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深圳市如何高质量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

2024-06-10 21:49赵晓龙崔志荣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24年13期
关键词:深圳市建设工程监督

赵晓龙 崔志荣

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广东 汕尾 516475

2.深圳市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 深圳 518000

建设工程务必要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风险防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深圳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担当和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大力提升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为了及时与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做好衔接,深圳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权责统一的原则,贯彻“三观三必须”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及时制定并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作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打下坚实法治根基。地方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对于我市提升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起到重要作用。

1 当前安全监督现状分析

1.1 安全监管体系日益完善

依托《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市应急管理局,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消防管理等职责整合,设置市住房和建设局与中央和省级机构基本对应机构,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政府部门成立了专门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的部门,并明确了职责分工。同时,该市还建立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督举报制度,使得群众在发现安全隐患时能够及时向监管部门反映。

1.2 明确监督管理职责

明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监管内设机构,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应履行部署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责任主体对各类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等岗位职责

细化规定了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职责,规定其承担制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加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等职责。

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为安全生产给予相应的支持和保障,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社区基层组织的安全管理职责,明确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职责。

1.3 细化监督管理措施

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优化整合各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素和资源,实现各类业务的智能化处理,并运用先进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共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通过数据核查比对等方式开展监督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分类分级管理机制,上线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系统,可实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风险进行评估,实现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对建设工程存在的风险源依据不同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

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并落实安全监督交底工作,明确监督检查范围、内容和监管重点,对从事危大(超危大)工程的工程、上一年度发生过人员重伤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或受过行政处罚、“红黄牌”、违规量化积分等处罚等的项目增加检查频次,进行重点检查。

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建立重大安全隐患台账及报送整改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治力度。

1.4 全面推广社会监督

通过互联网及时公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设置信用信息双公示专栏,对工程安全所收到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流程及时进行公布;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或者被责令停工继续施工的、发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或造成人员伤亡的,予以红色警示挂网公布;设置12345投诉电话及政务邮箱、官网受理等投诉举报方式,制定投诉受理责任制度及出台举报奖励办法等鼓励社会监督。

2 存在困难及问题

2.1 监管难度大

深圳市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1],台风防御等级为特级防御区(基本风压750Pa),深圳的年平均降水量可达2000毫米,年降水日数约为130天,受海风海岸影响较大。极端的气候条件对当地深基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做出了严峻考验,而建设工程的飞速发展更是形成了建设工程基坑深度较深、楼层高度较大的特点,同时也存在同一个建设工程涉及多个危大(超危大)工程项目的普遍现象。严峻的自然条件以及高标准建设项目对安全监管造成了极大的挑战。

2.2 “四新”监管相对薄弱

建设工程已高质量持续发展多年,新型工艺及新型设备不断井喷出现,然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即没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又没有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依。“四新”的应用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缺乏经验支持且未经实践检验易造成安全监管内容不明确、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安全检查重点不确定、隐患整改无法有效验证等不确定性,且存在结构安全隐患、达不到基本的使用寿命、施工质量不易保障、施工及使用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污染、难以满足使用功能等问题且相关问题不宜事前发现。

2.3 监管资源不足

2023年深圳市全年建筑业总产值力预期达到6500亿,建筑业增加值增长10%,全市同时在建项目近千个。深圳建设工程发展呈产业集成化、工艺创新化、节能绿色化发展趋势。在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安全监管面临更大的压力和挑战。如个别监督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2]未能伴随高质量发展而未完成自我能力提升,影响监管效能;监督抽检[3]工作重点倾向质量监管,涉及生命安全的临时防护材料/设备的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未能全面有效开展(如脚手架钢管相关力学性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密目网安全防护性能等未全面有效得到把控);井喷的建设工程造成监管人员很难对在建工程完成全范围监督检查,即使按照一个月不少于1次的监督计划,也仅仅是对在监项目完成一次监督巡查,监督巡查深度更是收到影响,很难做到理想的监督巡查效果。

3 高质量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举措

3.1 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强化工程总承包管理力度。参照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单独办理施工许可的专业承包工程同样纳入总承包安全管理范畴。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对专业承包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强化项目统筹管理力度。所有在建项目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牵头,会同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施工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施安委”),统筹各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所有施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督办,统筹监督各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对各施工单位、班组和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健全、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在岗在位、盯守现场,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力度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2 强化重要期间施工安全管理

一是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等重要时期,全面掌握在建工地施工停工情况,落实“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施工必管控、管控必提级”提级管控制度措施要求,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主管部门、监督机构领导带队督查,确保全市重要时期的建筑施工安全稳定。二是抓实抓细节后复工安全管理,督促责任主体严格落实春节节后复工复产前安全条件审查,保证各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加强复工检查组织管理,认真开展复工安全检查,加强复工前培训[4]教育,将“六个一”措施落实情况报安全监督机构并经监督机构复查通过后方可复工。

3.3 强化极端天气安全防范

通过“i深建”小程序、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及时推送天气预警信息,按照《在建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应急响应。按照“立足最不利情况、做好最充分准备”要求,提前部署防汛工作,全市基坑、隧道、脚手架等重点场所提前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和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塔吊落实降低标准节、附着加固等防台风措施;全市龙门吊加装电动式制动,提升抗风、抗冲击、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距离;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开展全覆盖第三方检测。全市工地落实“一预案、两台账”措施,制定工地人员疏散转移预案,建立人员疏散转移统计台账和塔吊安全管控台账。明确在建地铁出入口、通风口、隧道洞口、U型槽,特别是与既有地铁连接口等重点部位的排水、挡水措施,在设置牢靠的挡水坎、挡水墙的基础上,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洪沙袋、水泵等应急处置物资及设备。

3.4 开展专项整治

依据国家及行业要求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全面开展基坑(边坡)、暗挖工程、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架及脚手架、预防高坠、预防触电、小散工程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加强动火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等作业前条件检查及审批制度,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严控事故发生。

3.5 深入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一是施工现场全面落实“两制”工作,通过工地门禁系统对管理人员和工人进出场进行严格管理。二是全面实施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5],运用建筑从业人员数字化培训考核平台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培训教育档案。三是强化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制度落实,通过智能监管平台项目端APP实时上传工程项目开展班前教育,班前交底等情况。四是凡发生事故的项目,组织落实“回头看”整治检查,对其整改措施、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五是深入推进产业工人培训,着力加大执业人员、特种作业人与一线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3.6 数字化助力安全监管

全面推广应用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线上查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状态,检查项目安全技术交底、“三层三级”安全检查完成情况,查看危大工程方案上传情况,动态了解项目危大(超危大)工程施工动态;加强起重升级设备数字监控,实施监控设备状态,做到及时预警及时限控。完善并全面应用建设工程智能监管平台,实施全市建设工程大数据管理,可视化、规范化监管执法,重点危险源智能监测预警,双重预防机制电子台账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可追溯及劳务工统一管理等智能化、信息化管理[6]。充分发挥视频远程执法功能,加大关键岗位人员远程点名力度,常态化开展视频巡查,动态掌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3.7 立法提升安全标准

2023年9月,对《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 〈关于严厉惩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续期的通知》进行续期,有效弥补了法律惩治手段与力度不足的短板,通过运用法律、行政、市场、经济等多个手段,多管齐下,铁腕监管,严厉整治,有效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效能。

2023年11月,批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 46-2023为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24年2月15日起实施,为持续提升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水平,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从源头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送,助力率先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全力推动了韧性城市建设。地方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建筑工程抗风设计标准》、《深圳市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规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市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等安全标准,不仅弥补了相关行业安全管理的缺失,更是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了地方安全管理水平。

4 小结

在当前的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和实施方案已经明确,未来,深圳市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和技术支撑,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推进建设工程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信用评价水平,确保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本文将以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为研究对象,总结其高质量发展路径和实施方案,为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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