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于2023年6月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宝”等法律数据库,以“家庭教育促进法”“家庭教育”为关键词进行全文检索,以法院或当事人援引《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标准筛选案例并剔除重復案例,共得到司法案例65个。
案件来源:在65个案例中,仅有14个来自法院依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公开的裁判文书,其他51个则是各级法院发布的以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等为主题的典型案例。首先,法院依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公开的案件数量较少,仅占本文样本总数的21.5%,其原因除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时间较短、裁判文书公开存在延迟以外,主要在于援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裁判文书多属于依法不在互联网公布的文书类型。根据2016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4条,人民法院做出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离婚诉讼与未成年子女抚养、监护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在互联网公布,而援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案件多属此类案件。同时,根据《意见》第16条第2款,为保护未成年人及其父母的隐私,法院制发的《家庭教育指导令》也不在互联网公开。其次,来源于各级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的案件数量较多,例如,“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五起涉未成年人典型案例之四”“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六起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九起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三”等。这反映出司法系统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积极探索《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司法适用。而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以典型案例为样本开展实证研究,所反映的问题更具有代表性。
“《家庭教育促进法》司法适用实证研究——基于对主要法律数据库案例的分析”
来源:《少年儿童研究》2024年3月 作者:张健 陈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