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文静
[摘 要] 爱伦·坡是美国著名小说家,他的作品中有相当数量的哥特类型小说,其中最为著名的是《厄舍府的崩塌》。同时,坡还将自己独到的创作理论淋漓尽致地体现在自己的作品中。此外,坡也在现实生活中贯彻自己的原则。因此,本文拟从坡的作品、创作理论和现实行动三个方面来考察他的哥特性。
[关键词] 爱伦·坡 《厄舍府的崩塌》 哥特建筑 哥特精神
[中图分类号] I10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7-2881(2024)08-0064-04
一、“哥特”概念的两种意涵
“哥特”(Gothic)这一概念一般有两个意涵,其一是历史的、政治的、民族的概念,最初泛指活跃在公元4世纪到5世纪的一支日耳曼人部落,他们在罗马帝国崩溃的进程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其二是指盛行于12到15世纪之间的一种艺术(尤其是建筑风格)。但是戴恩斯(Wayne Dynes)指出:“‘哥特式当作风格分析上的词汇来使用是近代才有的现象;在中世纪时,则无如此的用法。”[1]这两个朝向的意涵如同两片古老遗迹,历史在它们之上层层叠叠发展建造出各不相同的文化景观,但一直以来都有一些“足迹”连接着二者,现在可辨认出的最早的“一串脚印”来自瓦萨里(Giorgio Vasari),他在《艺苑名人传》的序言中写道:“西哥特人在他们的国王阿拉里克的率领下,野蛮入侵意大利并两次洗劫罗马城……那个时代的艺术作品不过是一些毫无章法和粗糙不堪的东西……建筑的命运同样如此。”[2]在瓦萨里看来,建筑风格的变化是与艺术家密切相关的,艺术家的逝去进一步导致了宏伟庄严的建筑风格、方法的失传。也就是说,哥特人的入侵迫害了优秀建筑师的生命,从那以后流传下来的被后世称为哥特式的建筑风格,虽然在当时的人看来是美妙无比的,但是在现代人的眼里却是缺乏秩序、不成比例的建筑风格。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哪一个角度来看,在哥特概念诞生初期,它都是一个充满贬义的词汇,表示着民族和人种上的低劣、野蛮,以及艺术形式风格上与希腊古典风格——高贵的单纯,静穆的伟大——相对的缺乏秩序、手法笨拙、装饰过度。
对哥特概念的鄙夷持续了百年之后,在17、18世纪逐渐得到正名。首先是在政治方面观念的扳正,英国人理查德·费斯特根(Richard Verstegan)在1605年出版的《重建失去的知识》一书中第一次明确提出英国人是完完全全的哥特人的后代。他的邏辑实现了古代日耳曼人的自由传统与17世纪民主理念的对接。这两者的结合体,就被命名为“哥特宪法”(Gothic constitution)。彼时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政体刚刚建立,议会还需在诸多方面限制君主权力,根据塔西佗(Tacitus)在《日耳曼尼亚志》中对哥特人议事决计过程的描述可知,他们的传统是酋帅负责决定小事,全部落人民共同商议大事,人民参与最后的决策;每月初或者每月中旬,是固定的会议时间;遇到紧急事务则可依据事情的紧急程度临时敲定会议时间[3]。这也被认为是英国议会的原型。在议会党员们(the Parliamentarians)眼中,北欧的日耳曼民族天生有崇尚自由制度的性质,反对专制与特权。一如西德尼在《论政府》中所说:“在罗马帝国解体之后,占有其最佳域外领土的所有北方国家,其政治形态皆是通常称作哥特式政体的组织:他们有国王、领主、平民、议会,这些国家的主权即在此,亦由此而发挥。”[1]因此哥特在英国被视为是民主而自由的,不仅是政治上的,也是宗教上和文化上的。
人们对哥特概念在文化艺术上的转变要来得稍晚一些,在18世纪,人们对于艺术作品中的“自然”这一概念有了新的态度和标准,比如在建筑方面,不规则之美取代了对称和均衡的传统戒律,变成日后造园艺术的新标准[4]。随后这一审美原则进入建筑领域,以细节上的繁复、结构上的不规整著称的哥特建筑在审美原则更新以前是备受排斥和鄙视的,在审美原则更新后,则成了“香饽饽”,被专业人士认为是更符合自然或者说更适应自然的建筑产物[5]。歌德在面对斯特拉斯堡大教堂的西立面时就曾感慨教堂将巴别塔的理想诠释得如此透彻、如此深远,连最纤小的细节也具有必不可少的美感,就像一株上帝之树[1]。而在这种对哥特艺术的“自然”再审视背后发生的,其实是审美趣味的转变。1757年伯克(Edmund Burke)在《关于崇高与美的概念起源的哲学探讨》中从生理和心理的角度阐述了崇高感的产生,认为恐惧是崇高的心理基础。在18世纪,崇高的事物就是指能使人产生心灵震撼、恐惧感、敬畏感的事物,而能引起这些感受的事物的共同特征是体积上的庞大、力量上的强大,或者能以陌生感引导人的情绪感受,即呈现出模糊的、晦暗的形象,从而唤起人们对其的崇敬。恰好,哥特建筑满足了这些特征,它直指苍穹的高度、庞大的体积、晦暗的光影、尘封的历史,都能让人产生敬畏之感,从而成了崇高美学思想的集中体现。19世纪的人们更进一步地意识到哥特式建筑浪漫繁复的外表下所蕴藏于其结构中的精神价值,黑格尔在《美学》中写道:“我们在这里所能找到的不是某一种单纯的目的性,而是显示心灵在虔诚信仰中既深思默索最内心世界的特殊细节,而又超越一切个别有限事物的那种目的性……它既是精雕细凿地造成的,而又崇高雄伟,表示出努力向上高举的精神。”[6]
总结来看,当人们谈论现代的哥特特质、哥特精神时,主要有两个角度,其一是从政治、民族角度来看的民主、自由的精神,这里强调的是哥特背后的族群建构与认同逻辑;其二是由整体形式结构造就的恐惧感以及崇高体验,这里强调的是建筑、作品作为整体性的精神向度。下文对爱伦·坡的小说《厄舍府的倒塌》(The Fall of the House of Usher)的分析也将沿着这样两条路径分别展开。
二、爱伦·坡的哥特性
1.文本的哥特性
张晓燕在《〈厄舍古屋的倒塌〉哥特式特征分析——基于语料库的词汇研究》一文中进行了统计:小说一共有7166个词(形符数),不同词型的类符共有2030个词,文本标准类形符比为47.19,比较直观地超出了参照语料库的平均标准类形符比38.73,表明坡的小说中用词变化性较大;文本平均词长为4.6个字符,4个字母以内单词占总形符数的58.8%,比例上则小于参照语料库4个字母以内单词占总形符数的64.5%,说明坡的小说的句式结构偏长[7]。这两项数据很好地体现出坡写作用词的特点,即他倾向使用更难更偏僻的词汇,并且尽量避免一个词的重复使用。
这样用词考究、苛求奇崛的结果是引起读者阅读的惊奇感。“惊奇”是浪漫主义文论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华兹华斯认为文字要在寻常的事物和情节上加上一层想象的光彩,使日常熟悉的东西在不平常的状态下呈现在心灵面前,柯勒律治认为文学要给日常事物以新奇的魅力,能够引导人们观察世界的美丽和惊人,并激起一种类似超自然的感觉[8]。这样一种对实在客观事物上蕴含的精神性的挖掘在坡的小说中也有所体现。如黑格尔所说:“(当人摆脱了同自然原始直接的联系)惊奇感才会发生,人才为自然事物所撼动……他要在这些事物里重新发现他自己,发现思想和理性……人也见出自然事物和精神之间毕竟有一种矛盾,正是在克服这种矛盾的努力中所获得的对矛盾的认识才产生了惊奇感。”[6]这在哥特建筑上恰恰体现的就是精神和物质的结合,且是物质表现精神,或者直接说“物质已完全地从它的材料的重量里解脱出来,它只是一种非感觉的、精神性表现的载体。它已变得非物质化了”[9]。
而当人们着眼于具体的文本用词时,坡也字斟句酌地表现着文本与哥特建筑艺术千丝万缕的联系。小说中的“我”在进门时就对厄舍府的形制风格下了判书:“一名等候在那儿的仆人牵过我的马,我径直跨入了那道哥特式大厅拱门。”[10]这里用到的词是Gothic archway实际上就是哥特式建筑最经典的尖拱门。而当“我”进入厄舍的房间时,眼前所见却是“睁大眼睛也看不清房间远处的角落、或有回纹装饰的拱形天花板深处”。这里的vaulted and fretted ceiling,曹明伦选择按字面意思直译,也非常完整地保留了所要表达的哥特意味。但也有一些在翻译上无奈遗漏的点,小说中对厄舍房间的描述还包括“又长又窄的窗户顶端呈尖形,离黑色橡木地板老高老高,人伸直手臂也摸不着窗沿。微弱的暗红色光线从方格玻璃射入,刚好能照清室内比较显眼的物体”[10]。这里加粗两句在原文中分别是“The windows were long, narrow, and pointe”和“Feeble gleams encrimsoned light made their way through the trellised panes”[11],虽然说译文采取直译的策略,表面上并没有问题,但读者须知一部哥特小说中的一座哥特建筑的每一个细节都有讲究,又细又长还尖的窗户在哥特建筑中一般特指的是柳叶窗,即教堂中常见的彩色玻璃窗。所以下文中并非“暗红色的光线”射入玻璃窗,而是光线经由彩色玻璃窗射入而变成暗红色。
2.创作理论的哥特性
纵观小说,坡整体的创作理念、效果和目的都与哥特理念吻合,以下将分三点予以说明。首先是物质的、科学的语言、修辞方面,劳伦斯(D. H. Laurence)曾评价坡的写作:“坡与其说是个艺术家倒不如说是位科学家。他像科学家在坩埚中溶解盐一样把自己化为灰烬……他从不用生命的观点观察事物,他几乎总是用物质的观点看事物,眼里都是珠宝或大理石什么的。他还用力量和科学的观点看问题。他的节奏十分呆板。这就是他的‘风格。”[12]而相应的,勒高夫(Jacques Le Goff)在《中世纪的知识分子》中就正处于如火如荼展开的哥特式建筑运动中心的沙特尔知识分子有这样一段描述:“沙特尔是12世纪伟大的学问中心……相较于对词语的研究,沙特尔更喜欢对事物的研究,而事物属于四艺,即算数、几何、音乐、天文的研究对象。”“他们不是从上帝出发,而是从自然、精神和星辰出发,来解释世界上第一个人是如何被创造出来的”[13],由此可见坡在创作中一直孜孜以求的对物质的观照与中世纪哥特时期的经院哲学家所体现出的思想特质是相似的。而坡在写作中所体现的科学主义倾向也与潘诺夫斯基(Erwin Panofsky)所描述的有相似之处:“人文主义者的心灵要求的是最大限度的‘和谐,而经院哲学家的心灵所要求的是最大限度的明晰。他接受并坚持通过形式获得功能的绝对清晰性,恰如他接受并坚持通过语言达至思想的绝对清晰性一样。”[14]
其次是注重精神的、思想的实显、外化,正如前面提到的,沃林格尔(Wilhelm Worringer)在《哥特形式论》中强调了哥特建筑整体的精神性,他在将哥特建筑与希腊式的古典建筑对比时说道:“精神是物质的反面,使石材非物质化意味着使它精神化,希腊建筑趋向于感觉的倾向是与哥特式建筑趋向于精神化的情况形成直接对照的……希腊建筑是实用性的结构,哥特式建筑是纯结构的。第一种情况中的结构性因素仅仅是达到某实用目的的手段;后一种情况里,其自身就是目的,因为它与表现性的艺术意图相吻合。”[9]由于哥特式的表现意志能够在结构关系的抽象表述中变得清晰有力,结构便因其自身而被带到了超越于其实际目的的领域。因此,哥特式建筑可以理解为成一种不出于任何目的的、对结构的狂熱嗜好,哥特式建筑不仅是一种表现性的艺术意志,还要求一种非感知的机械性活动。而这也和艾略特(T. S. Eliot)对坡的评价高度相似:“如果不是分析地看待他的作品,而是放眼观其全貌,我们就会看到大量的独一无二的形式和令人钦佩的规模,这些东西会让人不时回眸翻看。”[15]
最后,是坡最著名的效果论,即注重整体效果的传达。在坡那里,故事的开头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每一个故事的第一句话就应当直接把读者引入预先设定的故事情景氛围中,如他在《霍桑〈故事重述〉二评》中所说:“按照这样的方式,经过精巧的构思,运用纯熟的技巧,可以最终绘出这样一幅画面,在以同源艺术的角度观察和沉思它的人心目中留下最完满的印象。故事的思想能够被完美无缺地表现出来,因为它不会受到干扰。”[16]这种对创作的要求就像布鲁姆(Harold Bloom)总结的:“坡的每一篇小说,给人感觉太清楚地一开始就表明了它的结局。我们不必等到看见玛德琳·厄舍和那所房屋倒塌在可怜的罗德里克身上,在叙述者到达这个地方之前就已经倒塌了。”[17]而这一点同样在经院哲学与哥特建筑中有非常明确地体现:“就像盛期经院哲学的《神学大全》一样,盛期哥特式主教堂所追求的首要目标是‘总体性……要以它的形象体现出完整的基督教知识,神学的、伦理的、自然的、历史的知识,并使一切各得其所,凡是找不到恰当位置的东西就要被抑制住。”[14]
3.现实行动的哥特性
爱伦·坡本人是否具有哥特精神?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看看哥特精神在英格兰是如何体现的,如第一部分所展现的,哥特精神最主要的“功用”是帮助建立一个单一民族的民主整体。而当“五月花”号抵达新英格兰时,人们同样围绕哥特精神建立团体的精神核心,同时他们认为自己才是哥特人的正统,而英格兰已经被罗马帝国所影响[18]。美国人可以自豪地套用英国人构建的那套哥特想象,这套文化想象也可以通过辨析谁才是真正哥特传人的模式来对抗英格兰的统治。由此可以看出,哥特精神在美国的主要表征就是民族想象。
于是问题就变成了坡是一位民族文学主义者吗?学者罗昔明根据考察认为,与坡的民族文学构建观念密切相关的有两个派系,一是站在本国文化传统的角度,认为应当增强本土文化凝聚力、表现力,增强本民族自信,抵御外来文化入侵的“青年美国人”,他们站在了保守、激进、狭隘的文化民族主义的立场。而与他们相反的另一派,则是朗费罗代表的“世界主义”的文化民族主义,它主张吸收利用外来文化传统,并将外来因素和本土文化结合并融入创作中,打破民族、国家之间的文化壁垒[19]。在此之中,爱伦·坡没有站在文化民族主义或者世界主义的单面向角度,而是以融合民族主义与世界主义的“熔炉”意识,以宽广包容的胸怀展现了自己独特的建构策略。由此看出,坡不仅是一个民族文学的建构者,也因此是一位哥特精神的传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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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陆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