资源配置效率,建立信息系统履行长期信贷评估与监督职责,发挥外部公司治理效应,降低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发生的可能性(肖继辉和李辉煌,2019)[19]。即金融科技能够通过提高银行业竞争程度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假设3得证。进一步结合第(2)和(3)列回归结果分析,覆盖广度、数字化程度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说明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也能够通过提高银行业竞争程度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
(四)异质性分析
1. 企业内部控制的异质性分析。为探究企业内部控制设计是否有效且是否得到执行的差异性影响,本文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结果,将总样本分为内部控制无效和内部控制有效两个子样本,其中内部控制未按法规要求及时披露的归为内控无效子样本,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其中,第(1)列为内控实施无效企业样本的回归结果,金融科技回归系数不显著,说明在企业内部控制不能发挥作用时,金融科技的普惠价值难以对这部分企业发挥作用。第(2)—(4)列为内控有效样本的回归结果,金融科技、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回归系数均显著为负,说明在企业内部控制能够发挥作用时,金融科技发展能够抑制其错配程度加深,主要通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提高金融服务使用的便利性实现。在内部控制有效时金融科技能够发挥普惠价值的原因可能在于:一方面,有效的内部控制有利于避免企业经营者为满足当期经营效益而进行的非理性行为,促使其合理制定融资与投资资金期限安排,以保证企业长期发展优势。另一方面,企业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能够缓解金融机构对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和资金非效率使用的担忧,进而提高银行提供中长期信贷的意愿,缓解企业的投融资期限错配。
2. 融资约束的异质性分析。企业的融资约束是造成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重要原因,由于企业融资环境存在差异,本文使用KZ指数衡量企业融资约束程度,将总样本分为融资约束水平高、低两组分别进行分析,检验企业融资环境差异对金融科技发挥普惠价值的影响。结果如表8所示。第(6)列结果显示,金融科技的回归系数在1%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金融科技对高融资约束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抑制作用显著。进一步分析发现,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的回归系数也显著为负,说明在面临高融资约束的企业中,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抑制作用也更加显著。第(5)列的结果显示,金融科技的系数不显著,说明在面临低融资约束的企业中,金融科技难以发挥作用。原因可能在于:结合李琳和连怡臻(2019)[33]研究发现,企业融资约束程度越高,投融资期限错配现象越严重。当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为低水平时,企业的投融资期限错配现象相对较少,金融科技对其融资环境的优化作用也相对较弱。
五、结论与启示
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的加深将会严重影响实体企业健康成长,本文从企业内部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与外部银行业竞争角度探究金融科技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效果与作用机制。利用2011—2021年沪深A股上市公司数据,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得到如下结论:首先,地区金融科技发展水平提高能够显著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主要是金融科技的覆盖广度和数字化程度发挥抑制作用,并且覆盖广度的作用大于数字化程度。其次,基于中介效应分析发现,金融科技发展通过提高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和银行业竞争缓解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程度。最后,基于异质性分析发现,金融科技对企业投融资期限错配的影响在企业内部控制有效、面临高融资约束时更显著。
基于以上研究结果,得到如下启示:
对于政府而言,一方面,应当加大对金融科技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借助信息技术发展提高金融服务覆盖广度以及传统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的融合程度,以完善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之间的投融资沟通渠道,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推动传统金融体系信贷资源配置模式突破,实现信贷的期限结构与信用结构调整。另一方面,应当建立健全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体系,为金融科技创新提供发展空间的同时,也需加大金融监管力度。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应主动与数字信息技术企业合作,与技术类企业建立创新型战略联盟。数字信息技术、互联网企业不仅能为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还可以根据其发展需要提供定制化研发服务,使金融机构充分享受金融科技的技术红利。同时,随着合作深入,两者信息隔阂消除,金融机构亦可为科创企业提供专项研发资金,进一步丰富科创融资渠道。
对于企业而言,一方面,应当主动破冰,积极满足资金提供者信息需求,提高所披露信息的及时性与完整性,提高自身中长期信贷可得性,缓解资金错配。此外,还应当完善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审核机制和评价标准。另一方面,应当加强对内部控制实施的监督。在内部控制实施有效的企业中金融科技才能够发挥其普惠价值,缓解企业面临的资金错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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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3-09-13 修回日期:2023-12-22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金融科技的创新扩散、风险溢出与包容性监管研究”(22BJY109);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类金融创新扩散与系统性风险控制研究”(2021JJ30221)。
作者简介:何涌,男,湖南宁乡人,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研究方向为投融资与信用管理;张影,女,河南周口人,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研究方向为金融科技与投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