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学习方式,推动人类社会迎来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时代”[1]。在人工智能时代背景下,我国主流意识形态构建的“精准匹配”“立体交互”的时代机遇与“技术异化”“管理滞后”的风险挑战相互交织。基于此,从多方面审视人工智能时代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的现存挑战和传播契机,系统把握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构建的实践路径具有重大的时代价值与现实意蕴。
“在我们这个时代,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2]。人工智能作为新兴科学技术具有“双刃剑”效应,不可忽视其潜在缺陷与风险。西方技术垄断资本借助人工智能侵犯他国技术,网络言论自由条件下无序“发言”降低民众凝聚力,传统智能技术管理制度无力应对新型模式,这些都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带来了重重挑战。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具有不平衡性,获取媒介信息速度较快的“富有者”与获取媒介信息速度较慢的“贫乏者”之间的信息差距呈现扩大趋势。一方面,“信息鸿沟”缩小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的覆盖面,侵犯“数字贫乏者”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因为资本具有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的生活本能,所以在资本逐利性逻辑诱导下,人们受社会贫富差距、城乡差异、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所接受的精神文化产品存在着较大差异。“数字贫乏者”获取信息权利受到侵犯,并被困于信息窄化、呈现定式化的“信息茧房”之中,无法及时接收到具有积极意义的社会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不能有效把握社会历史发展大趋势,从而削弱其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自豪感与归属感。另一方面,“算法歧视”曲解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意义,排斥“数字贫乏者”全面了解相关信息权利。资本涌入人工智能领域,技术研发者和网络民众大多服务或屈从于资本,导致网络运营主体、技术设计人员人为制造算法偏见,努力迎合“特权阶层”精神文化需求,忽视“数字贫乏者”全面了解相关信息权利。“算法歧视”肆意解构主流意识形态“完整性”和“价值性”,降低其社会思想整合与凝聚功能效果,严重损坏社会核心价值观等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群众基础。
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对社会思潮引领、社会共识团结的预期效果,影响着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建设。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发展,一些不良无序言论甚嚣尘上。一方面,“泛娱乐化”言论冲击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导力。“泛娱乐化带来的巨大流量经济与资本的利益诉求不谋而合”[3]。资本为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利益,与人工智能技术紧密结合,大肆生产低级、颓废、庸俗的“泛娱乐化”内容,挑战道德行为底线、戏谑重大历史事件、质疑主流意识形态权威,使人们长期沉迷于受资本左右的“泛娱乐化”虚拟世界之中,降低其对主流价值的独立思考与判断能力,模糊主流意识形态声音,破坏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主导力,使主流意识形态逐渐“微弱化”“边缘化”。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利用领先的人工智能优势技术,冲击社会主义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权威力。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不顾他国反对,凭借技术手段推行“数字殖民”统治,监听用户通讯设备、窃取多国国家机密,种种行径严重威胁国家意识形态安全。不仅如此,西方国家以自由、民主、平等为外衣,实际上向别国兜售普世价值观、民粹主义价值观等错误思潮,扰乱民众认知,渗透并侵蚀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威,稀释主流意识形态效果。
人工智能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构建带来巨大变革的同时,也使得意识形态的传播环境愈来愈复杂,传统管理模式和法律制度所面临的问题逐渐凸显。一方面,甄别筛选信息受阻,主流意识形态面临失语风险。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使人人都拥有了能够自由表达言论的“麦克风”,而表达主体在短时间内难以提高自身道德素养和是非判断能力,造成精神文化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由于智能技术自身算法模型对于不良情感色彩的非主流意识形态甄别力不强,信息审核人员面对庞杂数据审核缓慢、存在遗漏,导致众多暗讽性和煽动性言论肆意传播,侵占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建设空间,使其面临前所未有的失语困境。另一方面,法律制度存在滞后性,减弱主流意识形态公信力。在人工智能时代,技术变革日新月异,法律完善明显滞后于技术发展,这为不法者提供了可乘之机。面对智能领域时常发生的隐私泄露、网络暴力、“信息茧房”“数字殖民”等问题,现存法律制度无法有效应对,未能对违法者采取严厉惩处,这不仅严重损害了个人隐私安全,更危害社会稳定、社会团结,削弱法律制度的规制力与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公信力。
“人工智能的发展重塑了网络空间的技术样态、信息数据的传播业态和意识形态的政治生态”[4],人工智能以其精准便捷、多样立体、价值引领的显著优势,助力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精度提升、传播信度强化、传播效度巩固。
在传统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格局中,传播媒介多为电视、广播、报刊等,这些媒介传播信息的速度较为缓慢,传播主体与接收者之间具有单向化与延时性的缺陷,使受众未能及时有效地接收到相关信息,让主流意识形态失去其应有的效果。如今,微信、QQ、微博等社交媒体随着智能技术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进行即时化、大众化、生活化的传递与解读。智能媒体通过收集并整合多样的信息资源、大数据分析用户兴趣喜好,使主流意识形态精准对接特定人群,从“大水漫灌”向“精滴细灌”转型,激发受众情感共鸣与价值共振。用户可借助这些智能应用便捷地获取国家方针政策、社会热点及娱乐新闻,提升阅读兴趣,增强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效果。例如,针对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的打压和抹黑日益频繁,新时期我国外宣媒体更加注重精准传播,根据不同国家的具体国情以及受众群体特征,制定“一国一策”的对外精准传播策略,充分宣传我国“开放、包容、和平”国家形象,使不良言论不攻自破,赢得国际社会尊重,提升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传播效果。
依赖人工智能技术的日新月异发展,主流意识形态传播的形式发生了深刻更新。以虚拟现实技术、元宇宙中的3D 成像动态与全息影像为代表的立体化智能技术,通过客观现实的虚拟构建和人机交互的身临其境来实现逼真场景的模拟再现,跨越时空界限,赋予受众以视觉、触觉、听觉和嗅觉多感官深度体验的效果,提升其“代入感”“沉浸感”和“现场感”,切实增强网民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清晰度、认同度和满足感,使更多人自觉接受并主动学习主流意识形态内容。例如,2019 年央视新闻官方推出了“VR 浸新闻”栏目,囊括VR 暖故事、VR 大事件、VR 任意门和VR 大突发四大板块,报道内容涉及国际政治、社会事件、文化知识等多方面,以VR 技术使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生动呈现;2020 年全国两会召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加快推进构建“5G+4K/8K+AI”战略格局,运用智能技术实现政府工作报告生动化、立体化和可视化,使国家的声音更好地抵达群众身边,切实增强大众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认同感。
人工智能技术的诞生满足了主体生产、传播与获取信息的需要,因而具有重要的价值属性。同时,主体在应用智能技术的过程中受到客体影响,其观念看法、思想价值、行动方式也在不知不觉中发生着变化,这种变化也体现了人工智能技术的价值塑形作用。因此,在人工智能时代,各国都将能够体现本国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观融入智能技术的算法程序、数据分析和智能识别之中,发挥技术的价值指向作用,使人们在长期的耳濡目染中不知不觉地接受主流意识形态引导,在国家的管理和决策、民众的判断和选择中渗透入主流意识形态的缩影,巩固并强化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影响力。正如我国以互联网为平台,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微视频创作、广告宣传等网络形式创新,使其“植入”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将头脑中的观念转化为自觉的实际行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影响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必须加强研判,统筹谋划,协同创新,稳步推进,把增强原创能力作为重点,以关键核心技术为主攻方向,夯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基础”[5]。在人工智能时代,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现实挑战,唯有积极应对、科学施政,最大限度发挥其有利因素,防范其潜在风险,才能乘人工智能时代之风,抓牢千载难逢发展机遇,助推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成功建构。
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之争逐渐演变为各国先进核心技术的比拼,想要优先抢占并持续巩固人工智能领域的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关键在于前沿技术的不懈攻关与不断创新。因此,要防范别国技术入侵,维护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构建权益,必须强化前沿技术攻坚,为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设提供坚实的技术保证。一是要加快构建智慧化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体系。建立主流意识形态数据库,充分发挥大数据分析、处理优势,整合爱国主义教育、劳动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主流意识形态数据资源,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主流意识形态数据库;构建主流意识形态算法模型,通过数据输入、语言分析、智能模仿、加工润色等技术,提升主流意识形态话语丰富多样性;开发主流意识形态精准投送技术,针对不同特点的受众进行差异化精准内容推送,实现主流意识形态的全面覆盖和“精准滴灌”。二是要进行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攻关。国家必须出台相关支持性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视高新技术人才培养,推进自主核心技术研发,“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保障和评估机制”[6],将智能技术“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中,打破西方国家利用技术先发优势进行的技术霸权和“数字殖民”统治,保障我国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建构权益,维护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权利。
面对人工智能领域意识形态的多元价值冲击,要在智能技术发展和应用过程中,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中心地位,“要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和价值支撑”[7],保证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在智能技术体系中不旁落、不缺席,始终占据着思想高地。一是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价值引领作用。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中,人工智能被赋予了一定的价值属性,这一属性受利益和资本逻辑的驱动,不可避免地与意识形态有所关联,深刻影响着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构建。在“数据为王”“流量时代”的价值引导下,巨大的利益诱惑不可避免地使人工智能技术冲击着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因此,为有效规制这一风险挑战,维护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构建生态,必须坚持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价值导向作用,确保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立场和方法贯穿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应用的全过程。二是要利用人工智能优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供给,推动主流意识形态与时俱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实践中创造的集体智慧结晶和价值共识。要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充分利用智能技术深挖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问题,生产出能够真正反映人民群众心声的主流意识形态内容,使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更加大众化、通俗化,使思想宣传工作更加悟民生、聚民意、凝民心,让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占据人工智能的思想高峰。
“科学技术这把‘双刃剑’在被发展、被强化的过程中,究竟是起推动或阻碍作用,关键还是在人类”[8]。因此,应对人工智能的主流意识形态风险,不仅需要智能技术自身的内部完善,更依赖于技术生产者的自我约束与管理者的正确引导。一是要提高智能技术工作者的意识形态素养与意识形态工作者的科技素养。要对人工智能技术研发人员开展科技道德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其树立健康的价值观,自觉遵循主流意识形态引导,成为人工智能技术的“第一把关人”。不仅如此,还要加强政府监管人员的技术水平,积极开展人工智能技术专业培训,定期组织人工智能技术企业调研,使相关管理人员深入研发一线,与技术人员共商人工智能与主流意识形态融合的多种可能。二是要健全法律条例,明确人工智能伦理准则。针对人工智能时代意识形态所面临的新局势、新挑战,必须以相关法律法规为首要手段,将其限定在合理范围之内。同时,随着人工智能技术新问题的产生,及时完善并出台相应的法律制度与伦理规范,确保在人工智能发展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对各类智能技术违法行为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夯实人工智能时代主流意识形态话语的法律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