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瑜
4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明确将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调整至较为合理的水平,建立佣金费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市场费率变化情况,定期调整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同时将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调降至15%。《规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业内人士看来,《规定》是对新“国九条”的深入贯彻落实,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第二阶段举措全部落地,行业综合费率水平继续稳步下降。以静态数据测算,《规定》发布实施后,公募基金年度股票交易佣金总额降幅将达38%;前两阶段费率改革举措每年累计可为投资者节约成本约200亿元。
《规定》共19条,主要包括与调降费率、强化监督有关的四大方面内容:一是调降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全面强化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相关合规内控要求;四是明确基金管理人层面交易佣金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
具体来看,在调降交易佣金方面,《规定》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规定》要求,公募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应调整至较为合理的水平,建立佣金费率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市场费率变化情况,定期调整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另一方面,《规定》还要求将交易佣金分配比例的上限从30%调降至15%,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从佣金降幅来看,据测算,《规定》发布实施后,公募基金年度股票交易佣金总额降幅将达38%。从佣金降低的数值规模来看,《规定》实施后,两年内有望为投资者节省近百亿成本:以2023年静态数据测算,2024、2025年将分别为投资者节省32亿元、64亿元成本。
在强化监督方面,《规定》也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强化内部制度约束和外部监督制约。不仅要求明确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在佣金支付方面相关禁止性行为,还要求明确基金托管人的监督职责。
二是要求优化完善信息披露内容和要求。根据《规定》,基金管理人需要定期在官网披露整体层面的交易佣金费率水平、年度汇总支出及分配明细等信息。《规定》实施后,公募基金与证券公司的佣金交易信息有望更详细地暴露在市场监督和舆论监督之中,市场的监督和约束有望因而强化。
强化监管方面,《规定》要求基金管理人、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交易佣金信息披露更加透明,监管执法更加严格,这些举措将使投资者利益得到更有效保障。
在业内人士看来,此轮公募行业费率改革突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监管导向,针对公募基金佣金支付分配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立足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行业机构切实端正经营理念,把维护投资者利益放在首要位置,专注提升客户服务能力,降低客户交易成本,提供更加优质的证券交易、证券研究、资产管理等服务,促进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指出,《规定》的发布实施将进一步优化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制度,降低基金投资者交易成本,有利于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进一步端正经营理念,专注提升投资者长期收益,提供更加优质的交易、研究和投资服务,促进形成良好的行业发展生态。
公募基金相关人士表示,短期来看,《规定》有助于着力提高投资者获得感。通过公募基金费率改革,不仅给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选择,还积极让利于投资者,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惠及投资者,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与投资者利益更加协调一致。
中期来看,通过降低佣金费率和限制佣金分配比例,能够促进券商回归“研究+交易”的业务本源,一方面可以加强券商对公司、行业和市场的深入研究,提供更准确、全面的信息和分析报告,这些专业研究报告能够帮助基金管理人更好地了解市场动态、把握投资机会,提升基金的投资决策能力;另一方面,券商作为证券交易的重要参与者,可以通过提供高效的交易执行服务,为基金管理人提供更低延迟、更稳定的交易环境,这有助于基金管理人获得更好的交易执行价格,降低交易成本,并增强市场流动性。
“这次交易佣金的调降,对整个资本市场来说是一件影响深远且利远大于弊的事情。”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副所长、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余洋在接受南都·湾财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规定》的发布,对降低公募基金持有人成本,理顺公募基金与卖方研究的关系,促进市场公平公正的正面意义重大。该政策短期内或许会对公募基金和卖方研究造成一些影响,降低了券商卖方研究员的积极性,从而影响券商研报作为公共品的供应。但总体而言,它改变了过去扭曲的资源配置,对整个行业未来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较大积极作用。
近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新“国九条”)提出,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大幅提升权益类基金占比。同时指出,将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从规模导向向投资者回报导向转变。
在业内人士看来,《规定》是对新“国九条”的深入贯彻落实,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第二阶段举措全部落地,行业综合费率水平继续稳步下降。
2023年7月,证监会发布实施《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启动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按照“管理人-证券公司-销售机构”路径,分三个阶段稳步降低公募行业综合费率。第一阶段,有序降低主动权益类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第二阶段,降低交易佣金费率,加强交易行为监管。第三阶段,规范基金销售环节收费及推动其他配套改革落地。
第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有序降低主动权益类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截至2023年10月,第一阶段相关工作已经完成。第一阶段期间,2023年7月7日起,新注册的主动权益类基金执行与此前相比更低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上限,全行业136家基金管理人也陆续发布公告主动下调存量主动权益类公募基金产品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此外,浮动管理费率产品也在扩容。第一阶段改革举措落地后,预计每年为投资者节约费用支出约140亿元。
第二阶段有关于强化费率相关信息披露的改革举措已全部落地。如今,本《规定》发布,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第二阶段举措也实现落地,公募行业综合费率水平有望继续稳步下降。
在第二阶段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费率改革的第三阶段工作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中。据了解,下一步证监会将聚焦基金销售环节,进一步规范认申购费率等销售环节费用,推动基金后台运营服务外包试点转常规,进一步降低中小基金公司运营成本。相关改革措施预计将于2024年底前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