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仪“凶门柏历”

2024-06-24 08:17顾春军顾静姝
古典文学知识 2024年5期
关键词:宋书柏木晋书

顾春军 顾静姝

“凶门柏历”,是盛行于东晋至隋初的一种丧仪,存续时间大约为280多年。就其功用来说:“对丧家来讲,以表丧事在身,对死者来说,以示魂主待殡。”(韩国河《魏晋时期丧葬礼制的承传与创新》)“凶门柏历”的样式,因为年久失传,后世学者已经难以辨明。一般认为:“凶门”,旧时办丧事在门外用白绢或白布结扎成门形,柏历就是用柏木做栏杆:“凶门即今日所说的扎牌坊之类,柏历即是以柏作栏。”(徐吉军《中国丧葬史》)有研究者以为:“‘凶门最早的含义,来自军旅。”(顾凯《中古“凶门柏历”之俗》)这种说法显然是对史料的误读所致,故其结论是错误的。

以丧礼入军旅,以显示破釜沉舟之决绝,在古代所在多有,较为著名的就是抬棺决战。秦汉之际,龙且(jū)出战韩信,为了表示决一死战,抬着棺材上战场。《三国演义》亦有“庞德抬榇(chèn)战关公”之说,不过这些都是后世的传闻,于史无证。信史所载,1880年,左宗棠为收复新疆,就命人抬了一口空棺材,以表明战死疆场的决心。与上述丧仪类似,凶门显然就是丧仪,后被军旅借用:古代将军出征时,装饰“凶门”,由此出发,以示决战之决心。《淮南子·兵略训》:“乃爪鬋,设明衣也,凿凶门而出;乘将军车,载旌旗斧钺,累若不胜;其临敌决战,不顾必死,无有二心。”高诱注:“凶门,北向门也。将军之出,以丧礼处之,以其必死也。”《晋书·周处传》:“且古者良将受命,凶门以出,盖有进无退也。”一些研究者不明所以,以为凶门源于军旅,倒因为果,实则大谬。

礼有五经,包括“吉、凶、宾、军、嘉”之礼。《说文》:“凶,恶也。象地穿交陷其中也。”《尔雅》注曰:“凶,咎也。”《礼记》:“书方、衰、凶器,不以告,不入公门。”“凶”意味着灾祸之意,故凶礼包括丧礼、荒礼二种。所以,凶门之“凶”,就是指丧葬礼俗。凶门起源甚早,大约起源于春秋战国之际。《晏子春秋·外篇上十一》:“乃使男子袒免,女子发笄者以百数,为开凶门,以迎盆成适。”也就是说,最初的“凶门”,就是一种丧仪,或由于其盛行于民间,而没有被列入礼典。还有一种说法,以为“凶门”是“悬重”礼仪的孑遗,《宋书·礼二》引蔡谟说:“以二瓦器盛始死之祭,系于木表,裹以苇席,置于庭中近南,名为重。今之凶门,是其遗象也。”“凶门”是用于表丧,而“重”则是古代丧礼中,用木制成暂代主牌以依神之物,类似祭礼中的牌位。可见,晋代学者蔡谟已经不能明了“凶门”的源头,而将其附会为“悬重”之古礼的遗存。

“柏历”,就是用柏木为栏杆之意。汉代皇室喜欢用柏木做棺椁,因其耐腐兼有香气。考古发掘证明,汉代皇陵多有“黄肠题凑”的丧仪:即上千根柏木整齐堆叠而成围障,围绕在棺木的周围。“黄肠”,即黄心柏木;“题凑”,即在棺椁周围用木头垒起围墙。“历”字的意思就是“附着”。清朝徐灏主编的《说文解字注笺·止部》曰:“历,《尔雅》曰:‘历,傅也。傅、附古通,谓附着也。”清朝翟灏在《通俗编·仪节》则认为凶门柏历的作用就是“表丧”:“凶门,既本古悬重,而若柏枝之历历然,今丧家结白绢为旒,表之门外,俗呼为‘了前者,当即是也。”翟灏把凶门源头解释为“悬重”,依然是延续前人谬误。至于翟灏以为是“而若柏枝之历历然”,则是望文生义,实在是谬误了。

《晋书·琅邪悼王焕传》载孙霄奏疏曰:“凶门两表,衣以细竹及材,价值既贵,又非表凶哀之宜。”表,就是木柱。《六书故·工事七》:“立木以示谓之表。”《管子·君臣上》:“犹揭表而令之止也。”尹知章注:“表谓以木为标,有所告示也。”《吕氏春秋·慎小》:“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日置表于南门之外。”高诱注:“表,柱也。”参酌上述引文,就可以非常清楚了:流行于东晋之后的“凶门柏历”,就是立柏木柱成门状,然后用细竹缠绕,而非外形似竹之“历历然”。“凶门柏历”也被称为“凶门柏装”(《宋书·列传第十六孔琳之》),“柏装”,也就是用柏木装饰之意,此为又一确凿证据。

凶门柏历一般摆放在庭院,《宋书·礼二》:“范坚又曰:‘凶门非古。古有悬重,形似凶门。后人出之门外以表丧,俗遂行之。”但在厚葬习俗的影响下,皇室的葬礼在宫殿内外都要装饰凶门柏历,甚至延伸到宫殿外,《宋书·礼二》:“宋文帝元嘉十七年七月壬子,元皇后崩。兼司徒给事中刘温持节监丧。神虎门设凶门柏历至西上閤,皇太子于东宫崇正殿及永福省并设庐。”凶门柏历流行于东晋之后,但当时学者对其起源问题已经不甚明了。《宋书·列传第十六孔琳之》云:“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事实上,“凶门”古已有之,而用柏木为柱,细竹环绕,则成为奢靡丧礼中的装饰品,则是东晋之后的礼仪。就丧礼而言,其演变趋势是由简单到复杂,然后随着时代变迁,又会变为简单程式。一些礼仪随着社会生活的变迁而不断摇摆,但其蕴含的义理却是不变的。

凶门柏历最早于东晋盛行。《晋书·琅邪悼王焕传》:“俄而薨,年二岁。帝悼念无已,将葬,以焕既封列国,加以成人之礼,诏立凶门柏历,备吉凶仪服,营起陵园,功役甚众。”“但由于这一时期社会动荡不定,战争不断,导致皇权的衰落和社会经济的严重损失,薄葬成为当时社会的重要时尚。”(徐吉军《中国丧葬史》)故对耗费资财巨大的凶门柏历,舆论给予了严厉批判:“凶门柏装,不出礼典,起自末代,积习生常,遂成旧俗。爰自天子,达于庶人,诚行之有由,卒革必骇。然苟无关于情,而有愆礼度,存之未有所明,去之未有所失,固当式遵先典,厘革后谬,况复兼以游费,实为民患者乎!凡人士丧仪,多出闾里,每有此须,动十数万,损民财力,而义无所取。至于寒庶,则人思自竭,虽复室如悬磬,莫不倾产殚财,所谓葬之以礼,其若此乎。谓宜谨遵先典,一罢凶门之式,表以素扇,足以示凶。”(《宋书·列传第十六孔琳之》)

因为耗费财富巨大,在舆论的猛烈批评中,朝廷也不得不下令禁止:“凶门柏历,大为烦费,停之。”(《晋书·志第十礼中》)一些开明的统治者,也会在具体葬礼中体现简朴的礼仪,删除凶门柏历这种表丧的装饰。《晋书·后妃下》:“今山陵之事,一从节俭,陵中唯洁扫而已,不得施涂车刍灵。有司奏造凶门柏历及调挽郎,皆不许。”但积习成俗,再加上晋朝之后历代王朝统治能力的孱弱,凶门柏历作为丧葬礼仪还是难以被废除。

习俗一旦形成,就有其顽固性,完全废除是极为困难的,一种方式就是用较为简朴的丧仪来替代,如以花费较小的“素扇”替代“凶门柏历”:“谓宜谨遵先典,一罢凶门之式,表以素扇,足以示凶。”(《宋书·列传第十六孔琳之》)翟灏《通俗编·仪节》:“素扇,盖即今所谓‘丧牌。”直到隋代建立了大一统的王朝,这种丧葬礼仪才得以“寿终正寝”:

开皇初,高祖思定典礼。太常卿牛弘奏曰:“……且制礼作乐,事归元首,江南王俭,偏隅一臣,私撰仪注,多违古法。就庐非东阶之位,凶门岂设重之礼?两萧累代,举国遵行。后魏及齐,风牛本隔,殊不寻究,遥相师祖,故山东之人,浸以成俗。西魏已降,师旅弗遑,宾嘉之礼,尽未详定。今休明启运,宪章伊始,请据前经,革兹俗弊。”诏曰:“可”。(《隋书·志第三》)

“凶门”这种丧仪,在唐代还能看到一些遗踪。如诗人刘希夷有《从军行》:“天子庙堂拜,将军凶门出。”这里的凶门固然有可能是用典故,那么《全唐文》则记载了一道关于凶门的判文:“乙父在,丧母,立凶门。或告一家不合二门,乙诉云:虞而无主,以重当轻。”随着时代变迁,礼仪改移,但蕴含其中的“礼义”则往往以其他方式继续留存。就凶门柏历这种礼俗,依然以“门幡”“立阳榜”“岁头纸”等形式留存在今天的华夏大地:

按照传统殡仪,在河北省等地,治丧人家要在家门前悬挂纸杆,按照死者年岁,每岁白纸一张,每纸剪为三连,其末条下垂,插在门头上,称为“门幡”,有的地方叫作“告天纸”。若死者为男性,则置于门左侧;死者为女性,则置于门右侧。门内竖一块木板,上面糊白纸,纸上写明死者姓名、生卒日期、年岁,下面列出孝子名次,这称为“立阳榜”,也叫作“殃榜”或“告白”。山东鲁东南地区民俗,家中有老人去世,要在屋门和大门上用火纸贴上门幅,告知有丧。砍一根鲜柳木棍子,在上面贴一张大白纸。死者多大年龄,就将白纸割成多少条。将带纸的棍子竖在大门口,名为“飞飞”,也叫“出头纸”“岁头纸”。(王俊《中国古代门窗》)

本文系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香山碑刻文献整理与研究”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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