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劲松 沈 帆
环梁子湖流域跨武汉、鄂州、黄石、咸宁四市,面积3265平方公里,与正在建设中的武汉新城的远期管控范围(总面积3386平方公里)基本叠加,是国家级战略备用水源地、武汉都市圈重要的生态屏障。由于历史欠账较多,环梁子湖周边区域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可持续发展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亟待采取强有力的举措来优化环湖区域生态空间,加强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
梁子湖具有巨大的湖容和优良的水质,成为周边多个城市唯一的后备水源地。梁子湖地跨四个地方行政区划,涉及环保、农林、水务、水产和旅游等行业部门,可谓线长面广。由于缺乏统一协调行动和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且沿湖各地和各部门在梁子湖保护与开发上,因行政壁垒形成了发展规划不同步、开发利用不协调、沟通渠道不畅通等问题,困扰梁子湖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保护。
长期以来的建堤筑坝、分隔湖汊、围垦占湖、环湖旅游开发等活动造成梁子湖湖泊水域面积萎缩严重,目前已缩减至339平方公里。同时湖江纵向连通受阻,天然水文节律受到干扰,洪水调蓄能力减弱,致梁子湖生态系统难以完全修复。2018年以来,梁子湖水生植物逐年减少,水生植被受损严重。梁子湖鄂州市沼山镇楠竹至桐油村段水域,原有的10万亩野生菱角到2023年已基本消失殆尽。根据权威报告,2020年以来,梁子湖流域生态系统出现失衡现象,流域内野生动物和鸟类数量不增反减,且呈逐年下降迹象。但鱼类资源显著增加,仅梁子湖鄂州水域鱼类资源已达5000万斤以上,相比2018年禁捕前年均1600万斤,增长了3倍多。梁子湖大湖草、鱼比例变化,导致整个大湖水体透明度出现恶化趋势,已从之前的1.4米下降到0.3米左右。
近5年来,梁子湖水质总体保持在地表水III类标准以上,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但整体水质开始呈现下降趋势。2022年,梁子湖武汉水域部分月份水质为Ⅳ类,超标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鄂州水域全年水质下滑至Ⅳ类,超标污染物为总磷。2023年1-10月,梁子湖武汉水域为Ⅲ类,超标项目为化学需氧量;鄂州水域为Ⅳ类,超标项目为总磷。整体而言,梁子湖湖区总磷不能稳定达标,呈恶化趋势。
从外源分析,梁子湖周边500米范围内分布约30平方公里水产养殖塘,其中武汉22.9平方公里,鄂州7.1平方公里,基本采用投肥养殖方式,大部分养殖尾水未经处理进入湖中,成为梁子湖总磷污染的主要来源。再加上部分入湖河港污染物未能得到有效控制,还在不断增加入湖污染负荷。
从内源分析,最新调查显示,梁子湖全湖沉积物平均总磷含量偏高,污染严重。其中,鄂州水域底泥总磷含量高于武汉水域。梁子湖作为浅水型湖泊,风浪较大时,湖底底泥易受扰动向水体释放总磷,导致污染物浓度上升。此外,2018年以来梁子湖全湖范围开展禁捕,鱼类数量急剧增加,且鱼类种群结构不合理,食草性鱼种过度繁衍,食肉性鱼种增长缓慢,导致梁子湖沉水植被覆盖度降低,进而加剧底泥总磷释放。
梁子湖能在较长一段时间保持较好的生态环境,主要得益于流域内工业生产规模还不很大,所产生的污染还没有突破梁子湖的环境容量。但随着武汉新城人口与产业的逐渐集聚,在充分节水的前提下,武汉新城刚性水资源需求将增大79.5万立方米/日,接近现状供水规模的2.9倍。供水需求的增加,对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供水设施建设以及梁子湖生态用水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未来武汉新城区域产业、人口及各类生产要素的快速增长,将新增污水约66万立方米/日,远超现有污水处理能力。规划范围内城市开发与建设面积急剧增长将导致城市面源污染大幅上升,工业、机动车排放和建筑扬尘将增加大气污染负荷,区域生态环境保护面临更大压力。
环梁子湖四市虽然签订了《保护梁子湖协议》,《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也明确了跨区域湖泊的管理机制和职责分工,但各地对梁子湖保护和治理地方色彩较浓,多从自身局部考虑,还缺乏“大梁子湖”意识。另一方面,水生态的修复与保护工作涉及到住建委、规划、环保、水利、农委、经信委、旅游等多层级多部门,管理职责交叉,多头管理造成现阶段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也在一定程度影响水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的开展。
环保执法尺度、执法流程等事项尚未统一,梁子湖流域周围污染企业始终得不到有效遏制。梁子湖流域上游流经咸宁、大冶等地部分麻加工企业,流域范围内难有系统性的管理,到了下游的鄂州水域难免受到影响。梁子湖直接入湖支流共17条,2022年武汉境内12条全部未达到Ⅲ类,鄂州境内5条河流仅高桥河水质达到优良。
武汉市与鄂州市、鄂州市与黄石市已初步签订了梁子湖流域环境保护协议和生态补偿协议,探索了跨市州的生态补偿机制,但在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仍存在多层次矛盾,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覆盖面较窄,且存在补偿主客体不够明确、实施范围不清晰和协调难度大的问题。
城镇建设、旅游开发、水产养殖等临湖开发侵占水域岸线、湿地等影响依然存在,现有生态控制线、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山体保护线等生态管控体系协调衔接和精细化管控不足,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基础上,山体资源、滨湖滨河岸线、水源涵养区等生态空间开发建设管控边界亟待明确。
梁子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实质是跨行政区域的环境问题,原因在于不同市域行政主体之间协调机制尚未真正建立,使得发展无序的局面长期得不到有效改变。鉴于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遵循湖泊流域生态环境系统的自然特性,建议在梁子湖流域探索建设生态特区。
参照武汉市东湖风景区管理模式,借鉴先进省份经验,打破现有四市的行政区划界线,创新重要水源地一体化保护模式,构建 “西有神农架林区,东有梁子湖特区”的区域生态环境共治湖北模式,打造我国长江大保护及大型淡水湖泊实现永续利用的明星样本。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原则,在“梁子湖生态特区”全面划定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水环境安全底线,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空间,并强化梁子湖与周边湖群的环湖空间管控,一体推进流域水环境协同治理和湖泊湿地水生态修复,探索建设区域生态保护走廊。
学习杭州千岛湖“两山银行”建设经验,推进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新动能,树立绿色发展标杆,实现区城内工业、农业、服务业同步绿色低碳转型,增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一方面谋划武汉新城水污染防治,强化污水收集处理和雨水径流污染控制,实现清水汇湖、尾水排江。另一方面推进梁子湖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梁子湖及其入湖河渠水生态保护修复,打造美丽河湖示范区。
防范饮用水水质安全风险,提升环境风险预警应急水平。拓展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体系,在“梁子湖生态特区”率先开展水生生物监测和生物完整性评价,探索开展河湖缓冲带、生态用水、湿地恢复与建设遥感监测,积极推进生态特区全流域数字化、自动化、智能化监控,实现梁子湖动态监控和智能预警,切实防范各类环境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