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凤
新“国九条”重磅发布后,强监管风暴正席卷证券行业。
近日,两大头部券商中信证券、海通证券以及东吴证券先后被立案调查。短短数日之内,3家券商遭立案,颇为罕见。与此同时,还有多家券商密集“吃”罚单,比如说华西证券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中国银河收警示函,东海证券被责令改正等。
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中,多位受访者表示,上述举措释放出了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的信号,严监管和强监管将是券业常态。与此同时,合规和风控不过关的券商有可能会遭到淘汰,行业洗牌加速。
4月16日夜间,东吴证券公告,当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单位涉嫌国美通讯、紫鑫药业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4月8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东吴证券称,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这并非近日首家遭立案的券商。此前的4月12日晚间,两大头部券商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先后公告称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两家券商被立案均涉及到同一家上市公司--中核钛白,事由则是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
其中,海通证券公告,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中信证券也公告,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内容为:“因你公司在相关主体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13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同一日晚间,涉事上市公司中核钛白亦公告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通知,获悉其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对于此次被立案一事,海通证券和中信证券均在公告中表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它们也强调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一周之内,3家券商被立案,颇为罕见。监管机构这一举措,释放出什么信号?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有哪些?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举措释放出的信号是监管层对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强调了对市场秩序的维护和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立案应该是因为这些券商在参与上市公司融资的过程中存在问题,比如在信披过程中帮助上市公司掩盖信息真相,又或者是中介机构没有规范履职,在验证上市公司融资信息中存在重大失误。立案说明监管开始整肃中介机构,不排除未来还要追责甚至追偿。”经济学者盘和林对湾财社记者分析,对资本市场来说,此举很好地震慑了违法者,落实了中介机构的相关责任,促进股市信披质量提升。
湾财社记者注意到,上述3家券商被立案调查事由均涉及定增违规。那么,缘何“定增”成为此次监管风暴的一个关键词?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副所长、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余洋对南都湾财社记者表示:“过去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关注的焦点主要是IPO,定增受到的关注度相对没那么高,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定增参与的投资者数量有限,门槛较高,一般个人投资者很难参与。上市公司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直接融资工具,定增又是上市公司最常用的直接融资方式,在产能扩张、兼并收购、资产置换等环节都需要定增发挥融资功能。另一方面,定增的股票虽然有限售期,但必将影响股票未来二级市场的表现,定增过程是否合法合规就显得相当重要。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主体,要推动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定增必然会受到严格的监管。”
“定增项目通常涉及大量资金的筹集和运用,违规行为会对市场造成较大影响。同时,再融资业务竞争激烈,保荐券商有时在尽职调查上流于形式,对企业财务真实性核查不足,增加了违规风险。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政策的调整,定增项目的合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监管机构也在加大对定增项目的检查力度,以遏制潜在的违规行为。 ”田利辉说。
盘和林也解释道:“定增融资对上市公司来说门槛低,比如公开募资是需要公司财务指标达标的,而定增不用。另一方面,前几年政策面还放松了定增股的减持时间限制,这就使得上市公司的股东和上市公司都更愿意通过定增来融资,因为定增股东也可以较快变现股票。所以,现在查到的问题往往集中于定增,是因为这几年上市公司再融资的主要手段是定增。”
那么,被立案调查,对券商的影响有哪些?券商应该如何应对?
“被立案调查对券商的影响包括可能的监管处罚,如罚款、业务限制等;受损的公司声誉,影响客户和市场对券商的信任;受限的业务运营,尤其是投行业务的开展。”田利辉说。
从长期来看,盘和林认为,在政策面已经明确落实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背景下,券商未来有可能遭遇股东代表诉讼。
4月12日发布的新“国九条”提出,加大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适用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探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证券民事公益诉讼试点。
除了被立案调查,近日还有多家券商密集收到罚单。
4月12日夜间,华西证券公告称,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公司拟被采取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的监管措施。这对券商来说,可谓相当严重,保荐业务资格的暂停对投行业务的影响不言而喻。
被罚主要与一家上市公司有关。经查,华西证券涉嫌在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尽职调查工作涉嫌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涉嫌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涉嫌执行不到位。
除了华西证券,其4位保代也被罚。具体而言,江苏证监局拟对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保荐代表人刘静芳、张然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监管措施,自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决定对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郑义、陈庆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4月16日,北京证监局披露,经查,中国银河存在开展场外期权及股票质押业务不审慎,对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投资行为监控不到位的情况,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对该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4月18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东海证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该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公司未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风险管理运行机制。自营业务风险控制组织架构不合理,风险管理不到位,权益类业务内设风险限额管理未能有效执行;部分固收类业务经营未受到有效制衡和监督。二、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间,未能及时完成子公司东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任免工作。三、部分投行项目中,未建立完善的包销风险评估与处理机制;未对网下投资者定价依据进行严格审核;未按照要求进行簿记建档录像;部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撰写不够审慎、客观。
余洋表示,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是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条件和必然要求。全面注册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方面还有诸多需要完善和深化之处。券商作为资本市场中重要的参与方,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守门人”功能,至关重要。
“在强监管严监管之下,券商的合规风控要求不断提升,只有建立完备合规和风控体系的券商,才有资格作为全面注册制时代合格的守门人为资本市场保驾护航;而风控体系不过关,合规流程流于形式的券商将会遭到淘汰。”余洋补充道。
接下来,监管强风暴是否会延续?湾财社记者采访中,多位受访人士认为,严监管和强监管将是证券业常态,当前资本市场需要提高信息透明度,信披质量提高也是挽回A股投资人信心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