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媛媛 程恩富
列宁领导社会主义从理论到实践、从革命到建设的重大历史转变,对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也经历了不同发展阶段,留下了多面向的宝贵探索经验。邓小平称赞“可能列宁的思路比较好,搞了个新经济政策”。[1](p.139)列宁晚年对新经济政策的深化思考及其在《论合作社》中提出的合作制战略构想,对我们党和国家做出改革开放的历史决策产生了积极影响,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今天值得进一步探讨并引为镜鉴。
列宁晚年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经历了四重理论逻辑转换,他在不断深化对新经济政策思考的基础上,提出了合作制战略构想。
在世界革命尤其是欧洲社会主义革命尚未爆发的背景下,列宁将巩固十月革命的胜利成果立足于苏俄自身建设,将自身积累作为发展的基本动力,完成了从世界革命向一国建设的逻辑转换。
就时代背景和国际环境来看,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就面临如何推进世界革命和探索一国建设社会主义等问题。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实现共产主义具有世界历史意蕴,必须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无产阶级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取得最终胜利。这是“共同胜利论”理想愿景的内在逻辑。然而,历史并没有完全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理论设想发展。根据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形势变化,依据资本主义世界发展不平衡原理,列宁提出并实践了“一国胜利论”,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俄国取得成功。
问题在于,列宁提出的“一国胜利论”首先强调的是一国可以率先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而最终建成社会主义,离不开世界各国的共同行动,仍然要遵循“共同胜利论”的内在逻辑。因此,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仍提出以苏俄革命胜利为契机推动世界革命的设想,存在建立“世界苏维埃联邦”的构想。在这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1882年俄文版序言等著述中论及俄国革命的可能性时,明确希望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跨越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2](p.825)[3](p.825)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明确提出了推进世界革命的重要性:“俄国革命最大的困难,最大的历史课题就是:必须解决国际任务,必须唤起国际革命,必须从我们仅仅一国的革命转变成世界革命。”[4](p.6)为此,列宁领导建立了组织上更为紧密的共产国际推进世界革命。然而,随着欧洲革命纷纷失败以及苏俄红军在波兰受挫,列宁意识到世界革命在短期内很难实现,于是开始认真考虑同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问题。在内战临近尾声时,列宁强调现在的情况是“长期僵持、双方最后不分胜负的局面终于形成了”,[5](p.23)后来他进一步指出,双方“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的不稳定的均势”。[6](p.339)
在这种情况下,苏俄要与资本主义列强缓和关系,实现和平共处,重要一步就是同资本主义国家建立经济联系,所以这时苏俄确定的对外政策和方针是参加各种国际会议,同资本主义世界对话,争取同资本主义国家做生意,建立起经济联系,在这个基础上争取建立外交关系,同时确保苏俄能够不断发展壮大。在世界尤其是欧洲无产阶级革命没有爆发和缺乏外部援助的情况下,只能寄希望于自身大工业恢复和发展。
这是列宁提出新经济政策的国际背景,也是他孕育合作制战略构想的第一层逻辑:作为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苏俄如何坚持到下一次与资本主义列强发生军事冲突的那天,如何坚持到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爆发社会主义革命的那一天?因此,列宁认为,为了自救就必须要转变策略,[7](p.379)将俄国革命的最终胜利奠基于自身经济恢复和发展、积累的基础上。
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缓解国内政治经济危机的过程中,列宁敏锐地意识到工农联盟的极端重要性,完成了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到新经济政策的逻辑转换。
从国内背景来看,内战结束时苏俄面临最直接、紧迫的问题,就是对待农民的态度。毋庸置疑,在实施新经济政策前,列宁认为,苏俄要向完全的社会主义过渡,就必须解决农民问题,用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引导小农个体经济,使农民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其中最关键的就在于要将农民纳入统一的国家生产和分配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消解农民作为小资产阶级的阶级基础。
内战的爆发、战时共产主义体制的实行,某种程度上给列宁一个契机来强化这种对待农民的态度,尝试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列宁曾解释过采取余粮收集制的必要性:“我们把我们制定的建设共产主义社会的纲领中可以立刻实现的东西先建立起来,因而在某种程度上脱离了广大农民群众中所发生的情况,我们把很重的负担加在他们身上,理由是战争不容许我们在这方面有丝毫犹豫。”[7](p.314)于是,战时共产主义体制就变成一种应对战争的临时办法和社会主义理想状态的混合物,在应对战争的过程中发挥出强大的资源支配能力,为内战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但也带来实践中的困境,即一旦超出战争范围,超过一定期限,便难以持续。
因此,在内战末期,战时共产主义体制种种弊端逐步显露,农民暴动此起彼伏、苏维埃政权仰赖的工农联盟显现深刻裂痕,最著名的例子就是1921 年2—3 月间爆发的“喀琅施塔得”水兵叛乱。这是一个严重的警讯。“喀琅施塔得”水兵从布尔什维克的支持者变为反对者,原因就在于农民“已经筋疲力尽了。人的精力毕竟是有限的啊。他们已经饿了三年肚子,但不能四年、五年地饿下去”。[6](p.59)同时,连年战争带来的经济破坏、生产力倒退以及大批工人的牺牲,都使战时共产主义体制难以为继,取消战时共产主义体制转向新经济政策就成为必然。
正是在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转向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1921 年10 月,列宁明确指出:“为了做好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准备(通过多年的工作来准备),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些过渡阶段。”[7](p.247)也正是在这时,列宁对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有了清醒的认识,即直接把农民强制纳入国家统一生产和分配的轨道。
而要实行政策转变,就必然要重新调整对待农民的态度,必须要正视农民个体经济的客观现实。这就为列宁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创造了条件。列宁意识到,如果俄国的政策只是强迫农民接受所谓的“先进制度”,不但达不到目的,而且工农联盟随时都有可能破裂,最终将葬送苏维埃政权。据布哈林回忆,列宁在同他谈话时指出,现在已经“可以不再对农民施加暴力而到达社会主义”了。[8](p.160)因此,列宁在提出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转变了对俄国农民的基本态度,而其对于合作制战略的构想正是基于对俄国农民态度转变的逻辑。
列宁在深化对新经济政策思考的过程中,从一开始设想的联合大资本发展国家资本主义,逐渐调整为联合农民广泛加入合作社以规避大资本的不利影响,完成了从借助大资本到防范大资本的逻辑转换。
在新经济政策提出之初,列宁明确指出,新经济政策的核心问题是苏维埃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能不能同国家资本主义结合、联合、并存的问题。[7](p.219)列宁认为,十月革命之后苏俄最大的国情就是政治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一方面,俄国政治上相当成熟,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确立苏维埃政权,这是其先进性的一面;另一方面,俄国在经济上相当落后,农村人口仍占全俄人口比重的80%以上,小农经济仍占经济结构的主体地位,影响广泛,俄国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仍相对薄弱。“我们俄国无产阶级在政治制度方面,在工人政权的力量方面,比不管什么英国或德国都要先进,但在组织像样的国家资本主义方面,在文明程度方面,在从物质和生产上‘实施’社会主义的准备程度方面,却比西欧最落后的国家还要落后。”[7](p.128)
正是国情的二元性特征,使列宁在1918年之初就肯定国家资本主义的进步性:俄国如果有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那我们的处境就会好一些。[7](p.276)当时列宁在明确分析了俄国存在的五种经济成分之后断言,俄国仍是小农经济和小商品经济占据统治地位的经济结构,为了向社会主义经济结构过渡从而奠定社会主义建设的物质基础,俄国的历史任务还不是直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而需要一个过渡阶段,这在政治经济学上可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
因此,当开始探索新经济政策之后,列宁明确把新经济政策的实质定位为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布哈林曾指出列宁在《论粮食税》里强调的主要观点就是,在走向社会主义的运动中首先必须克服分散的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为此需要有勇气利用大资本(主要是租让资本)来克服这种小业主的自发势力和分散性。布哈林特别强调,这是列宁在新经济政策之初的战略计划,而这个战略计划就是要让“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加上大资本,在一定意义上组成经济联盟,这个联盟用各种绳索把我们的主要敌人——分散的小资产阶级自发势力束缚住”。[9](pp.208-209)
因此,列宁在施行新经济政策之初主要是从积极角度来看待大资本的作用,因为“在这里不是国家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作斗争,而是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合在一起,既同国家资本主义又同社会主义作斗争”。[10](p.490)然而,列宁对新经济政策被滥用、对国家资本主义演变为私人资本主义始终心存警惕,他在给司法人民委员部负责人的信中表达了这种忧虑,特别指示要“狠狠惩办任何超越国家资本主义范围的资本主义”。[7](p.309)
不难理解,在生命的最后岁月深入思考新经济政策可能带来的风险时,列宁意识到必须对大资本保持警惕,因为随着新经济政策进一步发展,苏俄“退到了”国家资本主义,“退到了”由国家调节商业和货币流通,也即恢复市场机制。列宁强调“新经济政策所造成的情况,如小型商业企业的发展、国营企业的出租等,都意味着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看不到这一点,那就是完全丧失了清醒的头脑”。[7](p.285)
因此,在口授《论合作社》这篇文章时,列宁的思路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从借助、联合大资本转变为防范、节制大资本。关于这点,布哈林敏锐地指出,列宁在这里提出了第二个战略计划,而这个战略计划与之前第一个战略计划是不同的。第二个战略计划是设想社会主义经济“和组成合作社的农民结成联盟,反对大资本和一般私人资本的残余”。[9](p.210)
显然,如果列宁这里的设想能够成功付诸实践,那么对于市场机制和商品货币关系的负面作用就大可不必担心,因为“国家支配着一切大的生产资料,无产阶级掌握着国家政权,这种无产阶级和千百万小农及极小农结成了同盟,这种无产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得到了保证”。[7](p.349)这也意味着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有可能将农民争取到无产阶级一边,使他们不被大资本和一般私人资本吸引过去,能够通过经济的办法自然规避资本主义关系的影响,进而构建起“工农同盟式”的社会主义发展模式。
列宁在重新审视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合作社具有的巨大意义后,完成了从否定合作社向肯定合作社的逻辑转换,在扬弃合作制资本主义的基础上提出了合作制社会主义的构想。
在新经济政策提出初期,列宁将合作社视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变种,希望通过合作社直接进行农产品与工业品交换,力图将分散落后的小农经济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为过渡到社会主义经济做准备。因此,列宁这时认为合作社是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类型,是主要从事买卖的集体经济机构,推行合作社制度相对于原来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而言当然是一种“倒退”,即从某种共产主义体制退却到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体制。那时列宁对合作社性质的观点还有所保留,他在《论粮食税》中强调:“在苏维埃政权下,‘合作制’资本主义和私人资本主义不同,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个变种,正因为如此,所以它对我们是有利的、有好处的,当然这只是在一定程度上。”[7](p.222)显然,这时列宁将合作社的性质定位于资本主义。
到1923年初口授《论合作社》这篇文章时,列宁对合作社的性质和重要意义做出了新判断。俄国学者认为,这时列宁谈的已不是合作制资本主义,而是合作制社会主义了。“《论合作社》一文是当之无愧的合作制社会主义的宣言,因为这篇文章为苏维埃国家的社会主义经济确定了合作社模式。”[11](p.56)
列宁在《论合作社》中明确提出:“对我们来说,合作社的发展也就等于(只有上述一点‘小小的’例外)社会主义的发展,与此同时,我们不得不承认我们对社会主义的整个看法根本改变了。”[7](p.354)虽然国内学界对这一表述存在不同看法,[12](p.140)但仔细梳理《论合作社》一文的观点就可以发现,不论对社会主义的定义究竟有没有实质性变化,列宁对合作社性质的看法的确不同以往。
列宁明确认为,合作社原来是资本主义性质的,是“曾被我们鄙视为做买卖的合作社”,但是“由于我们国家制度的特点,合作社在我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如果把租让(……)单独划开,那么在我国的条件下合作社往往是同社会主义完全一致的”。[6](p.354)列宁甚至强调“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是社会主义的制度”。[7](p.352)
列宁之所以反复将合作社与社会主义联系起来,就在于合作社是一种介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与彻底的社会主义类型企业之间的第三种企业,即中间类型的企业,会随着内部产权结构的变化而体现不同性质。列宁认为,相对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来说,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相对国家资本主义企业来说,由于它是由小业主自发联合起来的,首先体现私人企业的性质,其次才是集体性质。但是在苏俄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合作企业与私人资本主义企业不同,合作企业是集体企业,但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如果它占用的土地和使用的生产资料是属于国家即属于工人阶级的”。[7](p.353)
这意味着,列宁转变了对合作社性质的某种看法。合作社由原来的资本主义性质扬弃为社会主义性质,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列宁认为合作制资本主义可以上升为合作制社会主义。由于十月革命带来根本政治经济制度的变化,合作社的集体企业性质可以与社会主义嫁接起来,完成这一性质的蜕变。值得一提的是,为什么这时列宁不再强调合作社是国家资本主义的一种变种,而强调与社会主义企业没有区别呢?原因就在于视角转变。原来列宁是从合作社的私人企业角度出发,所以相对于国家资本主义当然不够格,是一种变种。而此时列宁则是从合作社的集体企业角度出发,认为其能够适应新经济政策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克服私人企业的不足,因而与社会主义企业完全一致。正如列宁所言,“在新经济政策中,我们向作为商人的农民做了让步,即向私人买卖的原则做了让步;正是从这一点(这与人们所设想的恰恰相反)产生了合作社的巨大意义”,[7](p.349)“要是完全实现了合作化,我们也就在社会主义基地上站稳了脚跟”。[7](p.355)
新经济政策肯定了市场机制和商品货币关系,但也容易由此演化出资本主义关系和资产阶级势力,因而列宁非常自然地将希望寄托于合作社,希望通过合作社来对私人利益加以检查、监督,并将它们逐步引导到共同利益的轨道上。列宁认为合作化有利于抵御新经济政策催生的私人资本主义关系的负面影响,是一种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社会主义”,对于这种社会主义来说,“内容并不在于经济的完全国有化,而在于小私营生产者和小私商在自愿基础上最大限度的合作化”。[11](p.60)
应当说,列宁这一思路非常宝贵,具有创新性,为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探索向完全社会主义的过渡提供了崭新思路。这就是列宁对合作制战略构想的基本思考,这不仅不同于原来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甚至与新经济政策初期强调国家资本主义相比也有很大变化。因为这时强调的已经不是国家资本主义,而是“合作制”社会主义了。
列宁所构想的合作制战略主要包括以下理论内涵:以确保工农联盟为逻辑起点、以苏维埃政权与新经济政策为双前提、以农民合作化为主要任务、以文化革命和国家机关改造为工作重心、以“审慎迂回”为基本斗争策略。
从理论原则来看,合作制战略构想强调工农联盟的极端重要性,提出工人阶级与农民阶级组成联盟防范大资本与私人资本,从而平稳顺利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具体设想。
工农联盟的极端重要性,是列宁总结十月革命经验得出的宝贵结论。在列宁看来,在俄国这样一个落后的资本主义国家,革命能够成功,主要原因就在于农民在关键时刻支持了布尔什维克。这一点在艰苦卓绝的内战中体现得尤为明显。因此,列宁把革命最终取得彻底胜利的希望寄托于俄国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这两大阶级联盟,只要这两大阶级的联盟关系不破裂,那么建成社会主义就大有希望。
而列宁所指涉的工农联盟,具体来讲包含两层内涵:
一是工人阶级必须正视俄国小农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现实,必须最大限度地照顾农民切身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吸引他们一同建设社会主义。列宁强调:“幻想出种种工人联合体来建设社会主义,是一回事;学会实际建设这个社会主义,能让所有小农都参加这项建设,则是另一回事。”[7](p.350)
二是工人阶级必须能够始终领导农民阶级,而不让农民阶级被资产阶级所吸引、领导。列宁在最后考虑的就是这一重大问题。他认为新经济政策给农民利益让了步,短时间内工农联盟不会破裂,但从长远角度来看,新经济政策会不会不断壮大私人资本,即所谓“耐普曼”的力量,让农民阶级倒向资产阶级,最终从经济和政治上击败苏维埃政权?列宁心里没有把握,“为保住我国的工人政权,为了保持工人政权在我国小农和极小农中间的威望和对他们的领导,我们必须极其谨慎小心”。[7](p.377)
正由于此,列宁特别强调合作社的作用,这时他发现合作社不同于私人企业,是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经济与小农经济的结合,有利于实现国家对小农的组织和领导的,而这对苏维埃政权来说至关重要。列宁在《论合作社》中三次强调“估计不足”的情况正是指这一点,“我们改行新经济政策时做得过头的地方,并不在于我们充分重视自由工商业的原则;我们改行新经济政策时做得过头的地方,在于我们忘记了合作社,在于我们现在对合作社仍然估计不足”。[7](p.350)
从前提条件来看,十月革命后苏维埃政权建立,实现了国家政权、主要生产资料由无产阶级掌握,同时实行新经济政策,这是列宁意图实现合作化的前提条件,没有这个条件就没有合作制战略构想。合作制战略构想能够成立,上述两者缺一不可。新经济政策为合作制构想提供基本的经济条件和制度框架,如果没有新经济政策,退回战时共产主义框架,也就没有合作社发展的空间,没有对于农民个体利益的承认和保护。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列宁强调“正是由于实行了新经济政策,合作社在我国有了非常重大的意义”。[7](p.348)
同时,列宁也强调苏维埃政权和工人阶级领导的重大意义。他认为人们往往会忘记苏维埃国家制度的特点对合作社具有的重大意义。这主要体现在:国家政权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绝大部分生产资料也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正是由于上层建筑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合作社作用和性质发生变化,原来意义上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由于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的变化,就具有了向社会主义性质转化的可能性。列宁认为,“合作制”社会主义原来应当看作彻头彻尾的幻想,但现在由于上层建筑的变化,情况就大不一样了。以罗伯特·欧文为代表的“旧日合作社工作者的理想中许多曾经是幻想的、甚至是浪漫主义的或庸俗的东西,正在成为不加任何粉饰的现实”。[7](p.349)很明显,列宁改变了对“合作”社会主义的看法,而这是由于前提条件和制度基础发生了变化。
合作制战略构想的目标在于,在承认商品货币关系和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引导广大农民广泛加入合作社、建立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制度,概括而言就是实现合作化。
列宁的思路非常清楚,从经济发展阶段来说,俄国处于过渡阶段,既不能一步达到完全的社会主义经济,也不能停留于如汪洋大海般的小农经济,放任私人资本的自发作用和影响,而是要找到阶梯和桥梁,实现从个体经济到大经济的过渡。
列宁的设想就是主要通过合作社这一中间环节和具体形式。原因在于:在合作社占用的土地和使用的生产资料主要是属于国家即属于工人阶级的条件下,合作化使“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7](p.349)列宁这里特别强调私人利益和共同利益相结合,这意味着,既不能简单忽视甚至漠视农民的个体利益,就像是战时共产主义时期那样,也不能片面强调农民的私人利益,尤其是在新经济政策背景下,这种私人利益的泛滥很容易滑向资本主义;而是要将这两者兼顾起来,找到结合点。列宁认为这个结合点就是合作化。“合作社这一商业形式比私营商业有利,有好处,不仅是由于上述一些原因(即便于计算、监督、监察——笔者注),而且是由于合作社便于把千百万居民以至全体居民联合起来,组织起来。”[7](pp.222-223)
因此,合作社是列宁心中向彻底的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理想形态,他认为合作社既能保护私人利益,又有利于服从共同利益,既留有个体经济发展空间,又便于导向联合的大经济组织。
从工作重心来看,要想实现合作化,必须要在文化建设、政治建设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实现“文化革命”、改造国家机关,这是列宁晚年思考的重要主题。
在合作制战略构想中,除了从经济发展角度强调合作化外,列宁还特别强调文化建设和国家机关改造,这两者好似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与合作化共同构成他对苏俄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
从文化建设角度来看,列宁将文化落后作为整个俄国国情的基点,也作为推进合作化构想的难点。“完全合作化这一条件本身就包含有农民(正是人数众多的农民)的文化水平问题,就是说,没有一场文化革命,要完全合作化是不可能的。”[7](p.355)这就突出了文化建设与合作化的联动关系,文化建设不单是提高农民文化水平,也是作为推进合作化、在社会主义基地上站稳脚跟的前提条件。“我们要做的事情仅有一件,就是要使我国居民文明到能够懂得人人参加合作社的一切好处,并参加进去。”[7](p.351)
从国家机关改造的角度来看同样如此,列宁做了通盘考虑。他在提到改组工农检查院的考虑时明确指出:“只有彻底清洗我们的机关,尽量削减机关非绝对必要的一切,我们才能够有十分把握坚持下去。”[7](p.380)这里“坚持下去”指的就是确保苏维埃政权能坚持到全世界革命胜利而不被资本主义国家绞杀。也就是说,在世界革命始终没有起色的情况下,只有靠自身坚持才能生存下去,这就必须充分发挥上层建筑的作用,改造从旧沙皇政府那里继承来的国家机关。“我们应当把沙皇俄国及其资本主义官僚机关大量遗留在我们国家机关中的一切浪费现象的痕迹铲除干净。”[7](p.379)列宁同时强调,只要通过国家机关的有效改造,就能保持工人阶级对农民的领导,就有可能在苏俄靠大力节约把任何一点积蓄都保存起来,从而发展大机器工业向社会主义过渡。因此,列宁对国家机关改造的思想也与对待农民的态度、与工农联盟的思想密切相连,是列宁整体战略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
从斗争方式来看,与新的战略计划相适应,列宁强调的合作制战略改变了原来的斗争方式和手段,而采取“审慎迂回”的斗争策略。
首先,列宁对新经济政策持续的时间有了更加审慎和清醒的估计:“为了通过新经济政策使全体居民人人参加合作社,这就需要整整一个历史时代。在最好的情况下,我们度过这个时代也要一二十年。”[7](p.375)其次,列宁特别强调稳中求进的思路,指出经济建设不能操之过急:“同普通劳动农民汇合起来,开始一道前进,虽然比我们所期望的慢得多,慢得不知多少,但全体群众却真正会同我们一道前进”,[7](p.318)“虽然这种步子要慢百倍,却稳当可靠百万倍”。[7](p.331)
与原来战时共产主义不同,这种斗争策略显然不是简单进行殊死的阶级斗争,而是强调善于运用经济力量和经济政策的引导来巩固苏维埃政权和布尔什维克的领导地位。列宁在给司法人民委员部的指示信中写道:“做生意吧,发财吧!我们允许你这样做,但是我们将加倍严格地要求你做老实人,呈送真实准确的报表,……不得有一丝一毫违背我们的法律。”[7](p.312)显然,列宁在这里并没有打算动用政治手段而是采用法律工具,这充分体现了他关于审慎迂回”斗争策略的思路调整。
以上五方面构成了列宁晚年对合作制战略构想思考的主要内容,虽然并未有充分时间和机会展开对合作制的实践探索,但列宁基于俄国国情的深刻洞察而提出的宝贵理论创见,仍具有强大理论穿透力,并对我们今天深化社会主义现代化实践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仍有必要汲取列宁晚年对合作制战略构想的有益探索,深化对改革开放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的规律性认识,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借鉴。
列宁关于合作制战略构想的思考,体现了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家不固守教条、勇于推进理论创新的可贵品格,对我们更好把握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坚持“正确实践第一”,在科学对待马克思主义的基础上推进理论创新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在列宁领导下,社会主义从理论变成实践。这对共产党人来说,如何推进理论创新的任务不是更轻了,而是更重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曾被认为是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最佳形式。列宁在回忆十月革命后的情形时说:“在估计可能的发展道路时,我们多半(我甚至不记得有什么例外)都是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建设这种设想出发的,这种设想也许不是每次都公开讲出来,但始终是心照不宣的。”[7](p.274)
因此,当新经济政策一提出,就受到党内外不少人非议,认为偏离了社会主义,会导致资本主义全面复辟。从根本上说,这是一个从本本出发还是从正确实践出发的问题,也是能否把握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的问题。列宁特别强调,社会主义建设是全新的事业,不能“从理论(一切书呆子的理论)所规定的那一端开始”。[10](p.774)“对俄国来说,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11](p.466)什么样的经验?迅速恢复和发展生产力的经验,积极提高农民和工人生活水平的经验,现实条件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经验。正因如此,列宁尖锐批评了“左”派共产主义者“只是关心共产主义纯洁性”的现象,认为“实践比世界上所有理论争论都更为重要”,要求少争论字眼、多积累一些各种各样的实际经验,来证明自己有能力领导社会主义建设。
列宁晚年对合作制的探索,正是基于俄国国情艰辛探索现实道路的产物。在谈到科学认识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国家资本主义问题的时候,列宁特别强调绝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当作“用庄严色彩画成的圣像”。列宁指出:“在国家资本主义问题上,我们的报刊和我们的党都犯了一个错误,……自作聪明地来理解国家资本主义,并且去翻看旧本本。可是那些书里写的完全是另一回事,写的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资本主义,而没有一本书写到过共产主义制度下的国家资本主义。”[7](pp.323-324)因此,决不能固守教条、刻舟求剑,而是必须结合现实条件靠自己来找出路。
列宁在谈到革命斗争的灵活性时也强调,“我们必须立足于现有的资本主义关系”,如果我们害怕这样的任务,“那就说明我们不懂得革命斗争的性质,不懂得革命斗争是一种最紧张的斗争,伴有许多我们决不可以漠视的急剧转变”。[7](p.284)列宁晚年之所以会强调合作社的重大作用,之所以会提出合作制的创新构想,根本也在于充分认识到俄国小农经济结构的客观现实和农民改善生活的强烈愿望,由此转变了战略思路。列宁特别强调:“在采用尽可能使农民感到简便易行和容易接受的方法过渡到新制度方面,这种合作社具有多么重大的意义。”[7](p.350)正是由于以真实国情为依据、以正确实践为准绳、以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列宁才创造性提出了合作制战略构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临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复兴战略全局,习近平明确提出“坚持守正创新”,[13](pp.16-17)强调我们既要旗帜鲜明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又要敢于说老祖宗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结合时代特点、本国实际和民族文化不断推进科学精准的理论创新。可以说,列宁晚年对合作制战略构想的探索充分体现了守正创新的精神实质,是我们推进理论创新的光辉榜样,为我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提供了深刻启示。
列宁明确指出,合作社表现出不同于在资本主义国家条件下的重大意义,根本原因就在于苏俄国家制度的特点,即无产阶级专政和主要生产资料国有制。这对深入认识以国有经济为主导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和经济的本质特征,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列宁在思索合作制战略时谈的最多的,就是希望党内同志不要忘记十月革命后俄国国家制度的特点,即国家政权已经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剥削者政权已被推翻,主要生产资料已经掌握在工人阶级手里,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共产党处于强有力的领导地位。在列宁看来,正是由于俄国完成了政治革命,有了无产阶级专政和共产党领导,过去那种充满幻想甚至浪漫主义或庸俗的“合作制”社会主义才具有了高度现实的基础。“从实质上讲,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条件下,使俄国居民充分广泛而深入地合作化,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因为现在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而这是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者碰到的绊脚石。”[7](p.349)
由于俄国国家制度条件发生变化,新经济政策所造成私人利益泛滥的负面影响,已具有得到调节和克服的可能性。这正是无产阶级专政和共产党领导的最大意义所在,而过去以罗伯特·欧文为代表的合作社工作者的计划之所以不能实现,就在于缺乏这一重大政治条件。布哈林特别强调无产阶级专政对合作社发展的强大杠杆作用。“苏维埃政权,工人阶级的专政,决不仅仅是政治权力,我们的国家之所以不同于资产阶级国家,不仅因为它属另一个阶级支配,而且因为它手中掌握这全部大工业和交通运输业,因而它是一个及其强大的经济力量,这个力量给国家的全部发展,其中包括农村关系的全部发展,打上自己的烙印。”[9](pp.260-261)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才对合作化充满高度期待,强调“我们要解决的任务的确就只剩下实现居民合作化了”。[7](p.349)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心中已经孕育了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公式,那就是“社会主义=苏维埃政权+合作化”。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多次明确指出:“国有企业是壮大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必须理直气壮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活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记搞好国有企业、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大责任,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尽快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成效。”[14]我们可以从列宁的战略构想中深化对这一重大论断的理解和领悟。正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私人利益的发展需要服从共同利益引导,需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以及基于国有经济的政府微观、中观和宏观调控。没有市场机制的有效发挥,也就没有私人利益的释放和发展,而没有国有经济和国家经济治理的有力领导,也就难以规范私人利益,使之与共同利益有机结合。
合作制战略构想对合理利用市场机制、尽可能规避私人资本主义的影响提供了创新视角。合作制的重大意义之一,就是有利于在市场机制条件下使小农经济向完全社会主义过渡。列宁这一战略思路对当下我国防范私人资本无序扩张和垄断、化解市场风险,更好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提供了重要启示。
列宁在《论合作社》中反复强调合作社的重大意义,不是由于没有实行新经济政策,而恰恰是由于实行了新经济政策。正是新经济政策才使苏俄恢复了市场机制和商品货币关系,因而使某些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恢复和发展起来,大资本和一般私人资本才能施加其影响。列宁强调:“我们确实是在进行‘最后的斗争’,不是同国际资本主义(……),而是同从小农经济中成长起来的、得到小农经济支持的俄国资本主义进行这种斗争。”[7](p.323)“共和国的命运归根到底将取决于农民群众是和工人阶级一道走,忠实于和工人阶级的联盟呢,还是让‘耐普曼’即新资产阶级把他们和工人拆开,使他们和工人分裂。”[7](p.365)
因此,让列宁苦恼的问题就在于:如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容忍恢复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同时最大限度规避大资本和一般私人资本的政治影响?列宁在《论合作社》中提供的答案就是要依靠合作制。在他看来,合作制的最大好处就在于,一方面它以市场机制为前提,另一方面,它“便于把千百万居民以至全体居民联合起来,组织起来”,[7](pp.222-223)有利于向完全的社会主义过渡。因此,列宁的合作制构想,对既能合理利用市场机制,又尽可能规避大资本和一般私人资本的影响提供了创新思路,从理论上回应了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如何防止私人资本主义过度发展等重大经济政治问题。
当下我国一些领域存在私人资本无序扩张和垄断、肆意操纵、制假贩假、牟取暴利、频频暴雷、行贿干部等现象。列宁的宝贵探索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市场经济条件下防范资本无序扩张、规范平台经济及更好处理市场与政府关系的理解。习近平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和社会主义社会的资本固然有很多不同,但资本都是要追逐利润的。”面对资本无序扩张等市场乱象,“就要求规范资本行为,趋利避害,既不让‘资本大鳄’恣意妄为,又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功能。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重大政治和经济问题”。[13](p.576)
列宁关于合作制的战略构想对当下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最大启示就在于:市场经济并不是包治百病,而是存在严重的失灵问题,如果驾驭不好,就存在向资本主义演变的可能性。采取能够平衡和弥补市场失灵和抵御资本强势的合作化,不失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思路,有利于更好驾驭市场经济。需要强调的是,合作化构想不是要否定市场经济,而恰恰是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规避市场和私人经济的负面影响和潜在风险。
列宁关于市场化条件下发展合作化及集体经济的分析视角,对我国在多层次经济结构下探索共同富裕,更好平衡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之间的关系,也具有现实启发意义。
列宁在《论合作社》中特别指出“合作社”原则的社会主义意义,即“在政策上要这样对待合作社……贷给合作社的国家资金,应该比贷给私人企业的多些……”“目前我们应该特别加以支持的一种社会制度就是合作社制度”。[7](p.350)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活跃经济、推动增长离不开私人资本的作用,但如果不对私人资本进行必要的规制和调节,必然会导致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愈演愈烈。这是由资本的文明性和剥削性决定的。同样,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如果不对国有经济、集体经济或合作经济加以财政上的支持、政策上的倾斜,那也是不容易做到的。“我国贫富差距扩大最根本的原因在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已对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生深刻的影响。还需要从基本生产关系,从基本经济制度来接触这一问题,才能最终地阻止向两极分化推进趋势。”[15]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如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为共同富裕提供更多实践空间?列宁提出的合作制战略构想,可以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共同富裕丰富和拓展新的探索路径。
合作经济、股份合作经济、集体经济有利于推动劳动者的劳动联合、资本联合。积极探索合作经济、新型集体经济的发展,可以在国有经济的思路之外另辟蹊径,既有利于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机制发财致富,又有利于鼓励引导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价值观,嫁接不同形态的所有制结构,是一举两得之举。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在新形势下要进一步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思路。例如,现实中以劳动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就对实现农民群众共同富裕具有积极意义。在城乡稳步推进共同富裕的征程中,对于劳动者以劳动联合为主并结合资本联合的各种股份合作制经济,尤其应该提倡和鼓励。
总之,列宁晚年的合作制战略构想及其创新思路,内涵十分丰富,启示是多方面的,是列宁留给各国共产党人的一笔珍贵思想遗产。在列宁逝世一百周年的今天,其思想仍闪烁着耀眼的真理光芒,值得我们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并结合时代特征、本国国情和民族文化,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参照运用,为进一步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不竭精神动力和有益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