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恒舒
曹操对于人才的渴求,读过《短歌行》的都了解。但是,作为一位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只在诗里抒抒情显然是不够的。曹操曾在建安十五年(210)、十九年(214)、二十二年(217)三度下令求贤,反复表明自己的态度:我渴望与贤人君子共治天下,希望大家唯才是举,不问出身,甚至不问私德,只要有才华,我全都要。
不问出身,好理解。自汉代以来,世家大族的势力发展很快,崇尚门第的风气已经逐渐形成,到后来发展为门阀制度。曹操此时提出求贤不问门第出身,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而不问私德,甚至直白地表示“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也可以擢用,看上去与传统儒家崇尚道德的价值理念背道而驰。后世骂他“奸雄”,这也算罪状之一。
应该看到,曹操这种用人理念是有特定的时代背景和针对性的。一方面,汉代社会受到儒家德治观念的影响,德行名节成为选拔人才最重要的标准,比如所谓“举孝廉”,就是推举孝敬父母、廉洁自守的人出来做官。可到了后来,这种德行名节渐渐成为一种虚名,可以弄虚作假,参考价值极为有限。另一方面,东汉末年,整个社会处于剧烈的动荡之中,急需的是有办事能力的人来处理纷繁复杂的事务,仅有高尚的德行(还不一定是真高尚)解决不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仍然以道德为主要标准,就很难选出符合时代需要的人才。事实上,曹操并非一味地重才能而輕德行。他在建安八年(203)发布的《论吏士行能令》中说:“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这两句话实在有点儿“抓主要矛盾”的辩证法意味:承平时代,理应崇尚德行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战乱时期,则应鼓励能做事的人出来做事。看看三则求贤令中所列举的古人,大部分不都身处乱世吗?
所谓只重能力、不问私德,其实是一种乱世中的求贤之道,是“天下尚未定”“特求贤之急时”的权宜之计;换个环境,就不适用了。比如王安石,用人也强调能力大于德行,结果任用了一批奸邪之徒,为变法失败埋下了“伏笔”。我们今天培育和选拔人才,应该追求德才兼备,忽视哪个方面都是不对的。