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红峰
日前,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9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2.4%的受访者感觉现在“熊孩子”多,89.4%的受访者指出“熊孩子”的出现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69.5%的受访者将这归因于父母没原则的宽纵和溺爱。当“熊孩子”犯错时,88.5%的受访者反对家长说“他还是个孩子”,83.3%的受访者强调对孩子的不当言行要在第一时间给予纠正。
由此可见,当前社会上出现的“熊孩子”现象,良好的、合格的家庭教育缺失是其重要的根源之一。作为监护人,一些家长没有尽到教育和监管义务。
“不正常的孩子,背后都有一个不正常的家庭。”不久前,网剧《隐秘的角落》热播。原本单纯的孩子是怎样走上犯罪道路的?家庭教育的缺位或失败,扮演着怎样的角色?这血的教训说明,家庭教育不是家门之内的私事,而是关乎孩子未来、关乎社会发展的“公事”。
我国首部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正式实施2年,标志着家庭教育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国事”。“家庭教育令”和“督促监护令”也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力司法手段,能依法约束和惩戒家庭教育中“养而不教、监而不管”的行为。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对不称职的父母进行强制亲职教育,委托专门机构上门对他们进行指导,帮助他们意识到家庭教育中存在问题和自身责任的做法也值得各地借鉴。而对那些因纵容和溺爱“熊孩子”造成极为恶劣后果的,也不能仅仅让“熊父母”赔钱了之,应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