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下午,广东省2024年立法工作会议举行,《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计划》“出炉”。根据立法计划,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1310”具体部署,安排继续审议项目4项,初次审议项目18项,预备项目23项,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5周年。立法计划中有一个重要的亮点: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加强新阶段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法治保障,编制粤港澳大湾区专项立法计划(2024—2027年),系统推进大湾区立法工作,发挥人大主导作用,突出“小切口”立法,每年推出两部左右大湾区法规,着力解决“一国两制三法域”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问题,形成一批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立法创新成果,助推做实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目前广东已全面完成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以及深汕特别合作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等功能区立法,大湾区立法开启从“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向“更加具体细化、更具操作性”转化的新阶段。专家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已发布实施5年,大湾区的立法不能仅停留在框架性的搭建上,因此“小切口”立法显得更有操作性和现实性。
具体到今年,拟制定促进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条例,在创新创业融资支持、跨境征信合作机制、职业资格互认等方面作出前瞻性、可操作性规定。此外还计划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进口港澳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对临床急需进口港澳已上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申请、采购、进口、配送、使用及其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
从现实和将来看,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特别是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发展开发就业岗位,有知识、有视野、有技能的高层次港澳青年尤其大有作为。至于有创业意愿的港澳青年,大湾区也应该根据港澳青年创业意向和创业领域,推荐合适的创业项目,提供咨询辅导、跟踪扶持、成果转化等“一条龙”创业服务。由此推动港澳青年成为大湾区建设的生力军。
以前来大湾区工作的港澳人士,几乎都是港澳企业负责人或者派出人员,保障和待遇几乎都来自其港澳的标准。内地政府的实践空间不大,并不需要特别研究港澳劳动力问题。如今,港澳人士如果以个人身份来自由打工或者创业,必然要获得和内地等同或者更优的待遇。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做法,应该成为广东其他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方的“样板”。这个做法通过条例的形式加以规范,其更多的是起到指引与保障的作用。
如此,在条例的基础上,各地政府就能更好地确立边界、制定政策、有法可依。比如畅通失业登记渠道,对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后失业的港澳青年,允许其参照内地劳动者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享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强化多层次岗位信息提供,根据港澳青年求职需要举办专场招聘会,在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网站开设港澳青年招聘专区,有条件地区可组织直播带岗、远程招聘、城市联动招聘,搭建高效供需对接平台。
相应的,根据各地情况,港澳青年还应该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场地支持等扶持政策。同时,湾区内还要建成一批面向港澳青年的创业孵化载体,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对创业孵化服务成效较好的予以支持。通过对港澳青年搭建创业项目展示、资源对接平台,营造良好创业氛围,这样才能起到良好的吸引和带动作用,进而影响到港澳所在地的公众,产生更强的对内地的向心力。
为了保障港澳青年的就业,大湾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港澳事务部门都要把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摆在突出位置,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部门间、粤港澳大湾区有关城市间工作推进机制,推动信息共享、情况交流和工作协同。对于港澳青年遇到的共性或者个性问题,都要积极作出回应。对于可能形成一般性规则的,也要尽快形成政策或条例,以更好地指引未来的就业和创业。
在这方面,尤其是以广州和深圳为代表的两大城市,更应该形成标杆式的驱动力,加快对港澳青年保障机制的建立,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形成“港澳青年都愿意积极投身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