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項目《新中国出版微观史论》(19FXWB019)成果。
【摘要】陈铭德、邓季惺夫妇撰写的《〈新民报〉二十年》是中国现代新闻史的基础文献,1979年发表于中华书局出版《文史资料选辑》第63辑。本文基于未刊史料,分析中华书局、陈翰伯1964年否决刊发这一稿件的情境、决策和审稿个性等,例释“四清”运动作为政治活动对出版工作这一知识生产传播活动的影响与路径。
【关键词】陈翰伯 金灿然 《文史资料选辑》 《〈新民报〉二十年》 审稿过严
陈铭德、邓季惺夫妇是《新民报》暨《新民晚报》的创办人,在中国现代新闻史上做出了少可伦比的重大贡献。1962年11月,他夫妇俩撰写了《〈新民报〉二十年》。1964年10月,该稿进入了编审程序。1979年6月公开发表于中华书局出版《文史资料选辑》第63辑。《〈新民报〉二十年》是中国现代报业史的重要史料,1987年被收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编的《〈新民报〉春秋》而进一步扩大了影响,成为中国现代新闻史研究的必读文献,奠定了后来诸种《新民晚报》报史和陈铭德、邓季惺夫妇传记书写的基本框架。新发现的史料表明:1964年秋,金灿然等中华书局编辑出版人员郑重审编了《〈新民报〉二十年》,并请陈翰伯外审这一稿件。本文基于未刊史料,再现1964年中华书局内外审编者的犹疑,舆论趋紧语境下陈翰伯艰难言说中的审稿个性,并借以例释从个人知识到社会公共知识传播过程中的媒介功能及媒介生产知识的社会关系特征。
一、缘 起
1959年4月,全国政协常委会遵照周恩来总理的指示,设立了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专门负责计划、组织和推动文史资料的撰写和征集工作。1960年1月,中华书局创办了内部发行的不定期刊物《文史资料选辑》,至1965年12月,《文史资料选辑》共出版55辑。1980年,中华书局将这55辑重印公开发行。
1964年10月,在编辑陈铭德、邓季惺稿件《〈新民报〉二十年》时,中华书局总编室致信陈翰伯,请求审稿,并咨询相关意见。内容如下:
翰伯同志:
金灿然同志说:“《文史资料》中有一篇关于《新民报》的稿子,送请您审阅。”现将原稿送上,请您看看该稿对《新民报》总的评语“中间偏左”“要求民主、和平反对内战是比较坚决的”等等提法是否合适。
此致
敬礼
中华总编室
1964.10.12
随稿附去近代史组审阅意见。
信中提及的金灿然时任中华书局总经理兼总编辑。收信后某日,陈翰伯用铅笔签署了“退”字。信中所说“随稿附去近代史组审阅意见”,目前未见。
为何请陈翰伯审稿?这是由陈翰伯的新闻工作经历和《文史资料选辑》的办刊宗旨共同决定的。《陈翰伯传略》记:“1945年9月。陈翰伯离开《时事新报》,在中共的安排下,经浦熙修介绍,进了陈铭德办的《新民报》,担任副总编辑。《新民报》有日报和晚报两种,陈翰伯负责倾向进步的晚报。”张稷编:《怀念陈翰伯》,商务印书馆2019年版,第3、4页。1946年3月,陈翰伯离开重庆到上海担任《联合晚报》总编辑。虽然时间只有半年,但充分展露了陈翰伯的才华、个性和组织能力。《文史资料选辑》虽然只内部发行,编辑出版工作是高度严肃、认真的。其《编辑凡例》说:“本选辑刊印的目的在于保存和积累历史资料,并推动撰写资料工作的开展。所选的资料大都是撰写者的亲身经历和见闻,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由于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局限性,所述史实可能不尽翔实,观点可能不尽正确,因此,本选辑只在内部作为不定期刊物发行,以供历史研究工作者的参考。”
二、陈铭德的历史书写
审稿的本质是对稿件思想和知识创造价值的推断。它以对稿件来源、写作(成稿)过程的认知为前提。中外古今审稿,概莫能外。有专家指出:“陈铭德、邓季惺在解放以后撰写的《〈新民报〉二十年》,几乎就是一篇洋洋数万言的检讨书,遇到可以贬损自己的地方,绝不手软。”蒋丽萍、林伟平:《民间的回声:〈新民报〉创始人陈铭德邓季惺传》,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第205页。诚然,这仅是传记作家的断言。回忆录却被视如“检讨书”,如何认识这一历史书写?如何回归历史书写的语境来认识其历史书写特征?是解析陈翰伯相关编审行为的前提。
周恩来是在1959年4月招待60岁以上的全国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的茶话会上部署征集中国近现代文史资料的。周恩来“号召大家将六、七十年来看到的和亲身经历的社会各方面的变化,几十年来所积累下来的知识、经验和见闻掌故,自己写下来或者口述让别人记下来,传给我们的后代”。1959年7月20日,中国政协全国委员会制订并通过了《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工作办法》,其中说,全国政协为“计划、组织和推动全国委员会的委员和有关人士对于我国的近代史资料进行搜集、撰写和研究的工作”,“应与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北京各大学历史系、中央文史研究馆、北京市文史研究馆、国务院参事室、政协各省、市、自治区委员会等有关方面,密切协作,共同进行。”“本会征集和研究的资料,以从清末到全国解放前这一时期为主,其内容如下:1.主要是军事、政治和外交的资料;2.有关经济、文化、社会和华侨的资料;其他有关的历史资料和文物。”《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工作办法》,《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47页。
陈铭德生于1897年,时年62岁;邓季惺生于1907年,时年52岁。陈铭德1952年任北京市政府社会福利局副局长,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1954年12月,陈铭德、邓季惺任第二届政协委员。1957年12月,陈铭德、邓季惺被划为“右派分子”,免去一切职务。他俩写《〈新民报〉二十年》自然小心翼翼,避免再落话柄。这就是被后人视如“检讨书”的由来。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1962年12月5日铅印的《稿件处理意见表》第22号记载:“陈铭德、邓季惺:《〈新民报〉二十年》(65,000字)记述翔实、有史料价值,可刊选辑。登记字数,因非用稿纸书写,很难准确,据作者自称系七万余字,拟按乙中付酬400元。”该表还记载:“此表经六三年一月十六日办公会议修正通过。”可见,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在1962年12月就有意在《文史资料选辑》刊发《〈新民报〉二十年》。
三、《文史资料选辑》包容存史的初衷及“四清”運动后的变化
审稿是媒介生产的关键工序。它服从服务于书刊等出版物的出版。书刊媒介以社会需求、社会价值及形态等引导、制约审稿行为。分析陈翰伯外审《〈新民报〉二十年》当然首先要了解、理解该稿拟用于《文史资料选辑》这一媒介,以理解《文史资料选辑》的用稿方针对陈翰伯审稿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
中国近现代文史资料征集以及在此基础上编辑出版的《文史资料选辑》是新中国继《辞海》之后启动并建设的几个少有的重要知识工程之一。《文史资料选辑》发刊词中说:
我们征集和编印稿件所要求的,是第一手的真实的历史资料,也就是作者根据他们的亲身经历和见闻所写的具有历史价值的资料。我们认为,历史资料不同于历史;前者只是为后者的编写来提供真实详尽的素材。因此,我们不要求作者对他们所提供的资料内容一定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观点加以分析和评价。我们所要求于作者的,只是真实和具体的事实,主要在于作者把亲身经历过的和亲自闻见的史实毫无顾虑地、如实地反映出来。撰写稿件可以不限体裁,不论是笔记、回忆录、短篇叙述或长篇记载,只要有一定的史料价值,我们一律欢迎。对于同一历史事实而所述有出入的,也可以各存其是,不必强求一致。即使某些资料内容同已有的文献记载互有参差,但只要是真实的,是亲身经历过的和亲身闻见的,也可以从不同角度上反映历史的某些侧面,从而也是具有一定的资料价值的。历史科学工作者将会运用科学的历史观点和方法,来对各种不同的历史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考证异同,辨别真伪,并从而得出比较全面的正确的结论来。同时,我们更欢迎阅者也以他们的亲身经历和见闻同本刊所辑录的资料互相参证,提出补充和订正,俾史料内容更臻于翔实全面。《发刊词》,《文史资料选辑》第1辑,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2页。
这包容存史的初衷寄托着理想,也表征了信念。随着文史资料、研究工作的具体展开,理想与现实的差距便逐渐暴露。尤其是社会的变化难以预料,一旦政治形势变化,《文史资料选辑》的编辑方针势难再坚持原有初心。据目前发现,至少有以下两份材料确证《文史资料选辑》从包容存史到较为严格地审查存史的变化:其一是1964年底或1965年初金灿然致申伯纯信;其二,《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中《诺门坎事件亲历记》撤稿。
1963年6月4日,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申伯纯签发了一份“发排通知单”。其中说:“《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已由我处定稿,请即按原稿排印。”在发稿通知单的“出版日期”一栏中写明“1963年9月前”,“其他说明”栏中写着“本辑为敌伪资料专辑”,并加盖了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大印,足显慎重。中华书局近代史组于1963年6月5日发稿,并重新填写“中华书局发稿通知单”,在内容提要栏中写道:“本辑为敌伪资料专辑,包括伪满、内蒙、华北及汪伪政权资料14篇。”
1963年8月10日,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文史资料选辑》编辑工作的万枚子致信中华书局钱炳寰,退回《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校样。9月5日,万枚子又致信中华书局近代史组编辑胡宜柔说:“39辑所提出的问题均已照改。惟102页所述诺门坎战役爆发原因,曾向姜克夫主任陈述,据告系属事实,因此未予删改。不知你局有无相反材料,如有,亦可照改。关于博彦满都问题,曾将原稿函送内蒙自治区政协,经复同意发表。”可见中华书局编辑在读校样过程中提出该辑有两篇文章存在问题。
中华书局于9月17日致信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核心意见是:“关于诺门坎事件,《毛选》第二卷《苏联利益和人类利益的一致》一文及有关注文指出:事件的发生是由于日‘满军的进攻而引起的,结局是‘日本军阀承认了苏蒙边疆的不可侵犯(第1版页565、567)。《诺门坎事件亲历记》关于事件发生的记述与提法,与上引《毛选》文及有关注文所指明的,是互相抵触的。该文前引页102及142两处,我们认为以删去为好。类似这种涉及对外关系的材料,哪怕作者回忆的个别情况属实,但从政治影响等考虑,似仍不宜刊载。如何?请您处斟酌裁定。”这封信由历史二组胡宜柔拟稿,李侃核稿,丁树奇签发。
1963年10月4日,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以(63)全史字第721号向中华书局近代史组发去公函:
关于《文史资料选辑》第39辑的两个问题:(一)诺门坎战役发生经过;(二)博彦满都同志曾伪装汉奸。现经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选辑”初办时,刘大年同志曾作指示:“如作者写稿所述与党内负责同志所写书刊有出入时,不必改动作者所写事实,但作者如驳党的书刊所写不符合事实的话,则需要删掉。”因此前一问题,仍按照作者原稿刊登,请自勾回。
至于后一问题,博彦满都自写稿件,亦曾述及他在内蒙行动系奉党的派遣,故无删节必要。
中华书局于10月5日收到了这份公函,编号为编字第1559号。李侃当日批示:
此事不能同意,因为(一)刘大年同志的意见是“选辑初办”时说的,现在政治斗争形势已有新的变化;(二)作者所写的问题不是一般党内负责同志的文章,而是主席的著作(经典著作);(三)照样刊出有弊而无利,且可能引起麻烦。请宜柔同志用编辑部名义写信复政协。
10月7日,胡宜柔拟写了致全国政协文史委的信,李侃在核稿时又对该信做了补充。信末的最后意见是:
鉴于《诺门坎事件亲历记》涉及现实政治,涉及与毛主席的政治论断不符的问题,我们认为,照原稿刊登有弊而无利,而你会的删改,我们认为是妥当的。我们觉得,涉及这类问题,虽是内部刊物,也要十分慎重,万一发生问题,就会在政治上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何况本文删去这一句,并不影响文章的本意和资料价值。
钱炳寰于10月17日在发文稿纸上记下了此事的最后处理结果:“此事已由李侃同志与姜克夫同志联系后,同意抽去,本件未发,存卷备查。”
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是《文史资料选辑》的编辑单位,中华书局仅负责其出版事宜。中华书局自觉履行职责,反复协商,未发表《诺门坎事件亲历记》。1963年8月,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内蒙古文史资料》第二辑却发表了这篇文章。《内蒙古文史资料》第二辑于1979年底出版了第二版,印数达8272册。
四、从金灿然信看陈翰伯的审稿情境
人类行为都是在特定的社会情境下发生的,思想行为和肉身动作均此。审稿行为同样是对审稿人所在的特定情境的反应。审稿情境在一定意义上规约了审稿行为,只有关联审稿情境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审稿行为。那么,陈翰伯外审《〈新民报〉二十年》的特定情境是什么?或者说如何推断呢?
推断陈翰伯的审稿情境有两条路径。其一是政治形势路径。1963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城市开展“五反”运动,在农村开展“四清运动”。1964年9月1日,中共中央转发《关于一个大队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经验总结》(简称“桃园经验”)。强调“四清”的内容已经不只是清工、清账、清财、清库,改为“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四清运动”进一步在全国各地各条战线轰轰烈烈地开展。其二是“四清”政治运动中,中华书局对《文史资料选辑》的主动“清理”。在前述“四清”运动背景下,金灿然主动清理了创刊以来的50辑《文史资料选辑》,并于1964年底或1965年初,就此致信全国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副主任申伯纯。在这封信中,金灿然明确表白他作为出版家的政治意识:“正是由于‘选辑是内部刊物,又是统战工作的一种工具,我们就更应该从政治上把好关,使它在政治上不犯错误。”他在信中提及“后抽出未印”的文章4篇,分别为《延边史略》(李峰撰,原拟刊于第34辑)、《诺门坎事件亲历记》(胡克巴特尔撰,原拟刊于第39辑)、《入越受降回忆片断》(万宝邦撰,原拟刊于第50辑)、《袁世凯的家庭生活》(袁静雪撰,原拟刊于第48辑)。提及已刊而有问题的文章3篇,分别是第12辑唯真的《抗战初期的南京保卫战》、第20辑郑洞国的《从猖狂进攻到放下武器》、第42辑廖耀湘的《蒋军新六军迂回四平街的经过》。已刊而有瑕疵的文章3篇,分别是第34辑的《弘一法师》、第41辑的《段祺瑞公馆见闻》、第47辑《一贯道的罪恶内幕》等。该信开头、末尾的内容是:
《文史资料选辑》自创刊以来,刊载了不少有价值的资料(很多是反面教材),对我国近代现代史的研究提供了一种新的资料来源,受到了不少读者的欢迎。作为“选辑”的出版者,我们高兴地看到其所取得的成绩。但由于“选辑”是一个政治性很强的刊物,虽然内部发行,而发行数达一万四千多份,因此流传较广,影响也大。这就也使我们有必要从政治上来考虑这刊物的作用和影响。现把我们认为“选辑”上一些处理欠妥的地方,举例如下:
…………
由以上例子,我们想起社会生活史料应如何征集和发表的问题。这方面史料的征集是一件有意义的工作,既为近代现代史研究提供有用资料,又有助于读者正确了解旧社会的情况。因此,关于人物的,着眼点似应放在看政治、经济、思想活动;家庭生活也是主题之一,但如何写法,占多大比重,值得考虑。对于反面人物,则不能为他开脱抹粉,这方面的史料发表时,要考虑到客观影响和轻重缓急。
此外,“选辑”上个别段落、词句值得商量之处,也很有一些,如44辑《裕大华企业四十年》一文原稿说清军在某地巡逻,使地方“得以安靖乡人称颂”;说蒋匪帮“雷厉风行”地“查禁贪污活动”;说裕大华设收花门市部是“便利农民善举”。又如第47辑《我所知道的别廷芳》一文,原稿说别“出殡之日,从西峡口南门到老庙冈的二十公里路旁,站满了佩戴袖章的公教人员、学生、团队、群众等的送殡队伍”;等等(在刊出时均已删去)。这些地方如果提高一些来看,也关系到立场问题,及称颂谁的问题。
我们对已出各期“选辑”的内容并没有进行全面检查,只是就平日印象所及,提出上述一些例子,是否可供编者参考,请校定。
这封未刊书信中的一部分内容是正确的,其中的一大部分内容表明,在“四清”运动走向全面、深入后,《文史资料选辑》的出版者们自觉强化了政治意识和阶级斗争意识,开始更细致、严苛地自我审查出版物的内容,避免引致不良效果。这同样可以适用于陈翰伯对审稿环境的认知。
五、言说艰难中的审稿个性
陈翰伯复信写于1964年11月19日,相比中华书局寄信时间已经过了5周。《〈新民报〉二十年》最后见刊32开本85页,近6万字。陈翰伯审稿需要时间。他亲笔写在两张白报纸上,有签名无标题抬头。全文如下:
大约两年以前,作者曾把这部稿子送来,要我提意见。我积压很久,未能卒读。后来他一再催索,我只得把我所熟悉的部分翻了一下,并建议把与我有关的部分统统删去。原稿上对我有些赞誉之词,我实在没有兴趣。
我认为《新民报》虽与《中央日报》《扫荡报》有所不同,但是毕竟它们是站在一个立场上的。承认它们的同一立场,同时也要估計到它们的区别。《新民报》上某些进步作用,是该报记者们的功劳。不是陈铭德的功劳。当政治形势稍有好转,在报上登点进步人士的东西或者报道点民主消息可以赚钱的时候,他对右派人士就尊重一些(我就是在1945年“双十”协定后受此人延揽去当什么副总编辑的);当政治形势稍有逆转,他就首先对左派人士开刀。这就是陈铭德的所谓“中间偏左”。
至于所谓“要求民主,和平反对内战是比较坚决的”,真是天知道。即使在政治形势较好,我们在报上登点民主性、进步性的东西,也是常常要遭到他的“告诫”的。
陈老板常常把左派人士的活动向国民党中宣部此人之妻弟邓友德汇报,反过来又以邓某的警告,威胁我们。大概这篇稿子里不会提到这些“光荣历史”。
我认为《文史资料》不必为此人提供篇幅,为此人“立传”。也许登了这个东西,此人又会增加点资本、在政治上作讨价还价的活动。
这是一份耐人寻味的审稿意见。其耐人寻味在于字斟句酌而又含糊其词,但建议不刊用的意见又明确具体,笼统概括为非常时点的非常规表达,或许更接近“同情的理解”。非常时点是指,写此文后一年半爆发了“文革”。非常规表达首先在于显在的行文格式——作为审稿意见却没有标题,如果作为对中华书局总编室的复信,则又没有抬头和信末敬语。陈翰伯是思想敏锐、笔头快、行文规范的编辑家出版家。这一反常书写固然可以推测工作紧张或疏忽所致,结合意见开头所述,未尝不可以推断——陈翰伯并不欣然接受审读任务,尤其是颇不情愿写出正式的书面意见。细致读过后,却又不难看到陈翰伯的审稿个性:情感复杂、表达曲折、意见明确。
从这一复信中不难看到,它包裹着陈翰伯不愿意或者不忍心回顾《新民报》历史的某种情绪。思想、情感都产生于特定的社会语境,情绪更是对特定社会情境的反映。1964年末的陈翰伯年过半百,已到商务印书馆担任一把手六年,在一线操盘一个近七十年老店显然与六年前以中共中央宣传部理论处副处长的身份执行主编《学习》杂志不同,他内心或许更多地理解了三四十年前的老东家苦心经营“新民报系”发展至“五社八版”的艰难。推断陈翰伯理解了陈铭德夫妇的理据是,1946年1月,陈翰伯借《新民报》及委任的副总编辑职务从事反对国民党的革命活动,“陈铭德有一天把我找去,对我讲了一句发自肺腑的话:‘你要可怜可怜我这点事业。我在《新民报》的几个月,跟陈铭德就谈过这么一次话,他说的话我是理解的,他害怕国民党封他的报”《陈翰伯文集》,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457页。。陈翰伯将陈铭德对事业赤诚的心里话写入临终前三年的回忆录,表明了他的理解程度。而理解的契机不妨认定为,执掌商务印书馆后纷至沓来的左倾干扰使陈翰伯在内心里走近了陈铭德夫妇。陈翰伯充分理解商务印书馆对中国现代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但他作为从中宣部“空降”的领军者,依然举步维艰,事难遂意。困于语境,又不允许他真实表露对陈铭德夫妇的理解和同情。这是阶级斗争趋向高潮的形势下党的中高级干部的基本政治立场问题。
面对这一耐人寻味的审稿意见,选择、斟酌恰当的评判视角,比难以求全的定性评价更重要。视角的复合叠加或许更有可能逼近、洞察这一审稿意见的思想内涵与表达机制。
(一)历史复杂性与审稿意见中的“曲”“直”
了解陈翰伯与陈铭德两人的个人关系是理解陈翰伯审稿意见的历史前提。见刊的《〈新民报〉二十年》是否真的按照陈翰伯意见将与陈翰伯“有关的部分统统删去”,目前难以考证。提及陈翰伯的只有两处。第一处是在《成、渝两版的作者群和编采队伍》中说:“如夏衍同志曾亲自主编过重庆《新民报》晚刊的副刊《西方夜谈》,后来,陈翰伯同志曾担任过重庆版晚刊的副总编辑。”《文史资料选辑》第63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25页。第二处是在《恐怖威胁下的摇摆》一节中说:“铭德胆战心惊地度过这一段日子。为了瓦全,随时叮咛编辑、记者小心,不要再闯祸。陈翰伯这时正担任重庆版副总编辑,负责晚刊;方奈何任总编辑,负责日刊。在稿件处理上,陈翰伯主张多采用进步的,与方常有争执。铭德在国民党宣传部和新闻检查局随时挑剔之下,常和编辑部通电话,多支持方的保守意见,致使陈翰伯不久即离去了,铭德对此事深感不安。”《文史资料选辑》第63辑,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41页。这体现了陈铭德检讨历史的诚恳,没有老东家的矜持。
陈翰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曾以《在白区新闻战线上(1936—1949)》为题回顾自己的历史,有专节《谈谈〈新民报〉》,其中写道:“陈铭德没跟我商量就在报纸上登了一条启事,‘本报副总编辑陈翰伯,回北方省亲,已辞职离社。”“《新民报》登了启事以后,陈铭德给我送来一张飞机票,算是礼送‘出境。”《陈翰伯文集》,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457页。这是陈翰伯回顾的历史,难说尽弃前嫌。
陈翰伯的当年同事诚恳指出:“翰伯同志,你在重庆《新民报》期间,做了许多工作,成绩卓著,但在当时极为复杂的历史情况下,和报社一部分同志之间有某些矛盾(其中有思想认识上的分歧,也有编辑技巧上不尽相同的问题),和陈铭德相处上也因此逐渐产生隔阂,在1945年11月份的一次部分成员会议上,他提出调你作资料室主任,不再主持晚报编务,我和浦熙修、程代勋都表示反对,你也深感不快,故停止此议。以后,你提出辞职,他未挽留,不欢而散。对这段往事,陈铭德在他发表的《〈新民报〉二十年》长文中,诚恳地表示了歉意,我看也就不必再计较了。这段往事已过去几十年,记忆难免有些不确。”陈理源:《一封未寄出的信——对陈翰伯同志回忆录的几点订正》,《新闻研究资料》1991年第3期。
陈翰伯与陈铭德因为年龄、政治立场、志趣追求不同而有分歧与矛盾,这是不容否定的客观历史事实。旁观的同事看在眼里,当事双方也并没有从内心中抹去。这种三十年前的分歧、矛盾是否影响了陈翰伯公正审读《〈新民报〉二十年》呢,既难完全肯定,也难完全否定。对思想的推断只能如此。
陈翰伯终究是胸怀宽广、富有韬略的出版家。他1965年初(也就是他写下本文所討论的审稿意见后一个多月)调任文化部出版局局长。从陈翰伯的复信中,能明显感受到他内心的犹疑、矛盾和不便明言多言的痛苦。在审稿意见中,与作者关系的亲近与疏离、对《新民报》历史业绩的肯定与否定、对中华书局总编室问询的迂回与直接,似有若无,虚实结合,颇耐人寻味。思想张力和可伸缩的再阐释空间都很大。他“直”言:一要审视《新民报》的“立场”与“区别”,二要辨析《新民报》的“进步作用”和《新民报》人的进步作用。媒介功能与媒体人功绩是两个概念,这样的基本理论主张是立得住的。对于难以直言的部分,陈翰伯出于对所见证历史的负责态度,采用曲笔:一是从历史形势的复杂性、报业经营的复杂性质疑陈铭德自述的《新民报》“中间偏左”政治态度;二是从陈铭德的家庭关系有限披露了“这篇稿子里不会提到的这些‘光荣历史”;三是认为刊发陈铭德稿件不合时宜,但又不便多言,只从“山雨欲来风满楼”的社会态势,正话反说,预判出版效果。
(二)知识过程性与“中间偏左”新闻史知识的隐显
首先应该认同一个知识论前提:《新民报》“中间偏左”的办报方针是中国现代新闻历史发展的客观存在,这种客观存在后来经过新闻史学界的清理而验证为真,已经成为中国新闻史基础知识。“《新民报》在民主运动中确定了‘中间偏左,遇礁即避的方针。这家以社会新闻和副刊称胜报坛的小型报,常在新闻和副刊文字中暴露黑暗,针砭时弊。”“赵超构的《延安一月》的发表,是该报‘中间偏左的杰作。”“《大公报》与《新民报》是当年重庆颇有影响的两张民间报纸。《大公报》是在拥护当局的立场上对当局进行批评。而《新民报》则是在不危及本报生存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批评当局,以争取读者。两者稍有差别,但都对民主运动的推进尽了一份舆论之力。”方汉奇主编:《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二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703、705页。“在‘中间偏左的方针下,《新民报》刊登了不少客观、公正、倾向进步的报道,这使得这张报纸在当时复杂的政治斗争中保持着一种为人称道的态度,报纸的格局大为开阔,报纸的气质亦随之升华。”蒋丽萍、林伟平:《民间的回声:〈新民报〉创始人陈铭德邓季惺传》,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第192页。
其次应该认定一个知识发生论事实:中华书局提请陈翰伯审稿是围绕“中间偏左”而展開的,意在请陈翰伯这样的历史见证者协助验证“中间偏左”是否为真,进而决定是否发表《〈新民报〉二十年》。就此而言,审稿的本质是知识求证的专业性问题。如果权力对一个社会的知识生产的掌控并不从严过苛,类似的专业知识确证就交给相关的专业共同体以讨论、商议的方式自主解决。《〈新民报〉二十年》是1949年后以“新民报系”为主题的第一篇历史记忆与知识表述,在1964年的思想文化语境中,“新民报系”是否“中间偏左”就成为敏感而前沿性的知识问题。从知识问题到前沿性知识问题,是知识过程完成之后由波溯源的事后追认。正如“新民报系”的办报方针“中间偏左”成为中国现代新闻史基础知识后,再去回溯其作为知识而发生、产生的知识问题。就此而言,提请陈翰伯鉴审《〈新民报〉二十年》例证了知识产生于问题,知识进步(人类认知发展)以解决前沿性的知识问题标引其知识里程。这是导入知识论以理解陈翰伯审稿的必要的解释逻辑。
明确了从知识问题到前沿性知识问题的分析路径,再看中华书局和陈翰伯对前沿性知识问题的解决方法与方式。总体看来是从现实语境出发偏政治的解决方法。正如王元化所说,陈铭德夫妇等“新民报系”从业者是“本土民间市民社会实践者的先行者”王元化:《〈民间的回声〉初版序言》,蒋丽萍、林伟平:《民间的回声:〈新民报〉创始人陈铭德邓季惺传》,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第1页。,满怀“代民众立言”的文化理想,历经磨难提出了“中间偏左,遇礁即避”的办报方针。“中间偏左”作为民间报纸在政治的夹缝中的生存策略,是深重浓缩政治与社会矛盾关系的语汇。其核心意涵是:“居国共两党之中,稍稍偏向一点共产党,但遇到国民党的高压时,又要暂时避退。总编辑罗承烈曾解释这一方针的执行尺度:中间偏左,要左到不致封门;在国民党的高压下,有时会偏右,但右也不能右到与国民党一个鼻子出气,甚至骂共产党。”杨雪梅:《陈铭德、邓季惺与〈新民报〉》,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86页。
“中间偏左”作为前沿性知识问题,有历史问题学术化和历史问题政治化两种思想取向和解决路径。陈翰伯和中华书局先后审察时势,难以选择前者,不得不偏向后者。中华书局总编室提请陈翰伯“看看该稿对《新民报》总的评语‘中间偏左‘要求民主、和平反对内战是比较坚决的等等提法是否合适”,有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层含义:其一,从历史维度看,《新民报》“中间偏左”的政治态度、新闻业绩是否为“真”,是否是历史真实;其二,从现实维度看,发表《〈新民报〉二十年》这样追叙“中间偏左”政治倾向的文章在当下是否适宜?陈翰伯以他的政治敏感,回避对这两层问题的正面回答,明确建议不发表此文。
经过时间的淘洗,《新民报》系“中间偏左”的办报方针已经成为社会公共的显性知识,而发表《〈新民报〉二十年》之前,它只能是《新民报》系同人个人或群体私密性的隐性知识。个人私有知识转变为社会公共知识必须经由出版媒介的知识传播过程,而权力通过管理媒介来实施对知识生产和传播的掌控、调控。《〈新民报〉二十年》及其发表延宕,对此做出了生动、具体的例释。
六、保护陈铭德夫妇的未预料效果
根据书稿档案,金灿然于1965年1月13日在一条浮签上写道:“文史资料52期除有问题的二文外,可以发排,编临时页码。”同日,金灿然还在另一条浮签上写了一信:“代文同志转文迪同志:关于《新民报》和钱江大桥二文,请另写两份情况,分别问题,列举具体材料,此二稿为慎重起见,又请代文、桥年同志看了一遍,延误了些时间。”这信中所列三人当时均任职于中华书局,其中文迪指卢文迪,时任中华书局副总编辑,王代文后任文物出版社总编辑。
1965年1月13日,中华书局总经理兼总编辑金灿然签发了致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的信,内容是对文史资料选辑第52辑的意见。这封信由中华书局历史二组拟稿。“拟稿人”一栏中填写着“钱炳寰抄64.11.20”。这表明:(一)拟稿于收到陈翰伯意见之后,所拟内容参考了陈翰伯意见;(二)中华书局致信全国政协文史研究委员会非常慎重,时间延宕近两月。该信全文如下:
《文史资料选辑》第52辑,有两篇稿子的内容,从政治上有可以考虑的地方,现把我们的初步看法提出,以供参考。
(一)陈铭德、邓季惺的《新民报二十年》。在这篇文章里,作者自称:“总的说来,《新民报》在民主革命时期,在某一方面它是积极的、进步的;而在另一方面又是消极的、落后的。”(P.178)又说该报的方针是“居中偏左”(P.77),在“要求和平民主反对内战这一点上是比较坚决的”(P.93)等等。但就这篇文章所述及的来看,在十年内战时期,《新民报》是为蒋介石的反革命围剿张目的。在抗日战争期间,它又为蒋介石制造皖南事变帮过腔。抗日战争结束后,《新民报》附和蒋介石国民党的“统一政令军令”的谰调,“要请中共方面忍让为国,停止对铁路线的袭击”(P.89)。当《大公报》污蔑中共制造分裂、引起内战而《新华日报》严加驳斥时,《新民报》则胡说《新华日报》不说“老百姓心里的话”,声言“蒋主席……指定那个受降,那个不受降,似乎没有其他人考虑余地”(P.90—91),还恶毒地攻击中共“乱了”中国“似乎不很少”(P.92)。全国规模的内战爆发后,《新民报》表示“绝不信奉共产主义,我们拥护现政府”(P.102);后又不吝篇幅,为李宗仁竞选伪副总统捧场。
由这些事实看来,说这个报纸“居中偏左”和要求民主“比较坚决”是不妥当的。
作者在文字里一再强调《新民报》曾经有过某些进步作用,但据了解,这是一部分进步的编辑和记者努力的结果。它的主持者,当政治形势稍有好转,在报上登点进步人士的东西或报道一些民主消息可以获利的时候,是一种态度;而政治形势逆转时,又是一种态度。在内部,即使在政治形势较好时,要求刊登进步稿件的建议者,也是常遭到“告诫”的。这种情况,也不能说是“居中偏左”。《新民报》是否有此情况,作者在文中没有说明。作者也强调所谓新民报“在团结进步知识分子方面,也起了一定的作用”(P.177),文章中提到与许多左派人士的关系(提到郭沫若、许涤新、田汉、夏衍、杨翰笙、马彦祥、陈翰伯等同志),自诩在抗日期间几乎把入蜀的文化界知名人士“罗致无遗”(P.61),而所列举的二十余人的政治面目极不一致,副刊的主笔、编辑名单竟以文化特务谢冰莹居首(P.62)。这种标榜自己、拉扯关系、鱼龙混杂的记述,与提供真实史料的要求并不符合。
该文还谈到《新民报》与反动政府、地方军阀、政客以及特务的一些往来关系,看来是有所言、有所未言的。文章还专辟“铭德、季惺参加伪国大和立法院”一节,说这是为了“掩护事业”和谋取“言论出版自由”(P.142、143),恐也不符合事实。
由于上述理由,考虑到政治影响,建议将此文抽去不用。
(二)茅以升的《钱塘回忆——建桥、炸桥、修桥》。国民党反动政府修建钱塘江大桥的动机,是为了“剿共”,这一点,作者在文末虽然也提了一下,而全文总的倾向却是称颂这座桥的建设,说是有重大意义的,是“难能可贵”的“功劳”。作者作为一个工程人员,对这座桥的修建,经历了很大的辛苦,这是事实。但由于这座桥修建的政治目的如此,也就不能这样来论述了。至于文章里说到这座桥的修建“如同那时的苦难人民一样……也遭到‘三座大山的压迫”等等,也显然并不恰当。
文中对创议主持造桥的国民党官僚曾养甫,也不乏褒词。例如(有的是引别人的话)说曾养甫当浙江省建设厅长后,浙江建设“确有发展”,“到任以来,很有口碑”,“为事扶人,难能可贵”等等。写曾养甫如何大力主持造桥,也费了不少笔墨。
国民党办交通事业,许多是出于反革命内战的需要。在这方面,曾养甫(曾任蒋介石南昌行营公路处处长)是很卖力气的。而作者关于曾的造桥动机,只是表面地指出他的“好大喜功”,想显出是个建设能手,借此为升官的政治资本。
因此,这篇文章是否采用,也请重作考虑。
此外,本辑关于李仪祉一文,质量不高,似系个人的纪念性文字,也请斟酌。
以上意见是否正确,还请指教。
据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稿件处理意见表1963年第65号记载:“茅以升《钱塘回忆——建桥、炸桥、修桥》(27600字)。通过钱塘江桥的修建过程反映了当时的政治斗争过程、工程技术人员的艰苦奋斗。是特约稿,作者一再修改。拟按乙上付酬200元。并刊选辑。”这当然仅是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作为编辑方的意见,且是1963年政治文化形势下的意见。而出版方中华书局则基于1964年前后政治文化形势提出了不同审处意见。茅文在1978年11月略作修改,以《钱塘江建桥回忆》为题发表于1979年3月出版的《文史資料选辑》第59辑。茅文这样以桥梁工程技术为主体的文章尚且被要求撤稿,陈铭德《〈新民报〉二十年》这样牵涉国共两党意识形态斗争等报纸与社会题材的文章被要求撤稿就更可以理解了。
陈翰伯建议不发表《〈新民报〉二十年》,客观上保护了陈铭德、邓季惺。陈翰伯不刊发《〈新民报〉二十年》的建议是消极的,他消极的建议所产生的效果恰恰又是积极的、未预料的。这就是编辑行为和出版效果(影响)之间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在权力与出版的关系稍紧张更紧张的特定境遇下,知识生产与传播的效果往往更大概率地呈现为不确定性。
七、结语与讨论
中华书局《文史资料选辑》在1964年先后审处了三篇延期或他刊发表的稿件。本文以未披露的档案材料,建构为编辑审稿个案,借以探究、分析审稿的社会机制。分析发现:媒介组织是社会的知识生产与传播的重要主体,它自觉秉承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组织并调整知识生产与传播及其节奏;审稿人服从服务于媒介组织,是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执行者,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依托社会组织的力量直接影响媒介组织和审稿人的编辑出版决策,进而间接调控社会的知识生产与传播;陈翰伯1964年面对《〈新民报〉二十年》的审稿任务,顺应潮流,避实就虚,写下了耐人寻味的审稿意见。
审稿是各个时代不同国度的公共媒介都共同存有的生产工序。同为审稿,但宽严尺度有一定的弹性空间,这正反映了社会多样性和审稿作为媒介和知识生产关键工序的复杂性。《诺门坎事件亲历记》这一敏感稿件,中华书局拒绝发表,《内蒙古文史资料》则同意发表,其结果表明,中华书局在“四清”运动的特定情境下审稿过严。认定其审稿过严,理由是:(一)全国政协文史委员会作为编辑单位已经认真履行了审稿职责,经提示后予以复核仍坚持发表;(二)并不否定中华书局的专业精神和能力,极可能恰恰是中华书局敏锐发现的敏感文句以及由此可能导致的敏感问题,启发了《内蒙古文史资料》的编辑出版对策;(三)并非完全否定中华书局的撤稿决定,因为《文史资料选辑》和《内蒙古文史资料》所凝结的社会关系不同,或者说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的发行范围不同、影响力不同,《文史资料选辑》作为中央媒体的“政治站位”要求出版者更审慎决策。审稿过严是以删稿、改稿、换稿、撤稿、拒稿等编辑手段消极回应出版管理的出版媒介组织行为,是社会非理性、媒介管理非理性引致的特定情境中的委屈求存的媒介理性,就本质而言,是社会思想冲突集中或者说扭曲变形地反映在以稿件为中心的编辑与作者的分歧、矛盾关系中。本文借此提示出版史论同行注意这类历史现象,思考其负面的或正面的、消极的或积极的出版实践意义。
據相关报道,浙江省档案馆保存有茅以升1975年捐赠的《钱塘江桥工程档案》,且入选“第一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钱塘江桥工程档案》的第四部分为“茅以升撰写并出版的有关钱塘江大桥的文字、著作。如《钱塘回忆——建桥、炸桥、修桥》”等。浙江省档案馆保存的茅以升手稿《钱塘回忆——建桥、炸桥、修桥》极可能是《文史资料选辑》1965年未发表的原稿。1979年《文史资料选辑》第59辑发表的《钱塘江建桥回忆》是《钱塘回忆——建桥、炸桥、修桥》的修改稿。如能将《钱塘回忆——建桥、炸桥、修桥》与《钱塘江建桥回忆》对勘,可知茅以升修改详情,并进而推断中华书局意见对茅以升文章修改的影响。当然那是出版介入知识生产的另一个经典个案,值得开掘。
〔作者李频,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教授〕
An Analysis of Chen Hanbos Review of Chen Mingde Couples Twenty Years of “Xinmin Bao”Li Pin
Abstract:Twenty Years of “Xinmin Bao” written by Chen Mingde and Deng Jixing couple is a basic document of the history of modern journalism in China. It was published in the 63rd volume of Selected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Materials by Zhonghua Book Company in 1979. Based on unpublished materials,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context, the decision-making and the reviewers personality in an incident in which Zhonghua Book Company and Chen Hanbo refused to publish this article in 1964. By examining this case, it intends to demonstrate how “Four Clean-ups” political movement, a political activity, influenced publishing, which is an activity of knowledge production and dissemination.
Keywords:Chen Hanbo, Jin Canran, Selected Cultural and Historical Materials, Twenty Years of “Xinmin Bao”, over-strict revie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