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军 鲁承林 刘庆刚
眉山市委农办,四川 眉山
近年来,眉山市以建立健全“2+3+N”都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抓手,加快建设都市现代农业强市,持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民共同富裕。现已成功培育全国领先的泡菜、晚熟柑橘、竹现代乡村产业3 个,全省领先的现代乡村产业6 个,眉山市成为西南第一奶业大市,创建中国特色农副产品之乡13 个,培育全国地理标志产品24个,“味在眉山”农副产品销售收入突破1 200.00亿元,其中,泡菜、柑橘、竹产业分别实现产值(销售收入)220.00亿元、120.00亿元、105.70亿元。
通过现代乡村产业的强劲支撑,2022年,眉山市第一产业增加值实现242.31 亿元、增长4.6%,增速居全省第二,比2011年增加120.90 亿元、同比增长99.6%;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 099 元,总量连续18年居全省第四,比2011年增加15 103元、同比增长188.9%。
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和载体,依托3 个国家级园区、7 个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和种业园区、25 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45 个县级现代农业园区,每个园区培育1~2 个特色主导产业,推进现代乡村产业集成发展。2022年,眉山市建成全国最大的泡菜产业集群、晚熟柑橘产业集群、藤椒生产加工基地和国内外知名的竹艺竹业产业集群,园区综合产值实现426.00亿元,其中,主导产业产值366.00 亿元,占比达86.0%。一是规划引领,园区蓝图统筹化。坚持“布局多元化、格局规模化、产业链条化、经营现代化”理念,邀请浙江大学、同济大学等全国知名规划设计单位,先后规划“三园区五基地”“五业五带五十园”“一核三带十片”等园区布局,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十四五”都市现代农业规划为统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规划、特色产业规划等为支撑的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体系。二是项目集聚,园区投入集中化。市县两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 亿元以上资金用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近三年,整合统筹农业、水利、财政、发改、科技等相关项目资金26.00 亿元,集中用于园区土地整理、道路建设、设施配套和业主奖补等;先后引进中德通内斯高端肉制品加工项目、西南智慧农业产业园等重大农业项目,投入农业园区建设资金72.00 亿元。在全省唯一整市开展全域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试点,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推出适合园区企业的个性化金融服务方式,推广订单融资等金融产品。2020~2022年,园区金融资本投入达31.00 亿元。三是高位推动,园区管理专业化。眉山市委、市政府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纳入目标绩效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重要内容,制定出台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认定评分标准等考核文件,开展专项评定,切实将园区建设任务分解到县(区)、细化到产业、落实到项目。先后设立中国泡菜城、中国竹艺城、岷江现代农业园区、四川省现代粮食产业仁寿园区等农业园区管委会,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编制136名,有力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大力发展粮食、泡菜、晚熟柑橘、竹艺竹业等特色支柱产业,打造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全循环链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截至目前,东坡泡菜创造六个“全国第一”,销售收入占全国泡菜销售收入的1/3,眉山市成为中国最大的晚熟杂柑生产基地和中国柑橘种植技术水平最高的地区、中国柑橘效益最好的地区之一,竹编、竹纸、竹钢产业成为全国示范样板。一是高标准建设“天府粮仓”示范区。坚定扛起“在新时代打造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的政治责任,以眉山市委全会名义出台决定,大力实施“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六大工程”,规划建设“一核三带十片”,在岷江流域、青衣江流域和黑龙滩灌区打造6.67 万hm2粮食主产区,粮食播面稳中有升、单产保持全省第一。二是品牌战略打造优势产业集群。组织举办特色产业博览会,参加西博会、农博会等会节活动,积极塑造东坡泡菜、眉山春橘、眉山竹业等区域公共品牌,东坡泡菜、丹棱桔橙荣登国家区域品牌价值评价百强榜。依托54 家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吸引关联企业、项目、技术等外部优势资源流入,构建上下游、产供销对接配套的全产业链组织体系,打造优势产业集群。三是因地制宜培育特色产业。以县(区)为主体,推动乡村产业聚集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打造生产基地、科技加工、农旅结合、休闲康养等融合发展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2 个,实施农业产业强镇项目3 个,建成全省最大的枇杷、设施葡萄、水产种苗、鲜奶、蜂蜜、鹌鹑六大特色产业基地。
以激发内部创新活力和优化外部发展环境为突破口,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一是建立专项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每年设立“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7.00亿元,土地出让收入每年新增部分主要用于“天府粮仓”示范区建设。市级财政设立泡菜产业、晚熟柑橘、竹产业、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奖补资金共计1.20亿元,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同时,大力开展“百企联百村共走振兴路”行动,引导鼓励473 家企业累计投入21.69 亿元与325 个村合作共建现代乡村产业发展项目536 个。二是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充分放活农村土地“三权”,全面推广农村土地“四步流转、三方受益”机制,建立以成都农交所眉山分公司为龙头、村级流转服务公司为旗舰的市、县乡村土地流转体系,全市农村土地流转率达41.8%。培育149 家市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428 个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628 个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组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的农业产业联合体,抱团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三是积极发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创建国家级水稻科技小院、大豆玉米科技小院,成立泡菜产业技术研究院、晚熟柑橘研究院、产业科技特派团队等,为现代乡村产业发展提供全方位科技支撑服务。建成中国泡菜质检中心,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服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建成晚熟柑橘电商聚集中心、仁寿县川果智慧冷链物流中心、丹棱县中国商贸物流中心等,进一步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培育耕种防收社会化服务组织3 287家,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一是科技平台少而弱。农业科技服务力量整体实力薄弱,缺乏专业科研团队,高层次科研力量不足,是全省6 个没有设立市级农业科研院所的市(州)之一。二是种业发展小而散。种业良繁体系建设不完善,新品种研发能力不强,缺乏种业龙头引领。全市4家本土水稻制种企业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仅17 个,只占全年生产水稻种子品种的34.0%;柑橘产业储备选育的50多个晚熟柑橘新品种中,47个品种靠小业主、土专家引进培育。三是农机装备覆盖率低。眉山市农机总动力224万kW,仅约成都市的一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73.0%,比成都市低7个百分点,特别是丘陵山区、蔬菜水果等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的推广应用滞后。
一是特色产业扩面条件受限。在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的大背景下,眉山市特色产业种植面积已达“峰值”。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强化耕地用途管控,全市有5.04 万hm2园地需要优化改造,改造任务难度大。二是环境承载容量基本饱和。据测算,眉山市生猪养殖环境容量为500万头。目前,生猪产能(含在建德康项目)已达450万头,养殖规模增长遇到“天花板”。三是高素质人才严重缺乏。全市培训高素质农民11 641 名、“职业经理人”134 名,不到农业从业者的10.0%,人才严重不足。全市3 528个农民合作社的带头人中,农民业主达2 960 个、占比达84.0%,大部分带头人对未来发展目标和定位缺乏清晰认识,对市场前景和市场风险缺乏必要预判,带动能力不足。四是农业发展融资困难。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无法提供有效担保和抵押物,难以达到金融机构贷款规定要求。同时,受现代乡村产业高风险低收益影响,金融机构对农业产业的信贷授信额度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理想的贷款额度,发展壮大受到制约。
一是部分产业存在风险隐患。柑橘方面,黄龙病有向北蔓延危及眉山市的趋势。泡菜方面,新实施的安全标准给标准化生产带来压力,存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大肠菌群)超标,以及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1 608 口园区外盐渍池点多面广、难以全面有效监管。二是龙头加工企业分布不均。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主要以泡菜及食品加工为主,占比为44.2%,粮食、柑橘、种业、水产等产业龙头企业数量少,引领带动能力不足,特别是社会化服务型、休闲康养型、专业批发物流型的国省龙头企业发展较弱。三是第三产业发展尚未成势。农业产业功能挖掘不深,全产业链尚未健全,还停留在保供阶段。全市五星级农家乐仅3 家、四星级农家乐仅14 家,以体验农业、观光农业、康养产业、研学产业等为主的新产业新业态刚起步,缺乏个性化、定制化、高端化乡村旅游产品,新的经济增长点尚未形成。
一是明确大食物范围。大食物观大大拓展了传统的粮食边界,但基层对大食物观的认知仍局限于传统的“食物=谷物=粮食”的食物系统观。急需从制度层面明确大食物观范围,更新传统粮食观念,指导基层在传统农业系统中寻找粮食安全的可持续途径。二是建立食物当量评测机制。把纳入大食物观范围的产品,对其粮食使用价值用统一的食物当量来衡量,并据此制定食物生产指标,对各地作出适当的粮食评价,从而为发展粮食生产提供广阔天地,真正实现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三是健全大食物观考核激励机制。粮食考核除考核水稻、小麦、玉米、大豆、薯类等传统粮食作物外,还应根据各地自然资源禀赋,将水果、蔬菜、茶叶、生猪等大食物纳入考核范围。同时,加大大食物观内各类食物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持,推动大食物观落地落实。
一是探索农村土地承包新模式。选择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探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到社、股权到人、使用交租、按股分利”的改革试点。将农村承包地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进行整体确权,并按照社员数量进行配股,形成集体资产和个人股权。鼓励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竞价流转,适度规模、集约节约经营现代农业,推动土地资源盘活,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按照既放大所有权价值又增加农民收益的思路,定期对土地流转收益和集体经济收益进行按股分配。二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转让、抵押、担保和继承等各项权能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打造服务集体成员、促进普惠均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乡村产业。三是完善职业农民机制。重启职业农民职称资格评定,促进“田秀才”“土专家”更好更稳定从事农业生产,更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深化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职业化试点,不断精准试点对象、饱满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重点培育乡村产业经营管理和农业科技职业农民,推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推进品质提升工程。建立重大农产品风险预警体系,实时获取分析农产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数据,作出风险预警,并及时提出风险管理与应急措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影响,保障乡村产业健康发展。二是推进品种改良工程。分类制定粮食、生猪、水果、蔬菜等乡村产业品种改良政策,重点支持种业创新攻关、种业企业扶优、种业基地提升等。将品种选用推广、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打击种业违法侵权行为等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推动种业振兴行动落地落实。三是推进品牌打造工程。制定“天府粮仓”区域公用品牌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和品牌运行管理标准,推动“天府粮仓”区域公用品牌、“天府乡村”公益品牌与“东坡大米”“眉山春橘”“东坡泡菜”等市、县区域公用品牌整合,构建“省级区域公用品牌+市、县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体系,形成规模效应,增强农产品及食品加工产业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
一是建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国家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重点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中央和省上还未出台设立乡村振兴基金的政策措施。建议逐级设立乡村产业振兴基金,撬动金融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并扎根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城乡产业对接融合。二是建立跨区域农业产业集群扶持机制。2020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组织开展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对解决产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和关键环节、引领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作用非常明显。建议省级层面强化产业集聚和政策扶持,推动发展一批规模集中连片、竞争优势明显、抗风险能力较强的“小特产”和跨区域联动的“小集群”。三是建立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扶持机制。加大现代农业园区中新产业新业态的考评占比,省级财政每年预算专项资金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乡村产业加速融合渗透、交叉重组。将农产品冷链设施、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产品储藏流通设施、休闲采摘设施等作为农业附属设施纳入农业设施用地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