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德
(江西师范大学 教育学院,南昌 330027)
我国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已20余年,但“什么是创新创业教育”至今不是十分清楚。目前大多数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使用创新创业教育概念时,援引《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下称《意见》)有关创新创业教育的表述,“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1]本文认为《意见》并未抓住创新创业教育的个性特征和触及创新创业教育本质内涵,因为专业教育也是一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发展战略的教育理念和模式。文献显示,现有研究从纵向上的创造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出现时间梳理出概念演进图,[2]也有研究根据创新教育与创业教育的关系表述把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分为“潜概念”阶段的替代论、“前概念”阶段的整体论、“概念确立”阶段的综合论和“后概念阶段”的融合论。[3]一项研究以1997~2016年教育学37种CSSCI来源期刊刊发894篇创业教育相关论文为样本,利用文献计量方法分析发现,创业教育领域研究主题集中在5个方面:创业教育及相关因素的协同、大学生自主创业素质与能力研究、创业型大学的发展与创业教育的融合、高校在创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创新创业教育与人才培养等。[4]另一项类似研究分析2009-2018年创业教育研究主题,[5]也佐证前项研究结论。本文笔者查阅改革开放以来涉及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政策,发现政策仅阐述创新创业教育的意义、目标、方式、重点等内容,没有找到官方对“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概念的正式定义。教育行政部门似乎对“什么是创新创业教育”,来了一个“集体无意识的回避”。现有研究文献讨论创新创业教育内涵是从创新创业教育本身出发,思路和界定的概念内涵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但其不足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忽视创新创业教育的对象、目的等。本文从人才和教育两个维度作学术史梳理,进而探讨创新创业教育概念发展和本质内涵,希冀为学界提供一个审视、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新视角。
毫无疑问,创造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均指向人才培养,对应的是创造(型)人才、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型)人才。2023年9月15日,在中国知网以“创造型人才”进行篇名模糊检索,共检索出335条中文文献,大致有两个研究小高潮,分别是1983~1987年和1998~2003年。首条文献是《黑龙江高教研究》1983年第3期发表的《课外科研小组是培养创造型人才的好方法》,该文献介绍某所高校城建系水力学教研室培养出高水平有能力的建设人才的经验。[6]以“创造型人才”进行主题模糊检索,共检索出11414条中文文献。首条文献也是《课外科研小组是培养创造型人才的好方法》。以“创新人才”进行篇名模糊检索,共检索出16849条中文文献,首条文献是《读书》1984年第9期发表的《资源·创新·人才》,[7]第二条是《煤炭高等教育》1984年第2期发表的《改革高教现状培养创新人才》,[8]1985~1988年、1990~1993年、1995年没有检索出文献,1989年和1994年也分别只有1条文献,1998年起文献呈爆发式增长,1998年21条、1999年173条、2000年437条。以“创业人才”进行篇名模糊检索,共检索出3552条中文文献,首条文献是《中等林业教育》1997年第3期发表的《健全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创业人才》,[9]1997~2000年共有7条文献,都是探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领域的创业人才培养。《绵阳经济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第1期发表的《农村创业人才专业素质结构与培养模式研究》是首条探讨高等教育领域创业人才培养的文献,此文结合素质教育理念和高等农业专科生的素质要求,探讨复合型农村创业人才培养。[10]以“创新创业人才”进行篇名模糊检索,共检索出2835条中文文献。首条文献是《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学报》2001年第1期发表的《谈高校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11]文献数缓慢增长,2008年突破10条,2010年突破20条。与“创新创业人才”非常接近的一个概念是“创新创业型人才”,二者间没有本质区别,很可能是研究者的语言表达习惯差异所致。从时间顺序看,学术界在1983年提出“创造型人才”,1984年提出“创新人才”,1997年提出“创业人才”,2001年提出“创新创业人才”。
创造教育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917年,[12]在20世纪20年代成为颇具影响力的一种教育主张。陶行知不仅研究创造教育,还亲自实践创造教育。新中国成立后,创造教育一度盛行,1988年中国创造学会成立标志着创造教育获得正式身份,1995年中国发明协会高校创造教育分会成立,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胡晓风等人1989年首次提出创业教育概念,认为“创业教育就是培养人生志在创业的教育,就是构建合理人生的教育,或者说是提高人生质量的教育”“创业教育就是在人生历程中进行创造和职业相结合的教育”。[13]中央教科所1998年提出创新教育概念,并与多个省市教育研究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创新教育研究与实验。[14]2001年学术界开始使用创新创业教育这个概念,时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信长星提出在技工培养过程中要积极引入创新创业教育。[15]2010年教育部正式使用创新创业教育。可见,创造型人才与创造教育、创新人才与创新教育、创业人才与创业教育、创新创业型人才与创新创业教育在文献中出现的时间大体一致,但并不完全重合。
2004年以来,除“创造型人才”这个概念很少使用,“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3个概念并存使用的文献都比较多。本文认为4个概念都是在积极探索和回应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的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之一,即培养“什么样的好人才”。本文认为,“创造型人才”“创新人才”“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四者之间没有本质区别,很大程度上是研究者的语言使用习惯差异而已,本质上都是在探讨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来满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代化建设需要。结合人才培养实践,《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的“出好人才”中的“人才”先后经历“创造型人才”“创新人才”“创业人才”,最近几年归集为“创新创业人才”或“创新创业型人才”并成为官方话语。
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持续发展、内涵丰富的概念,很难给一个没有异议的定义。从目前文献来看,创新创业教育的概念内涵发展大致分为4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研究者大多从字面上加以理解,认为创业教育是艰苦创业思想的教育,[16]另一种观点是培养会经商、能创立企业的教育。[17]创业教育是培养企业家的教育,在2006年被认为是阻碍创业教育发展的最大障碍。2006年4月,南开大学商学院和美国百森商学院联合主办“创业研究与教育国际研讨会”,与会专家提出创业教育是一种素质教育,并认为把创业教育狭义理解为培养创办企业或个体户的教育是中国创业教育面临最大的障碍。[18]这一阶段,还有人从陶行知“人生志在创业”的思想出发,认为创业教育就是培养人生志在创业的教育,就是构建合理人生的教育,或者说是提高人生质量的教育。[19]第二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创业教育的理论与实验”课题组从“第三本教育护照”和创业教育目标出发,认为创业教育与学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是培养具有开拓能力和创新精神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教育。[20]4年之后,该课题组认为创业教育与学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并非并列关系,而是递进关系,提出“创业教育是在普通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基础上,提出新的更高的教育要求,注入新的教育内容,寻求新的结合实践活动的途径,培养一代既能动脑又能动手,既有开创精神又有一定创业能力,既能从事一般生产劳动又能从事某种开拓性的创业活动的劳动者”[21]的教育。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中没有明确对创业教育的含义进行定义,但可以大致认为,创业教育是指为了缩小教育与职业的鸿沟,助力大学生就业,培养创业技能、主动精神及创造工作岗位的教育。第三阶段从1999年至2005年。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颁布,研究者开始从素质教育的角度讨论创业教育,认为创业能力同素质教育所提倡的创新教育和创造教育是一体化的,创业能力、创新能力、创造能力有机结合为一体才是真正的素质教育。[22]2002年我国教育部首次以座谈会会议纪要方式指出创业教育是一种理念,这种理念要贯穿于高校的课堂教学及课外活动中,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创业能力,以及通过开设课程、资助资金、提供咨询等方式使学生具备自己开办企业的能力。[23]第四阶段,2006年以来。2006年是创业教育与创新教育走向融合的年份,学术界开始使用“创新创业教育”这个概念。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于2006年9月与清华大学创业研究中心联合召开创新创业教育座谈会、11月在西南交通大学召开创新创业教育研讨会,两次会议与会者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内涵进行了讨论,认为创新创业教育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在广义层面是指培养具有开创性精神的人,实质上是一种素质教育,而创新教育是以培养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精神、创新思维以及培养创新人才等为目的的教育。[24]2010年,首篇研究创业教育的博士学位论文《基于隐性知识的大学创业教育研究》通过答辩,分别综述创业教育和创新教育的概念,并提出创新教育是创业教育的思想基础,创业教育是创新教育的实现方式,不会创新就无法创业。[25]有学者认为,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多重意蕴,从根本目的上是一种人格教育,从本质上是一种科学教育,但其核心则是一种能力教育;从实践性上又兼具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品性,而从过程性上又具有合作教育和终身教育旨趣,而其逻辑起点则是一种主体性教育。[26]为此,有学者指出,创新创业教育是对创新教育和创业教育的超越与整合,它以创新能力培养为基础,融入创业教育,并以创新与创业行为为教育的目标导向,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思维方式和创新能力的一种新教育理念。[27]最近10年,尽管政府先后出台《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政策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实施,学术界研究创新创业教育的文献也与日俱增,但对“什么是创新创业教育”并没有给予足够的关注。
影响创新创业教育概念发展的因素主要包括国际和国内两个部分,其中国际部分的主要因素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推动。1989年12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地区办事处在泰国曼谷召开“提高儿童青年创业能力的联合革新教育规划会议”,会议报告提出了创业能力的概念框架、提高创业能力长期和短期规划。1991年1月,亚太地区办事处在日本东京召开“提高儿童青年创业能力革新教育小组讨论会”,进一步对创业能力的概念进行了界定。两次会议积极推动了我国教育理论和实务界积极探索实践创业教育。[28]1998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举行“世界高等教育大会”,大会的3个具体目标之一是“更紧密地使高等教育与职业界相联系,这尤其是为了回应不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日益增加的失业所带来的挑战”。[29]这次会议通过了《21世纪的高等教育:展望和行动》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优先行动框架》两个重要文件。这两个文件是把创业教育与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联系起的重要国际背景。
影响创新创业教育概念发展的国内因素相对复杂,既有教育本身的因素,也有非教育因素。第一,对大学生进行艰苦创业精神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初衷是解决改革开放后物质文明丰富起来后大学生在精神文明层面出现的不良苗头,进而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创业精神、创业能力。[30]第二,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随着高校毕业生数量年年攀升带来的就业压力,创新创业教育发展主要由“创业带动就业”驱动。第三,保持社会稳定。江泽民同志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甚至把创新创业教育与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指出对不能接受高等教育的中学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有利于拓宽他们的立业创业之路,也有利于维护农村和城市的发展与稳定。[31]第四,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为求解“钱学森之问”,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成为高校一项当仁不让的重要使命。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摆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部分的首要位置。回应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战略,2010年5月教育部公布《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强调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经济社会和国家发展战略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教学理念与模式,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要在专业教育基础上,以提升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核心,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32]
创新创业教育概念发展实践,一方面反映出创新创业教育在人才培养活动中具有重要地位,另一方面表明创新创业教育承载了社会各界寄予的诸多期盼。政府对创新创业教育赋予诸多期盼,既要解决物质文明丰富起来带来的精神文明的问题,又要承担培养市场主体的任务;既要提高大学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又要培养工作岗位创造者;既要解决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问题,又要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既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又要承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突破口的重任,甚至一度被赋予维护社会稳定的期盼。
跨学科教育与跨学科研究是跨学科活动的一体两翼,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都是跨学科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跨学科教育是致力于培养跨学科人才的教育活动,跨学科教育与专业教育并不冲突,而是相互补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33]跨学科教育既包括跨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的教育,也包括跨越学科门类、跨越一级学科、跨专业的教育,以跨学科学位、跨学科专业、跨学科课程呈现出来。跨学科人才是指通过跨学科教育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且具有跨学科知识结构或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34]跨学科人才培养的内涵有2个方面:一是“跨学科的人才培养”,即用“跨学科”的手段、方法和途径去培养具有一定跨学科素养的专业人才;二是“跨学科人才的培养”,即培养与学科分化中的专业人才相对的跨学科人才。无论是“跨学科的人才培养”还是“跨学科人才的培养”,都是以承认分科教育的重要性并跨越学科壁垒为基础,强调发挥关联学科优势互补和知识整合,培养学生解决复杂科技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能力。跨学科人才培养的目标是培养基础知识宽厚、学术视野宽广、具有多学科专业结构多元化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素质人才。[35]跨越学科壁垒之后有可能成为一种新的学科,即跨学科学或交叉学科学,也可能是跨越学科壁垒后的学科间牵手但不合二为一。在我国语境中,“跨学科的人才培养”和“跨学科人才的培养”可以不作严格区分,现实中跨学科教育主要是培养具有跨学科素养的专业人才,即“跨学科的人才培养”。
北宋胡瑗实施分斋教学法以来,我国人才培养有“主流教育”和“非主流教育”两条线,即在以一种教育培养“主流”人才时,还有至少一种教育在培养“非主流”人才。在人才培养上,为避免人才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以及“把所有的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政府允许某种教育一支独大的同时,一种或多种小众教育存在。1952年院系调整后,专业教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主流教育。在专业教育独步天下的同时,政府允许、鼓励一些高校开展少量的“非主流教育”。比如,1958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成立之日起,在专业设置上没有采取当时的主流做法,即原苏联理工分家的模式,实行理工结合、科学与技术结合,宽口径培养新兴、边缘、交叉学科的尖端科技人才。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实施的教育,与同时期的专业教育相比较,是一种小众的、致力于培养跨学科人才的教育。跨学科人才在很长时间内都是“非主流”人才,其培养实践方式有主辅修(双学位)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荣誉教育、设置跨学科本科专业以及设立交叉学科门类级学科专业等。第一,主辅修(双学位)教育。主辅修制是指学生在学习主专业时,在本校或跨校修读另一个专业的制度,是培养跨学科人才的具体措施。改革开放后,部分本科院校积极探索主辅修双学位教育,其中武汉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是较早进行主辅修双学位教育的高校,主要是培养有别于专才的复合型人才。2009年四川省学位委员会印发《四川省开展“双学位”教育工作意见》,决定从2009年在西南石油大学等16所具有硕士学位授权资格的高校开展“双学位”教育试点工作。2009年2月,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决定全省高校计划接收2万人的毕业生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其中本科高校、高职高专院校各1万人。第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87)教计字105号)指出,“第二学士学位在层次上属于大学本科后教育,与培养研究生一样,同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一种途径。[36]”2020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指出“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作为大学本科后教育,是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渠道”“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37]第三,设置跨学科专业。跨学科专业是指基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科门类,来实施跨学科教育与研究的基本组织或平台,是其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重要载体。[38]实践中,跨学科专业是指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可以在2个及以上学位门类中选择授予1个学位的专业,也指《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可以授2个及以上学位中1个学位的专业。改革开放之初,为化解中学师资不足问题,一些师范院校开设政史专业、生化专业、数理专业等跨学科专业。自1993年教育部颁布第一个本科专业目录,跨学科专业在专业目录中获得正式地位。1993~2021年4个版本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998年增设)10个学科门共设187个(次)跨学科专业,哲学、艺术学(2012年增设)、交叉学科(2020年增设)3个学科门未设跨学科专业。第四,荣誉教育。荣誉教育是从美国引进的一个概念,亦称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阶段的精英教育。在我国,荣誉教育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通常是指在专业教育之外,为少数优秀学生提供个性化教育的一种人才培养形式,组织方式主要有少年班、基地班、强化班、荣誉计划、荣誉项目、荣誉学院、书院、人才培养特区等。自1978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成立少年班以来,荣誉教育在中国呈现由点到线、再到面扩散的趋势,从重点大学扩散到普通院校。荣誉教育发展是一个打破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刚性教学管理制度的过程,[39]也是一个不断探索跨学科人才培养的过程。
上述跨学科人才培养实践方式表明,跨学科人才的基本特征有:具有2个及以上学科的基础知识、理论和方法;具有较强的创造、创新、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具有以主攻学科专业为主干而形成的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良好的群体意识和协调、合作精神。创新创业教育在早期针对少部分学生时,主要方式是主辅修双学位教育;当面向全体学生时,主要方式是在专业教育的课程体系中添加若干门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从选修到必修,以及主辅修双学位教育、跨学科本科专业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部分重点大学还开展荣誉教育等多种形式并存。作为“非主流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承担跨学科人才培养任务。跨学科人才是以解决复杂科技问题和社会问题为导向,以整合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设置课程体系为载体,掌握、融通两门或两门以上学科世界观、方法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复合型人才。跨学科人才不完全等同于通才。《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把通才解释为兼备多种才能的人,《教育大辞典》把通才定义为发展较全面、知识面较广、活动领域较宽的横向型人才。[40]62作为通才教育的主张者和实践者,梅贻琦眼里的通才是一种“全才”式的通才,而竺可桢眼里的通才是“宏才”式的通才或领袖人才,竺可桢还主张通过主辅修制度培养跨学科的通才。[41]专才通常指专业方面较为集中,只在某一领域或某一领域的某个方面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技巧的人才。[40]62复合型人才一般是指在专业、能力、素质3个方面具有复合性,且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是一种具有精深的交叉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能力,知识结构合理、素质全面,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新意识,掌握熟练的心智技能,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独创精神的高级人才。[42]如果说通才强调知识、技能的广度,专才强调深度,那么跨学科人才既强调广度,也强调深度,跨学科人才是具有通才特质的专业人才或具有专业人才特质的通才,在某种意义上是复合型人才。
可见,跨学科人才与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基本特征高度重合,跨学科人才的本质是创新创业型人才。进而可知,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内涵是一种有别于专业教育但又以专业教育为基础,采用跨学科的手段、方法和途径去培养具有一定跨学科素养,具备解决复杂科技问题和社会问题能力的人才教育活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专业教育是主流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则是“非主流教育”。创新创业教育是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理念,代表了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其理论意义在于承认每个学生都有创新创业的潜能,实践意义在于引导每个学生都成为创新创业人才并促进高校教育教学范式转型。[43]创新创业教育存在含有“创业”二字的创新创业教育(狭义)和不含“创业”二字的创新创业教育(广义),含有“创业”二字的创新创业教育历史不长,只有30多年。不含“创业”二字的创新创业教育是指高校在专业教育之外开展的人才培养活动,比如主辅修(双学位)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荣誉教育等,可以理解为“专业教育+X”的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