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嘉鑫 刘鹏祥 李婷婷
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制定与辽宁省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密切相关。本文以33份2015年10月至今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辽宁省科技政策文本为研究对象,基于内容分析法构建“政策工具和政策作用对象”二维分析框架,借助NVivo12质性分析软件进行编码和频数统计,分析在政策工具视角下及政策作用对象视角下科技政策的使用情况,发现辽宁省科技政策在政策工具布局和对政策作用对象关注度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进而从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工具使用布局和政策作用对象结构布局两方面提出了对策建议。
在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的关键时期,科技能力和创新能力协同发展对辽宁省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要作用。辽宁省高校院所研发实力雄厚,优秀成果众多,在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和省市相继出台了多个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对辽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辽宁省及省内各地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引导政、产、学、研、用深度合作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整体来看,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与南方发达省份相比,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够强。为此,有必要对辽宁省现有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进行梳理、分析,厘清科技成果转化政策配置要素之间的关系,加速推进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研究内容
本研究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正式实行为时间节点,选取的政策样本为2015年10月1日之后辽宁省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包括意见、通知、实施方案、办法等,政策样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官网及辽宁省科学技术厅等省政府组成部门的官网公开政策文本,并且只选取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以及与成果转化作用目标等高度相关的政策文本,最后共选取包括《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的意见》(辽政发〔2015〕55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6〕3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8〕3号)、《关于推广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试点有关政策措施和沈阳市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科技创新典型经验的通知》(辽科发〔2018〕23 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激励试点的工作方案》(辽科创发〔2019〕4号)、《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指引》(辽科发〔2021〕11号)在内的有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33份政策文件作为研究对象。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取内容分析法,通过将非定量的文献材料转化为定量的数据资料,对资料内容进行系统、客观、定量描述,再根据数据资料对文献内容进行细致、程序化的定量分析,最终得出关于事实科学推论的研究方法。
本研究基于内容分析法,拟构建由政策工具和政策作用对象组成的二维分析框架。X维度的构建主要借鉴Rothwell和Zegveld基于政策工具提出的经典分析框架,即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三种政策工具;Y维度的构建基于政策作用对象。本研究通过二维分析框架获取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在政策工具选择和政策对象上的关注点,借助NVivo 12软件对选取的政策文本进行质性分析。
●二维分析框架的构建
1.X 维度:政策工具。政策工具往往是政府进行公共管理的必要措施,政策工具的设计、搭配可直接影响政策作用效果。结合政策工具来分析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有利于发现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主要特征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对政策工具使用的偏好。本研究主要参考Rothwell和Zegveld的政策工具经典分析框架,将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三种政策工具作为X维度,同时结合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涉及的主要方面,将政策工具进行细分,每一类政策工具里包含3种细分工具,具体政策工具分类情况详见第113页表1。
2.Y 维度:政策作用对象。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发生作用的目标团体(即政策对象)主要有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研究开发机构(有的简称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中介服务机构等。本研究根据这些政策对象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所扮演角色、功能的不同,将其划分为三类:科技成果提供方、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方、科技成果需求方。
●样本编码
对于样本的编码,本研究按照“政策样本序号—章节—条—款”的逻辑,通过质性分析软件NVivo 12对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进行逐句编码和频次统计工作,如[1-1-1-1]代表选取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样本1中第一章第一条第一款。
本研究以NVivo12软件提取的辽宁省成果转化政策制定过程中政策工具和政策作用对象作为“参考点”,各相关文本中的政策条款将通过定性分析后进行编码,编码次数等于参考点的次数,最终得到的参考点越多,说明辽宁省政府对这部分工作的推动作用越强,反之则越弱。
按照以上原则,本研究结合X政策工具和Y政策作用对象,对选取的政策样本中各类条款进行二维编码后,得出了2015年10月以后,辽宁省在政策工具使用和政策作用对象方面的参考点数及相应的占比,详见第114页表2。
●基本政策工具维度分析
由表2可知,供给型政策、环境型政策和需求型政策工具使用频数所占比例依次为22.88%、73.06%和4.06%。总体来看,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对环境型政策配置最强,供给型政策居中,需求型政策偏弱。所有的政策工具中,环境型政策的“规划与措施”(128次)频数最高,接下来依次是“法规与管制”(59 次)以及供给型政策的“人才培养”(34 次)和“资金支持”(16次) 。
环境型政策工具中,“规划与措施”的使用主要包括鼓励、规划、引导以及政府部门分工协作,等等,128次的高频数说明,辽宁省通过积极的举措鼓励、引导各类主体开展成果转化活动;“法规与管制”59次的次高频数,体现了辽宁省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对成果转化活动参与方主体行为的规范,以及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成果转化各参与方的利益等,依靠行政手段影响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目的较为明显。供给型政策工具中,“人才培养”频数为34,“资金支持”频数为16,“公共服务”频数为12,可见辽宁省科技政策在重点实验室、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创业基地等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方面有待加强。需求型政策工具的使用在所有政策工具维度中占比最低,合计频数为11。另外,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政府政采、外包、区域合作和对技术需求方的价格补贴等方面的政策配置稍显不足。
●政策对象维度分析
通过表2可知,政策作用对象维度的影响因素涉及成果提供方(49.82%)、成果需求方(40.59%)和成果中介方(9.59%)。总体而言,作用于以上三方的政策条款合理,覆盖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全流程,但更多的政策作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果提供方,作用于成果需求方的政策略少,作用于成果中介方的政策相对不足。可见,辽宁省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激励高校、科研院所等成果提供方主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同时也将相当部分政策作用于成果需求方,支持企业承接科技成果,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而应用在成果中介方的政策条款稍显不足,这可能是辽宁省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起步较晚,从业人员不多且普遍不具有技术转移和科技管理的相关专业背景,以及“供给方—中介方—需求方”三方协同发展的关联度不高导致。为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强对科技中介方的政策服务支持,拉近成果转化供需双方的距离。
●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工具使用布局
为深入推动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背景下的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搭建“供给方—中介方—需求方”更为合理的循环体系,实现供给型政策支持、环境型政策刺激、需求型政策引领的平衡局面,建议有关部门从以下三方面着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工具使用布局。一是加强供给型政策的推动作用,明确科技经费投入和平台载体建设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助力,在新制定的科技政策中,适当加强“资金支持”“公共服务”等政策工具的使用频数。在资金支持方面,可加强服务地方和成果转化类项目的基金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在成果转化活动中的投入力度,积极促成成果需求方、成果使用方的科技合作;在数字化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方面,应明确大数据是数字化时代的新型战略资源,是驱动创新的重要因素,可以考虑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网络信息平台、专利数据库、重点实验室和中试基地的建设,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高度关联的信息服务支持。二是酌情考虑降低环境型政策工具的使用频数,提升环境型政策的可操作性,营造良好科技成果转化氛围。当前,辽宁省在税收减免、加计扣除等方面已经为相关成果承接企业提供了一定优惠,并取得了相应成效,进一步探索加大相关优惠的实施力度,有助于刺激企业开展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三是重视需求型政策工具对成果转化的拉动作用,满足企业由传统制造型工业企业向智能制造型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对科技成果的强烈需求;同时,对于一些成果熟化度高,对民生、国家安全有积极作用的科技成果,可以通过政策采购、相关行业性国有企业采购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成果转化中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快科技成果推广速度。
●优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作用对象结构布局
成果供给方、成果需求方和成果中介方三方面的紧密联系与有效配合,可以促进地方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顺利开展。政策条款对作用对象的合理刺激有助于提升各方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建议适当优化作用于成果提供方和成果需求方的政策条款,增加作用于成果中介方的政策条款。在成果提供方方面,建议充分考虑科研人员的相应诉求,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在职称评定、科研绩效考核中的影响力和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自主性,通过精神和经济两方面奖励,探索科技成果赋权分割等形式,进一步提升科研人员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积极性。建议有关部门立足于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状,整合信息资源,及时发布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开展市场实时咨询,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强化人才培养与基础设施政策工具的使用,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充分的物质保障。在成果需求方方面,建议充分重视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科研人员、科技服务人员走进企业、园区发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真实问题,在成果转化中让企业得到真正的实惠。在成果中介方方面,建议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强化现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其成为自主运营、人员结构合理的专业化市场机构;另一方面培养和共享高级科技服务人员,缓解高级技术经理人不足的局面。
[本文系辽宁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背景下,提升辽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策略研究”(2022JH4/10100034)]
作者1单位 辽宁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作者2单位 辽宁大学灾害岩体力学研究所
作者3单位 辽宁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