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群 胡晨洁
摘 要:
立足于积极老龄化视角,通过与老龄化程度最深的日本进行比较,分析我国老年人口红利的释放现状,对老年人口红利释放的路径进一步分析,发现老年人口红利释放与积极老龄化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并从积极老龄化的三大支柱,即健康、参与、保障角度提出促进老年人口红利释放的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老年人口红利;人口老龄化;积极老龄化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4513(2024)-02-086-06
收稿日期:2023年04月25日
作者简介:
孙 群(1970-),女,安徽黄山人,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保障。
胡晨洁(1997-),女,河南濮阳人,在读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研究。
基金项目: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一般项目“安徽省智慧养老服务体系研究”(AHSKY2019D021)。
引言
2021年我国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达到14.2%,超过老龄社会标准14%,我国正式由老龄化社会步入了老龄社会,2022年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进一步增长,达到14.9%。我国老龄化程度在未来仍是不断加深的趋势,学者们从人口学、经济学、人力资本等角度出发,探討研究我国老年人口红利的构成、现状、影响作用机制、实现机制等,形成了诸多的理论模型和政策建议。而要缓解人口老龄化问题,还要关注老年人口红利对促进积极老龄化的影响机制和实现机制。因此,借鉴相关研究,立足于积极老龄化角度,通过中日两国情况的比较,剖析我国与日本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差距,探讨我国老年人口红利的释放现状,进而分析促进老年人口红利释放的理论逻辑,以期为释放老年人口红利和实现积极老龄化提出具有参考意义的理论和对策建议。
一、老年人口红利与积极老龄化
(一)老年人口红利
联合国人口基金会给出了人口红利的经典定义:经济由于人口年龄结构的转变获得的潜在增长能力,主要是由于劳动年龄人口(15岁-64岁)在总人口中比例上升而产生的。人口红利与老年人口红利既有交叉,又有区别。穆光宗(2011)从人口学角度出发,认为老年人口红利属于人口红利中的一类,即人口转型红利,指帮助老年人转变社会角色和形象,树立积极老者观,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度,而由此产生的价值贡献[1]。杨燕绥,胡乃军(2013)通过构建老龄社会发展指数,提出老年人口红利理论框架,即老年人口红利由老年人口的人力资本、老年人口的投资贡献、老年人口的纳税贡献和老年人口的消费贡献组成[2]。李连友,李磊(2020)立足于积极老龄化,将老年人口红利定义为通过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开发老年人力资本,通过老龄产业创新发展激发老年人消费需求,从而为老龄时代转型升级提供的人口质量机会窗口[3]。
综合上述学者们的观点,可以发现学者们都强调老年人口红利随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而来,在一定条件下,对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这部分促进作用主要来自老年人力资本红利、老年人消费需求红利、老年投资红利三大部分。
我国老年人口红利释放现状、路径和对策研究——基于积极老龄化视角
(二)积极老龄化
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积极老龄化的定义,即老年人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意愿进行社会参与,充分发挥老年人自身的能力、精力和社会潜能,并得到保障照料。健康、参与、保障是积极老龄化的三大支柱要素。健康是先决条件,指老年人能够维持健康的身心状态,提高生活质量;参与是核心内涵,指老年人根据自己的意愿参与到社会文化、经济活动中去;保障是必要条件,指对于需要帮助的老年人能够得到家庭、社区、社会的帮助和支持。国内学者丰富了积极老龄化的概念,邬沧萍(2013)和原新(2018)立足国情,认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还应增加发展、和谐、共享三大基石[4-5]。胡宏伟(2018)从多元治理角度出发,认为应当构建国家、社会、个人网络三个维度的多元主体的老年人社会参与综合保障体系[6]。杜鹏,陈民强(2022)从政策研究视角,提出应从政策体系、为老服务和产品供给、社会环境营造、劳动力供给等多方面,做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准备[7]。
综上所述,积极老龄化三大支柱即健康、参与、保障缺一不可,同时我国积极老龄化的实现要立足于国情,积极调动多方力量参与老龄化治理,推进老龄化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老年人口红利的释放现状分析
(一)老年人力资本红利释放现状分析
老年人力资本红利指通过老年人就业实现对该部分老年人的人力资源开发,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劳动力供给。因此,老年人力资本红利的释放可通过对老年人就业现状进行分析,主要表现在三方面,老年就业人口数量、老年人就业率、老年就业人口占比。
自我国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数量增长迅速,老年就业人口总数也在不断增加,但老年就业人口的增长速度远不及老年人口的扩张速度。我国老年人力资本红利的开发不足主要体现在低龄老年人就业率和老年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两个方面:一方面,在低龄老年人的就业率上,如图1所示,我国低龄老年人的就业率20年来停滞不前,在40%—50%之间波动,甚至稍有下降。而日本在1995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时,其60-64岁老年人的就业率已经达到53.4%,到2020年这一比例已得到了大幅增长,增长率为17.6%。另一方面,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例较低。虽然20年间有所上升,但与日本的差距仍不断加大(2000年相差7.6%,2020年相差10%)。总体而言,与老龄化更为严重的日本相比,我国老年劳动力储备丰富,但利用不足。
造成以上差异的主要原因有:其一,法定退休年龄过早。日本目前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5岁。我国目前尚未正式推迟法定退休年龄,60-64岁的低龄老年人早早退出劳动力市场;其二,我国目前缺乏针对老年人就业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保障。日本制定了《老年人福利法》《老年人雇佣安定法》《高龄社会对策大纲》等相关法律来提高老年人就业保障和就业公平。
我国尚未有针对性的法律出台,并且近九成的法院将就业老年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认定为劳务关系[16],而劳务关系不受目前的《劳动合同法》保护;其三,我国缺乏针对老年人的就业信息发布平台,老年人就业渠道狭窄。日本早在1986年就在全国各社区设立了“银发人才中心”。其四,老年人自身的健康状况、教育程度、自我认识等也影响着老年人就业。日本老年人的平均教育水平和健康水平均高于我国,且是世界上最长寿的国家;其五,我国传统养老观和老年人“失用”“无用”等刻板印象及社会氛围,抑制了老年人社会参与和就业的意愿和可能性。
(二)老年人消费需求红利释放现状分析
老年人消费需求红利是指基于养老储蓄,由多元化养老需求引发老龄人口的消费能力,及促进银龄产业发展的机会,从需求端和供给端对经济发展带来的促进作用。因此,老年人消费需求红利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看,一是老年人消费支出体现出的需求侧现状,二是老龄产业所体现出的养老服务供给现状。
1.老年人消费支出现状。老年人消费支出现状主要体现在消费体量和消费结构上。在消费体量上,根据市场空间的推算公式:某种市场空间=目标人口基数+需求消费品客均价+预期消费率。我国老年人口基数约是日本老年人口基数的5倍,但老年人的整体收入水平约低于日本老年人的30%,且老龄产业发展不足[],使得我国老年人需求消费品均价和预期消费率不及日本,造成老年市场空间开发不足;另一方面,在消费结构上,我国老年人仍然偏重于生存性消费,每月有接近1/4的支出用于保健医疗,而在教育娱乐方面的支出占比很小,享乐型消费占比低;相反,日本老年人在医疗方面的支出仅占总支出的6.6%,却有超过10%的支出用于教育娱乐。
造成这种消费体量和消费结构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其一,日本人民健康水平较高,极大地减轻了老年人和家庭的负担[9]。2020年日本女性平均预期寿命97.74岁,男性81.64岁,我国2020年女性平均预期寿命80.88岁,男性75.37岁,国民平均预期寿命明显高于我国。其二,日本的医疗保障水平较为完善,而我国的整体医疗保障水平与之相距较远,导致老年人在医疗健康方面的支出较高,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我国老年人消费潜力的释放。日本在1961年就实现了医疗保险的全覆盖,后续实
现医疗、保健分离的保障制度,并创新性地根据日本的社会经济及老龄化情况,逐步创建了按照年龄划分医疗保障对象,针对75岁以上的老年人及64-74岁的残疾老年人,实行高龄者医疗制度。
2.老年人养老服务供给现状。我国老龄服务产业主要包括养老机构与设施、养老服务、养老用品三大产业支柱。首先,就养老机构设施而言,部分设施存在供給过剩的情况。如图1所示,自2013年开始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我国养老机构管理更加规范,机构数量下降,直至2019年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机构数量回升,整体发展态势较为波动,但整体向好;另一方面,我国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的床位数在十年内翻了接近2倍,近年来基本维持在30张/千名老年人,虽然与日本等发达国家每千名老年人拥有50—70张床位还有一定差距,但就我国对于机构和社区的养老需求而言,有将近50%床位是闲置的,且其中机构的空置床位占大半[10]。其次,养老服务所需专业养老护理人才供给不足,我国目前有超过1亿的空巢老人,超过4000万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但根据民政部和国家卫健委等部门统计,目前各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仅有150万人,其中具备专业护理资质的不足50万人;最后,我国养老用品市场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产品良莠不齐且种类较少,缺乏养老高端产品的研发。日本是世界领先的养老用品制造国,全球养老用品的种类有6万多种,其中日本生产占2/3左右,且产品智能化水平较高[11]。
银龄产业现状的成因主要有:其一,服务与需求不匹配。我国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
结构,对于家庭养老服务、设备的需求更大,但我国银龄产业的发展结构恰恰相反,机构养老产业发展势头更猛,而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发展不足。其二,与日本相比,我国老龄化具有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显著特征。很大一部分老年人养老经济能力不足,导致有政府支持的收费较低的养老机构人满为患,私营收费较高的养老机构却有大量床位空缺。其三,对护理人员的培养缺乏完善的教育体系和专业化管理体系,专业养老护理人员待遇过低,使得进入这一行业的年轻人越来越少。其四,养老产品研发力度不足。我国能够自行生产的产品种类仅有2000多种,且大多是中低端的养老用品,80%的高端产品需要依靠大量进口,造成产品价格高昂,普通家庭无法承受。
(三)老年人投资红利释放现状分析
老年人投资红利,即通过运作养老储蓄形成的养老基金,实现资本保值增值,及对社
会经济产生的影响。结合近年来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情况,可从养老金构成、养老金规模、养老金运作三个层面来看。
首先在养老金构成上,我国养老保险由三大支柱构成,第一支柱为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为补充养老保险,包括针对企业
员工的企业年金和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第三支柱为个人养老保险。截至2020年底,我国第一支柱覆盖近10亿人,覆盖率超70%;第二支柱中,企业年金为企业自愿参与,发展较为缓慢,参保人数2718万,覆盖率较低,为6.8%;职业年金为机关事业单位强制参与,发展较为迅速,参保人数超4000万,覆盖率较高,为68.5%;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尚处于起步阶段,传统商业养老保险占人身险收入不到2%。其次,在养老金规模上,2020年底我国养老金规模共计约12.88万亿元,约占当年GDP的12.7%,远低于OECD国家平均值的40%—50%。其中第一支柱占比超过养老金总规模的2/3,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的总量共计约占1/3。最后,在养老金运作层面,2020年我国社保基金投资收益额超3786亿元,投资收益率约15.84%,其中,第一支柱实现收益1135.77亿元,权益投资收益率为10.95%[12];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投资收益1931.38亿元,加权平均收益率10.31%[13];职业年金累计投资额1010.47亿元,投资收益率约7.83%;第三支柱收益尚不明显。
我国老年投资红利目前开发不足的原因主要在于:其一,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对较为完善,覆盖范围大,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不完善,作用一直未充分发挥,我国个人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刚刚发布,未来有待进一步实践完善;其二,我国养老金储备总量远远不足,在结构上也存在问题,养老金结构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反。日本养老金由国民年金和厚生年金、企业年金、私人养老金三大支柱构成,注重强化发挥第二、第三支柱的作用,鼓励企业与民众缴纳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其三,在基金运作上,我国第一支柱运作较为保守,第二支柱占据优势,第三支柱尚未发力,长期来看运作水平的持续提升也要基于前述中养老金的总量和结构的改善。
三、老年人口红利释放的路径及对策
建议
立足于积极老龄化,如图2所示,首先,健康支柱是促进老年人口红利释放的前提。老年人健康不仅可以减轻国
家养老负担,也能促进老年人就业与社会参与,实现自身价值;其次,参与支柱在促进老有所为,
改善老年人收入及消费水平和结构,激发老年人的消费需求红利的同时,帮助老年人形成更好的经济基础来享受老年服务和产品,
从而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最后,参与支柱和保障支柱共同促进老年投资红利释放。在老年人健康、就业等各方面权益得到保障的条件下,老年人社会参与度的提高,意味着更多的老年人实现了就业或再就业,将能够推动养老金总量和结构的改善,提升养老基金运营能力和投资收益,释放老年投资红利,进一步循环促进老年人健康和参与。因此,老年
人口红利的释放将促进我国积极老龄化战略的实现,同时积极老龄化战略也引导老年人口红利的释放,二者存在相互促进、互惠互通的内在联系。因此,从健康、参与、保障积极老龄化的三大支柱角度提出促进老年人口红利释放的对策建议。
(一)夯实健康支柱: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
体系
健康是老年人参与社会劳动与就业的基石,释放老年人力资本红利和消费红利的前提。首先,要增强老年人的健康意识和主动健康的能力,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完善老年人健康管理,延长老年人健康预期寿命;其次,发展老年医疗、康复护理和安宁疗护服务全周期的养老服务,推动医疗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构建以“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再次,促进医养康养的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医养结合,丰富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最后,精准捕捉老年人的健康需求,与我国养老特点相结合,注重家庭养老需求相关产业的发展和服务的供给,并注重产品的适老化设计,提高有效供给,在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同时,大力发展银发经济,释放老年人消费需求红利。
(二)完善参与支柱:多方促进老年人就业
参与
参与是老年人实现自身价值,促进老年人消费红利和老年投资红利的重要途径。首先,加强老年人教育,增强老年人的参与能力。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价值,完善老年人就业服务,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度;其次,宣传积极老龄化观念。改变刻板观念,消除消极老龄化、辱老的陈旧观念,去除人口老龄化的悲观色彩,使积极老龄观深入人心,形成老有所为的社会氛围;再次,推动渐进延迟退休政策的实施,同时构建开发针对老年人的就业信息平台,拓宽老年人就业渠道,促进老年人继续就业与再就业。最后,协调促进立法,将老年人就业问题政策化、法律化,禁止用人单位针对老年人的年龄歧视和性别歧视行为。细化老年人就业权利、工作环境、职业伤害保障等方面的立法,增强法律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筑牢保障支柱:多层次完善老年人保
障体系
老年人健康、参与都需要保障体系的保驾护航,保障对于老年人口红利的释放具有全方位的影响。首先,建立起系统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体系,加强对重特大病症、贫困老人的保障能力,保障老年人老有所医、缓解老年人在医疗支出上的经济压力;其次,保障老年人社会参与与就业的权益,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乐、老有所为,改善老年人收入水平和收入结构;再次,引导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等各类主体共同参与老年人保障体系的治理,保障老年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安;最后,加强基金运行和筹措能力。在不断完善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养老金的巨大潜力,优化基金总量和基金结构,促进老年投资红利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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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Path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the Dividend Release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in China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Positive Aging
SUN Qun, HU Chenjie
(School of Management, Anhui University, Hefei, Anhui 230000, 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positive aging,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ividend release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in China by comparing it with Japan, which is the country with the deepest degree of aging, further analyzes the path of the dividend release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finds that there is a mutually reinforc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ividend release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and positive aging,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countermeasure and suggestions to promote the dividend release of the elderly popul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health, participation and security of the three pillars of positive aging.
Keywords:
dividend for the elderly population; population aging; positive aging
(責任编辑:胡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