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内在逻辑、现实困境与实践进路

2024-06-12 16:24陈轶丽
大连干部学刊 2024年4期
关键词:现代化价值科技

陈轶丽, 何 晓

(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经济管理教研部,河南 郑州 451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科技、人才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1],第一次将“教育”从“社会”部分、“科技”从“经济”部分、“人才”从“组织”部分分离出来,三者统筹安排、一体部署,形成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的一个独立部分。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具有内在一致性和相互支持性,要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一体统筹推进”[2],强调三者的深度融合发展,体现了教育、科技、人才的内在逻辑,三者相互促进、优势互补,统一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

一、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符合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内在逻辑

(一) 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

18世纪中叶,以蒸汽机的使用为代表的第一次产业革命爆发,正式开启了人类现代化进程,从蒸汽时代到电气时代再到信息时代,一轮轮科技革命推动社会生产力以几何指数增长,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经济结构、政治体制、社会文化以及人的自我发展都取得长足进步,人类现代化进程进入快车道。我国现代化进程同样与科学技术紧密相联。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谈道“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社会主义国家”[3],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科学文化的现代化。1960年2月,周恩来提出,将“科学文化现代化”改为“科学技术现代化”更准确、更科学。1963年1月,周恩来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工作会议上指出,建设社会主义强国,“关键在于实现科学技术的现代化”[4],明确了“科学技术现代化”在“四个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后,对于科学技术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1988年,邓小平指出:“马克思讲过科学技术是生产力,这是非常正确的;现在看来这样说可能不够,恐怕是第一生产力。”[5]基于此,邓小平提出“四个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的现代化”[6]“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已经成为指引我国经济社会前进的重要战略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国际国内形势变化,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了科学技术的重要性,他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科学技术解决方案”[7],抓住信息技术革命的机遇,积极参与以智能化为主要代表的第四次科技革命,是加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

(二) 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人的现代化

中国式现代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此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的五个特征均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理念既体现了14亿人口一个不少地迈进现代化社会的挑战与压力,也体现了全民参与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共同富裕的现代化”理念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物质财富丰富的基础之上,又体现了社会主义追求公平的本质要求;“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理念既强调了物质文明的基础作用,又强调了物质与精神协同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理念既注重人和人类社会的发展,又强调人类生存环境的重要性,强调实现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是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走和平道路的现代化”理念既体现了中国参与国际事务的基本原则,也宣扬了共产主义的价值观,即发展的最终目标是追求全人类的解放。中国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人的现代化被视为本质要求,人的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个人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决定了国家和社会现代化水平。英格尔斯在《人的现代化》一书中指出:“一个国家,只有当它的人民是现代人,它的国民从心理和行为上都转变为现代的人格,它的现代政治、经济和文化管理机构中的工作人员都获得了某种与现代化发展相应的现代性,这样的国家才可以真正称之为现代化的国家。”[8]人的现代化发展既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也是实现现代化强国目标的前提条件。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是推进人的全面发展、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必经之路。

(三) 中国式现代化的第一动力是创新能力现代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先后提出了以创新发展理念为首的新发展理念、“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9]和“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逐步形成和完善了“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新的发展思想。“创新是第一动力”的发展思想是对“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思想的传承与创新,是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符合中国国情的新的发展思想,其突出贡献是把科技创新放在了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主导位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面现代化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现代化、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全面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现代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全面现代化,全面现代化的基础是物质现代化,物质现代化的基础是生产力的现代化,是科学技术和创新的现代化。基于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三大战略,以三大战略协同推进落实“创新是第一动力”的发展思想。

(四)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支撑是教育的现代化

现代化靠科技,科技靠人才,人才靠教育[10],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支撑是教育的现代化。从理论层面看,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社会最本质的特征,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要求。在尊重人的个性和创造性的前提下,通过教育实现人的技术和知识的不断丰富,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奠定基础。从历史层面看,在党和国家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教育的重点、方式有所不同,但培养党和国家接班人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来始终坚持并不断与时俱进的教育方针[1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坚持有教无类、人人平等,坚持因材施教、个性化发展,坚持需求导向,注重知行合一,逐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范式。从实践层面看,在新时代国际经济政治形势变化以及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大背景下,发展格局的变化、发展模式的创新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对科技和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现代化教育体系的构建必须回应这些要求,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导向,坚持“四个面向”,不拘一格培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急需的优秀人才。

二、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现实困境

(一) 价值困境:教育、科技、人才的根本价值取向一致,但具体价值取向存在差异

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科技、人才理论体系的核心内容[12],是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体现。教育价值取向决定了教育的属性和追求,教育发展坚持人民主体、符合人民利益,把不断满足人民教育需求作为教育发展的根本目标。科技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决定了科技发展以解决社会主要矛盾为出发点,科技创新依靠人民,创新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才观的核心思想是为党、为国、为民育才、选才、用才。可见,教育、科技、人才的根本价值取向是一致的,都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核心目标。

教育、科技、人才在具体价值取向上存在偏差,三者的主体和主体价值诉求存在明显差异,且三者的宏观与微观主体价值诉求也存在差异。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立德树人、提高教育质量并促进教育公平是国家教育改革的目标,是宏观层面国家教育的价值取向。从教育的微观主体看,学校、教育机构、家长和学生也有基于自身利益的差别化的教育价值取向,公办学校以提升学校集体荣誉作为首要价值取向,教育机构把取得经济效益作为首要价值取向,家长和学生把个人利益最大化作为首要价值取向,微观主体层面价值取向的差异性明显。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动力,这是基于国家层面的科学技术价值导向。研发机构、企业、科研工作者等科技创新的微观主体也有基于自身利益的差异化的价值取向。研发机构和企业多以经济效益作为首要价值取向,科研工作者则会因岗位的不同,选择把经济利益、职位进升、职称评定等作为自己的首要价值取向。为党、为国育才,“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建设人才强国是基于国家层面的人才工作价值取向。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更有利于人才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因此,人才合理流动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导向。具体到单位、部门,出于发展的需要,既希望引进人才又希望留住人才,其价值取向不同于社会层面,单位利益、部门利益最大化是用人单位的价值取向。人才作为一个独立个体,其价值取向是个人价值的有效实现,可能体现为经济效益也可能体现为个人的全面发展。由此可见,不仅教育、科技、人才三个领域的具体价值取向存在偏差,而且每个领域的国家层面价值取向、社会层面价值取向与微观个体层面价值取向也存在一定的差别。党的二十大以前,教育、科技、人才作为三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存在,其各自发展秉持差异化的价值理念不会对发展产生大的影响,但是,随着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理念的提出,在贯彻落实这一理念的过程中,价值取向差异性的矛盾就会逐步表现出来,并对政策效果产生破坏性,会导致交易成本上升,政策活动成本增加,损害公共利益[13]。

(二) 制度困境:缺乏有利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制度环境

教育、科技、人才从理论上讲具有逻辑上的内在一致性,但从运行机制看还处于分项自我发展的状态,仅靠自我演进来实现三者之间的衔接、融合、一体化发展无疑是低效的,构建有利于推动三者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是理性选择,但目前这种制度环境还未有效形成。

从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层面看,目前教育工作、科技工作和人才工作分别由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科技委员会、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三个机构均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分别负责研究审议教育、科技、人才领域重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统筹解决三大领域出现的涉及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14],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重视。但三个领导小组(委员会)之间还未形成稳定的、制度化的协调议事机制,还未将教育、科技、人才作为一个有机统一整体纳入党和国家领导决策体制。教育、科技、人才领域的具体工作分别由教育部、科学技术部、组织部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负责,这些部委之间也没常设协调议事机构,缺乏常态化的协调议事机制。从地方领导分工和机构设置看,教育、科技、人才三项工作也大多由不同领导分管,具体办事机构之间也缺乏常态化的协调议事机制。这种分项管理的体制机制设置无形中增加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阻力和改革的制度成本。

从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实践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推进三者一体化发展的有效载体,但推进产教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是缺乏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产教融合涉及企业和学校两个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异质性组织,企业是以盈利为目标的市场主体,学校是公办的非盈利机构,两者的发展目标、运营方式、管理模式大相径庭。两者统筹融合发展过程中面临着合作模式如何选择、投入资本如何计量、如何兼顾双方利益、风险如何分担等一系列问题。二是缺乏灵活多样的管理体制。企业和学校在长期运行过程中都探索出一套适合自身的管理体制,必然导致基于异质性多主体合作的产教融合管理难度加大。产教融合型城市、产教融合型企业等多种产教融合探索模式均缺乏灵活多样的管理、激励、考核制度体系。三是缺乏合理高效的资源配置机制。学校和企业的资源配置机制明显不同,学校资源大多通过财政拨款方式获得,企业资源通过直接间接融资的市场方式获得,如何统筹资源配置是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的难题之一。

(三) 治理困境: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面临内外交织、宏微衔接、产教融合的复杂治理环境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客观上需要构建一个将三者共同纳入其中的全新治理体系,治理难度倍增。一是教育、科技、人才面临着自身补短板和相互对接融合发展交织的治理难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科技、人才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还有明显差距,各领域都有自身的短板和弱项,例如,教育如何进一步提升质量促进公平,科技如何实现自立自强、解决好卡脖子问题,人才如何提高供给质量、优化供给结构等等,补短板、强弱项是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还要求各领域在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同时,改变目前三个领域存在的“条块分割、纵强横弱、各自为政、自成体系”[10]等问题,内外发展压力叠加,增加了治理的难度。二是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面临着宏观部署与微观落实如何高效对接的治理难题。党的二十大报告以“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1]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战略思想进行部署,如何把三大战略落到实处,避免在中观和微观层面与宏观部署脱节是问题的关键。从实践层面看,三大战略的落实涉及到组织人事、教育管理、科技管理等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还涉及到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社会组织、教师、学生、科研人员等微观主体,每一个组织、个人的价值取向都有差别,对战略规划的落实都有自己的理解和思路,如何把战略规划不扭曲、不打折扣地落到实处,是改革成功的关键也是治理的难题。三是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面临着产业与教育融合发展的治理难题。产业和教育是属性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产业发展遵循市场法则,教育则具有公共产品属性,需要政府投入,两个领域的融合发展使各自原有的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失效,如果不创新治理理念和治理方式,就难以实现产业与教育的真正融合,实践中经过多年探索,产教“两张皮”、融而不合的问题依然存在,凸显了产教融合的治理难度。

三、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实践进路

(一) 统筹协调教育科技人才、国家社会个人的价值取向

在强调“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新时代,教育、科技、人才价值取向统一于现代化强国建设进程中,凝聚于“实现人的现代化”这一根本目标上。价值取向会因社会制度属性不同而不同,也会随社会历史发展而变化。以教育为例,其价值取向从“必须为无产阶级专政服务”到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再到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从纯政治性转向追求社会发展与个人发展有机统一,强调教育服务现代化建设的工具价值与“人民满意”的本体价值有机统一。进入新时代,发展环境、发展条件、发展要素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新一轮科技革命正在重塑国际产业结构和国际政治经济社会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成为最根本的价值追求,成为统领包括教育、科技、人才在内的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根本价值理念。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基础是产业转型升级,产业转型升级的动力机制是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以人才培养和高质量的教育为基础,教育、科技、人才三者互为因果、相互促进,具有内在价值逻辑的一致性。随着产业转型的推进,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经济价值越来越明显,智力作为重要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占比越来越高,技术密集型产业就业岗位的增加以及薪资水平明显高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着人才培养方向的转变,高科技人才、应用型人才、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大,更加重视职业教育,强调完善高层次职业人才培养体系,从要求“职普分离”到强调“职普融通”,注重产业与教育、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社会主义性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决定着国家、社会、个体在根本价值取向上的一致性,但在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过程中,在某些具体方面也会存在一定的价值取向差异性,当这种差异性影响到政策执行效果时,就需要有一定的干预举措。一是要坚持国家社会价值取向为主导的原则。社会主义性质决定国家和社会价值取向是基于全民利益观的价值取向,当个体价值取向与国家和社会价值取向存在偏离时,个体组织应具备大局意识,个体价值取向应服从于国家和社会价值取向。二是要坚持激励相容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引导个体价值取向与国家和社会价值取向趋于一致,例如在科技领域坚持基础研究以国家为主导、应用研究以企业为主导的制度安排就有利于发挥各主体优势并调动各利益主体积极性。

(二) 加强顶层设计,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治理体系

加强党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目前,党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领导是通过分别设立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科技委员会和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现的。在党的二十大提出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之后,这种机构设置应该做出相应调整和优化。从近期看,可在三个领导小组(委员会)的基础上,设立联合秘书处,做到信息共享、决策互通,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的联合议事机制,确保在党的领导层面、在确定重大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阶段做到教育、科技、人才的一体统筹。从长远看,可以把三个领导小组(委员会)统筹整合,组建中央教育科技人才委员会,负责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建立和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营造依法治理的制度环境。目前,三大领域各自的法律法规政策已相对完备,分领域的治理体系架构相对完善,但在三者之间的交叉领域,如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产学研一体化、校企合作等,还缺乏完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三者一体化发展方面的政策法规更是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从国家的战略规划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依然是分领域的战略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也未将三者做一体化的战略安排。从理念的提出到战略规划的形成再到政策的落地需要一个过程,未来,三个领域的法规政策应逐步衔接、融合。

坚持激励相容原则,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各主体积极性,既要引导个体价值与国家价值趋向一致,又要构建并完善有利于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推进的制度环境。建设现代化强国,三者的内在逻辑是一致的,但其价值诉求存在差别,教育更强调公平性、均等化,人才具有选拔性,更强调竞争和优胜劣汰,科技更强调应用性和创新性,要符合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潮流,在一体化发展政策、制度、机制的制定过程中,要兼顾不同领域的利益诉求,着眼于现代化建设需求,找准利益平衡点,激发各领域积极性主动性。通过教育、人才、科技、投资、财政、金融、产业等领域体制机制的交叉协同,实现跨领域的联合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调动企业、学校、科研机构、教师、学生和科研人员等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心协力推进教育、科技和人才的一体化发展。

党和国家要积极探索、逐步形成教育、科技、人才领域高级领导干部的交叉任职制度和基层干部的定期交流制度。长期以来,教育、科技、人才领域在业务和用人上自成一体,很少有业务交叉和干部交流,相关领导干部对自己领域的工作非常熟悉,对其他两个领域的工作却不甚了解,这种干部队伍结构不利于三者一体化的推进。可以采取高级领导干部在其中两个或三个领域兼任职务,更好推动三个领域的业务统筹,基层干部定期在三个领域中进行交流,丰富业务知识,提升领导能力,尽快适应和推动教育、科技、人才的一体化发展。

(三) 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目标,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治理能力

提升系统治理能力。系统治理是中国共产党在长期斗争和建设过程中总结的宝贵经验。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就强调系统治理思想,邓小平提出的“两个大局”思想也是系统治理理念的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思想同样是系统治理的重要实践。新时代,系统治理是指在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现代化强国建设中,协调各主体、客体与环境,整合人群、时间与空间的立体网络型的新治理形态[15],是统筹推动多种经济社会要素一体化发展必备的治理能力。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系统治理能力需要准确把握三者的内在逻辑,厘清三者的运行机理,在明确一体化发展总目标的基础上,做好一体化发展的总体布局并推进落实,实现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提升嵌入治理能力。嵌入性理论从最初用来解释经济现象,逐步拓展到社会、政治、管理等多学科,近年来也被我国学者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治理研究。嵌入式治理理论运用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方面,就是要实现教育治理、科技治理与人才治理的相互嵌入,教育治理要内嵌到科技、人才治理体系中,科技治理要内嵌到教育、人才治理体系中,人才治理也要内嵌到教育、科技治理体系中。嵌入式治理具体包括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内容、治理机制等多层面的相互嵌入[16],形成相互引导、相互促进、相互制衡,融教育、科技、人才为一体的全新治理体系,提升治理效能。

提升数字治理能力。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其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数字治理是数字技术与政府治理的深度融合,是治理模式的创新、治理架构的重塑、治理生态的优化和治理效能的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状况、数字资源统筹整合能力、数字信息获取运用水平以及网络舆情的管理控制能力等都会影响到数字治理的效能。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涉及到的治理主体更加多元、治理内容更加复杂,客观上需要与更加先进的数字治理技术、数字治理模式相融合,创新和完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治理机制,提升治理能力,更好实现一体化发展的政策目标。面对当前不同地区数字治理能力差距较大的现实,应尽快完善数字治理发展规划,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数字治理水平。先进地区要发挥先导优势,不断创新数字治理体制机制、探索数字治理新模式;落后地区要以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为突破口,加大数字治理资金投入和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学习先进地区数字治理经验,提升数字治理能力。

提升风险治理能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非常重视统筹发展与安全,强调领导干部要有风险意识。教育、科技、人才三个领域都有各自的风险,例如教育数据风险、科技伦理风险、人才结构风险等,这些风险虽然不像经济金融领域的风险那么直观,但如果处理不好,其影响和危害也是不容忽视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是个全新理念,从理念到发展规划再到政策落实,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与三个领域各自的风险交织,会加速风险演变、提升风险水平。因此,提升风险治理能力是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风险治理能力是指领导干部在推进三者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发现风险、识别风险、预警风险、管控风险、化解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只有不断地强化风险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注重调查研究、积累实践经验,才能有效提升风险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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