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 宋莹
2024 年1 月18 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加强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管理。《公告》从严格生产管理、规范销售行为、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管执法、推进社会共治5 方面对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提出具体要求。
《公告》要求,儿童和学生用品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 年第36 号)和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在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标签标识中明确产品适用年龄、禁止使用情形、需要成年人监护或陪同使用等注意事项,并在标签标识或包装上的显著位置标注。儿童和学生用品销售单位应当严格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来源不明、无标签标识、无注意事项或注意事项不完整的产品;发现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线索与证物的,应当及时向市场开办者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电商平台应当加强对平台内儿童和学生用品经营者的检查监控,禁止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对使用时存在安全风险或易引发暴力倾向的儿童和学生用品以及类似新产品,如圆珠笔刀、萝卜刀、激光笔、水晶泥、磁力珠、鼻吸能量棒、火漆印章、儿童真煮厨具等,不得在营销时宣传暴力内容和做错误的诱导性示范。对校园周边商铺销售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的儿童和学生用品,市场监管部门要实施重点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儿童和学生用品纳入监督抽查计划,并将抽查不合格信息及时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大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力度,确认存在缺陷的,依法督促生产单位主动实施召回;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儿童和学生用品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