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质的内涵规定与量的达成目标体系探讨

2024-06-18 13:01刘广明周婉婷
中共石家庄市党委党校学报 2024年5期
关键词: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

刘广明 周婉婷

[摘要]共同富裕是中国道路、中国之治的必然选择,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因此,中国式共同富裕具有自身独特的质的内涵规定,也有特定量的达成目标。共同富裕既是以中国之治为制度依赖、以全体人民为受益主体、以全面发展为内涵意蕴、以渐进式发展为战略特征、以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为实践依靠的高质量发展状态;同时根据量化比较分析,在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和生态生活五个一级指标设定下,二十个二级指标所要达成的目标值。结合质与量的辩证统一要求,掌握中国式共同富裕质的规定性,分析共同富裕量的达成现实状况及设定未来目标,就要科学选择共同富裕实践路径,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把高质量发展作为根本路径推动中国式共同富裕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

[关键词]共同富裕;高质量发展;质的内涵规定;量的达成目标

[中国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69(2024)05-0028-06

共同富裕是中华民族最为质朴的理想追求,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强调要促进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随着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人民群众的绝对贫困问题得以历史性解决,党中央正式把实现共同富裕提上了日程。独特的质的内涵规定和量的达成目标赋予了共同富裕鲜明的中国式特征,质的内涵规定决定共同富裕的方向、性质,没有科学的质的内涵规定,就没有共同富裕量的达成;量的达成目标表征共同富裕的现实状态,量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达到共同富裕质的规定要求,二者相辅相成。因此,只有科学界定质的内涵规定,才能准确理解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同时也只有精准测度量的达成目标,才能正确把握共同富裕的现状与未来。

一、共同富裕质的内涵规定

(一)共同富裕以中国之治为制度依赖

受价值取向、风土文化及治理模式等影响,各国共同富裕的内容特征存在质的差异性。同样,中国式共同富裕蕴含着中国社会显著特征,彰显出中国之治的独有特性。一是人民性。人民至上是中国之治之本,是党执政之基,是共同富裕在中华大地落叶生根的关键因素和核心依靠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我国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规定。二是实操性。解决中国问题是中国之治的落脚点。立足多民族、多地区、多人口的现实差异性,党和国家统筹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可行性条件,逐步改善民生,化口号为行动,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三是科学性。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中国之治以稳定性、发展性和持续性优势,成为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中国特色治理模式,也使得中国式共同富裕弥补西方普遍富裕缺陷,彰显社会主义优越性,为全球贫富差距治理提供了中国方案。

(二)共同富裕以全体人民为受益主体

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决定的。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提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将如此迅速,以致尽管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1],中华民族所追求的“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以及党坚持执政为民,把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这些特征都指明了中国式共同富裕的核心是共享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2]。共同富裕作为脱贫攻坚的深化升级,是少数人脱贫向全体人致富转变,是不分民族、群体、区域走向更具有包容性、整体性的富裕。这一目标同西方现代化中贫富极端分化形成鲜明对比,超越了西方个人主义的狭隘性。

(三)共同富裕以全面发展为内涵意蕴

遵循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理论,中国式共同富裕是推动经济、民主、安全、生态等领域,协调促进物质与精神,实现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高质量发展状态。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过程,也是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多个维度上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过程,不仅克服了其他国家片面发展的局限,同时也满足了人民随着社会全局发展所产生的发展需要和享受需要。当前,人民“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3],这是中国式共同富裕在新阶段实现全面发展的新要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4],因此,要以更内在、科学的方式,将共同富裕与人民美好需要结合起来,不断为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创造新条件。

(四)共同富裕以渐进式发展为战略特征

坚持渐进式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握社会发展规律,针对我国现实国情,共同富裕实效作出的正确抉择。事物发展是前进行与曲折性的辩证统一。当前我国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共同富裕拥有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在财富得到积累的同时,高水平的科创技术、高素质的劳动者占比小,收入分配、教育资源、农村建设等方面还没有实现平衡发展,新的社会问题要求共同富裕“急不得”。以动态视角正视共同富裕长期性与复杂性,就要求以渐进式发展制定阶段性目标,实现由量到质的根本转变。总体上看,实现共同富裕分三步:到“十四五”末,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2]。

(五)共同富裕以全体人民共同奋斗为实践依靠

历史表明,人的劳动实践是推动人类社会走向富裕的重要因素。共同奋斗是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基本表现,是中国式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中国要实现富裕,特别是实现共同富裕,必须依靠全体人民的共同奋斗。“幸福美好生活需要全体人民一点一滴汗水、一步一个脚印共同奋斗才能实现,而不是一部分人‘加油干,一部分人‘躺平就能实现的”[5]。扶贫志为先,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式共同富裕以促进人民奋斗意识的觉醒为发力点,帮助人民树立创造富裕生活的斗志和勇气,让人民自觉地认识到共同富裕不是等来的,是干出来的,躺平、搭便车都不可能实现,从而区别于其他国家致富策略。

二、共同富裕量的达成目标体系

共同富裕并非简单的抽象性概念,同样需要量化评判,以便更好决策和管理。根据渐进式发展特征,2035年是共同富裕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的关键节点,构建量的达成目标体系是衡量共同富裕成效的科学方法。

(一)量的达成目标体系设置必要性

全面把握共同富裕既需要理解其概念界定,也要对其实践程度、规模、范围等做出量的规定。构建共同富裕量的达成目标体系具有现实和学理双重必要性。一是应对国别性。研究中国问题,就要构建符合中国现实的共同富裕质的内涵规定的指标体系。二是适应阶段性。共同富裕是总目标,构建量化指标体系可以对不同时间点的子目标是否达到特定目标值进行检验,也能够掌握子目标与总目标的差距,为进一步推进共同富裕提供实践方向。三是坚持人民性。“共同富裕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是看得见、摸得着、真实可感的事实”[6]。质的内涵规定从抽象认知角度帮助人民了解共同富裕,而要让共同富裕落地生根,就必须把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作为衡量实现共同富裕成效的重要尺度。

(二)量的达成目标体系确定的理论依据与设计原则

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结果和逻辑延伸,其量的达成目标体系确定的理论依据,也必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一文是中国式共同富裕研究的理论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是确定量的达成指标的基本依据。依据我国“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任务要求、实现物质、政治、精神、社会及生态的现代化文明要求、高质量满足人民在多领域、多样化的美好需求、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发展要求和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求,即“普遍达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强、环境宜居宜业、社会和谐和睦、公共服务普及普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7]。本研究将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社会生活、文化生活、生态生活五个维度设为一级指标。通过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经验、共同富裕先行示范区实践成果、共同富裕理论研究成果,并结合《纲要》中规定,以及采用的具体指标,提出本研究量的达成目标体系二级指标。

对于二级指标的选取与设计,本研究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共同性原则。二级指标尽可能表征一级指标的基本内涵,例如政治生活二级指标要体现我国政治民主保障程度,社会生活二级指标要彰显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特征。同时,要体现学界研究成果和指标规范性,以便进行国内外对比。国际通用指标、《纲要》中规定指标是本文指标体系的主要来源。其次,科学性原则。二级指标数据主要来自国际官方数据、国家统计公报及政府公开资料,数据具有科学性、可靠性和可复制性。最后,整体性原则。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一个总体概念,是对全社会而言的,不要分成城市一块、农村一块,或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各一块,各提各的指标,要从全局上来看”[2]。本研究提出共同富裕量的目标,基于全社会整体视角,是总的指导指标,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指导性和可行性。

(三)量的达成目标体系分析

本研究借鉴学界研究结论,注重各项指标在国际社会上的认可度,通过比较分析法对共同富裕进行量化设定。

1.经济生活。经济发展水平是判断一国综合实力的主要方面,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本研究认为在高质量发展阶段的经济生活,应是效率与公平的协调统一,财富创造与分配的程度应成为衡量经济生活的着眼点。

一是人均GDP达到15万元。人均GDP是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或地区生产总值的人均占有量,是衡量财富实力的综合指标。根据统计局数据,2022年我国人均GDP为1.27万美元,超过世界平均水平1.22万美元。2035年我国远景目标提出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根据全球一些机构的认定,依据人均GDP划分标准,2万~4万美元为中等发达国家,那么2035年我国人均GDP最低要达到15万元。

二是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万~8万元。物质富裕直接促进居民收入的增加。2022年,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占GDP的比重为43%,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3.6万元,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但仍处于全球中下等水平。据我国2035年实现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届时人均可支配收入会达到7万~8万元。

三是基尼系数降至0.35。基尼系数是判断收入分配公平度的国际指标,系数越接近于0,分配越平均。近年来,我国在缩小省份、区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工作中不断取得新进展,但与全球对比,英国、加拿大的城乡收入比接近于1,印度的城乡收入比将近1.9[8],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45,基尼系数0.46高于国际警戒线0.4。因此,本研究建议要继续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构建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力争2035年基尼系数降至0.35。

四是中等收入群体达到8亿人。中等收入群体是收入处于社会中等水平的群体。中等收入群体规模越大,社会分配结构越合理。国家统计局将三口之家年收入在10万~50万元之间的归为中等收入群体,按此划分,目前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约4亿人,达到世界中等收入标准。从量上看,我国是最大规模的中等收入人群国家,但从结构上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占总人口30%,远远不及发达国家60%水平。据人均收入预测水准,2035年我国将有8亿左右中等收入群体,足以实现中等收入群体倍增计划,与发达国家持平。

2.政治生活。目前大多国家人权理念和民主思想逐步统一,成为各国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学界也注重政治生活的量化研究,例如以公民政治态度、廉洁腐败认识状况等指标分析政府信任度[9]。本研究认为观察政治生活既要凸显我国政治特征,又要符合当下国际趋势,因此将人权保障和治理满意度作为政治生活二级观察指标。

一是HDI大于0.8。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所设立的人类发展指数(HDI),可以反映各国人权保障状况。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数据,我国HDI达到0.76,超过世界平均水平,迈入“高人类发展指数国家”。20世纪以来我国人均预期寿命从67岁提至78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4%,人均住房面积近40m2,各项公共服务的完善切实保障了我国人民自身的全面发展。对比我国人权保障关注点的运行结果与HDI结果,可以发现我国人权保障程度越高,HDI越高。因此,本研究设定2035年我国HDI突破0.8,成为极高人类发展指数国家。

二是治理满意度超过95%。治理满意度强调政府治理机制的民众认可度,满意度越高,政局越稳定。我国政府坚持人民至上,治理重心和财政投入更多侧重于教育、医疗、城乡建设和反腐倡廉等民生层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财政支出由12.6万亿元增至26万亿元,党的十九大以后,“全国共查处涉及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39万余件”[10]。民生问题有效解决,政府治理满意度逐年提升。哈佛大学民调显示,中国民众对政府的支持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全球公司爱德曼发布报告显示,2021年中国民众对政府信任度高达91%,蝉联全球第一[11]。据此,本研究提出2035年政府治理满意度超过95%,稳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努力促成民主的共同富裕社会。

3.社会生活。我国社会生活具有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基于我国实现“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发展目标,本研究选取义务教育巩固率、人均预期寿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各省人均居住面积、城镇化率和恩格尔系数作为社会生活二级指标。

一是义务教育巩固率100%。义务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基础性环节,是实现学有所教的主要途径。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球有17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义务教育,发达国家大多普及了10年义务教育。整体上看,目前我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世界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义务教育巩固率95.4%,比十年前提高3.6个百分点。据此,本研究设定203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实现100%,以全面普及义务教育促成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是人均预期寿命突破80岁。人均预期寿命指特定死亡条件下居民预期能继续生存的平均年数,寿命延长是病有所医的直接结果,与社会发展水平直接相关。目前我国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2岁,国民体质测定标准的合格率超过90%。据世界卫生组织数据显示,日本人均预期寿命高达84.2岁,欧盟基本为80岁,美国为76岁,我国人均预期寿命处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根据“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以及我国医疗水平发展速度,2035年人均预期寿命基本可以突破80岁。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实现100%。参与基本养老保险是实现老有所养,保障老年基本生活的重要方法。至2022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5亿,参保率超过90%。“十四五”规划要求2025年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要达到95%,本研究认为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强养老保险宣传教育,以提供更多优惠政策激励人民积极参保,力争2035年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

四是各省人均居住面积超过30m2。人均居住面积是平均每人拥有的专供居住的面积,是分析住有所居的重要指标。目前我国建成世界最大的住房保障体系,家庭户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1.76m2。但受区域人口、面积影响,北京、上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4.89、32.28m2,广东地区人均居住面积不足30m2。为此,本研究认为2035年各省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m2,普遍达到舒适标准。但也要意识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炒的”,不能脱离实际过度开发,从而出现供给过剩的情况。

五是城镇化率达到75%。城镇化率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与社会发展水平呈正相关。2022年我国城镇化率65.2%,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而发达国家城镇化率均超过80%。根据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的速度,本研究认为2035年我国城镇化率基本可以实现75%。

六是恩格尔系数低于30%。恩格尔系数指居民家庭中食物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直接反映人民的生活水平。根据联合国划分标准,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生活水平基本为极其富裕。2021年我国恩格尔系数为29.8%,进入全球“富足”国家行列,但2022年恩格尔系数为30.5%,农村恩格尔系数升至33%。近年来我国居民家庭在住房、教育、医疗方面的支出快速上升,食品支出在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被“挤占”退到次要位置,恩格尔系数存在“被下降”的情况[12]。据此,本研究认为应着力加强社会保障水平,降低人民基本生活支出,力争2035年恩格尔系数低于30%。

4.文化生活。文化生活水平关乎人民精神世界的富裕程度。根据《纲要》提出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目标,本研究将劳动人口均受教育年限、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公共文化服务圈时间界限作为文化生活重要观察点。

一是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是《纲要》中提出的明确指标。目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为11年,成为全球教育进步最快的国家,而德国、英国6岁以上受教育年限在2018年分别就达到14.1年和13年。同时我国各省就业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为6.77年,地区之间的分布不均并没有明显改善[13]。“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202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3年,按照受教育年限增长速度,2035年可以达到12年。

二是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70%。高等教育发展事关国家人才培养质量,是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主要方法。十年来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中国教育强国指数排名上升到第23位。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超过70%,受区域、城乡间收入差距、教育资源配置水平差异性等因素,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前只有59.6%。《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中预期2035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65%,按照近年增长均速来看,我国可以实现这一目标,甚至有所超越。

三是公共文化服务圈时间界限为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时间界限15分钟是指居民步行15分钟内就可以接触到公共文化场馆。公共文化服务圈时间界限是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考量。2022年末,我国各类文化和旅游单位31.40万个,其中艺术表演场馆3199个、公共图书馆3303个、文化馆3503个、群众文化机构45623个、国有博物馆3782个、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57万个、全国体育场地397.1万个,文化资源共享程度越来越高,文化资源和服务供给愈加完善。本研究建议继续加强城乡、区域文化设施建设平衡,2035年建成普及全国的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

5.生态生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共同富裕的原则底线。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本研究认为分析生态生活要从人的自然体会中把握,绿化程度、空气质量、水质量应成为生态生活二级指标。

一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20m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镇公园绿地面积的人均占有量,是评价绿色建设程度的重要指标。我国城市化起步相对较晚,公园绿地建设水平相对较低,2022年我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5.29m2,而发达国家的城市人均绿地面积远高于我国,如堪培拉人均绿地面积为70m2,瑞典为80.3m2。为实现美丽中国目标,结合我国城市绿地建设程度,本研究认为2035年我国人均公园绿地面积需要超过20m2。

二是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20%。PM2.5是监测空气尘埃浓度的重要指标。2022年我国总体空气污染物排放持续下降,全国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全国PM2.5平均浓度为29微克/立方米。当前我国城乡建设事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大多地区对空气质量检测和保护重视不够。据此,本研究建议到2035年我国城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20%,将共同富裕建立在绿色低碳发展基础之上。

三是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90%。《纲要》中明确将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列为生态环境评定指标,比例越高,居民饮水越安全。2020年我国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提高到83.4%,2022年所监测的地级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94.2%,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大幅度得到改善。“十四五”规划强调,2025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要达到85%,按照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发展速度,本研究认为在2035年这一比例基本可以达到90%。

三、以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

对共同富裕进行内涵解读与指标测量是新时代共同富裕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重要内容。共同富裕质的内涵规定以系统化多维视角综合探讨,通过量的达成目标体系对比分析,发现共同富裕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配套的现实问题,为进一步精准化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有效依据。

共同富裕是质的提升和量的增长辩证统一,为实现共同富裕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时代,高质量推进共同富裕要继续坚持系统化思维,共同富裕涉及多层次、多领域,它并不只是经济生活上的财富收入问题,也包括民主、法治、农村建设、社会就业等需求。共同富裕最终要实现经济富裕、政治开放、文化共享、社会协调和生态优美等全方位、全方面的发展。此外,高质量促进共同富裕量的达成目标要以具体的指标建设为指引,脚踏实地,在总量、规模、速度等具体指标要求上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碳达峰碳中和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全面落实,不断解决中国式共同富裕推进中的各类问题,把推进共同富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多维需要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更高质量的产出,从而实现中国式共同富裕质的有效提升,促进中国式共同富裕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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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祁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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